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同编号:
电梯维保年度自检报告
(适用于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设备名称
登记编号
使用单位
维保单位
自检日期
说 明
1、本报告依据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制定,适用于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的维护保养年度自检;
2、“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栏中有定性要求的填写“√”、“×”、“∕”表示合格、不合格、无此项,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
3、维保单位应有相关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或专用章;
4、本报告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章;
5、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维保单位资质证书:
地址:
邮编:
固定电话:
使用单位
地址
邮政编码
使用单位联系人
电话
联系手机
设备使用
地点
使用单位代码
制造单位
制造日期
维保
责任人
联系手机
型 号
产品编号
额定
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层站数
层 站 门
限速器型号
限速器
制造单位
限速器编号
电梯
管理人员
管理员证号
主要
检验仪器
万用表、钳形表、电流表、游标卡尺、钢直尺、卷尺、常用工具等
本电梯按《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进行自检,年度自检结论为: 合格
检验: 审核: 维保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共 4 页 第 3 页
检验类别
项类及类别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点)
检验结果
B
1
技术资料
1.4
使用
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
(3)电梯管理规章制度,含应急措施、救援预案、电梯钥匙管理制度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电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C
2
机房
及相关设备
2.1 通道与通道门
(1)通道安全方便使用、畅通,如采用梯子符合要求
(2)通道,设置永久照明
(3)通道门,宽度≥0.60m高度≥1.80m,有锁,标志,向外开
C
2.5(1) 机房设置永久照明,机房内靠近入口处装设照明开关
C
2.6 断错相保护,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项保护装置
B
2.7(2) 主开关与照明等电路的控制关系,不得切断照明、插座、报警装置电源
B
2.8驱动
主机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3)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B
2.9
制动
装置
(3) 制动器应当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上,电梯运行时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并且制动闸瓦(制动钳)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作面上没有油污
B
2.10
紧急
操作
(1)手动紧急操作装置①★可拆卸应有电气安全装置②松闸扳手红色,盘车轮无辐条且黄色、放置明显位置③方向标识④手动持续力操纵⑤易于观察位置
(2)紧急电动运行装置
(3)应急救援程序:机房内应当设有应急救援程序
B
2.11
限速器
(2)电气安全装置
(3)动作速度校验,使用周期2年或动作异常、调节部位封记损坏时校验
C
2.12(2) 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PE线可靠连接
C
2.13 电气绝缘,标称电压安全电压时≥0.25,≤500V时≥0.50,>500V时≥1.00(MΩ)
最小值
MΩ
C
3 井道及相关设
备
3.4
井道安全门
(3)门锁,开启后不用钥匙能锁住,锁住后井道内不用钥匙能打开
(4)电气安全装置,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C
3.5
井道检修门
(3)门锁,开启后不用钥匙能锁住,锁住后井道内不用钥匙能打开
(4)电气安全装置,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B
3.7 轿厢与井道壁距离≤0.15m,符合相关条件时可以增加到0.20m,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
最大值___m
B
3.10 极限开关,接触缓冲器前动作且缓冲器压缩期间保持动作状态
C
3.11随行电缆,避免干涉且轿厢压实缓冲器时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接触
C
3.12井道照明永久,如部分封闭井道如有足够电气照明可不设
C
3.13底坑设施与装置
(1)底坑底部,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3)停止装置,易操作、双稳态、红色、停止字样、防误操作
B
3.15(2) 限速绳张紧装置的电气安全装置,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停止电梯
B
3.16
缓冲器
(3)缓冲器固定可靠、无明显倾斜,并且无断裂、塑性变形、剥离、破损等现象
(4)液位和电气安全装置,验证柱塞复位
(5)设置最大允许垂直距离标识,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C
4 轿厢与对重
4.1
轿顶电气装置
(1)检修装置①检修开关②最高控制权限③持续揿压运行、防止误操作并标识运行方向④停止开关⑤安全装置起作用
(2)停止装置,易操作、双稳态、红色、停止字样、防误操作
C
4.3(3) 安全窗(门)电气安全装置,验证锁紧
C
4.5如果对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C
4.6(2) 轿厢超面积载货电梯的控制条件①设置表明额定载重量标志②电梯专用运送特定轻质物品,体积在满载情况下货物总质量不会超额定载重量③司机操作,限制人员进入
B
4.8
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
(1)紧急照明,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2)紧急报警装置①便与救援联系②大于30m设置轿厢与机房对讲③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等效电源④对讲系统启动,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
C
4.9 地坎护脚板,高度≥0.75、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C
4.10 轿厢超载保护装置(110%,不少于75kg),防止电梯启动及再平层、门打开或未锁
C
5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
5.1悬挂装置、补偿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
直径比__%
C
5.2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C
5.3
补偿
装置
(1)绳(链)端固定可靠
(2)电气安全装置,检查补偿绳最小张紧装置位置
(3)>3.5m/s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动作时有电气安全装置停止电梯
C
★5.6 旋转部件的防护,应能避免①人身伤害②绳(链)脱槽或链轮③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
C
6
轿门与
层门
6.2
门间隙
(1)门扇间隙,客梯≤6mm;货梯≤8mm允许磨损到10mm
最大值__mm
(2)人力施加在最不利点时间隙,旁开门≤30mm,中分门其总和≤45mm
最大值__mm
C
6.3
玻璃门
(1)供应商名或商标、型式等永久标记
(2)固定件,下沉的情况下能够保证玻璃不会滑出
(3)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B
6.4 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C
6.5 门的运行与导向,不得脱轨、机械卡阻、终端错位,有应急导向装置
B
6.6 自动关闭层门装置,采用重块时应有相应措施
B
6.7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B
6.8
门的
锁紧
(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置门锁装置,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如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不能导致开锁;
(2)锁紧元件啮合长度,≥7mm
最小值___mm
(3)电气安全装置,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防误动作
(4)轿门锁紧装置,应符合以上有关要求
B
6.9
门的
闭合
(1)正常运行时不能打开层门,除非轿厢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如一个层门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2)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未被锁住时也应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
C
6.10 门刀、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5mm且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撞
最小值___mm
C
8 试验
★8.1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①使轿厢制停或者速度降低至缓冲器设计范围②该装置动作时应当使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C
8.2 耗能缓冲器试验,≤120s
B
8.3(2)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下行,动作应当可靠
B
8.4 对重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上行,动作应当可靠
B
8.6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当不能提升空载轿厢
C
8.7 运行试验,各系统功能符合要求、平层良好、无异常
B
8.8 消防返回功能试验
B
8.10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完全停止,并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B
8.11轿厢装载1.25倍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至行程下部,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曳引机应当停止运转,轿厢应当完全停止,并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注: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该项试验,见2.8项)
B
8.12静态曳引试验,轿厢装载规定载荷,历时10min,曳引绳应当没有打滑现象
(注: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该项试验,见2.8项)
序号
9
年度维保项目
维保项目(内容)
维保基本要求
1
减速机润滑油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2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接触良好
3
制动器铁芯(柱塞)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4
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5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符合标准
6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每2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工作正常
7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工作正常
8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
紧固
9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支架
固定,无松动
10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
清洁,压板牢固
11
随行电缆
无损伤
12
层门装置和地坎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13
轿厢称重装置
准确有效
14
安全钳钳座
固定,无松动
15
轿底各安装螺栓
紧固
16
缓冲器
固定,无松动
注: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其中条文序号为2.10(1)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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