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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方案.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9355223 上传时间:2025-03-23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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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ⅩⅩ区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方案(草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ⅩⅩ]12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ⅩⅩ]3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发[ⅩⅩ]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意见》(湘政发[ⅩⅩ]10号)、《中共ⅩⅩ市委Ⅹ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长发[ⅩⅩ]12号)和Ⅹ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ⅩⅩ市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ⅩⅩ]174号)精神,切实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订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信用贷款试点的指导思想 ⅩⅩ市ⅩⅩ区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遵循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以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支持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为重点,以推进中小企业信贷管理服务机制创新为目标,以实现控制更加有效、各街、乡、园、局共同参与把关、银行愿意贷款为目的,以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激励机制为突破口,以创建中小企业良好融资环境为落脚点,既讲究信用贷款质量,又合理控制金融风险,既简化中小企业贷款手续和程序,又合理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积极破解我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切实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 二、信用贷款试点的参与对象 我区范围内进入ⅩⅩ市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和管理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资源库中所有中小企业(下称企业)。参与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的金融机构不限定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其他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在同等条件下都可参与试点。 三、信用贷款试点企业的基本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年检。 2、符合国家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 3、开业一年以上,成长性较好。 4、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5、信用状况良好。 6、会计报表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信用贷款试点企业的入库程序 1、企业自主申报。符合本工作方案第三条基本条件的我区中小企业,由企业先自主向区金融证券办提出信用贷款试点申请,并填报《ⅩⅩ市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资源库入库申请审查表》,于2010年1月25日前交区金融证券办,联系人:李延安、周德才,联系电话:84683225。 2、联审推荐,入区级(分)库。企业自主申报后,由区金融证券办组织企业所在的街乡园局及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工业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联合主审,按《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资格主审内部评分参考表》主审通过后,进入区级分库,由区信用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领导小组报批后,向ⅩⅩ市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联合推荐试点意见。 3、审查认定,入市级(总)库。对已入区级分库并联审推荐的中小企业,经ⅩⅩ市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认定后,进入ⅩⅩ市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资源(总)库。 4、媒体公示监督。ⅩⅩ市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资源库企业名单在《ⅩⅩ晚报》和ⅩⅩ信用网()上公示,供社会查阅和监督。 五、信用贷款试点企业的申报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最近三年(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至最近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3、信用贷款申请报告。至少应包括对第三条第2、3、4、5、6条规定条件的简要说明。 六、信用贷款申请发放的操作程序 1、企业自主委托经过人民银行认定、各试点金融机构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2、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并出具信用评级报告。 3、信用评级机构将企业评级结果通报给ⅩⅩ市ⅩⅩ区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企业凭信用评级报告向金融机构申请信用贷款。 5、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情况进行初步尽职调查。 6、金融机构根据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贷款审核后发放信用贷款。 7、企业按信用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期支付利息。 8、信用贷款到期企业向金融机构偿还贷款。 七、信用评级的信用等级符号和含义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银发[2006]95号)的规定,借款企业信用等级分三等九级,即:AAA、AA、A、BBB、BB、B、CCC、CC、C。等级含义如下: AAA级: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具有最大保障;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最小。 AA级: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很强;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A级: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较强;企业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未来经营与发展易受企业内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会产生波动。 BBB级: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偿还能力一般,目前对本息的保障尚属适当;企业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未来经营与发展受企业内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会有较大波动,约定的条件可能不足以保障本息的安全。 BB级:短期债务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偿还能力较弱;企业经营与发展状况不佳,支付能力不稳定,有一定风险。 B级:短期债务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偿还能力较差;受内外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企业经营较困难,支付能力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较大。 CCC级:短期债务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偿还能力很差;受内外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企业经营困难,支付能力很困难,风险很大。 CC级:短期债务的支付能力和长期债务的偿还能力严重不足;经营状况差,促使企业经营及发展走向良性循环状态的内外部因素很少,风险极大。 C级:短期债务支付困难,长期债务偿还能力极差;企业经营状况一直不好,基本处于恶性循环状态,促使企业经营及发展走向良性循环状态的内外部因素极少,企业濒临破产。 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但不包括AAA+。 八、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要求 1、信用评级机构的执业资质必须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备案认可,具有胜任信用贷款评级相适应的技术实力和良好品牌。 2、信用评级机构应按照本文件第六条规定的信用等级定义及符号的原则性要求,制定适应于中小企业分类评级标准的实施细则,分别报参与信用贷款试点的金融机构和ⅩⅩ市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信用评级机构应遵循科学、独立和公正的原则,以中小企业分类评级标准为依据,按照规范的评估程序,进行评级,出具评级报告,评级报告应包括授信额度建议。 4、企业信用评级结果有效期为1年。通过评级的中小企业,半年内未获得金融机构信用贷款的,如再次申请信用贷款,必须重新申请评级。在1年内,金融机构决定续贷的,企业不需重新进行信用评级。 5、信用评级机构应在价格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制订优惠的收费标准,报市物价局备案。收费总额不得超过实际获得信用贷款总额的1%。 6、信用评级机构对评级结果的真实性和适当性负责。如果信用评级机构串通企业出具虚假信用评级报告,则取消该评级机构参与信用贷款试点企业评级资格,建议人民银行ⅩⅩ中心支行取消其信用评级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将处罚结果在ⅩⅩ信用网上公示。 九、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 1、参与信用贷款试点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应制订适当的符合ⅩⅩ中小企业风险特征的信用贷款准入标准、信贷程序和风险控制制度,报ⅩⅩ市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参与信用贷款试点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应制订适当的符合ⅩⅩ中小企业风险特征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的利率政策,报ⅩⅩ市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信用贷款利率上浮不得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20%。 3、参与信用贷款试点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内部应建立尽职免责机制,纳入年度绩效工作考核范围。对年度新增企业信用贷款的不良率(扣除各级政府及园区给予的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部分)在2%(包含)以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主办支行的行长、主管副行长、信贷经理以及其他信贷责任人员,实行尽职免责。 4、企业获得的信用贷款为无担保无抵押的贷款,其用途是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企业单笔信用贷款总额最高控制在500万元以内。 5、月末,参与信用贷款试点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应向ⅩⅩ市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企业信用贷款月报表,并附送信用贷款合同复印件。年度终了30日内,报送企业信用贷款年度报表。 十、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或奖励的实施办法 1、考核期限及计算依据。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或奖励以一个年度为考核期,以当年度新增信用贷款不良率为考核计算依据。 2、信贷风险分段分担。企业信用贷款实际形成的不良贷款率在2%(含)以内的损失,由金融机构承担。对不良贷款率超过2%至5%部分的损失,按《ⅩⅩ市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方案》,除隆平高科技园试点企业以外的我区其它试点企业由市政府给予三分之一的风险补偿,同时区政府给予三分之二配套风险补偿。省级园区(隆平高科技园)企业由市政府给予二分之一的风险补偿,区政府给予二分之一的配套风险补偿。对超过5%部分的损失,由金融机构承担。 3、信贷风险控制奖励。金融机构全年企业信用贷款总额达1亿元以上且实际形成的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含)以内时,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试点金融机构的行长、主管副行长、相关业务人员和主办支行行长、副行长、信贷经理适当奖励。奖金提取标准为:信用贷款总额每年在10亿元(含)以下时,按信用贷款总额的0.3%提取奖金;信用贷款总额每年超过10亿元以上的部分, 按信用贷款总额的0.5%提取奖金。具体操作按长政办函[ⅩⅩ]174号文件执行。 4、风险补偿或奖励资金安排。按照长发[ⅩⅩ]12号文件第四条第二十三款的有关精神,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按市规定的各级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奖励资金在市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5、参与信用贷款试点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应于1月30日前向ⅩⅩ市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年度企业信用贷款发放、到期、不良贷款损失等情况,并根据本文件的规定,向各级政府、园区申报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或者奖励资金。 6、ⅩⅩ市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各试点金融机构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或者奖励资金总额后,按程序由区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市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市、区、县(市)和园区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兑付补偿资金或者奖励资金。 十一、本试点工作方案的解释权归ⅩⅩ市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ⅩⅩ市ⅩⅩ区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 ⅩⅩ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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