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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9461720 上传时间:2025-03-27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3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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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切实维护公司稳定和经济发展。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1.3 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对工作,适用本预案: ⑴发生死亡3人以上; ⑵发生或可能发生受伤20人以上; ⑶发生或可能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⑷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1.4 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机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救援组织体系 XXXX有限公司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其社会力量组成。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为安保部,并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络协调机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包括行政部、财务部、企管部及相关部门,以及消防、医疗救护等社会力量。 2.2 事故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长:总经理 副总指挥长: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总会计师 成 员:各部门、车间正职 2.3 有关成员部门职责 2.3.1总指挥长负责指挥协调全公司的应急救援。 2.3.2副总指挥长:具体负责抢险、医疗、抢救物资供应、运输及事故通报、安置工作的指挥。 2.3.3其他成员分工如下; 2.3.3.1安全保卫部经理 负责受理公司各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取证,请示总指挥长启动应急救援方案,及时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的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援助。 及时以公司名义向上级主管部门、市安监局等上级部门汇报公司重大特种设备事故简况,向总指挥长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对公司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3.3.2行政部经理 协助副总指挥长做好特种设备事故通报工作,监督特种设备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负责组织伤员救助工作。在公司事故第一时间内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对伤员的救治,群死群伤事故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逐个进行现场救治,并及时联系专业医务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将伤者送至医院救治。 2.3.3.3企管部经理 配合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的人员组织工作,参与公司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3.3.4财务部经理 负责保证公司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并配合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物资、人员疏散和撤离。 2.3.3.5供销部经理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所需物资的供应;负责在外营销工作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的救援 2.3.3.6营林办经理 配合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物资、人员的疏散、救援和撤离; 2.3.3.7工程部经理 负责工程建设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相关设备的技术支持,提供技术资料; 2.3.3.8生产技术部经理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期间的生产调度;负责生产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相关设备的技术支持,提供技术资料;配合、参与相关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 2.3.3.9各生产车间主任 负责本部门的员工参与抢险救援,安排人员、物资撤离疏散并尽最大可能提供能源保障;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⑴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⑵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⑶重要区域使用的特种设备; ⑷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⑸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安保部应当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3.2 预防措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⑴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⑵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⑶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⑷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保证设备登记率达到100%; ⑸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⑺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3.3 预警信息采集 安保部要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及早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⑴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安保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⑵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依托金质工程,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支持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3.4 预警行动 当以下事故发生时,应当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⑴爆炸、火灾事故; ⑵地震; ⑶台风、暴雨(雪)、大风(沙尘暴)、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气象灾害; ⑷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事故的灾害性事故。 安保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4 应急响应 4.1 事故报告 ⑴特种设备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安保部,最迟不超过半小时;特殊情况下,直接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⑵安保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总经理,最迟不超过2小时; ⑶安保部接到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 ⑷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4.2 分级响应程序 ⑴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 ⑵安保部门应当配合事故发生单位启动该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⑶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安保部门在取得总经理同意后应当立即报市质检局。 4.3 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⑴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⑵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⑶探测危险物资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开展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⑷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⑸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⑹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⑺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 4.4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5 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当地人民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根据需要建议当地政府负责依法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 4.7 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安保部门应当按照公司有关规定 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4.8 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请公司领导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⑴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⑵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⑶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⑷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⑸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负责。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 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和建筑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事故救援结束后,公司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抚、怃恤、理赔工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职工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5.2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工作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5.3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安保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6保障措施 6.1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信息保障 ⑴安保部门应建立与有关部门、相应的专业指挥机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络数据库,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值守。 ⑵安保部门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系统,及时反映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安全状态和事故预警。 6.2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公司协调解决。 6.3监督检查 安保部门应当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演练的情况进行检查。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车辆等设备、设施。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价:根据特种设备本身安全状况、使用环境、管理情况以及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社会影响等因素,通过评估、计算、分析,某一单位,或者某一种设备在某一时期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活动。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公司各级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本预案由安保部门管理更新。修订后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安保部门制定并负责解释。 7.4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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