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ⅩⅩⅩⅩ国际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客服中心业务操作手册
(修改稿)
第一部分
货币经纪服务及费率协议管理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ⅩⅩⅩⅩ国际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ⅩⅩⅩⅩ”)ⅩⅩ客服中心合同签订工作,促进相关业务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现就货币经纪服务及费率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签订流程确认如下:
一、根据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公司仅可与境内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经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中资及外资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如不能确定拟签约方是否为金融机构的,请联系合规部予以确认。
二、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2.1 与金融机构总部签订协议;
2.2 与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签订非网下业务协议;
2.3 与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签订网下业务协议。
三、2.1情况下,ⅩⅩ客服中心需参照公司签约情况(见签约情况一览表),填写附件1《签约需求表》,向总公司合规部提出签约申请,通过总公司合规部与对方签订协议。如对方已与我公司签订货币经纪服务协议及其他产品费率协议的,合规部统一对外签订新产品费率补充协议。
四、2.2情况参照2.1情况执行。
五、2.3 情况下,ⅩⅩ客服中心无须向总公司合规部提出签约申请,可自行向客户发送电子版标准协议(如附件2所示)。
发送协议时,请同时抄送总经理及合规部。
如发送的电子版协议在附件2基础上有改动的,改动涉及“服务费用书”的,需邮件提交总经理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改动涉及“货币经纪服务协议的”,需邮件提交合规部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出。
客户针对协议提出 修改意见的。如修改仅涉及费率标准,则经ⅩⅩ客服中心经理及总经理同意即可接受;如修改涉及服务协议条款的,则须经合规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接受。
所有细节确认完毕的,由合规部统一制作纸质合同,完成审批,加盖公章寄送客户。ⅩⅩ客服中心交易人员需协助提供合同寄送的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协议原件一律由合规部保存。如ⅩⅩ客服中心收到客户寄送的 签字盖章版合同,请先行扫描协议原件并发送电子版至合规部。
纸质版合同通过EMS寄送至合规部。
附件1:
签约需求表
填报人:
拟签约机构名称
协议类型
服务协议 ð 费率协议 ð
费率补充协议 ð
协议版本
中文版 ð 英文版 ð
拟签约产品及费率
产品类型
建议费率
协议生效日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性别
Email
联系电话
地址及邮编
附件2:
货币经纪服务协议
甲方:ⅩⅩⅩⅩ国际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本协议规定了甲方向乙方提供货币市场业务经纪服务的条款和条件,该条款和条件仅在双方实质性开展业务时产生约束力。双方共同保证,其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来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一、 乙方委托甲方向其提供货币市场业务的经纪服务,甲方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经纪服务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甲方将作为合约交易双方的中间人,撮合交易双方客户完成交易。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均不得作为交易主体与市场内任何对手进行交易。
二、 由甲方撮合的交易,交易(包括交易的结算和清算)的所有条款由交易双方自行确定和同意,由交易引起的任何争议亦由交易双方自行解决,甲方仅向乙方承担潜在交易对手身份传递及交易信息核查责任,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提供信息的可信度。除身份传递及交易信息核查之外,甲方不承担因交易可能产生或可能与交易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或责任。
三、 甲方在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将:
1、 接到乙方代表人员的口头或书面指示后,按市场惯例将价格和供求量等信息发送给潜在的交易对手;发现潜在交易对手后,帮助双方就业务交易过程中涉及的要素进行传递沟通,未经交易双方许可,期间不得向交易双方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任何与交易有关的信息,但法律规定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除外。
2、 在交易双方对所有条款和条件达成一致意见之前,未经一方许可,不得向任何一方交易对手披露客户的名称与客户身份有关的任何细节,但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除外。
3、 在交易双方对交易要素确认无误,确认成交后,于交易前的合理时间内,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交易双方发送交易确认书以对各项交易要素进行再确认。
四、 经乙方同意,在甲方通过电话、电子通讯、第三方数据或其他方式跟包括乙方在内的交易双方就交易各要素确认无误且交易双方最终履行合作协议后,即视为甲方已为乙方成功撮合交易,乙方根据交易确认书上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款项。
五、 甲方所提供的经纪服务收费根据已成功撮合交易的甲乙双方交易确认书上约定的标准执行并一次性收取。甲方将在每个日历月结束之日起15日之内,就已产生的服务费用向乙方出具付款通知。 乙方同意并承诺,将在收到上述付款通知之日起的30天内,根据甲方提供的付款通知全额支付款项。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已产生的权利义务,包括甲方要求乙方支付未付服务费用的权利。
六、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规定或条件仅可由双方以书面签署的方式放弃或变更。
七、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凡涉及履行合同及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的纠纷,合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仲裁时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九、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ⅩⅩⅩⅩ国际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授权代表 ____ _______ 授权代表____ 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客户签约情况一览表
(截止:2010.12.31)
编号
合同号
客户名称
生效日期
1
PT010109001
荷兰安智银行ⅩⅩ分行
2009.01.08
2
PT010109003
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9.03.09
3
PT010109004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8.12.26
4
PT010109006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9.01.05
5
PT010109007
花旗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
2009.03.04
6
PT010109008
瑞士信贷银行ⅩⅩ分行
2009.01.05
7
PT010109009
比利时联合银行ⅩⅩ分行
2009.01.06
8
PT010109010
华一银行
2009.02.02
9
PT010109011
华侨银行
2009.01.12
10
PT010109012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9.03.30
11
PT010109013
东方汇理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9.01.14
12
PT010109015
中国工商银行首尔分行
2009.04.07
13
PT010109016
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9.02.01
14
PT010109017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02.03
15
PT010109018
瑞典商业银行ⅩⅩ分行
2009.02.03
16
PT010109019
三井住友银行ⅩⅩ分行
2009.02.25
17
PT010109021
建设银行首尔分行
2009.03.02
18
PT010109023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9.03.17
19
PT01010902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03.17
20
PT010109026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03.02
21
PT010109027
荷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9.03.19
22
PT010109028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9.03.20
23
PT010109029
澳新银行ⅩⅩ分行
2009.03.23
24
PT010109030
ⅩⅩ浦东发展银行
2009.03.23
25
PT010109031
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9.03.24
26
PT010109032
瑞典北欧斯安银行ⅩⅩ分行
2009.03.25
27
PT010109033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ⅩⅩ分行
2009.03.27
28
PT01010903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05.01
29
PT010109035
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
2009.07.31
30
PT010109036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08.17
31
PT010109037
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08.12
32
PT010109038
Ⅹ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9.04.09
33
PT010109039
华商银行
2009.04.09
34
PT010109040
法国外贸银行ⅩⅩ分行
2009.02.09
35
PT010109041
交通银行首尔分行
2009.08.21
36
PT010109042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9.04.02
37
PT010109043
长城证券
2009.04.15
38
PT010109044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9.08.01
39
PT010109045
三菱东京日联银行
2009.05.12
40
PT010109046
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9.05.13
41
PT010109047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09.12.22
42
PT010109048
瑞士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009.06.03
43
PT010109049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9.06.30
44
PT010109050
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05.31
45
PT010109051
韩国国民银行广州分行
2009.07.01
46
PT010109052
大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09.07.14
47
PT010109053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9.07.16
48
PT01010905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08.01
49
PT010109055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
2009.09.02
50
PT010109056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9.10.27
51
PT010109057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09.11.01
52
PT010109058
交通银行法兰克福分行
2009.10.30
53
PT010109059
澳大利亚西太平洋银行ⅩⅩ分行
2009.11.16
54
PT010109060
德意志银行ⅩⅩ分行
2009.12.01
55
PT010109061
中国银行法兰克福分行
2009.12.02
56
PT010110001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1.05
57
PT0101100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01.14
58
PT010110003
中国银行伦敦分行
2010.04.26
59
PT01011000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3.01
60
PT01011000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3.01
61
PT010110008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广州分行
2010.04.14
62
PT010110009
澳大利亚联邦银行ⅩⅩ分行
2010.03.31
63
PT010110010
中国建设银行伦敦分行
2010.04.08
64
PT010110011
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0.06.09
65
PT01011001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7.01
66
PT010110015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6.30
67
PT010110017
ⅩⅩ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0.10.11
68
PT010110018
瑞穗实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010.09.16
69
PT010110020
第一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ⅩⅩ分行
2010.12.23
70
PT010110021
西班牙桑坦德银行ⅩⅩ分行
2010.11.29
71
PT010110022
金盛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0.09.06
72
PT01011002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12.01
73
PT010110025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11.25
第二部分
清算及交易备案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ⅩⅩⅩⅩ国际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ⅩⅩⅩⅩ”)ⅩⅩ客服中心与总部及客户的交易确认及清算工作,确保清算业务规范、有序开展,现就网下业务交易清算流程确认如下:
一、交易确认流程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2.1 我方前台交易人员与对方前台交易人员的确认
2.2 我方前台交易人员与我方后台清算部的确认
2.3 我方后台清算部与对方后台清算部的确认
三、我方前台交易人员与对方前台交易人员的确认
我方前台交易人员应填写附件1交易确认书,在交易进行前与对方前台交易人员就交易要素进行确认。
前台交易人员应保证所选择的交易确认方式为书面方式。
涉及收取佣金的交易必须与对方进行确认,且应保证确认主体与佣金支付主体保持一致。
四、我方前台交易人员与我方后台清算部的确认
前台交易人员与对方确认交易成功后,应将对方确认后的附件1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传送至后台清算部。
内部前后台确认应在双方确实履行合作协议后进行,且应在协议履行当日进行。
每笔通过我方撮合的交易,无论是否收取佣金,前台都应填写附件1交送清算部。
五、我方后台清算部与对方后台清算部的确认
我方后台清算部在接到前台传递的附件1后,应按照公司规定打印交易确认书,交易确认书具体格式及内容根据交易产品确定。
交易确认书一式三份,两份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适合方式送至交易双方清算部,一份留在公司清算部存档。
一旦对方清算部反馈交易要素有误或不符的,清算部应及时联系前台交易人员,前台交易人员应协助清算部与交易双方再次确认交易要素。
六、交易备案。每个交易日结束后,ⅩⅩ客服中心应安排专人整理附件2每日成交备案表,于下午7:00前发送至合规部,抄送副总经理、总经理。
无论是否收取佣金,由我方撮合的交易均应在每日成交备案表中进行登记
七、结算。交易次月,清算部根据上月交易情况向客户寄送交易对账单,收取佣金。ⅩⅩ客服中心所有交易佣金均通过清算部收取。
附件1
同业存款交易确认书
收件人:
确认经我司达成的交易内容如下
交易日期:
ⅩⅩⅩⅩ国际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间同业存款/借款
交易单号:
存出/借出方
佣金
交易员
存入/借入方
佣金
交易员
货币
金额
成交利率
起息日
还款日
存/借期限
拆出方账号
拆入方账号
备注:
确认签字:
确认后请回传至:021-58356099
日期:2011年 月 日
票据回购交易确认书
收件人:
确认经我司达成的交易内容如下
交易日期:
ⅩⅩⅩⅩ国际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间票据回购
交易单号:
正回购方
佣金
交易员
逆回购方
佣金
交易员
交易金额
票据类型
成交利率
首次结算日
到期结算日
回购期限
正回购方账号
逆回购方账号
备注:
确认签字:
确认后请回传至:021-58356099
日期:2011年 月 日
理财产品交易确认书
收件人:
确认经我司达成的交易内容如下
交易日期:
ⅩⅩⅩⅩ国际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理财产品
交易单号:
买入方
佣金
交易员
卖出方
佣金
交易员
产品名称
收益率
结算日
正回购方账号
逆回购方账号
备注:
确认签字:
确认后请回传至:021-58356099
日期:2011年 月 日
21
附件2 :成交备案表
同业拆借
交易日期
拆入方
交易员
佣金
拆出方
交易员
佣金
币种
拆借金额(万元)
首次结算日
到期还款日
拆借期限
拆借利率(%)
2010.12.03
深圳ⅩⅩ银行
郁斌
0BP
韩亚银行北京分行
沈伟俊
2BP
USD
3000.00
2010.12.3
2011.6.2
3个月
3.35
同业存放
交易日期
存入\借入方
交易员
佣金
存出\借入方
交易员
佣金
币种
拆借金额(万元)
首次结算日
到期还款日
存放期限
存放利率(%)
2010.12.03
深圳ⅩⅩ银行
郁斌
0BP
韩亚银行北京分行
沈伟俊
2BP
USD
3000.00
2010.12.3
2011.6.2
3个月
3.35
理财产品
交易日期
买入方
交易员
佣金
卖出方
交易员
佣金
交易金额(万元)
产品名称
收益率(%)
2010.12.03
深圳ⅩⅩ银行
郁斌
0BP
韩亚银行北京分行
沈伟俊
2BP
3000.00
兴业1号
3.35
票据回购
交易日期
正回购方
交易员
佣金
逆回购方
交易员
佣金
交易金额(万元)
首次结算日
到期结算日
回购期限
回购利率(%)
2010.12.03
深圳ⅩⅩ银行
郁斌
0BP
韩亚银行北京分行
沈伟俊
2BP
3000.00
2010.12.3
2011.6.2
3个月
3.35
质押票据类型
质押券券面总额(万元)
汇票
3000.00
注:
1. 正回购方:指在票据回购的首次买卖中融入资金,卖出票据的一方;
2. 逆回购方:指在票据回购的首次买卖中融出资金,买入票据的一方;
3.填报请在后附EXCEL表格中进行;
4.每日7:00前报送,报送采用累积制,即,每月每种产品成交情况在一张表格中汇总,如:1月11日报送的表格中,应含有1-10日成交内容。
附件3
联系方式一览表
序号
职务
姓名
性别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1
总经理
潘思中
男
333-51-881
13501928398
pan.sizhong@
2
副总经理
郭晨阳
女
333-51-879
13925291574
guocy@
8
IT部经理
陈柏衡
男
333-51-876
18820276882
donald.ph.chan@
9
企划合规经理
韩旭
女
333-51-893
13480859490
anita.xu.han@
11
清算部经理
邓剑
男
333-51-895
15986689732
stephen.k.tang@
13
合规部联系人
刘冰
女
333-51-894
15219494960
Icey.Bing.Liu@
附件4
同业拆借签约机构名单及费率(见后附EXC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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