资源描述
2014年6月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培训材料
一、 考试时间
日期
考试种类
考试时间
6月14日
上午
英语四级考试(CET4)
9:10~11:25
其它语种四级考试
9:10~11:10
下午
英语六级考试(CET6)
15:10~17:25
其它语种六级考试
15:10~17:10
二、试卷结构
试卷构成
测试内容
测试题型
比例
时间
写作
写作
短文写作
15%
30分钟
听力理解
听力对话
短对话
多项选择
8%
30分钟
长对话
多项选择
7%
听力短文
短文理解
多项选择
10%
短文听写
单词及词组听写
10%
阅读理解
词汇理解
选词填空
5%
40分钟
长篇阅读
匹配
10%
仔细阅读
多项选择
20%
翻译
汉译英
段落翻译
15%
30分钟
总计
100%
130分钟
三、考试材料
材料名称
内容
其他说明
试题册
所有题目内容
1.试题册正面印有敬告考生。
2.试题册背面印有作文题目、考生信息填写区域、条形码粘贴条。
3.多题多卷。
答题卡1
写作与听力理解
答题区域
1.条形码粘贴框。
2.作文作答时间为半小时。
3.半小时后进行听力考试。
4.听力录音播放完成后,监考员收回答题卡1。
答题卡2
阅读和翻译答题区域
1.监考员回收完毕答题卡1后,方可允许考生开始作答。
四、敬告考生(试题册正面)
(一)在答题前,请认真完成以下内容:
1.请检查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答题卡的印刷质量,如有问题及时向监考员反应,确认无误后完成以下两点要求。
2.请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试题册背面相应位置。
3.请在答题卡1和答题卡2指定位置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和学校名称,并用HB-2B铅笔将对应准考证号的信息点涂黑。
(二)在考试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内容:
1. 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册上的作答一律无效。
2. 请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作文、听力、阅读、翻译各部分考试,作答作文期间不得翻阅该试题册。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请立即停止作答,监考员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得到监考员指令后方可继续作答。
3 作文题内容印在试题册背面,作文题及其他主观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
4.选择题均为单选题,错选、不选或多选将不得分,作答时必须使用HB-2B铅笔在答题卡上相应位置填涂,修改时须用橡皮擦净。
(三)以下情况按违规处理:
1. 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
2. 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提前或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
3. 未用所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
4. 考试期间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辅导员在考试前一定向学生宣讲《石家庄经济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宣传《石家庄经济学院关于2012年12月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的通知》中有关规定。
2. 考前各学院辅导员要加强对考生的道德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要求考生做到“遵纪守法,文明应考”;要求考生履行自己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严禁学生违纪作弊。
3. 不允许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一经发现,要按照考试院要求处理。
4.注意提醒学生不要相信买卖考试答案的广告。
5. 若考生遗失身份证学生证:凭考生所在的二级学院出具的证明书并由考点负责人批准签字后可进入考试。出具的证明书必须注明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并贴有考生近期免冠照片,照片上骑缝加盖二级学院公章。考生若丢失准考证,可于13日上午11:00-12:00携带身份证件到教学运行科办理补证手续。
6. 考试当日四级上午9∶00、六级下午15∶00以后禁止考生入场。
7.答题用笔: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
2014年6月
附1:CET考生守则
附2:河北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违规认定办法
附1: 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考生守则
一、按照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开始,下午2:45开始)入场,入场开始15分钟(即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三、考生须自备耳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书包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五、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六、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七、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八、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十一、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附2: 河北省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违规认定办法
本办法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2004 第 18 号 ), 分为违纪认定和作弊认定两个部分, 望广大考生认真学习, 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杜绝违纪作弊情况发生。
第一部分 : 考试违纪认定。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 , 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视为考试违纪 :
(一)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
(二)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
(三)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四)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
(五)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 , 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 将试卷、答卷 ( 含答题卡、答题纸等 , 下同 ) 、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
(八)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
(九)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二部分 : 考试作弊认定。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 ,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视为考试作弊 :
(一)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
(二)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三)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
(四)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
(五)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
(六)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
(七)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
(八)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
(九) 其他作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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