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QS/BZ-ZD20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1 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的非预期使用和交付。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外购原辅材料及生产过程中、交付后产生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 职责
3.1 质检科负责不合格的识别,并跟踪验证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2 质量负责人负责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3.3 总经理负责不合格品处理意见的审批。
4 工作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分类
a) 严重不合格:经检查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极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主要特性、性能技术指标等的不合格;
b) 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产品主要质量的不合格。
4.2 进货不合格品的识别及处理
处理方式可采用让步接收、拒收、退换。
4.2.1 质检员将原辅材料放在不合格区内,仓库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区内,质检科将原辅材料检验记录报总经理处理。
4.2.2 一般不合格品让步接收时,由质量负责人批准在原不合格品区内写上“让步接收”,本公司所用的原料除计量不合格外,一律拒收。
4.2.3 加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经质检员检验后,按上述规定执行。
4.3 不合格成品、半成品的检验和处理
4.3.1 对于经检验能立即返工或修改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加工者即返工或返修,并将检验情况记录在工序检验记录和成品的检验记录,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或不适用者可由质量负责人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做出处理决定(让步接收、返工、报废等),进行相应处理。
a) 只有产品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顾客使用时,才能办理让步接收,有规定时,让步接收应取得顾客同意;
b) 返工、返修由操作工人执行,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记录。
4.3.2 质检员检验判定的严重不合格,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由质量负责人在相应的检验上记录上签字确认,进行处理。
4.4 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重大质量问题对待,除按4.3规定执行外,应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采购科应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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