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 吉 县 科 技 计 划 项 目
合 同 书
计 划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计 划 类 别:
项目委托单位(甲方):安吉县科学技术局
项目承担单位(乙方):
起 止 年 月:
安 吉 县 科 学 技 术 局
2011年制
填 写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产业化计划、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计划的各类项目,以及科研院所专项计划中的研究开发专项、科技产业化专项、科技条件建设专项和公共科技服务专项。
2、本合同所列内容应实事求是地逐条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
3、、本合同与项目申请书构成一套立项的原始资料,乙方承担项目(课题)任务以合同内容为依据。
4、项目经费中的“自筹”指乙方及其依托单位自行筹措、用于本项目的研究开发的资金。
5合同中的“项目主要内容”,不同计划类别的项目要求不同。如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项目内容指项目研究内容,应包括技术路线、要解决的关键技术、研究的创新点等;其他各类计划项目应根据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
6、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指标”,不同计划类别的项目要求不同。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主要反映技术指标;科技产业化专项项目,还应反映经济指标,如技术成果应用所形成的生产规模、市场容量、经济效益、示范基地等;其他根据计划要求应完成的考核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安吉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安吉县科技局(以下简称甲方)与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顺利完成本项目的研究开发任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组情况
第一申请
单 位
单位名称
法人代码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E-mail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合作单位
单位名称
法人代码
职责*
1
2
项 目 组
成 员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或
学 历
从事专业
在本项目
中的分工
* :0—承担,1—参加△:包含第一申请单位
二、主要内容和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三、本项目的研究开发总投资 万元,甲方投入 万元,乙方自筹 万元。
乙方对甲方投入的经费,应按《浙江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四、项目验收
根据《浙江省科技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安吉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在完成本项目研究任务后,及时向甲方申请验收,验收的形式以 会议 。
五、风险的承担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因现有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的技术难题致使研究开发工作成为不可能,或因本项目研究的技术已由他人公开致使本研究开发工作成为不必要,乙方应提出书面报告,并附有关专家的书面认定意见或相关的证明材料,甲方经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1、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客观原因,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修改变更全合同条款内容的,需与对方协商,签订修改变更协议。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的要求,监督、检查乙方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应按要求向甲方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甲方无故未按合同约定拨付研究经费,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落实自筹经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的要求,组织实施研究工作,合理使用研究经费,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实施研究、未按合同落实自筹经费,或未按规定使用研究经费的,甲方有权暂停拨款直至解除合同,并收回已投入的经费。
七、其它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经各方协商签定的附加条款视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乙方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包括各方承担的任务、经费分配、研究成果的归属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
3、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分存甲方、乙方。
甲方(项目委托单位):安吉县科学技术局 (盖章)
单位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项目承担单位): (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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