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下涯中心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成绩考核奖励办法
一、总则
按照学校章程,本着精神导向、效益取重、竞争奖优的指导思想,制定本办法。旨在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改革,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于实现学校办学总体目标。
二、适用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工。
三、奖励内容与标准
1、集体成果奖
A类:
(1)学校被评为建德市教育局级以上文明学校的。
(2)学校获得建德市教育教学质量奖的。
(3)学校在建德市级以上督导评估中获得优秀级的。
(4)学校被命名为建德市级以上“优秀小学”的。
(5)学校获建德市级以上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德育工作先进学校、教科研工作先进学校等单项荣誉的。
以上由校长办公会议商定给予全体教职工一次性奖金奖励。
B类:
(1)以校为单位,工、青、团、妇、队获得条线综合性荣誉的,相关人员计分,镇级8分/人,县级12分/人,市级15分/人,省级18分/人,全国级25分/人。
(2)德育某一项目组、现代教育技术某一项目组、课题研究组、教研组建设等次校级团队获得先进集体荣誉的,相关人员计分,县级8分/人,市级12分/人,省级15分/人,全国级20分/人。
(3)以校为单位参加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教师论文比赛、课件制作比赛、学生作品比赛等,获得优秀组织荣誉的,相关人员计分,县级5分/人,市级8分/人,省级10分/人,全国级12分/人。
(4)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严格使用规范字,表现出色的给予适当奖励。
2、个人荣誉奖
已得到奖金或物质奖励的不再列入本考核计分办法;年度考核优秀或嘉奖的也不再重复计奖。
获综合性荣誉称号的,镇级5分,县级10分,市级15分,省级20分,全国级30分。
获单项性荣誉称号的,镇级3分,县级6分,市级10分,省级15分,全国级20分。
3、教学活动奖
承担公开教学的,校级3分,镇级5分,县级10分,市级15分,省级及以上20分。
参加评优课获一等奖的,校级5分,镇级8分,县级15分,市级20分,省级及以上30分,二、三等奖的为一等奖的80%,优秀奖的为一等奖的60%。
承担队活动观摩及参加基本功竞赛、课件制作等类似活动的,比照评优课教学执行。
4、教学成绩奖
在校、镇、县、市等组织的学科考试、调研等形式质量考核中,执教班级成绩按下列标准对应计分,同时兼得:
(1)名次奖:
是校内组织的,第一名8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3分;
是镇级组织的第一名15分,第二名12分,第三名10分,第四名6分,第五名5分。
(2)及格率奖:
100%的10分,98%以上的8分,97%以上的7分,95%以上的5分。
(3)优秀率奖:
低年级:70%以上的7分,50%以上的5分,40%以上的3分。
中高年级:60%以上的7分,40%以上的5分,30%以上的3分。
(4)超平均奖:
超镇平均3分以内的5分,3至6分8分,6分以上的10分。
(5)进步奖:
以教导处已有的最近一次记录为参照,每进步一个名次3分,或者与镇平均成绩分差值每加大(原正数)或缩小(原负数)一分加2分。
5、比赛辅导奖
凡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是学校指定安排的或是学校同意参加的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奖的(县、镇田径比赛系列除外)对应计分。
(1)以班为单位参加的,班主任按如下标准计,副班主任参与的按
班主任50%计。
校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镇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县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市级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5分;
省级以上奖20分至50分酌情考虑,优秀奖的按一等奖的30%计。
(2)校级组队参加的,辅导老师按如下标准计,相关班主任按辅导
老师的20%计。
校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镇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
县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市级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5分;
省级以上,20分至50分酌情考虑。
(3)学生个人获奖的,辅导老师计分。
镇级每个0.5分;县级每个1分;市级及以上每个1.5分。
6、教育科研奖
(1)课题奖:五人以上申报教育科研课题,(五人以下按60%计),教育课题镇级立项的,奖励课题组500元;教育科研课题武进区级立项的,奖励课题组经费1500元;常州市级立项的,奖励课题组经费2000元;挂靠省级及以上课题成功的,奖励课题组经费800元;结题的,镇级奖励课题组600元,县级奖励课题组2000元,市级的奖励课题组3000元,省级及以上子课题结题的,奖励课题组1000元。
(2)论文奖
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教学设计等,按篇计算,同一篇计最高奖,
不兼得,以发表、交流、获奖为准。
原则上发表必须是正式报刊,获奖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而非民间团体或机构。
奖励分值见附表。
四、学校每学期按教师计取分值进行对应奖励,每分值对应奖金由校长室核定。
本办法已经由教代会通过,决定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校长室。
论文奖励分值附表
级 别
分 值
类 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镇级
论文
发表、交流
15
10
8
5
3
获奖
12
8
6
4
2
案例
(教学设计)
发表、交流
10
8
6
4
2
获奖
9
7
5
3
2
建德市下涯中心小学
2006年6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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