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屠宰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一、宰前卫生要求
1、待宰动物应来自非疫区,健康良好,并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经宰前检疫后,停食静养12一24小时,充分饮水,但送宰前3小时停止饮水。
2、将待宰动物喷洗干净,体表不得有灰尘、污泥、粪便等物。
二、屠宰操作卫生要求
1、电麻致昏:致昏的强度以使待宰动物处于昏迷状态,失去攻击性,消除挣扎,保证放血良好为准,不能致死,操作人员应穿戴合格的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2、刺杀放血:刺杀由经过训练的熟练工人操作,采用垂直放血方式,除清真屠宰场外,一律采用切断颈动脉、颈静脉法或真空刀放血法,沥血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废止心脏穿刺放血法,放血刀消毒后轮换使用。
3、脱毛 :严格控制水温和浸烫时间,防止烫生、烫老。脱毛力求干净,不应将毛根留在皮内,禁止用松香拔毛。
4、开膛、净膛:脱毛后立即开膛。开膛沿腹白线剖开腹腔和胸腔,切忌划破胃肠、膀胱和胆囊。摘除的脏器不准落地,加工过程由检验人员按宰后检验要求进行卫生检验。
5、冲洗胸、腹腔:取出内脏后,应及时用足够压力的净水冲洗胸膛和腹腔,洗净腔内淤血、浮毛、污物。
三、屠宰检疫要求
1、查证验物:检查有无免疫证、产地检疫证,这些证明是否有效。如果是外地动物,检查有无出县境检疫证、车辆消毒证等。检查证物是否相符,了解途中病、死情况。
2、卸载后进行群体检查,挑出可疑病畜进行个体检查,其检查方法按GB16549-1996规定方法进行。通过上述检查发现病畜后立即转送病畜隔离圈。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查。
3、待宰检查:经过入场检查,将健康动物放入饲养圈,继续进行观察,送宰前再作一次群体检查,挑出可疑病畜后,转入待宰圈,停食、饮水、观察,确实证明为健康动物后,由兽医检疫人员签发 "送宰合格证",然后才能进入屠宰间。病畜用密闭运输工具运至化制间或当地指定地点,采取不放血的方式全部扑杀,尸体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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