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项目部工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为规范公司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调任无交接等现象,加强对工具使用和消耗的有效监控和精确统计,提高工具的有效利用率,降低采购成本和不合理损耗,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对工具管理制定此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由物管部制定,适各本公司各个部门工具的领用、退库、交接、报废、使用周期标准等必须严格遵照此制度执行。
第3条 工具定义:本制度所指的工具(以下简称工具)包括:斜口钳、网线钳、大螺丝刀,平口,十字、17到19开口、12到14开口、8到10开口、万用表、网线测试仪、尖嘴钳、烙铁、短把螺丝刀+字、设备耗材及其它经仓库和相关区域或部门共同认定的工作必需物品;
第二章 工具发放标准的制定
第4条 工具的领用标准与正常使用期限由物管部制定与调整(工具领用标准及最低使用期限见附表);
第5条 如果各标准需变动时,必须由项目部提出,经主管领导批准,物管部修订后向项目部重新下发;
第三章 工具的申报、领用、更换及交接
第6条 工具的申报:项目部应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向物管部申请所需要的工具并注明工具使用方向;
第7条 仓库管理员把申报的工具采买明细汇总,经部门领导审批并签字确认后,报送采购部,于项目施工前发放;
第8条 工具领用条件:
A、操作工具首次领用,必须是在领用标准范围内;
B、换领必须以旧(坏)换新,旧工具必须部件齐全。
第9条 工具领用更换程序:
A、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项目部填写“领料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经物管部经理签字确认后,交库房管理员进行工具领用;
B、以旧(坏)换新领用工具时,领用区域应填写“领料单”, 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交物管部经理签字确认后,由工具保管人携带原旧(坏)工具到仓库换领;
C、原工具丢失或在正常使用限期内损坏,按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
第10条 工具交接
离职退还。人员离职,在其填写“离职单”的同时,都应由项目部负责人填写《工具移交表》一份并签字确认后报物管部经理签字确认,仓管员确定移交、入库签字确认;
第四章 附则
第11条 本办法物管部负责解释;
第12条 本办法自2015年6月30号实施;
个人工具领用及使用标准
工具名称
规格
数量/人
正常使用期限(参考)
斜口钳
1
网线钳
1
开口扳手
8-10
1
开口扳手
12--14
1
开口扳手
17--19
1
万用表
1
螺丝刀
5+
1
螺丝刀
5-
1
网线测试仪
1
尖嘴钳
1
烙铁
1
短把螺丝刀
1
工具移交(入库)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时间
负责人: 接收人: 库管员: 部门经理: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工具领用申请表
申请人: 所在部门: 日期: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时间
备注
项目经理: 物管部经理: 仓库管理员: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