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不可撤销支付综合服务费承诺书(编号 )
我公司(全称: 宁夏ⅩⅩⅩⅩⅩⅩ储运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特授权委托 ⅩⅩ(下称:引资方)为我公司引进资金进行票据贴现服务,资金人民币 5亿元,具体以我公司与贴现方协议中的实际总金额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424条、428条规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第2009号文件规定,我司与贵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合作,我公司及全体股东现以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个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签署此份承诺书:
一、所引资金到达约定帐户之日起,贴现率为8.8%,其中服务费为0.05%,我公司无条件承诺按实到额的百分之零点零伍( 0.05%,税后)标准,以现金划账或委托资金方代扣等方式,在贴现交割的同台支付足额引资居间服务费。若分单操作,则批进批结。贵方收取该笔服务费时不需办理任何收款凭证。贵方收费的税金由我公司依法缴纳,若涉及税金的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我司全责承担,确保受益人的合法所得。该笔服务费是无偿永久性的回报,由贵方全权支配和使用,我本人和我公司董事会对此款完全放弃追索权。保证按以下分流表方式分流支付:
分流表(人民币总额大写 伍亿元,小写: 50000 万元× 0.05 %=小写 25万元)(手写同等有效)。
受 益 人
开 户 行
帐 户 号 码
金额分配
ⅩⅩ
ⅩⅩ银行深圳莲塘支行
6217 0072 0003 5296 212
25万元
二、所引资金到达双方约定接款银行的相关账户后,我公司若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承诺的引资居间服务费,愿接受下列处治,并放弃一切抗辩权利:贵方可凭本承诺书依法冻结我公司相关的银行账户;本承诺书自动转为我公司欠贵方服务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引资居间服务费并按该费用总额加收每天3‰滞纳金和加收总额贰倍的罚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均由我公司承担。贵方可凭本承诺书优先选择诉讼地法院解决纠纷。
三、根据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若我公司在操作中与贴现方合作不成功时,或执行中我公司与贴现金方发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资金使用期间或资金使用期满产生纠纷,与贵方无关,贵方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民事责任。否则,我公司愿承担一切后果。守约方获得违约方的违约金的40%归贵方所有,作为劳务报酬的补偿和误工费,按受益者占比分配。
四、我公司与贴现方之间无论什么原因合作不成功,本承诺书自动失效,我公司与贵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违约金约定除外。我公司严格遵守“不可逾越”的本约定,即我公司(含合作单位)在壹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恢复与贴现方的合作行为,否则均视为合作成功,本承诺书自动生效,我公司须继续履行向贵方支付本承诺书规定的服务费的约定。若我公司出现违约,受益者所收费用不退。我公司若不通过分流表中受益者或变更受益者私下与资金方成交的,须按引资总额的10%标准另行支付违约金,其受益者仍有权取得约定的全部服务费用。
五、本承诺书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我公司其他相关承诺不相抵触,独立执行,不受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定代表人而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本承诺书经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如实填写并签字盖章由受益人自填即生效。本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传真件和本次融资所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传真件、电子邮件、扫描件等,与原件和本承诺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我公司与每个受益人各执一份,经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即具有居间合同永久合约效力,受益者填上分流表信息后生效。本承诺书有效期:从生效日至我公司支付全部服务费后终止。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法定全称:(盖章) 公司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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