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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出入清点制度.doc

上传人:s4****5z 文档编号:9329834 上传时间:2025-03-22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2.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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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出入清点制度.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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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人员出入清点制度 1. 出入井治理由平安科设专职人员负责监视检查,建立井口检查站。 2.井口设专职值班人员,24小时轮番值勤。 3.井口安检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恪守时间,提高责任心,严把关口,出现征询题追查当班值勤人员的责任。 4.(1)工人入井 1.由所在队组的队组长负责入井人员清点登记。 2.本人凭矿灯和自救器牌,到矿灯房和自救器室,领取矿灯和自救器。 3由队组长领本队组人员,到井口经检身工检身,清数,检身工在入井人员清点登记牌上填写入井人数,队组长签字后,方可入井工作。 (2)干部及其他入井,需要经平安科同意,由平安科负责登记人名,并到矿灯房、自救器室和井口办理相应手续,方可入井工作和检查。 (3)每班分别由灯房和检身员,向矿调度室报一份入井人员花名表,要求做到三表一觉察征询题,由矿调度室查清缘故处理。 (4)所有入井人员出井后,必须及时将矿灯和自救器交回矿灯房和自救器室,并办理取牌手续。在下班两小时后,还未及时交回矿灯房和自救器者,灯房必须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查清缘故,一并处理。 (5)凡入井人员拒不接受检身,不办理登记手续,每次罚款200元,并停职学习。 5.下井人员必须佩戴平安帽,着装工作服(禁穿化学纤维)。 6.下井人员入井前严禁喝酒,携带烟草、点火等易燃物品。 7.严格按《煤矿平安规程》要求规定,入井必须携带自救器,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报警矿灯。 8.入井人员必须接受井口安监值班人员的检身和出井检查,不得回绝。 9.无特别情况,严禁单人下井,严禁从主提升井出入。 10.觉察违犯规定人员,井口平安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入井,并及时向平安科进展平安信息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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