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ⅩⅩ县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实施细则
近年来, 我县农村信用社按照银监会案件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采取了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案发态势得到了有效遏制,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成效显著。但是,由于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几经更迭,机构网点遍布城乡,案防工作难度较大,加之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部分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存在漏洞或形同虚设,违章不究或追究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违纪案件时有发生,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任重道远。根据银监会案件专项治理有关精神及省联社案件防控长效机制指导意见,结合全县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ⅩⅩ县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治理2009-2011年工作规划》和《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9]83号)以及认真贯彻落实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规定的有关要求,在巩固案件治理成果,有效防控案件反弹的基础上,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核心,以明确案防责任为重点,以稽核检查和责任追究为手段,以强化风险管理和内控执行力为保障, 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识别和控制的能力,降低新发案件的数量和涉案金额,通过案件专项治理,切实建立起不愿违的自律机制、不能违的防范机制、不敢违的惩戒机制,形成教育、制度、管理、监督“四位一体”的案件防范体系,促进我县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建立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应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查防结合、预防为主;权责对等、逐级追究;多策并举、遏制新案;尽职从宽、失职从严;完善机制、长抓不懈等基本原则。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操作流程,逐步形成人人有职责、部门有措施、操作有制度、过程有监控、风险有防范、工作有评价、事后有考核的全面有效的内控制度体系。力争在2011年的基础上,有效控制新发案件和同类同质案件,严格控制百万元以上重大案件,杜绝千万元以上大案要案。牢固构筑思想、制度、责任、监督检查、安全设施五道防线,真正建立起“查、防、堵、惩、教”相结合的案件防控长效机制。
四、案防制度
规章制度是案防工作的有力保障,是防范经营风险的关键环节,是构建案件防控体系的内部堡垒。近年来,银监部门和省联社已经制定了150多个有关案防规章制度,银监部门主要的案防制度已列举附后,县联社各职能部门要结合业务发展、监管要求和案防形势的新变化、新情况,结合农村信用社工作实际,将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及时完善、健全,弥补制度漏洞,将风险管理和案防工作要求贯彻到各业务领域、各业务条线和营业网点,落实到岗位和人员,切实建立起覆盖全部业务的防案规章制度体系和精细化业务操作流程,增强制度、流程的风险防控功能。
需要进一步建立与完善的主要案件防控规章制度
牵头
部门
制度名称
办公室
印章和机要文件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及预案、保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协调联动制度、三会一层议事规则
人事
管理
亲属回避制度、岗位轮换制度、强制休假制度、干部交流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农村信用社主任管理制度、定编定岗定责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九种人”管理制度、员工违规行为积分考核管理办法、员工违规处理办法、操守基金制度、员工福利管理办法
会计
管理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印押证机管理办法、业务授权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办法、股金管理办法、账务核对管理办法、会计出纳交接管理办法、委派会计管理办法、查库制度、“四双”制度、“六相符”制度
财务
管理
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禁止设置“小金库”的财务管理规定、费用预决算审批制度、风险等级考核办法、经营目标考核办法、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基建预决算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业务
管理
贷款“三查”制度、贷款面谈面签制度、抵押担保制度、客户评级授信制度、社(银)团贷款制度、到期贷款收回率管理办法、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违规贷款责任认定及处罚办法、客户经理管理办法、信贷系统违规操作处罚办法、中间业务管理办法、贷款保险管理办法
稽核
审计
整体移位稽核办法、突击交叉稽核办法、非现场稽核办法、稽核处罚办法、稽核责任追究办法、稽核回避制度、稽核工作考评制度、稽核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纪检
监察
案防基金制度、案件责任追究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廉政鉴定制度、重大案情报告制度、案件防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员工违规处理办法
风险
管理
不良贷款(资产)清收处置办法、抵债资产和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不良贷款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丧失贷款诉讼时效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置换贷款管理办法、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安全
保卫
安全设施达标管理办法、电视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守库值班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办法、金库及尾箱管理办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
资金
营运
资金融通管理办法、富余资金管理办法、存放同业款项管理办法、资金拆借管理办法、债券回购和债券买卖管理办法、购买理财产品管理办法
结算
管理
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系统操作管理办法、通存通兑业务差错处理办法、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预警系统风险处置管理办法、反洗钱制度、网上银行管理办法、柜员制管理办法、支付清算系统管理办法、支付工具管理办法
技术
保障
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操作柜员卡管理办法、密码密钥管理办法、系统与网络管理办法、研发科技项目风险管理办法、信息科技发展战略规划
银行卡
ATM机管理办法、POS机管理办法、银行卡内部操作风险管理办法、贷(借)记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五、案防职责
为了进一步明确案防工作职责,根据省联社对县级行社和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案防职责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和其他岗位人员的案防职责,并在案防责任书中予以明确,做到案件防控人人有责,确保案防责任落到实处。
职位
案件防控主要职责
理
事
长
理
事
长
1.案件防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案防工作负总责。
2.根据上级案防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订案防规划,安排部署案防工作,建立健全案防机制,制订完善案防制度,并抓好组织实施。
3.督促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认真落实干部交流、岗位轮换、亲属回避、强制休假、信贷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办法,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4.与联社社班子成员、信用社主任、部室经理签订案防责任书及联保责任书。
5.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以及党(团)工青妇组织建设。
6.研究制订对违规违纪违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及惩处的办法和措施,并按照管理权限,对违规人员实行问责。
7.总结推介案防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对有功人员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案件防控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予嘉奖。
8.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案防部门联谊活动,按照银监会“四个联动”的要求,与当地公、检、法、宣传等部门建立案件防控查处联系会议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案件治理外部环境。
9.每年组织至少一次法律知识、警示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学习,做到《员工违规处理办法》人手一册,不断提高员工的遵纪守法合规意识和理念。
10.每半年带队组织至少一次突击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营业部库存现金、中心库房、信用社库存现金尾箱、ATM机尾箱、重要空白凭证、计算机安全等项目,对自己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部门在稽核审计、业务专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部门及人员,确保整改效果,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问责。
11.每季组织召开至少一次案防分析会,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查找制度漏洞,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案件隐患,完善内控制度。
12.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联社有关规定配齐稽核人员,安排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稽核检查工作,并听取检查情况汇报,研究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任务落实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员,同时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既要问责又要再督促再整改再问责,直至消除了隐患。
13.每年组织召开至少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向社员代表报告上年工作情况及下年工作思路等。每季召开至少一次理事会,研究决策重大事项。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案防工作。
主
任
主
任
1.案件防控主要负责人,对经营层的案件防控工作负责。
2.围绕本单位案防工作的整体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把执行力作为防范风险、防控案件、规范管理、规范经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与理事长签订案防责任书。
3.根据业务发展和防案控案工作需要,按照干部交流、岗位轮换、强制休假等制度的规定,对不适应重点岗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要领域的员工,提出合理的调整意见和建议。
4.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业务技术比武、一次合规经营知识竞赛、两次以上专项业务检查等活动,加强员工合规意识,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和案防工作能力。
5.每年组织至少一次经营管理基础工作的全面检查,做到不放过一个基层网点,不放过一个业务环节,不放过一个案件漏洞,不放过一个可疑行为,认真查处和解决问题。每年对所有的营业网点进行一次查库。要认真研究有关部门在稽核审计和业务专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6.按照银监会和省联社有关经营管理和案防工作的要求,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信贷前台、中台、后台经营风险控制分析例会,研究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办法,规范信贷行为,规避信贷风险,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7.每半年开展一次财务会计风险控制分析检查,不断提高执行财会制度、规范财务收支、经营核算的水平。
8.每半年组织召开人力资源、财务、信贷、稽核、监察、科技、结算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研究如何加强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制度执行力等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和办法,增强合规意识,提高案防能力。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案防工作。
监
事
长
监
事
长
监
事
长
1.案件防控其他间接责任人,对分管部门的案防工作负责。
2.根据理事会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案防工作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员,制定案防工作考核办法,完善案防工作机制,与理事长签订案防责任书。
3.加强案防制度建设,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案防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估,对现有的案防制度进行清理和疏导,对不适用的制度要求有关部门废止或修改,对有漏洞的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对有缺失的制度要求尽快建立和完善,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案防制度的完整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4.根据理(监)事会的工作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指导、督促开展专项业务稽核检查活动,对稽查发现的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待,不隐瞒、不夸大、不缩小,该揭露的要揭露,该整改的要整改,该处罚的要处罚,该移交的要移交,对检查发现重大问题,要直接向理事长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5.根据银监部门和省联社有关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高级管理人员、要害岗位人员离任或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案件线索、案件隐患,既要及时报告,又要防范处置。
6.每年组织人员对辖内重点机构、重点业务、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清理排查,尤其要抓住问题比较突出的机构,风险频发的业务,易发案件的要害部位和漏洞较多的薄弱环节进行深度排查。
7.加大案防工作的考核力度,严格执行案防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苗头风险不扼制不松手,案件成因不查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罢休,对发现重大案件线索,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稽核人员,建议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稽核人员有不廉政行为或因工作不负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检查发现案件线索和违规问题不报告或报告不实而酿成重大案件的,要追究稽核人员责任,建议调离稽核岗位。
8.每年组织至少一次全员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廉政工作台账。建立对“九种人”的结对帮教等制度,落实转变措施,实现“九种人”逐年较大幅度地减少。
9.每年组织一次“防抢、防盗、防火灾”演练,落实遇险应急预案,确保控制事故发生和蔓延。
10.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与当地纪委、司法、消防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完善案防综合协调工作机制。
11..每季度召开一次监事会,安排部署案防工作,研究解决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每季组织一次全辖网点常规业务操作风险防范检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加强风险管控。
1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案防工作。
副
主
任
分
管
信
贷
、
资
金
营
运
副
主
任
分
管
信
贷
、
资
金
营
运
副
主
任
(行长)
1.案件防控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部门的案防工作负责。
2.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整体部署,制订完善信贷风险及案件防范措施,提出并落实信贷及资金营运人员的调整、选用、考核措施,并切实组织实施,与理事长签订案防责任书。
3.组织开展对信贷及资金营运规章制度、流程风险控制、技术保障支持等内容的检查分析评价。推进信贷及资金营运制度、流程改造、技术保障等机制建设,特别要重视信贷、资金营运业务IT平台的风险控制。
4.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信贷及资金营运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教育,重点学习贷款新规、新会计准则、新综合业务系统、新的贷款操作流程、资金营运管理与操作流程以及新知识、新业务、新制度,并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检查学习培训效果。
5.认真研究制定信贷授信、授权管理办法、资金营运审批制度,并依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信贷(产业)政策、利率政策、资本货币市场行情变化、资产质量和效益、客户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对客户和内部各层级的授信、授权权限和额度,同时要根据工作实际,向理事会、经营层提出调整意见和建议。
6.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表内外信贷资产和大额资金流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揽存、违规拆借、违规存放、违规办理银行汇票业务和收存、收贷、收息不入账等行为,重点核实抵(质)押物、债权的时效性、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超过约定时间的存放同业款项,重点检查信贷和资金营运人员的尽职表现、风险资产控制措施、新放到逾期贷款收回率,以及大额贷款、资金存放到期收回等情况,对自查和有关部门稽核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信用社有关部门和营业网点,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岗位和人员,限期整改,确保整改效果,防范经营风险。
7.每季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清收盘活不良贷款为主题的活动,通过专题活动,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和处置力度,规范不良贷款清收和处置行为,防范道德和操作风险,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揭露和纠正不良贷款及风险资金形成过程中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对内部员工拖欠贷款的清收力度,防范和化解内部人员利用信贷、资金管理特权作案的风险。同时要加强表外不良资产的管理。
8.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信贷、资金营运合规情况抽查分析,采取互评、点评等方式,实事求是评价分析前、中、后台履职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9.每月要保证至少三天以上走访不同类型的客户,了解其对业务工作、信用社主任、客户经理的现实表现以及工作评价,及早预防和发现信贷、资金营运管理人员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和不良行为。
10.每年与辖区内同行业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同行业在信贷、资金营运、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方面的先进管理理念、经验和风险防控措施。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案防工作。
分
管
财
务
、
结
算
副
主
任
分
管
财
务
、
结
算
副
主
任
1.案件防控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部门的案防工作负责。
2.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整体部署,制订和完善防范财务会计风险及案件的具体措施,并切实组织实施,与理事长签订案防责任书。
3.组织开展对财会、结算、银行卡、科技人员履职情况考核工作,提出调整财会、结算、银行卡、科技岗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4.每年对财会、结算、银行卡、科技人员开展至少两次政策制度、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学习培训,采取合适的考试考核方式,检查学习培训效果,提高财会、结算、银行卡、科技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
5.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针对固定资产、营业费用、低值易耗品、结算业务、中间业务、年度会计决算、会计档案管理、银行卡业务、科技网络管理等项目的专题检查,对自查和有关部门稽核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县级行社有关部门和营业网点,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落实到岗到人,切实抓好整改,确保整改效果,消除案件隐患。
6.每季组织开展反洗钱专项工作活动,对主任授权范围内的转授权事项进行检查监督。
7.每季对县级行社柜员的授权、密码管理、应收应付款项、财务收支情况、联行账务、同业往来、资金账户、计算机安全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防范经营风险。
8.每月组织开展对财务收支的审查监督,突出对收支的真实、合法、及时等要素检查,防止违规收支、账外账、小金库等违纪违法行为。
9.每月对重要空白凭证及印、押、证、机、网银的管理,柜员尾箱,库存现金,银行卡业务,计算机安全,客户对账单收回,四项日志等组织至少一次以上抽查,同时要加强对县级行社事后监督中心及事后监督员的管理,检查事后监督员对包片网点各项业务的序时监督情况,要求对网点前一天的所有业务必须在次日审查完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格问责。
10.按照现金支取和资金划转管理权限,对大额现金支取和大额转账资金进行审批及监督。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案防工作。
分
管
人
事
副
主
任
分
管
人
事
副
主
任
1.案件防控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部门的案防工作负责。
2.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整体部署,制订和完善防范人力资源管理领域风险及案件的具体措施,并切实组织实施,与理事长签订案防责任书。
3.组织开展对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考核工作,根据授权和管理权限,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高级管理人员交流、岗位轮换、亲属回避、强制休假以及“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责”等制度办法,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足额及时确定人员编制,配备好人员,该轮岗的要轮岗,该交流的要交流,该回避的要回避,从机制上、源头上防范和杜绝案件的发生。
4.牵头做好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案防意识、案防能力和综合业务素质。
5.加强员工思想政治教育,了解掌握员工思想动态,重点关注问题比较突出的机构、风险频发的业务岗位、易发案件的要害部位和漏洞较多的薄弱环节上的工作人员,要特别关注“九种人”思想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和办法。
6.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以及党(团)工青妇组织建设,从思想上筑建案防防线。
7.按照有关规定和员工管理权限,根据联社党委会研究的意见,对需要进行离任或经济责任审计的高管人员和要害岗位人员向稽核部门提出审计建议书,对审计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避免因用人失误或用人失察导致案件风险和隐患。
8.建立健全人才培养、选拔和任用机制,用好的作风选人和选作风好的人,培育正确用人导向。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县级行社党委会研究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违规违纪违法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9.经常与员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了解员工思想变化、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合理诉求等情况,把案件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案防工作。
基
层
社
主
任
及
营
业
部
主
任
基
层
社
主
任
及
营
业
部
主
任
1.案件防控经营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案防工作负责。
2.按照县联社案防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信用社案件防控工作措施,与理事长和员工签定《案防责任书》,督促指导本单位员工之间签定《员工经济责任联保责任书》。
3.认真遵守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经常督促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在执行过程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对上级检查发现并要求整改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认真落实,认真整改,确保整改效果,既不能走形式、走过场,也不能搞“亡羊补牢”式或“上热下冷、上严下宽、上紧下松”式的整改。对因管理失职、整改不力、监督不力,出现屡查屡犯、屡纠屡错和各种重复出现的操作风险隐患和重大违规行为,甚至因严重违规引发案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4.每季与员工谈心至少一次,建立谈心工作笔记,掌握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员工的合理意愿和诉求。
5.每月组织开展至少一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业务知识、廉政建设等项目的学习培训活动,学习培训方式可以采取专门或以会代训方式进行,并采取适当的考试考核方式,检验学习培训效果。
6.每月对管辖网点的“九种人”开展行之有效的“支、帮、促”和“传、帮、带”活动,建立帮教工作日志,积极配合联社教育和改造“九种人”。
7.每月召开至少一次业务发展与风险管控分析会,从源头上和制度上防范案防风险,落实案防措施。
8.每月对管辖网点进行一次案防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检查库款、重要空白凭证、柜员尾箱、ATM尾箱、账户、柜员授权、密码管理及安全设施(器材)等内控检查工作。
9.按照“了解你的客户”(KYC)和“了解你的客户业务”(KYB)的原则,每月至少对两个对公存款客户进行上门对账与访谈,达到全年对本单位对公存款客户全部了解核对。
10..每季度组织一次“三防”演练,每半年召开一次“四邻联防”会议。开展民主管理,定期向本单位员工进行信息披露,如业务发展和财务收支等情况。
11.城区网点每天要试行10分钟工作晨会制度,总结前一天工作,明确当天工作要求,因公出差或休假时授权本单位副职落实。
12.每天审签“四项日志”, 因公出差或休假时授权本单位副职落实。
1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案防工作。
六、案防措施
案防措施是防范风险的重要防线,是落实案防责任的重要抓手,是从源头上杜绝案件隐患的有力保障。县联社对职能部门的案防措施总体上进行了明确。
牵头
部门
风险点
风险表现
风险防范主要措施
办
公
室
组织机构决策行为
①重大决策失误
①坚持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策制度
②重大项目、重大问题、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按照决策制度执行,监事会进行监督
③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
印章
管理
①丢失
②盗用
③私自刻制
①印章保管与使用实行分开管理,使用印章要履行审批手续,严禁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自行刻制重要印章
②选择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批准的,且具备良好资质的企业刻制印章,并签订保密协议
突发事件处置
①金融挤兑事件
②聚众上访、静坐、冲击、围攻
③抢劫机构、运钞车
④高管人员被绑架、失踪
⑤突发自然灾害
①设立接访办公室,明确负责部门与工作职责
②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订与各专业相配套的具体措施和专项预案,提高突发事件预测、分析和处置能力
③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演练
④以属地管理为主,建立健全由牵头部门承办,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其他部门积极参与、配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⑤发生突发事件后,坚持依法、快速、高效、稳妥、科学应对,对涉及机密事项应严格遵守保密和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机要文件保管
①泄密
②丢失
①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机要文件收发、传递、使用、保管、销毁等工作。
②在物理上实行内、外网分离,切断互联网上黑客入侵渠道
人
事
管
理
人
事
管
理
人
事
管
理
异地
交流
涉案
员工在同一岗位满三年,特殊岗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超过五年,必须实行异地交流
①短期轮岗
②强制休假
涉案
员工在基层信用社主任、委派会计、以及涉及信贷管理、客户存款、票据业务、支付结算、现金管理、网银管理等业务岗位上工作每满一年,联社要安排一次短期轮岗或一次强制休假(强制休假可结合年休假进行),每次短期轮岗和强制休假时间应不少于10天,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的设置要相互制约,不相容的岗位(会计、出纳)不能由一人担任(除柜员制外),不相容的业务部门负责人不能由同一人兼任
网点
人员
混岗
①营业网点无论业务量大小,只要正常营业,上岗人数不得少于4人
②按照有关规定和业务发展要求,设立专门的授权岗和事后监督岗等岗位。
员工
培训
①不会操作
②违规操作
①新员工岗前必须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
②每年员工脱产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个小时
③对屡次考试不合格的,要调整岗位,调整岗位仍不适应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种人”管理
涉案
严禁“九种人”担任信用社主任、委派会计以及从事涉及信贷管理、客户存款、票据业务、支付结算、现金管理、网银管理等业务
亲属
回避
①混岗
②涉案
建立健全亲属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员工不得同在联社机关和同一个网点上班
营业机构负责人的管理
①滥用职权
②以权谋私
③泄密
④指使或授意下属违规
严禁营业机构负责人发生下列行为:
①指使或授意下属越权、违规、违章处理业务,干预委派会计或会计主管独立履行职责
②使用其他柜员章、证、卡办理业务
③经商或参与协助客户之间的资金借贷、融资担保、集资经商等活动
④将个人名章、授权卡、密码交给他人使用
⑤不按规定的频率和方法查库
⑥违规揽存
⑦泄漏客户信息及本社商业秘密
⑧开具虚假资信证明、出具担保承诺书
⑨搞账外经营和设立“小金库”
⑩对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责任事故等重大事项拖延上报或隐瞒不报
会
计
管
理
会
计
管
理
会
计
管
理
会
计
管
理
会
计
管
理
会计基本制度
①混岗
②涉案
双人临柜(柜员制除外)、双人管库、双人守库、①坚持双双人押运
②钱账分管、换人复核,日清日结,账款、账实相符
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的领用、保管、使用、销毁管理
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的领用、保管、使用、销毁管理
①单人直接领用
②领用后不按规定清点、登记入库,被截留、盗用
③编造虚假使用份数,盗取凭证
④跳号使用或窃取凭证
⑤违规在重要空白凭证上预盖业务印章和经办人私章
⑥伪造、克隆未销号凭证
⑦内部人员利用停用、作废凭证违法吸收股金、存款
①营业网点领用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须事先预约、双人领用、手续齐全
②营业网点调剂须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完善相关手续,严禁私下调剂。
③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领用、使用纳入系统管理,在系统中进行全程控制
④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领用、保管应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⑤手工操作的网点,必须将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统一纳入表外科目核算
⑥业务人员不得领用与所经办业务无关的凭证
⑦重要空白凭证必须按顺序使用,非系统自动销号的,应及时逐份销号。为加强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管理,日终应采取换人进行二次再销号核对
⑧内勤主任或会计主管每月应对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结存数量至少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并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县级行社财会部门每季要对所辖信用社的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使用、销号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核对账、证、表、簿,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稽核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检查和稽核
⑨从严监管外来凭证,严格实行印证分管,相互制约,对存放中央银行或存放同业款项要定期进行认真核对
⑩财务部门对需要销毁的重要空白凭证统计造册,由稽核、监察保卫部门进行二次复点,三方共同签字后,统一到指定地点进行销毁
印章
密押
管理
印章、密押
管理
①丢失
②盗用
③涉案
④泄密
⑤为他人提供担保资信证明
①丢失
②盗用
③涉案
④泄密
⑤为他人提供担保资信证明
①印、押必须按照重要物品的运输要求实行运输,严禁邮寄、托运。对运送时间、地点和路线严格保密,押运车不得搭乘无关人员
②严格执行印、押、证分管制度,严禁联行人员同时持有联行类印章和联行类重要空白凭证
③柜员临时离岗必须做到人离章收,并在监控范围内入箱加锁,不得将业务印章交给他人代为使用或代为保管
④使用密押机的机构,密押机管理员与编押员必须设置不同的开机密码并定期修改;不得采用电话等其他方式代其他机构编押、核押;应采用隐蔽措施实施编押、核押工作,严禁随意记录编押、核押规则文字信息;严禁印、押使用责任人将印章、编押、核押规则告诉他人代为行使职责
⑤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各类印章启用时应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登记启用日期、停用日期、保管人等要素
⑥对基层网点停用或作废的印章应由联社财务部门统一收缴和保管,然后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尾箱
管理
①超库存限额
②白条、发票、应收账款等抵库
③柜员用假币调换现金尾箱中的真币,或直接盗取、挪用现金
④虚增存款,致使尾箱短款
①上级管理部门应按网点、柜员实际业务现金需求量核定合理库存限额
②网点、柜员应确保在核定限额内使用、保管现金,对超限额部分及时上缴,特别是要做好节假日超限额现金的上缴
③严禁以白条、发票、已签发的股金证、应收账款等充抵库款
④柜员之间不得私自借用现金,确保账账、账款相符
⑤出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业务主管(授权人员)每日日结核对尾箱,并在尾箱清单上盖章
⑥委派会计(管库员)或指定专人要坚持日常账款核对,每天对现金的出、入库进行验票,营业网点主管每周验箱查库,会计主管每月检查不少于三次;社主任每月不定期对社本部查库至少一次,分社至少一次。禁止使用白条和任何凭证顶替尾箱现金
⑦综合柜员尾箱每天由网点事后监督员盘点,社主任每月至少对每个柜员不定期抽查四次
⑧营业期间柜员离开岗位时,必须将现金等入箱上锁保管
⑨柜员尾箱出入网点库时,严格执行“五同规定”
内外账
务核对
①兼岗、混岗
②挪用、侵占、套取资金
③未达账未落实,对账流于形式
④业务“一手清”
①建立规范的内部对账管理制度,严格设立记账、对账岗位,执行双人对账、换人对账、上门对账、法人(单位负责人)对账制度,推行集中对账、电子化对账,落实对账责任,严防“一手清”
②认真执行每日现金“三碰库”和对账制度,逐笔跟踪现金调拨单或下解款项,认真审核相关业务凭证,核实大额进出款项
③对内部账抹账或冲销业务要进行重点核对,核查流水、凭证,对不符的账务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出相应的处理
④社(行)内往来科目资金不得直接转入储蓄、存款科目,社(行)内往来收、付资金在双人复核的前提下坚持分级授权
⑤在全面核对账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同业往来、系统内部往来、资金调拨、应收应付等账务核对,确保账款、账实、内外账“五无”(账务无积压、结算无事故、计息无差错、记账无串户、存款无透支)和“六相符”(账账、账款、账据、账表、账实、内外账务全部相符)
⑥财会部门每季至少对表外应收利息(130科目)、抵押物品价值(125科目)、质押物品价值(126科目)等科目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账表、账实和内外账务相符
⑦按照与企业事先约定时间、方式、频次及时进行对账,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妥善保管对账单。如无办理业务需要,要敦促其及时销户。严格执行“对账不记账,记账不对账”的原则
⑧对长期未对账的客户,信用社应主动上门对账,并查明原因。对长期(两年以上)未对账的客户,建议转入久悬户
⑨加大内部稽核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对账率和账户发生额的真实性,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股金
管理
①虚假
股金
②违规
分红
①严禁逆程序办理入股手续,认真审查入股人的资格和入股资金来源
②将股金证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空白股金证不得加盖印章,严禁员工留存空白或作废股金证
③定期开展股金的函证对账工作,每年不得少于一次,非柜台人员不得领用股金证。分红或派息前,必须先对股金进行函证对账。
④建立健全股金上划联社集中管理制度
会计主管或委派会计的管理
①指使或授意柜员违规
②滥用职权
③泄密
④做假账
⑤转移挪用资金
严禁会计主管或委派会计发生下列行为:
①在未审核传票、核实账务的情况下授权、编押、签章。
②使用他人名章、柜员卡、密码、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进行业务操作。
③将授权卡、密码交他人授权。
④擅自垫款、压款,违规使用内部账户,授意、指使、强令柜台人员违规操作。
⑤不督促注销已调离、停用柜员的柜员号。
⑥不按规定检查或督促检查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不对外出办事离开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员碰库,不坚持对账制度和账户管理等有关规定
⑦对柜员违规操作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
⑧弄虚作假,向上级和监管机构提供不真实信息。
⑨泄露客户信息及本社商业秘密。
⑩对发生的案件和重大差错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财
务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事后
监督
①操作
风险
②道德
风险
①按照省联社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会计业务集中事后监督中心
②采取全部集中事后监督
③事后监督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每日账务进行核对。
费用
管理
①巧立名目滥发钱物
②超授权列支费用
③违规超费用限额
④恶意窜改数据,提供虚假信息
⑤费用审批、列支不透明
①加强营业费用预决算管理,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工资性增长,严禁乱发钱物
②严格实行分账管理,规定经费账户的列支范围
③加强网点的费用使用监督检查,委派会计对费用支出进行审核
④加强费用的合规性管理,严格执行费用三签、分级审批的制度
⑤客观、真实、完整、及时、准确地提供反映资金营运、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会计报告,防止窜改数据,提供虚假信息
⑥建立相互监督的审批制度,费用须公开、透明
⑦加强对应计利息入账情况检查,加强利息回收的管理
固定
资产
固定
资产
①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导致资产损失
②购买和建造失误,或决策、使用、维护、处置不当,造成资产浪费、损失
①加强房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