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从“浙江模式”看中国民营经济发展
“浙江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体现了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特征。
“逼”出来的“浙江模式”
“浙江模式”的形成有其自身的地理、历史条件和文化基因。浙江土地面积仅为全国的1.1%,人口仅为全国的3.8%,人均资源拥有量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1.5%,居全国倒数第三位。1953―1978年,全省人均国有固定资产投资只有全国同期平均水平的一半,列各省市区最后一位;外商投资也远远低于沿海省市的水平。
然而,在缺乏经典经济理论所认定的经济高增长条件的情况下,自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发展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GDP总值从1978年的124亿元猛增至2006年的15649亿元,连续10年位居各省(市、自治区)第四位;2006年人均GDP已近4000美元,步入中等收入国家水平。
其实,“浙江模式”是被“逼”出来的。地瘠人贫中,许多人被迫外出创业谋生,经商技能快速提高、经商经验不断丰富,大量的商业信息和商业资本被带回家乡,促成了一大批个体和私营企业的诞生。艰苦的创业过程催生了“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讲求实效”的浙江精神,这也是“浙江模式”得以形成的文化基因。
在“浙江模式”的发展过程中,又逐步形成了市场先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家族企业、产业集群,以及企业、商人、商品市场“走出去”、融入全球市场网络、区域经济管理体制创新等方方面面的特色和优势,这些特色和优势并非一个个孤立的方面,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是一个个突发的事件,而是具有深刻社会历史根源的经济社会变革。
“民营、民有、民享”的经济体系
“浙江模式”本质上是一种市场经济模式,是市场、市场体系、市场机制和市场体制形成过程中所具有的浙江地方性特征。
“浙江模式”具有根植性、内生性、群众性的创业文化与企业家精神。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只是“浙江模式”的表达方式,内在的创业精神和由此产生的行为方式才是“浙江模式”的本质。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之所以能够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其主要动力源泉就是人们的自主创业,是个人的首创精神、自主竞争和自由交易得到充分发展的结果。
“浙江模式”具有 “民营、民有、民享”的经济体系。1978年至2006年,浙江GDP增量的70%和工业增加值增量的75%都是由民营经济创造的。在民营经济最发达的温州、台州、义乌等地区,近几年城市建设资金的80%以上都来自于民间。活跃而充裕的民间资本,已渗透到浙江的各行各业,并逐步形成了民众投资、民间营运、全民分享的自我循环发展体系,给浙江的经济繁荣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民间资本主导的自主型、创业型、市场导向型发展。浙江经济的发展不是主要依赖于政府大规模投资、国家地区优惠政策,或得到政府大量补贴的外国直接投资。全国首家个体私营企业、首家股份合作制企业、首家实行利率改革的信用社、首家股份合作制城市信用社、首部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地方性法规等等,都在浙江。众多的“全国第一”清楚地表明产权制度创新对浙江经济的发展贡献了巨大能量。
服务型政府和公正、透明、可预期的体制框架。“浙江模式”是政府与市场在地方政府层面有机结合的成功范例。在浙江,企业、市场、政府和民间组织的作用领域往往相对独立,互不依赖。一旦企业对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不负责任,政府和其他力量就比较容易对其施加压力,纠正其行为。可以说,这样一个能够支持经济自由发展的体制环境,是“浙江模式”获得成功的基本前提。
“浙江模式”具有很强的可扩展性
与广东、江苏、上海等省、市的市场化模式相比,“浙江模式”的自组织性和自适应性更加明显,具有很强的可扩展性,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典范。
新的财产秩序的形成与扩展。改革开放以来,浙江逐步形成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与多元混合的企业产权结构。这种新的财产秩序或新的财产所有结构为浙江人民艰难创业、大胆创新提供了内在的、清晰的、可累积和可控制的产权激励机制,使经济发展与人均收入、财政收入、进出口贸易、金融资产、市场物价等重要经济指标之间形成良性互动。这种新的财产秩序或新的财产所有结构可供中国其他地区的所有制改革与结构调整借鉴或参考。
新的市场秩序的建立与扩展。在浙江,专业市场不仅是一种专业化交易组织和资源配置方式,而且是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举足轻重作用的一大商贸流通产业,一些大型专业市场已成为我国地方工业、产业集群融入国际经济、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平台和通道。
新的企业组织的形成与扩展。浙江民企背靠国内统一大市场,自主创新,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走全国布局或跨国经营的路子,打响“浙商”品牌,逐步实现了从生产加工型企业向大规模品牌生产集团与商贸集团的转变,发展成为国内领先或具有国际水准的企业。
新兴产业资本的形成与扩展。随着企业规模扩大,浙江一些企业集团将品牌资源和一定的资产,与浙江在外的百万供销大军相互嫁接,构筑了遍布全国的独享式销售网络,截留了商业链条中的大部分利润。在实力提升的基础上,浙江众多民营企业率先“走出去”发展,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并积极开展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壮大自己。
新兴产业区的形成与扩展。改革开放以来,浙江走出了一条以专业市场、民营经济和产业集群为显著特征、富有特色的工业化道路,随着产业的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地方产业集群逐步融入全球生产网络和全球价值链之中。随着重化工业的快速发展和在产业结构中比重的增加,浙江以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为突破口,开始走上主要由信息化推动、以发展先进制造业为重点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新的劳资关系的形成与扩展。浙江民营经济发展的历史较长,民营企业的规模较大,劳资矛盾暴露得比较早也比较充分,具有很强的代表性。目前,在浙江,劳资关系是一种自愿互利的新型合作关系,合作与共同利益是主流,冲突与利益对立是支流。与此同时,浙江各级地方政府在处理劳资矛盾和规范劳动关系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规章,积累了大量的资料和经验。对于其他地区而言,浙江处理劳资关系的方式、方法和经验,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新的收入分配秩序的形成与扩展。目前,浙江居民收入来源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如储蓄存款利息、购买股票所得股息和红利、购买债券所得债息等等。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快速发展,但收入分配差距并没有明显扩大,在深化市场取向改革和追求效率的同时,注重社会公平,关注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形成了先富帮助和带动后富、以实现共同富裕为长远战略目标的新分配模式。(作者系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教授)
《人民论坛》 (2008-01-15)
福建与浙江民营经济发展比较分析
2009-04-16
摘 要:福建、浙江作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起步较早、发展较好的省份,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一支非常重要力量。但是,福建与浙江比较,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着很大差异。从民营经济规模和工业绩效等方面来看,福建要远落后于浙江;从民营经济发展模式来看,福建与浙江也存在很大不同。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过程中,福建应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拓宽民营经济融资渠道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速民营经济的发展,提高其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关键词:民营经济 经济指标 发展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快速持续增长,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显重要。尤其是近些年,民营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加快,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福建、浙江作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起步较早、发展较好的省份,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一支非常重要力量。但是,福建与浙江比较起来,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着很大差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过程中,福建需要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的作用,继续扩大民营经济发展规模、加快其发展速度,提高其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本文试图通过对福建、浙江民营经济的发展状况进行比较,分析福建民营经济与浙江民营经济相比较存在的差异,为加快福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参考。
一、两省民营经济发展几个经济指标比较
1.经济规模比较。浙江民营经济总体规模比福建大,实力明显强于福建,在GDP中所占比重也远高于福建。2004年,浙江全省有个体户168.4万户,资金额498.3亿元,户均2.96万元;私营企业33.32万家,注册资本金额3906.4亿元,户均117.25万元。个私经济2004年实现总产值9909.77亿元,销售总额7826.07亿元,社会销售品零售额3355.62亿元,出口创汇1555.48亿元,这四项指标连续七年位居全国第一。在浙江全省大多数县市,民营经济已成为县域经济的主要支柱。2003年,浙江进入全国百强县的30个县(市、区)中,绝大多数县(市、区)民营经济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了80%,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90%。而同期,福建个体工商户仅为46.8万户,注册资金244.48亿元;私营企业首次突破10万户大关,达110185户,注册资金1844.35亿元。
表1给出了2004年浙江、福建个私经济发展状况。可以看出,浙江个体户和私营企业无论是户数还是资金总额均要远大于福建。虽然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企业的户均资金福建要大于浙江,但浙江民营企业中的规模规模企业要远远大于福建。尽管近几年来,福建也出现了一些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但总体上民营企业的规模还较小、实力较弱。据中国民营企业联合会、中国统计协会和中国管理科研究院企业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2007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名单》公告,上榜企业中浙江有180家,而福建仅有1家,而且福建上榜企业规模远远不及浙江,福建上榜企业是福建神州电子有限公司,排名第493位的,而浙江上榜企业排名最靠前的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排名第5位;在排名前50名的企业中,浙江就拥有15家。
2.工业绩效比较。在工业增加值方面,2006年,浙江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以下简称规模以上私营企业)的工业增加值为1906.67亿元,而福建为530.42亿元,仅为浙江的27.82%;2007年,浙江规模以上私营企业的工业增加值为2616.43亿元,而福建为736.74亿元,仅为浙江的28.16%。在利润增加方面,2006年,浙江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实现利润404.1亿元,比上年增长17.4%,福建为66.4亿元,仅为浙江的16.43%;2007年浙江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实现利润550.8亿元,而福建108.53亿元,仅为浙江的19.70%。
表2给出了2006年和2007年浙江、福建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工业增加值及利润情况。可以看出,尽管近两年来在工业增加值的增长率和实现利润增长率上,福建私营企业要远大于浙江私营企业,但在工业增加值的绝对额上,福建与浙江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另外,在股份制企业方面,福建与浙江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而在外商及我国港澳台投资企业上,两者差距则很小。
3.发展速度比较。福建民营经济发展虽然与浙江一样起步较早,但发展速度却要落后于浙江。尤其是进入90年代中期以后,在全国其他省市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有的省呈现跑步前进之势的背景下,福建省民营经济增长速度更是相对放慢,呈现小步前进之状。以私营企业为例,1997-2003年7年间,全国私营企业户数增长了2.13倍,雇工人数增长了2.08倍,注册资金增长了5.87倍。同期,福建省私营企业户数仅增长1.87倍,雇工人数仅增长1.36倍,注册资金仅增长4.19倍,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同期,浙江分别增长了2.29倍、2.5倍和5.21倍。与浙江相比,福建存在较大差距。
二、两省民营经济发展模式比较
在两省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浙江的“温州模式”和福建的“泉州(晋江)模式”是两种极具代表性的发展模式。两种模式的发展存在很大差异。
1.发展历程比较。浙江民营经济发展起步较早,实际上,在文革中后期,当其他地方还在闹革命,或者还淹没在计划经济中,等待着政府采取主动时,温州人便已开始依靠自己摆脱贫困(张建君,2006)。他们从那些城市人不愿意做的低贱工作开始做起,什么脏活、累活都肯干,擦皮鞋、弹棉花到裁剪衣服、经营针头线脑,等等。总结浙江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上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以乡镇集体企业加速发展和个体私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为基本特征。二是90年代初至90年代末,以个体经营经济大发展、集体企业逐步改制为基本特征。三是90年代末以后,以各种所有制经济不断融合,民营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为基本特征。
福建民营经济发展也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在阶段的时间划分上与浙江差不多,只是在每一阶段的基本特征与浙江有所不同。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的起步阶段,福建充分利用中央赋予的“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发挥侨资优势,大力兴办以股份合作制为主的乡镇企业;80年代末又通过引进侨资,嫁接乡镇企业,发展三资企业。90年代初至90年代末的发展阶段,开始实行“公有民营化”,采取企业全部资产评估作价后向外商出让部分产权的方式,引进境外资金,组建“嫁接”式合资企业。90年代末以后,家族式企业逐渐向现代企业制度改造转变。
2.创业政策环境比较。在民营企业的初创阶段,浙江政府对于民营企业的创业给予了“默许性”支持,采取的是“无为而治”方针,只做不说或多做少说,让人民群众成为改革创业的主体。邓小平南巡讲话发表以后,面对个体私营经济迅速发展,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的短期行为,浙江省委、省政府采取了“有所作为”的方针,及时下发了《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通知》,按照“管理、打击、扶持、引导”定位,使浙江民营经济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道路。第三阶段,政府加强超前引导、政策配套、搞好服务、优化环境。引导有条件的个私企业向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争创名牌。并通过规划建设特色工业园区、推进城镇化进程等办法,优化生产布局,加快产业集聚。各级政府在安排重点工程、重点扶持企业等方面,都一视同仁,民间称之为“大有作为”(陈瑾,2005)。相比而言,福建民营企业在改革开放后虽然也一直在自由并快速地发展,但在近年来才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民营企业,并加紧研究民营经济,出台一系列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虽然,这一系列措施将会大大地改善福建民企的创业环境,为民营工业经济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但比起浙江则具有非常明显的滞后性。
3.创业金融环境比较。在创业初期的资金来源上,浙江的商业资本更多来自民间非正规金融,通过非正规金融渠道集资,学术界通常将这一融资模式称为“内源性”融资。福建的商业资本和原始积累则很多来自海外,既有海外闽商的直接投资,也有福建华侨的侨汇,学术界通常将这种融资方式称为“外源性”融资。然而,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行,各地加大了引资力度,使得福建“外源性”融资模式不再具有优势。据有关资料,2000年以来,福建每年利用外资规模在全国的位次呈逐年下降趋势,实际到资从2000年的第3位退至2004年的第7位(在江苏、广东、山东、浙江、上海、辽宁之后);吸收外资规模在全国的比重从2000年9.33%降至2004年7.80%,而同期的江苏、上海、山东和浙江分别由15.75%、7.59%、7.34%、2.74%上升为16.94%、10.78%、16.19%、11.01%(王银细,2006)。
三、结语
从以上讨论可以看出,福建与浙江相比,民营经济在实力上存在一定差距;在民营经济的发展模式上,二者也存在很大差异。福建经济总体上要远落后于浙江经济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福建民营经济发展要远落后于浙江民营经济的发展。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过程中,福建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的作用,加速民营经济的发展,提高其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浙江政府在民营经济的产生、发展和提高过程中通过强化政府职能转变、求真务实,为浙江民营经济的飞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氛围和宽松的发展环境。浙江各级政府转变职能,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值得福建借鉴。福建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职能转变、求真务实。政府应进一步缩小调节和直接干预的范围,扩大市场调节的范围;应由管理企业转为服务企业,积极帮助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帮助民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优化产权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改善管理水平;进一步清理限制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政策、法规,构建完善的政府服务体系,确实做到服务到位,营造良好的环境,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实现福建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