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p>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服务平台
装修改造项目
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
签订时间:2010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
委托方(甲方):
注 册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承接方(乙方):
注 册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委托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同意以人民币(大写) 万元(¥ 万元)的价格(含税包干价),委托承接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 项目提供室内设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室内设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 合同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中国法律。
1.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定及其他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经甲方正式盖章签发送交乙方的本项目各阶段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1.4、本项目各阶段附件一《设计任务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项目设计服务阶段
项目设计服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三、甲方基本职责
3.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3.2、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3.3、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自身原因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4、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足够正确的基础资料以确保乙方顺利完成项目的设计工作。
3.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递交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成果后三天内回复书面意见,在收到乙方递交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后7天内回复书面意见,口头回复的需在48小时内补充书面回复,该书面意见及其他甲方出具的文件需经甲方加盖公章或由甲方相关专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视为有效。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成果后三天内不予回复,收到乙方递交的施工图设计七天内不予回复,则视为甲方认可了乙方递交的阶段性设计成果。
四、乙方基本职责
4.1、工作范围
4.1.1、室内装修设计
详见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音响系统规划及设备由专业厂家设计。
4.1.2、装修配套设计
包括但不仅限于活动家具、洁具选型、灯具选型、装饰材料样板、地毯、窗帘布艺、画、盆景、门五金、卫生间五金、门牌标志、室内陈设的选型。
4.1.3、设计接口要求
根据办公楼装修标准及使用功能提出强弱电、通风空调、给排水的设计接口。包括但不仅限于:
综合布置天花图(包括灯具、风口等机电的定位);
强电开关插座面板的定位;弱电出线口的定位;
4.1.4、设计范围
具体设计范围详见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4.1.5、。其他
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音响系统及设备、电梯设备由甲方委托专业的设计公司设计,装修设计单位要提供设计接口和配合。
4.2、工作内容
4.2.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交的设计任务书和工程所在地区具体情况进行设计,最终提交的设计文件应达到甲方各阶段设计任务书要求。(不含相关政府报建审批)
4.2.2、施工图设计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在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前对主要设计装修材料进行选择,提出具体的色彩、产地、材料质量标准、质感特性及实物样本等建议并与甲方协商确认后标注于施工设计图纸材料说明中。
4.2.3、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装修工程的招标工作;配合甲方及承建商做好现场验收工作;配合甲方及承建商做好装修材料样板的确认工作;配合甲方及承建商做好整个装修工程的设计变更工作;参加装修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参加由甲方主持的需由设计人参加的相关工程会议。
4.3、设计质量要求
4.3.1、乙方所完成的设计内容及成果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政策法规及各专业的规范规程、国家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
4.3.2、乙方所完成的设计内容及成果深度必须满足甲方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性提出的有关设计图纸方面的要求,详细内容以附件一《设计任务书》为准。
4.3.3、乙方应在甲方批准的方案估算成本范围及设计指标内进行施工图设计,不得突破限额设计值。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具体限额要求详见附件一《设计任务书》。
4.3.4、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应保证在10年以上。
4.4、聘请顾问或协助机构
乙方在必要时可自行聘请顾问进行设计指导工作(聘请人员须事前知会甲方),其费用由乙方决定并在设计费用中分摊或支付,但与乙方同样须向甲方负责;如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因能力所限无法完成对甲方的承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聘请顾问或有足够能力的其他人等协助乙方完成工作,费用由乙方决定并在设计费中分摊或支付;甲方因工作需要自行聘请或建议聘请的专业顾问,其费用由甲方决定并由甲方支付。
4.5、施工配合
4.5.1、为保证设计文件的时效性,应甲方要求或设计本身违反规范或错误或不周,甲方以下发书面设计变更单的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变更,并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报甲方备案。
4.5.2、乙方应负责向承建商进行图纸的设计交底及提供一切相关的设计技术资料。
4.5.3、乙方主要设计师应按甲方要求根据工地进度需要出席工地现场施工例会,及时参与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4.5.4、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送交的书面文件后24小时内予以回复意见,口头回复的需在48小时内补充书面回复,需修改或补充设计答复的施工联系单,单一专业答复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多专业答复时间不应超过72小时。
4.5.5、乙方主要设计师在施工过程中应视工程进度及时检查施工现场,并将检查意见书面反馈甲方,经与甲方协商确认后进行设计变更或施工现场整改。
4.5.6、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保证该工程设计总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的稳定,以确保设计和现场服务的质量。
4.7、项目设计使用唯一专用性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应对甲方所提资料严格保密,并承诺不可将该设计用于非甲方项目中去。
4.8、设计修改程序
4.8.1、乙方不得擅自对已获批准或确认的设计做出任何使投资增加的设计修改,必须修改时,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4.8.2、在本项目阶段性设计过程中,阶段设计成果获甲方书面认可之前,甲方在任何时候提出的书面修改意见,如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及行业规范,都应视为有效的,乙方应及时根据甲方意见对设计进行修改或调整。但修改内容涉及改变已确认的前阶段设计成果时,需另行根据工作量大小协商确定设计费用及设计时间。
4.9、其他
4.9.1、乙方全面负责相关承接的室内设计任务;在不影响建筑结构及大的功能分配方位之前提下,对原建筑设计进行方案修改优化,施工图由原设计单位负责修改。
4.9.2、在甲方向乙方提交室内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变更时,乙方须在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意见。
4.9.3、乙方作为本项目室内设计负责方与统筹人,应积极协调配合各专业设计单位共同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4.9.4、本项目室内设计内容包括与总图、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各机电安装专业设计、人防工程设计等配合工作,以及其他由甲方分包的与室内设计相关的专项设计工作的设计协调、配合工作。
五、设计进度要求
5.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附件二《设计进度表》约定的设计时限及时向甲方提交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本项目设计时间从合同签订翌日至施工图全部合格交接总用时间为
工作日。
5.2、乙方在进行本项目设计之前,需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时限要求,将本项目各阶段详细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甲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生效,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时,不得自行更改或延迟设计进度。
六、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要求
6.1、 第一阶段:方案设计
6.1.1 方案设计提交以下成果:
– 设计说明书
– 平面布局图
– 电脑透视效果图
6.1.2 设计用时:此阶段用时为双方签订合同日起 个工作日交付设计成果,在2010年 月 日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应装订成册,A3图册打印和电子文件1套。
6.2 、第二阶段:初步设计
6.2.1 在方案设计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将进行初步设计工作;制作并提交如下成果:
设计说明书
– 平面间隔图
– 电灯及空调天花平面图(包括空调定位出风及回风位置、电灯开关位置、灯位)
– 电制位置布局平面图(包括电源插座位置、强弱电分箱、电视、电话、宽带位置)
– 地面物料平面图
– 饰面物料样板和物料清单
6.2.2、设计用时
此阶段用时为甲方书面认可方案设计成果翌日起 个工作日,在2010年 月 日乙方提交初步阶段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应装订成册,A3图册打印和电子文件1套。
6.3 、第三阶段:施工图设计
7.3.1、在初步设计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将进行施工图的设计工作,制作并提交如下成果:
平面布置图、地面铺装图、照明开关点位图、电器插座点位图、电话点位布置图、天花布置图;家俬平面图;灯具图及供货商资料;洁具清单及供货商资料。
以上成果确认后,正式施工图装订三套,另附电子文件一套。
7.3.2、设计用时
此阶段用时为甲方书面认可初步设计成果翌日起 个工作日,在2010年 月 日提交该阶段设计成果。
7.3.3、其他
7.3.3.1、对于涉及加建工程的结构施工图由原建筑设计单位出图;
7.3.3.2、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最终选择的材料或设备与原设计技术条件不符时,乙方应对该产品技术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并有义务按确认后的技术要求修改原设计。
八、设计费用及付款方式
8.1 、设计总费用
本项目完成总体室内设计从方案至施工图设计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 万元)(此费用为不含税价)。
8.2 、项目各阶段设计费用支付明细表
序号
支付阶段
支付进度
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
1
预付款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
30%
万元
2
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完成并经甲方书面确认3日内
60%
万元
3
施工图设计
设计完成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3日内
10%
万元
九、合约终止及违约处理
9.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在本身无任何过失而另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可提前10日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终止或解除本合同。此等情况下,非乙方原因,乙方也未违约,甲方未按第八条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设计费,甲方逾期付款7天内,每逾期一日,每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给乙方;从逾期第8日起,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从逾期第21日起,每天支付 元违约金,若乙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总额还不足以支付由于逾期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该经济损失作为甲方的债务,乙方有权追偿,同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如无故拖延支付设计费达二十五日以上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9.4、如因乙方原因使设计进度受到延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合理补救措施,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按甲方要求采取合理之补救措施,否则甲方有权从本合约中摘取合理的工作部分另行委托其他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从乙方的设计费中扣除该部分之合理的工程设计费,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如无故拖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二十五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十、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义务
10.1、知识产权保护
10.1.1、知识产权保护
甲方在付清乙方相应阶段设计费用后立即拥有相应阶段本工程设计图纸的全部设计版权,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均为甲方所有,甲方承诺乙方拥有对该项目成果的署名权;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10.1.2、商标宣传使用
在合同关系确立后,各方可以使用对方“商标”及LOGO进行对本项目的有关宣传。除本合同正常履行及遭遇不可抗力以外,因任何其他原因终止合约,各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方“商标”及LOGO对本项目进行的有关宣传。
10.2、保密内容义务
10.2.1、保密内容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应彼此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甲方在委托乙方的项目设计期间所接触、知悉的所有包括设计、图纸、文件等在内的乙方的设计上及经营上信息及资料。
乙方在从事甲方委托项目设计期间所接触、知悉的所有包括设计、图纸、文件等在内的甲方的设计上及经营上信息及资料。
10.2.2、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及本合同终止后,相互承担保密义务。甲、乙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事前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漏、转让、许可其使用对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经甲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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