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庆市江津双福中学校
理化生实验课教师安全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岗双责、责任到人”的原则,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平安、和谐、幸福的校园,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职责任务:
1、物理、化学、生物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按实验操作规程做实验。上课教师必须对在实验课室上课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须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对违反规定者,必须停止其实验,教育后再做实验。
2、使用电热器等设备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3、实验课室内严禁吸烟。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剧毒、强腐蚀)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4、消防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保证正常工作状态。
5、用电设备要经常检查,防止漏电。破损的插座插头要及时更换。教师离开实验室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关好水、电和门窗等。
6、建立仪器设备台帐,领用、归还必须履行相关的登记手续,教学用具不准私人借用,发生问题由管理人负责。
7、每学期必须按程序和相关规定核对清理一次危险物品。
8、其它人员(常规使用除外)使用实验课室必须经校长、教导处同意方可使用。
二、责任追求
以上责任相关责任人要引起高度重视,凡不按上述要求去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因玩忽职守、渎职、失职而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如下处理:
1、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晋升职称一票否决;
2、三年内不能评优、评先、晋升职称;
3、追究经济、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任课教师各执一份,责任人在该岗位工作时该责任书始终有效。
学校(盖章)
学校校长:(签字) 分管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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