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坪塘老工业基地打造产业退出样板工程。
为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按照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要求,长沙市从2008年底开始对坪塘老工业基地实行集中整治,计划用2年时间完成坪塘镇国家淘汰产业、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企业的强制淘汰或搬迁;用3年时间完成超标排放企业的限期治理或关闭,改善坪塘镇环境质量,根除饮用水源安全隐患,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在此基础上,推进坪塘片区城市建设扩容提质,推动宜居新城建设。通过两年多的努力,坪塘老工业基地产业退出和污染治理已经成为长株潭乃至全省的样板工程,为全省土地管理、生态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创造经验,探索了一条以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形成了有利于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产业退出前的坪塘镇基本情况。
坪塘镇地处岳麓区南端,总面积112平方公里,总人口约6万人。镇内共有企业%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4家,过亿元企业4家。2008年,全镇企业完成总产值26.82亿元,实现利润7992万元,上缴税金7189万元。其中拟退出的“6+2"企业(指主要的水泥、化工企业)完成总产值10.27亿元,实现利润151万元,上缴税金3608万元。
该镇原系望城县工业强镇,由于企业起步早,工艺水平低,高能耗、高物耗、高排放、低效益企业居多,尤其是水泥、化工企业更为突出。近年来,镇内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尖锐,污染纠纷时有发生。据统计,整治前全镇企业每年向湘江排放废水128万吨,其中84%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导致湘江长沙段水质和地下水水质恶化,对饮用水源构成严重威胁;每年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硫8875吨、氮氧化物6%吨,粉尘2005吨,水泥行业烟尘废气污染一直是公众投诉的焦点;每年倾倒丢弃危险废物35吨,造成土壤和水体污染,给农作物生长带来较大影响。
二、坪塘老工业基地产业退出的主要做法。
市委、市政府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对坪塘老工业基地产业退出工作给予了大 力支持,主要是采取了三个方面的举措:依据法律法规分类退出,创新优惠政策 引导退出,运用倒逼措施强制退出。
(一)扎实做好基础工作。一是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为了切实抓好产业退出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的产业退出领导小组,专门实施坪塘老工业基地产业退出工作。二是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实地勘测、会议座谈等方式,对坪塘%家企业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调查,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企业实际情况。三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第一批限期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制定了《长沙市坪塘老工业基地产业退出实施方案》,明确了产业退出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并对各相关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
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制定了每个企业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反复论证修改,增强了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做好产业退出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通过项目包装和积极汇报,坪塘老工业基地重金属污染治理暨产业退出和生态恢复工程被列为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规划》重点支持项目之一。
(二)依法实施分类退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将坪塘产业退出主要分为四大类实施,即强制淘汰类、强制关闭或搬迁类、限期治理类和结合规划拆迁类。一是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采用普通立窑等国家淘汰工艺、设备、产能的工业企业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淘汰。二是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湘江长沙段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地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排污企业强制关闭或搬迁。三是根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超标排放企业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对已下达限期治理决定企业加大监管力度,未治理达标的Zoio年底前一律予以关闭。四是根据《城乡规划法》,结合《大河西先导区空间发展规划》、《坪塘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需要,对需拆迁企业制订相关政策实施拍射王或注销。
(三)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一是对国家明令淘汰产业逾期不退出的,采取不予工商年检注册,不予发放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甚至停止供水供电等行政倒逼措施迫使关闭。二是对“三高一低”(即高污染、高能耗、高物耗、低效益)企业逾期不采取提质改造措施的,采取强制性能耗标准、限定排污总量、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电价水价、取消出口退税等经济手段,促使其“退二进三”(即退出二产业,发展三产业)。三是对异地重建企业优先贷款,对列人强制淘汰、强制搬迁或关闭、限期治理的企业不予信贷支持。四是对于经济效益好、有发展潜力但不符合地区规划的企业,在用地、规划、行政审批、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协助其搬迁。五是对于有一定产品市场和技术含量的企业,引导其通过品牌运作、设备转让、技术输出等方式,转化有效资产。
(四)适时强化政策引导。一是弓i人经济实体投资整体或分块退出,退出后所得土地等收益扣除退出成本后,由投资实体与政府按比例分成。二是退出企业就地“退二进三”,自主开发需改变土地用途,经审核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可直接按规划用途补办土地出让手续,不进行招拍挂,出让金的50%可返还给企业。在退出企业做好职工安置、水电分离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其按规划用途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需缴纳的出让金、配套费、契税等费用可申请延期至办理报建手续时缴纳。其按规划用途办理的土地使用权经先导区管委会同意可转让或抵押。三是退出企业自主开发,在被拆除的房屋原地建设时,可按被拆除面积抵扣城市配套费。四是退出企业整体搬迁或开发新项目所需用地,属于先导区规划范围的,由先导区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属于先导区规划范围外的,由先导区管委会协调相关部门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有关用地手续按照从简从快的原则予以办理。五是除协助水泥厂申请中央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外,先导区同时实施配套奖励。6家水泥厂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退出的,按50万元每万吨产能实施奖励;2009年7月1日起逐月递减,每万吨每月减少5万元,2009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退出的,不再实施奖励。如湖南新生水泥厂除获得中央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601.4万元外,还获得先导区配套奖励资金88。万元。六是对企业退出后削减的污染物,根据核定的减排量,按照SO2: 700元/吨,COD : 800元/吨的标准予以补偿。如湖南新生水泥厂获得市环保局节能减排奖励资金45.6万元。七是退出企业可申请由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JL}或先导投资公司对其进行整体收购。八是退出企业水电分离费由先导区管委会和退出企业各承担50%0 三、实行产业退出后所取得的主要成效。
坪塘老工业基地集中整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分阶段进行。在完成污染企业关闭的基础上,拆除和退出污染企业,对受污染土地进行生态修复,然后再通过城镇扩容提质、打造宜居新城。2ao9年,共退出13家水泥和化工污染企业及1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纳人淘汰范围的旋窑生产线;2010年,完成了7家化工污染企业的退出和26家非煤矿山企业的关闭整顿。通过退出,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一)改善了长沙地区的生态环境。坪塘老工业基地处于湘江长沙段上游和上风口,其扬尘和大气污染排放对长沙城区环境质量影响较大。据初步估算,企业关闭退出后,年削减工业粉尘排放13525吨,削减二氧化硫利澈2600吨,削减废气排放3755万标立方,减少向湘江排放工业废水15万吨。
(二)发挥了示范作用。通过坪塘老工业基地“三高一低”企业的淘汰和落后产业的退出,为长沙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摸索经验、探索思路、提供示范,加快了长沙落后产能淘汰的进程。长沙拟全面推广坪塘老工业基地退出的做法,通过政策引导关闭市区内所有污染企业。
(三)推进了配套改革。初步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体制机制,坪塘老工业基地产业退出的做法,发挥了政府引导和市场基础“两只手”作用,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推动综合配套改革,探索建立了四个有效机制(落后产能淘汰机制、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污染治理机制、资源节约激励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做好了四个结合(淘汰落后产能要和推动产业升级相结合、淘汰落后产能要和改革企业制度相结合、淘汰落后产能要和落实职工保障相结合、淘汰落后产能要和加强环境监管相结合)。
(四)推动了污染治理和环境提升工作。长沙市在总结过去一段时间环境保护特色工作特别是坪塘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将通过工程治污和生物治污相结合的方式,推进面上大气、水体和农田污染治理,形成“绿色”、“金色”、“蓝色”生态保护圈,进一步在“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上取得新突破。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