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馥 邦 商 务 广 场 1#2#3# 商 务 楼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合肥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编制依据及工程概况
1、编制依据
2、编制说明
3、工程概况
二、安全文明管理体系
1、企业管理方针
2、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3、环境保护目标
4、安全文明管理组织机构
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及各工种操作规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各工种操作规程
3、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四、安全生产措施
1、安全教育
2、安全检查与验收
3、安全防护措施
五、消防保卫安全措施
1、消防措施
2、安全保卫措施
六、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管理目标
2、现场平面布置与管理
3、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4、项目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七、专项方案
1、基坑支护方案
2、模板施工方案
3、施工用电设计
4、接料平台搭设方案
5、外脚手架施工方案
6、龙门架安装拆除方案
7、塔吊安装与拆除
八、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
2、应急预案
九、附件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上岗证
一、编制依据、编制说明及工程概况
1、编制依据
1、国家、建设部和安徽省、合肥市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
2、合肥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合肥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合肥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艺标准》。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6、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7、企业支持性文件。
8、安全标准、规范。规程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J80-91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2、编制说明
(1)、本工程为合肥现代物流园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兴建的馥邦商务广场1#2#3#商务楼工程,该工程定于2009年6月28日开工(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计划2010年12月1日竣工。
(2)、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按地下室工程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和工程竣工收尾四个施工阶段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在工程开工前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现场道路铺设(硬化)、搭设好办公场所、职工宿舍、食堂、厕所、材料库房等临时设施,架设和敷设施工用电线路,安装好现场施工机械,并经项目部和安全部门验收合格。“三通一平”到位,要强化整个施工过程的控制和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及安全资料管理工作,以保证安全文明目标的实现。
3、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合肥现代物流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合肥新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安徽建工学院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
安徽建科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馥邦商务广场1#2#3#商务楼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层数
5层/地下一层
总标高
27.8M
开工日期
2009年6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10年12月
项目经理
音帮陪
项目副经理
王克清
施工负责人
徐超群
质 检 员
刘俊、李义炎
技术负责人
王永荣
安 全 员
李学松 高展
韦正荣
施 工 员
王世聪、陶明
材 料 员
王克善、周吉海
二、安全文明管理体系
1、企业安全管理方针
以人为本,科技为先;关爱生命,保护环境。
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质量体系
顺利通过GB/T 24001—2004 idt 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GB/T 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1安全目标:年负伤频率控制在7‰以内,杜绝出现重大伤亡事故及设备、火灾消防事故。
2文明目标:安全达标工地。
3安全管理目标: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率100%,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持证率100%;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率和持证率100%;职工三级教育率达到100%。
3、环境保护目标:
1合理使用原材料,节能降耗。
2坚持污染预防原则,噪声、粉尘、固体废弃物、污水等达到各级管理部门规定要求。
3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安全文明管理组织机构
1、项目组织机构设置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员
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材料员
保管员
资料员
普
工
班
木
工
班
钢筋
班
瓦
工
班
架
子
班
水电
班
油漆
班
防水
班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音邦陪 副组长:王克清
成员:王永荣、李学松、高展、韦正荣、徐超群、刘俊、李义炎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机构示意图
公司安全处
音邦陪(项目经理)
王克清(项目副经理)
李学松、高展、韦正荣(安全员)
王永荣 技术员
刘俊、李义炎 质检员
王世聪、陶明 施工员
防水
班
油漆
班
水电
班
架
子
班
瓦
工
班
钢筋
班
木
工
班
4、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责任分解
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音邦陪、王克清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安全规范、规定,对所管的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全责。
安全员:李学松、高展、韦正荣
对项目及其所属班组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参与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设计的编制、审定,有权提出修改意见,参与对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验收。认真做好项目人员、班组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对项目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施工员:王世聪、陶明
按照安全方案、技术交底组织实施,督促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进行检查,参与安全设施验收,消除隐患,
技术员:王永荣
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部颁标准及市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的技术交底工作。参与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设计的编制、审定,协助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做好安全文明检查,负责各项安全资料的整理工作。
材料员:王克善、周吉海
对安全产品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所采购的安全设备、劳保用品符合国家规定,严格执行“四验”制度。
班组长
认真执行本工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本班组的安全负责;加强对本班组人员教育,督促班组人员遵守现场安全规定。
5、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登记表
5.1、管理人员登记表
序号
姓 名
职 务
证 书 号
培训时间
备注
1
音邦陪
项目经理
05014958
2
王克清
项目副经理
3
王永荣
技术负责人
FGY20070150
2007.1
4
李学松
安全员
皖建安C(2007)
0048948
2007.9
5
高展
安全员
皖建安C(2007)
0048222
2007.4
6
韦正荣
安全员
皖建安C(2007)
0003388
2004.11
2007.11
5.2、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序号
姓 名
性 别
工 种
操作证编号
培训
时间
复审
记录
1
王世武
男
电工
34010106002569
2006.10
2
梁结
男
电工
34010105002898
2005.12
3
宋爱国
男
电工
34010106002570
2006.10
4
邹 霞
女
起重工
34010306000342
2006.4
5
曹明芳
女
起重工
34010306000476
2006.4
6
张珍奎
男
起重工
34010306000475
2006.4
7
闻红军
男
电焊工
34010204000418
2004.3
8
王 刚
男
塔吊司机
JQ222404041453
2005.5
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及各工种操作规程、各项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1具体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是工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向班组下达任务时,要结合生产实际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随时检查实施情况,若遇到危险情况及人员受伤事故发生时,要立即停产,快速报告上级处理,严禁冒险作业,施工中必须提供可靠的防护设施和安全作业环境。
1.2负责对新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工人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具体指导工作技术要求高,险情作业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措施,遵守操作规程,预防事故的发生。
1.3要求工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十不准”正确使用、爱护防护用品,坚持对施工现场十五天一次的安全检查,表扬遵章守纪,批评教育并制止违章作业现象。
1.4合理安排生产,严格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坐到不安全,不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1.5按“三不放过”要求,组织参加一般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制订改进措施,督促整改。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快速向上级安全部门报告。
2、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1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行业及单位有关安全文明工作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
2.2编写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特殊防护分项方针和计算书,作到科学合理,认真负责。
2.3对工程安全提供管理资料和测试数据,并参与安全自检工作,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存完善工作。
2.4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对各班组和特种作业人员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书工作,并负责督促相关人员完善签字存档手续。
2.5及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变更手续工作,协助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人员对防护变更后验评工作。
3、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和单位的安全文明管理办法,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3.2做好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外脚手架、机具、“三宝四口”模板支撑安全防护工作,做到在安排工作同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3有关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人员实施,并做好验收工作。
3.4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坚持培训考核合格后才允许上岗作业。
3. 5严格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坚持做到挂牌上岗。
3.6对作业人员协助技术人员做好其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督促班组的安全活动。
4、作业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项目对安全生产的要求。
4.2做好对新工人岗位安全教育,监督“安规”的执行,表扬先进,制止违章。
4.3利用班前开展当天班组安全教育,根据当天施工作业情况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4.4坚持交接班中的安全交底,坚持工间安全检查,组织工人维护保养设备,清理施工现场,保持安全、卫生整洁,发现险情,要主动采取应急措施(或停止作业)并向项目部汇报
4.5发生工伤事故时应主动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并组织或参加事故分析。
5、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5.2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术,提高安全工作意识。
5.3每天在工作前,接受班组长的班前安全活动和非吧、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教育。
5.4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教育,不破坏安全防护设施,正确使用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品。
5.5每天工作后,要自觉整理本人操作场说所,保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6遵守生活区的卫生管理制度,做好自己的卫生和宿舍区的卫生、物品要摆放整齐,不乱丢垃圾。
3.1.5.7主动就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合理化建议,以改善生活、劳动条件。
2、各工种操作规程
1、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
1.2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1.3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1.4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1.5拆除模板要经施工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完成时,不得留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模板应及时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1.6刨料时应双手操作,手指不得低于木料的一半处,禁止手在料后推料,禁止在刨刀上回料。
1.7遇节疤时,推料要减慢速度,禁止手在节疤上推料。
1.8换刀片时应拉下电闸或摘掉皮带。
2、瓦工安全技术规程
2.1上下脚手架要走斜(通)道,不准站在砖墙上砌筑、划线、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2.2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后应将脚手架上的碎砖灰尘清扫干净,防止落下伤人。
2.3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桁条 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2.4室内抹灰使用的模凳、金属支架,应设平衡固定,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超过二个操作。
2.5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架。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安全网,严禁脚踩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板上进行操作。
2.6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电源线不得使用破皮老化的电线,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正式操作。
3、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1制作场地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3.2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先用脚踩紧,在切断。切断小雨20厘米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在端头处加挡板(或用铁丝网罩),防止断头伤人。
3.3在高处、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或用马凳。
3.4绑扎立柱、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操作,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3.5绑扎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3.6张拉钢筋时,两端应设置防护栏板,没有挡板时,应将卷扬机与冷拉向成90度,并且用封闭导向滑轮,冷拉区域不准站、行人,预防钢筋回弹伤人。
3.7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均匀,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
3.8切断钢筋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与15厘米,切长钢筋要专人扶住,切断钢筋需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3.2.3.9两个人在高处搬运钢筋时,用力要均匀,不宜过猛 。动作一致,防止摔跌伤人。
4、普通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4.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上质和挖掘深度放坡 ,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4.3调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4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在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4.5使用蛙式打夯机,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扎断电,始准搬运。
4.6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衡,掌握重心 ,不得猛跑和撒把流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小于2米,下坡不得少与10米。
4.7在转垛上取砖应自上而下阶梯拿取,禁止一码坼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4.8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皮。
4.9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帮牢,开车厢应站在侧面。
5、砼搅拌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5.1检查材料规格与搅拌机性能是否相符,超过许可范围不得使用。
5.2工作前的检查
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或搅拌叶的转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等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转。
5.3作业中注意安全事项
(1)进料时,严禁将手和头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查看或探摸进料情况,运转时不得用手或工具等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2)料斗上升是,严禁在其下方工作和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斗垫枕,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斗与链条扣牢。
(3)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砼全部卸出后才能添加新料。并应在运转站进行加料(除反转出料外),不得中途停机或满负荷时启动搅拌机。
5.4作业后注意事项
(1)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洗,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否则应卸熔断器并将闸刀箱锁好,方可进入。
(2)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基坑,如须升起则用链条扣牢。
6、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1电焊工必须参加培训学习,考试合格由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6.2电焊机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由电工进行。
6.3电焊机要设单独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电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6.4雷雨天,应停止露天焊接。
6.5氧气瓶、氧气表及焊接工具上,严禁沾梁没脂。
6.6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圈,旋紧安全帽,不得碰撞或剧烈震动,并防止暴晒。
6.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发现回火应立即关闭开关。
6.8操作工在电焊作业时,应穿绝缘鞋和戴皮手套,戴防护眼镜。
6.9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或切断电源,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7、起重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1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轮等。作业中钢丝绳在滚筒上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7.2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钢丝绳不准顺地拖。
7.3操作时,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且不准他人乱开机器。
7.4工作中要听指挥人员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停止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操作。
7.5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电闸,并将运送物料放下。
7.6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掌握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做到信号准确、声音宏亮清楚。
7.7起吊物件应速度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低放,防止倾倒。
7.8所有人员严禁在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7.9作业人员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才能上岗。
8、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1电工必须参加学习,考核合格由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8.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核验,严禁它用。
8.3线路上禁止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8.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器着火,应立即将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8.5电器设备所有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负荷容量相匹配,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8.6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4米在潮湿和易触电等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8.7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保护,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
8.8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9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行业的有关要求,确保三级配电,二级防漏电保护。
9、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1架子工必须参加学习考核合格由有关部门颁发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9.2脚手架必须搭设双排架,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3米,立杆和大横杆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5米。
9.3大小横杆与立杆交叉时,先扎两根再扎第三根。
9.4架体与建筑物的最大间距不得大于20厘米。
9.5架体应高出建筑物-1.5米左右,并设双道防护栏杆,围笆板或挂安全网。
9.6架体上均匀荷载不得超过270/公斤平方米,集中荷载不得超过150公斤/平方米,堆砖只允许单行侧摆三层 。
9.7脚手架拆除时,现场要有人指挥,不准闲人进入现场。
9.8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设计等要求。
10、油漆、玻璃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1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再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性容器内,妥善保管。沾梁油漆的棉纱、破布 、油漆等废物应收集存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10.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10.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带好防护用品。
10.4刷外开窗油漆时,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落水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漆桶必须放置平稳,防止高处坠落伤人。
10.5裁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裁下的边角料集中堆放,即使处理,搬运玻璃应带手套。
10.6再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
10.7安装外开窗玻璃油灰时,应系好安全带,禁止酒后上岗操作。
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结合合肥市行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1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行业有关部门的培训教育,考核合格,领取考核合格证。
1.2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要根据企业制度的安全工作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工作,积极创省、市级安全文明达标(示范)工地。
1.3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品,控制四级(含四级)安全事故,保证单位的因工负伤频率在市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内的指标。
1.4加强对工人的全员安全教育(三级教育),认真落实学习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岗位操作规程,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1.5坚持对作业的班组及每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分部分项交底工作,使职工结合本工种的操作规程熟悉作业环境,做到不野蛮施工。
1.6对照单位的安全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到每位安全管理人员,
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
1.7加强对办公区和施工作业区文明施工、卫生管理工作,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工作、生活环境。
1.8每年度对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工作考核,奖罚分明,以推动单位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企业应在每年提取的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根据实际情况拿出10-20%的资金,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如资金仍不足需要,企业可以从税后留利和利润留成等自有资金中补充一部分。提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应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应用于:
2.1隐患的整改;
2.2职业危害的预防;
2.3在用设备安全防护的改造;
2.4安全专用设备的购置与更新;
2.5安全宣传、教育、教训和奖励;
2.6其它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用于改善劳动安全条件的费用。
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根据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技术经费帐号,单独列帐,统一管理,需使用的,由实施人申请,安全部门和分管领导、单位领导审核后,方可实施,以保证经费的落实。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按照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应对分部分项向工程的作业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新工艺时,按照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的要求,对作作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对危险性较大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挖工程、板模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要按照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方案的要求,对作业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6、所有安全技术交底书必须经签字确认。
4、安全检查制度
4.1企业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劳动卫生政策、法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并做好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4.2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管理情况。检查所属各单位领导、科室和安全机构人员对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对新工人、转岗和特殊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检查对“五同时”、“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所属各单位安全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周检查或旬检查工作。
4.3检查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工作场所的生产设备、车辆、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压力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劳动安全卫生的要求。
4.4检查现场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操作者是否违章作业。对有关违章人员给予教育、批评,对违章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4.5对检查中发现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隐患和问题,要求所属各单位限期整改,企业同时应建立隐患的登记、检查、整改、消案制度。凡属已经发现而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均需逐项登记,进行专门检查和技术鉴定,制定整改计划、定负责人、定措施、定经费来源,定完成期限并组织实施,从而及时消除隐患问题,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建设建教[1997]83号《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教育制度:
5.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5.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5.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5.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5.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5.8三级安全教育指公司安全教育、项目(车间)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公司安全教育内容为安全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项目(车间)安全教育内容为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性及必须遵守的事项。班组安全教育内容为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5.9特种作业人员除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为、地主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
5.10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专职安全管理也必须持证上岗。
6、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6.1对工程项目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按设计要求先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6.2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头,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地质勘探、工程监理单位专家,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质量处、安全处等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方案论证申查。
6.3对论证的结果要符合国家安全生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的原则,并且具有针对性、全面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指导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
6.4对论证的结果要经论证专家签名并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7.1所有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编制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经审核审批通过或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的工程项目不准施工。
7.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要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专业性较强以及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7.3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具有针对性、全面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指导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
7.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首页必须设置会签栏,为编制、审核、审批和监理单位签字四项签字栏,分别由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者、专业管理部门负责人、集团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和监理单位总监签字并盖章,任何人不得代行签字手续。
7.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编制审批人员须认真履行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政策、法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审批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严格签字手续。
7.6通过签字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工程项目上实施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工程项目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原批准部门同意。
8、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8.1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都应遵守本公司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公司领导及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机械设备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不安全因素。
8.2凡规定持证上岗操作设备的新工人,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取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8.3项目经理对该项目的现场施工机械管理负责,使用者负责设备的日常安全防护,应做到设备灵敏可靠、精心操作、精心维护保养。
8.4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不按规定随意更换操作人员或迫使他人违章作业,造成设备事故,对有关人员进行追究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9.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事故报告后,要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办法,立即向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查院、工会报告。报出时间不超过事故发生后24小时。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抢救伤员,维持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9.2事故报告的内容为:企业名称、经济类型、隶属关系、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级别(职务)、事故类别、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和初步分析的原因。
9.3伤亡事故报告中,负伤者在一个月内死亡的,企业负责人应向上述有关部门补报。
9.4企业对轻伤以上事故都必须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表中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由企业作为原始资料保存,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表的准确性和及时负责。
9.5轻伤、重伤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对有关责任人分别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认真研究和实施防范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0、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决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不安全的现象发生,根据市建筑业管理局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0.1奖励:对于在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职工,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记功,晋级嘉奖,授予先进安全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同时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技术革新项目,明显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的奖励1000-2000元。
(2)、发现事故征兆或重大隐患,并立即采取排除措施或及时报告,因而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危害。
(3)、非直接指挥生产人员,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奖励500—1000元。
(4)、事故抢救中有功者,奖励100—500元。
(5)、其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奖励500元以上。
10.2 惩罚:对于玩忽职守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使广大人民的生命财务遭受严重损失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降级留用察看、开除公职,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凡发生一起死亡事故的,罚款3000元以上;
2、凡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罚款1000元以上;
3、凡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的,罚款300元以上;
4、对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处罚300—500元;
5、对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处罚1000元;
6、对发生事故的其它责任者,处罚300元;
7、对发现隐患,不及时解决落实,因而发生事故的罚500元以上;
8、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管理人员罚款20元,工人5元;
9、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元;
①、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或光脚;
②、油漆工、安装工使用人字梯不提拉绳者,
③、在禁止用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④、攀登脚手架、龙门架(井架)上下;
⑤、机械工操作时,擅自离岗或看书报、打毛线;
⑥、高处作业乱扔物件或垃圾;
⑦、用铜、铝代替保险丝;
⑧、机械操作工上下班后,没有切断电源,没有锁上闸刀箱。
10.3其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酌情罚款。
本规定的奖励费,由集团公司从安全经费中支出,罚款部门由财务扣除,由安全部门统一用于安全活动经费。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集团公司有总分包关系的单位也要建立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2、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应急救援的物资,并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不利环境影响。
3、应急预案的编制应与安保计划同步编写,规定事故救援工作的全过程,并适用于项目部施工现场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救援和处理。
4、项目部的上级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和确认。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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