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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总 则 1
一、 钢筋绑扎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自然地面以下钢筋绑扎) 2
二、 钢筋绑扎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2
三、 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3
四、 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4
五、 钢筋冷拉安全技术交底 5
六、 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6
七、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6
八、 转盘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7
九、 干作业螺旋钻孔成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9
十、 泥浆护壁机械成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9
十一、 挖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0
十二、 门式、 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1
十三、 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3
十四、 汽车、 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4
十五、 建筑施工交叉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6
十六、 混凝土浇筑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7
十七、 攀登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8
十八、 预应力张拉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9
十九、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19
二十、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20
二十一、 混凝土搅拌站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21
二十二、 混凝土搅拌输送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22
二十三、 混凝土搅拌输送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23
二十四、 混凝土泵送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25
二十五、 插入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27
二十六、 附着式、 平板式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28
二十七、 桩工及水工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29
二十八、 潜水泵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0
二十九、 土石方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31
三十、 单斗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2
三十一、 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5
三十二、 自行式铲运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7
三十三、 振动压路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8
三十四、 自卸汽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9
三十五、 机动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39
三十六、 皮带输送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0
三十七、 散装水泥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1
三十八、 液压滑升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2
三十九、 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3
四十、 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4
四十一、 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5
四十二、 钢筋加工机械安全技术规程基本要求技术交底 46
四十三、 钢筋调直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6
四十四、 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7
四十五、 预应力钢丝拉伸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48
四十六、 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49
四十七、 模板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51
四十八、 高支模模板支架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52
四十九、 钢筋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53
五十、 钢筋调直机安全技术交底 54
五十一、 钢筋弯曲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54
五十二、 钢筋冷拉机安全技术交底 56
五十三、 钢筋切断机安全技术交底 57
五十四、 钢筋对焊机安全技术交底 58
五十五、 混凝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59
五十六、 泵送混凝土工程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60
五十七、 砂浆拌合机安全技术交底 61
五十八、 空气压缩机安全技术交底 62
五十九、 装卸搬运工作安全技术交底 64
六十、 发电机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65
总 则
一、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标准、 规范要求的法定工作, 必须认真落实。
二、 安全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 任何分部、 分项工程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三、 安全交底工作不能仅交到施工工区( 队) , 一定要交到班组一线施工人员。
四、 交底时要召开安全技术交底专题会议, 并形成交底会议记录, 有各班组一线施工人员的签认, 书面交底一式二份, 一份交给被交底人, 一份由项目部安质部存档。
五、 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 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 检查、 监督、 指导, 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 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 发现有不安全因素, 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 杜绝事故隐患。
六、 安全交底必须由所有被交底人在活动记录上签字。
七、 对于临时进场的工人必须按照从事的工种单独进行安全交底并签字认可。
一、 钢筋绑扎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自然地面以下钢筋绑扎)
1.进入施工现场, 必须戴好安全帽, 扣好帽带, 佩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具。
2.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取得有效钢筋操作证后, 方可独立操作。学徒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3.密切注意基坑土方及围护情况, 关注基坑排水状况, 发现问题应马上上报。
4.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 预防雷击钢筋伤人。钢筋断料、 配料、 弯料等工作应在钢筋加工棚内进行, 不宜在绑机现场进行断料、 弯料或配料。
5.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 架空电线和其它临时电气设备, 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6.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不准吊。
7.超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 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8.钢筋、 型钢、 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 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9.起吊钢筋骨架时, 下方禁止站人, 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 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0.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 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 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 整体竖立。绑扎3m能上能下的柱钢筋, 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二、 钢筋绑扎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现场, 必须戴好安全帽, 扣好帽带, 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 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 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钢筋断料、 配料、 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 不准在高空操作。
4.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 架空电线和其它临时电气设备, 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5.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 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 必须要在脚手板上操作; 绑扎独立柱头钢筋时, 不准站在钢箍上绑扎, 也不准将木料、 管子、 钢模板穿在钢箍内作为立人板。
6.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 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 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7.起吊钢筋时, 规格必须统一, 不准长短参差不一, 不准一点吊。
8.切割机使用前, 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 有否漏电; 电源线须进漏电开关, 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
9.钢筋头子应及时清理, 成品堆放要整齐, 工作台要稳, 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加网罩。
10.高空作业时, 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 也不要把工具、 钢箍、 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 以免滑下伤人。
11.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 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12.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 不得在上行走, 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
三、 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现场, 必须戴好安全帽, 扣好帽带, 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 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 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 并必须视具体情况, 配置防护网、 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 脚手板、 吊篮、 吊笼、 平台等设备, 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钢筋断料、 配料、 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 不准在高空操作。
5.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 架空电线和其它临时电气设备, 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
6.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不准吊。
7.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 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8.钢筋、 型钢、 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 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 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下时才准靠近, 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1.不得将钢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脚手板上, 也不要把工具、 钢箍、 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 以免滑下
伤人。
12.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 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13.绑扎圈梁、 挑梁、 挑檐、 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 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14.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 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15.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 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 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 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 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16.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 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四、 钢筋绑扎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必须戴好安全帽, 扣好帽带, 备好安全带, 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作业人员不得穿硬底鞋。
2.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无心脏病, 无恐高症, 经过专业培训、 考试合格, 取得有效钢筋工上岗证, 方可独立操作。学徒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斜屋面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在临边洞口, 应配置防护网、 防护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4.作业用索具、 脚手板、 吊篮、 吊笼、 平台等设备, 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5.随身所带的作业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 以防滑落伤人。
6.钢筋断料、 配料、 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 不准在高空操作。
7.斜屋面上应建平台, 用以堆放钢筋、 材料, 传递钢筋等物件应用绳牵牢, 防止滑落, 绑扎完成一根后再传递一根。
8.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 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9.钢筋、 型钢、 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 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10.起吊钢筋骨架, 下方禁止站人, 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下才准靠近, 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11.绑扎圈梁、 挑梁、 挑檐、 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 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12.绑扎斜屋面板钢筋时, 应支撑满堂脚手架, 不得站立在钢筋骨架上, 或上下攀登。
13.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4.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 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五、 钢筋冷拉安全技术交底
1.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要扎紧袖口, 不得围围巾及戴手套, 女工应戴工作帽, 长发不得外露。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 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
后, 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根据冷拉钢筋的直径, 合理选用卷扬机, 卷扬钢丝绳应经封闭式导向滑轮并和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
卷扬机的位置必须使操作人员能见到全部冷拉场地, 距离冷拉中线不少于5m。
4.作业前, 应检查冷拉夹具, 夹齿必须完好, 滑轮、 拖拉小车应润滑灵活, 拉钩、 地锚及防护装置均应
齐全牢固, 确认良好后, 方可作业。
5.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看到指挥人员发出信号, 并待所有人员离开危险区后方可作业。冷拉应缓慢、 均
匀地进行, 随时注意停车信号或见到有人进入危险区时, 应立即停拉, 并稍稍放松卷扬钢丝绳。
6.作业后, 应放松卷扬钢丝绳, 应堆放好成品, 清理场地, 切断电源, 锁好电闸箱。
六、 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所有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
2.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
3.基坑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基坑周围地面变化情况的巡查。如发现裂缝或塌陷, 应及时加以分析和处理。
4.坑壁渗水、 漏水应及时排除, 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体破坏, 造成挡土结构受损。
5.对拉锚杆件、 紧固件及锚桩, 应定期进行检查, 对滑楔内土方及地面应加强检查和处理。
6.挖土期间, 应注意挡土结构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不允许因土方的开挖遭受破坏。
7.其它可参照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
七、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均须戴好安全帽, 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
2.施工现场应全面规划, 并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其现场道路应平坦、 坚实、 畅通, 交叉点及危险地区, 应设明显标志及围护措施。
3.凡患有高血压及视力不佳的人员不得进行机械操作, 各工种应持证上岗。
4.机械设备应由专人持证操作, 操作者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施工中所有机操人员和配合工种, 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不得随意离开岗位, 并经常注意机械运转是否正常, 发现异常应立即检查处理。
6.机械设备都应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良好的接地接零。
7.打桩前, 桩头的衬垫严禁用手拨正, 不得在桩锤未落到桩顶就起锤, 或过早刹车。
8.登上机架高空作业时, 应有防护措施, 工具、 零件严禁下抛。
9.硫磺胶泥的原料及制品在运输、 储存和使用时应注意防火, 熬制胶泥时, 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 熬制场地应通风良好, 胶泥浇注后, 上节柱应缓缓下放, 防止胶泥飞溅。
10.定期检查钢丝绳的靡损情况和其它易损部件, 如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11.每天下班后, 应有专人负责关闭、 切断电源。
12.施工时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常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国家有关安全法规、 规则、 条例等。
八、 转盘钻孔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钻孔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2.安装钻孔机前, 应掌握勘探资料、 并确认地质条件符合该钻机的要求, 地下无埋设物, 作业范围内无障碍物, 施工现场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规定。
3.安装钻孔机时, 钻机钻架基础应夯实、 整平。轮胎式钻机的钻架下应铺设枕木, 垫起轮胎, 钻机垫起后应保持整机处于水平位置。
4.钻机的安装和钻头的组装应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 竖立或放倒钻架时, 应有熟练的专业人员进行。
5.钻架的吊重中心、 钻机的卡孔和护进管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钻杆中心允许偏差为20mm。
6.钻头和钻杆连接螺纹应良好, 滑扣时不得使用。钻头焊接应牢固, 不得有裂纹。钻杆连接处应加便于拆卸的厚垫圈。
7.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部件安装紧固, 转动部位和传动带有防护罩, 钢丝绳完好, 离合器、 制动带功能良好;
2)润滑油符合规定, 各管路接头密封良好, 无漏油、 漏气、 漏水现象;
3)电气设备齐全、 电路配置完好;
4)钻机作业范围内无障碍物。
8.作业前, 应将各部操纵手柄先置于空挡位置, 用人力盘动无卡阻, 再启动电动机空载运转, 确认一切正常后, 方可作业。
9.开机时, 应先送浆后开钻; 停机时, 应先停钻后停浆。泥浆泵应有专人看管, 对泥浆质量和浆面高度应随时测量和调整, 保证浓度合适。停钻时, 出现漏浆应及时补充。并应随时清除沉淀池中杂物, 保持泥浆纯净和循环不中断, 防止塌孔和埋钻。
10.开钻时, 钻压应轻, 转速应慢。在钻进过程中, 应根据地质情况和钻进深度, 选择合适的钻压和钻速, 均匀给进。
11.变速箱换挡时, 应先停机, 挂上挡后再开机。
12.加接钻杆时, 应使用特制的连接螺栓均匀紧固, 保证连接处的密封性, 并做好连接处的清洁工作。
13.钻进中, 应随时观察钻机的运转情况, 当发生异响、 吊索具破损、 漏气、 漏渣以及其它不正常情况时, 应立即停机检查, 排除故障后, 方可继续开钻。
14.提钻、 下钻时, 应轻提轻放。钻机下和井孔周围2m以内及高压胶管下, 不得站人。严禁钻杆在旋转时提升。
15.发生提钻受阻时, 应先设法使钻具活动后再慢慢提升, 不得强行提升。如钻进受阻时, 应采用缓冲击法解除, 并查明原因, 采取措施后, 方可钻进。
16.钻架、 钻台平车、 封口平车等的承载部位不得超载。
17.使用空气反循环时, 其喷浆口应遮拦, 并应固定管端。
18.钻进进尺达到要求时, 应根据钻杆长度换算孔底标高, 确认无误后, 再把钻头略微提起, 降低转速, 空转5~20min后再停钻。停钻时, 应先停钻后停风。
19.钻机的移位和拆卸, 应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 在转移和拆运过程中, 应防止碰撞机架。
20.作业后, 应对钻机进行清洗和润滑, 并应将主要部位遮盖妥当。
21.遇有雷雨、 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 应停止一切作业。
九、 干作业螺旋钻孔成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均必须戴好安全帽, 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2.工地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加强安全宣传管理工作。
3.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 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领取驾驶证或操作证后方准开车。禁止其它人员擅自开车或开机。
4.所有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在桩机安装、 移位过程中, 注意上部有无高压线路。熟悉周围地下管线情况, 防止物体坠落及轨枕沉陷。
5.总、 分配电箱都应有漏电保护装置, 各种配电箱、 板均必须防雨, 门锁齐全, 同时线路要架空, 轨道两端应设两组接地。
6.桩机所有钢丝绳要检查保养, 发现有断股情况, 应及时调换, 钻机运转时不得进行维修。
十、 泥浆护壁机械成孔灌注桩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戴好安全帽, 施工操作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在施工全过程中, 应严格执行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 由专人操作并加强机械维修保养, 经安全部门检验认可, 领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3.电气设备的电源, 应按有关规定架设安装; 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 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并装有可靠的触电保护装置。
4.注意现场文明施工, 对不用的泥浆地沟应及时填平; 对正在使用的泥浆地沟(管)加强管理, 不得任泥浆溢流, 捞取的沉渣应及时清走。各个排污通道必须有标志, 夜间有照明设备, 以防踩入泥浆, 跌伤行人:
5.机底枕木要填实, 保证施工时机械不倾斜、 不倾倒。
6.护筒周围不宜站人, 防止不慎跌入孔中。
7.吊车作业时, 在吊臂转动范围内, 不得有人走动或进行其它作业。
8.湿钻孔机械钻进岩石时, 或钻进地下障碍物时, 要注意机械的震动和颠覆, 必要时停机查明原因方可继续施工。
9.拆卸导管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并注意防止扳手、 螺钉等往下掉落。拆卸导管时, 其上空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10.导管提升后继续浇注混凝土前, 必须检查其是否垫稳或挂牢。
11.钻孔时, 孔口加盖板, 以防工具掉入孔内。
十一、 挖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 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 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 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 人员应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 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 堆土要在1m以外, 而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 而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
堆在支撑上, 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6.机械挖土, 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 钢丝绳等, 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 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 应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 不论在任何情况下, 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
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 如基础过差, 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 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
平行2m停、 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 防止坍方翻车。
10.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1.配合拉铲的清坡、 清底工人, 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空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的护栏, 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 确保车辆安全畅通, 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 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 或浇捣混凝土加固。
16.在开挖杯基坑时, 必须设有切实可行的排水措施, 以免基坑积水, 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17.基坑开挖前, 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 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
砂等特殊情况)。
18.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 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 以免影响基
础的质量。
19.开挖出的土方, 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 不得堆于基坑外侧, 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
移、 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20.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 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21.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十二、 门式、 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 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 应设有电缆卷筒, 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 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 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 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
轨器。
5.门式、 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 各连接件无松动;
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 绳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 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 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 上、
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作业前, 应进行空载运转, 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 制动可靠, 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 方可作业。
8.开动前, 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 在提升大件时不得快速, 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 易爆、 有害等危险品时, 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 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经过, 亦不得从设备上面经过。空车行走时, 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 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 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 两侧驱动轮应同步, 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 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作业中, 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 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 桥式起重机, 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 应停止作业, 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 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 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 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 用夹轨器锁紧, 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 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 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 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 切断电源, 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十三、 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安装时, 基座应平稳牢固、 周围排水畅通、 地锚设置可靠, 并应搭设工作棚。操作人员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2.作业前, 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 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并应检查安全装置、 防护设施、 电气线路、 接零或接地线、 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 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 均应设防护罩, 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 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 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 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 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 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6°。
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 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 经过道路时, 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 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 当重叠或斜绕时, 应停机重新排列, 严禁在转动中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 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 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 物件或吊
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经过。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 制动不灵、 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升等异常情况时, 应立即停机检查, 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 应切断电源, 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 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 并应切断电源, 锁好开关箱。
十四、 汽车、 轮胎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 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 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 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 并应与沟渠、 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3.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 润滑油、 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分;
4)各连接件无松动;
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4.起重机启动前, 应将各操作杆放在空挡位置, 手制动器应锁死, 并应按照JGJ33- 第3.2节的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启动后, 应怠速运转, 检查各仪表指示值, 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 待压力达到规定值, 油温超过30℃时, 方可开始作业。
5.作业前, 应全部伸出支腿, 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 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 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6.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7.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 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 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 留出适当的空间。
8.起重臂伸缩时, 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 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 仰角不宜太小。
9.起重臂伸出后, 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 必须进行调整, 消除不正常情况后, 方可作业。
10.起重臂伸出后, 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 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
11.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 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 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2.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 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 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 下降停止前逐渐减速, 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13.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 应使用低速挡。
14.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 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 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 下降中严禁制动。
15.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 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 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6.起吊重物达到额定重量的90%以上时, 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7.起重机带载回转时, 操作应平稳, 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 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8.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 道路必须平坦坚实, 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 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
500mm, 并应拴好拉绳, 缓慢行驶。
19.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 力矩限制器、 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 应完好齐全、 灵敏可靠, 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20.起重机作业时, 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 工作或经过。重物吊运时, 严禁从人上方经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21.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 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 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22.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 作业中遇突发故障, 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 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 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 断开电源总开关, 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23.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 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 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
等有效的通讯联络手段进行指挥。
24.作业后, 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 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 应将车架尾部
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 并用螺母固定; 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 并将取
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 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25.行驶前, 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的收存无松动, 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时水温应在80~90℃范围
内, 水温未达到80℃时, 不得高速行驶。
26.行驶时应保持中速, 不得紧急制动, 过铁道口或起伏路面时应减速, 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倒车时
应有人监护。
27.行驶时, 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 并不得堆放物件。
28.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 大雪、 大雾等恶劣天气时, 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
前, 应先试吊, 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十五、 建筑施工交叉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现场, 必须戴好安全帽, 扣好帽带, 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支模、 粉刷、 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 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 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 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3.钢模板、 脚手架等拆除时, 下方不得有其它操作人员。
4.钢模板部件拆除后, 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 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楼层边口、 通道口、 脚手架边缘等处, 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5.结构施工自二层起, 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 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 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c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 应设双层防护。
6.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 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 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十六、 混凝土浇筑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现场, 必须戴好安全帽, 扣好帽带, 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 并必须视具体情况, 配置防护网、 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 脚手板、 吊篮、 吊笼、 平台等设备, 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 过梁、 雨篷和小平台时, 应设操作平台, 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2)浇筑拱形结构, 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 下口应先行封闭, 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3)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 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或架设安全网。
十七、 攀登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现场, 必须戴好安全帽, 扣好帽带, 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 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 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它攀登设施。
3.柱、 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它登高用拉攀件, 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做出规定。
4.攀登的用具, 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 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 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5.移动式梯子, 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6.梯脚底部应坚实, 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0±50为宜, 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 不得有缺档。
7.梯子如需接长使用, 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 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 不应低于单
梯梯梁的强度。
8.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0~450为宜, 铰链必须牢固, 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9.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 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 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 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 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 宜加设护笼, 超过8m时, 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10.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 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 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 必须面向梯子, 且不得手持器物。
十八、 预应力张拉悬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现场, 必须戴好安全帽, 扣好帽带, 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 并必须视具体情况, 配置防护网、 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 脚手板、 吊篮、 吊笼、 平台等设备, 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时,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预应力张拉时, 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雨天张拉时, 还应架设防雨棚;
2)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 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挡板。挡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2m, 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0.5m, 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1m;
3)孔道灌浆应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十九、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1.单位工程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脚手架的要求, 向架设和使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应按《JGJ13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8.1.1~8.1.5条的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钢管、 扣件、 脚手板等进行检查验收, 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3.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 规格分类、 堆放整齐、 平稳, 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4.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 平整搭设场地, 并使排水畅通。
5.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 管沟时, 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 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6.脚手架底座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
7.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 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放线定位。
8.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 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9.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 应按规范JGJ130- 表8.2.4的规定校正步距、 纵距、 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10.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座、 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 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 也可采用槽钢。
11.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2)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 错开距离应符合JGJ130- 第6.3.5条的规定; 3)开始搭设立杆时, 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 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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