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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里初中“阳光检察进校园”活动资料(1)
南大里初中“阳光检察进校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推进我校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县人民检察院和县教育局夏检会【2014】1号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开展“阳光检察进校园”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的中国梦为契机,以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和山西省人民检察《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检察工作的通知》为抓手,我校坚持以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为重点,深入开展“阳光检察进校园”活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为建设平安校园,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阳光检察进校园”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使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广大师生法律素质明显增强,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方法措施
(一)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与培训工作。“阳光检查进校园”普法期间,成立以李子峰校长为组长,以副校长陶敏学为副组长,政教处、办公室、教导处、后勤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领导组。聘请县检查院政治处副主任姚苗霞同志兼职我校法制副校长,充实学校法制课的教学力量。采取集中授课、辅导讲座、普法测试、以会代训、总结表彰等多种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知识的宣传和讲解。
(二)继续采取课堂教育和集中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我校学生学法的落实。一方面,要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发挥课堂教育在法制教育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要制定法制教育计划,明确课时安排,通过日常课堂教学加强对初中学生法制教育,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另一方面,要利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宣传月、宣传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时间,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学法的效果。
(三)采取“大手小手互牵活动”推动中学生和家长互动式的法律学习。
一是“每周法制一题”的方式。在政治课或法制课上,教师组织学生每周学习一个法条,并把法条写在作业上,学生放学回家后背给家长听,让家长在作业上签字;学校每周给学生出一道法律题或一道案例题,学生带回家后由家长来回答,学生把家长回答的问题写在作业上,回学校后,利用法制课时间学生们汇报交流,最后由老师宣布标准答案。二是每月每人讲一个法制故事的方式。每月举办一次专题法制课,课上每个同学讲一个发生在自己身边或知道的遵纪守法小故事或违法必受罚案例,大家交流,每次主题班会都选出几个“我喜爱的小故事”,年底,根据每人入选故事的多少,评出“故事大王”,给予精神奖励。
(四)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用法。要把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密切结合起来,把反面典型教育与正面教育、全面教育与个别教育,法制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达标、依法治校结合起来,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探索法制教育文艺演出、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现身说法、法制征文、“学生带法回家”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继续通过团队活动、校外活动、“争创“优秀守法青少年”等形式,指导、鼓励和帮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法制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5月)。重点工作:一是各班级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班“阳光检察进校园”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二是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提高全班学生对“阳光检察进校园”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6月)。重点工作:引发县人民检察院印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刑事诉讼法》等读本,开展学习。学校组织对各班法律知识的测试,举办法制教育宣传专题板报以及征文活动的筛选,并推选出本学期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典型。
第三阶段:总结汇报表彰阶段(2014年7月)。重点工作:各班级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校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县检查院政治部,对各班级开展“阳光检查进校园”活动进行检查考核,将其作为我校重大事件内容记入考核档案。
南大里初中政教处
201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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