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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杠坡学区教学质量奖励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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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青杠坡学区教学质量奖励办法 为了更好地适应教学发展的需要,更有利于促进教师教学积极性,以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宗旨,加大对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的奖励力度,经学区办公室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学区建设,全面提高学区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区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发展。 二、奖励对象 全镇中小学教师。青杠坡中学根据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教育教学奖励办法,报学区审核。小学部分由学区统一制定并实施。 三、资金来源 按照2012年9月各校基础教育年报学生数生均37.5元,由学校将资金上交镇财政所。 四、奖励方式 由学区办根据奖励办法以分数形式算出各学科应得分数,再根据学校所上交的资金总和与教师分数折合教师个人所得奖励金额,由镇财政所进行发放到获奖教师。 五、同类学校界定 青杠坡小学、陇水小学、水田坝小学、侯家坡小学为同类学校;沙坝场小学、合同坝小学、园庄小学、茶溪小学、李家沟小学为同类;核桃坪教学点、老根茶教学点、周家沟教学点、大井坝教学点、袁家坝教学点、岩头河教学点为同类。 六、奖励办法 (一)名次奖励 名次奖励分两种情况进行奖励,每科只取最高一次。全镇排名第一名奖励10分,第二名奖励8分、第三名奖励6分、第四名奖励4分;同类学校排名第一名8分、第二名6分、第三名4分。 (二)名次提升奖励 本期所有统考科目以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统考为基数,在全镇名次中各科提升一名奖励1分、提升两名奖励2分、提升三名奖励3分,依次类推。在同类学校名次中各科提升一名奖励0.5分、提升两名奖励1分、提升三名奖励1.5分,依次类推。两种情况只取最高一次。 以上名次奖励达不到3个班级的年级纳入全镇名次进行核算奖励,不单独核算。 (三)均分奖励 均分奖励分两种情况,只取最高一次。以全镇各级各科统考镇均分为准,超出一分奖励1分、超出两分奖励2分、超出三分奖励3分,依次类推;以同类各级各科统考同类校均分为准,超出一分奖励0.5分、超出两分奖励1分、超出三分奖励1.5分,依次类推; (四)尖子生奖励 以全镇各级各科前50名为准,一人次奖励教师1分,依次类推。 七、计奖人数核算办法 全镇各学校各年级人数以学籍系统人数为准,以40人为标准班级,小于或等于40人的班级按实际人数作为计奖人数;大于40人的班级按照班级总人数的94%的比例四舍五入作为计奖人数。如果学期期末考试学生人数大于学籍系统人数的安期末实考人数为总人数。 青杠坡学区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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