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双流县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户口所在详细地址
身份证号
社保编码
是否在领取失业保险
期间创业
现是否正在领取
失业保险金
身份类型(选择)
□失地农民
□“4050”人员、残疾人员、享受低保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村(社区)所创办的经济实体创业人员
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
名 称
创 业 地 点:
创业带动就业人数(人)
其中就业困难人员 (人)
申请奖励标准
万元(小写); 万元(大写)。
村(社区)意见(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镇(街道)意见(盖章):
单位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就业局意见(盖章):
单位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全民创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盖章):
单位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县财政局审核意见:
单位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申报资料: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及连续3个月所在地纳税证明;4、双流县一次性创业扶持金申请审批表;5、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明、返乡农民工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出具的证明、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镇(街道)出具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6、个人在农业银行的开户卡复印件和社保(医保)卡复印件。(身份证、银行卡、社保卡复印到一张A4纸上)
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流程和资料
1、在当地社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由镇劳保所在962110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的认定。
2、办理相关《营业热照》和《税务登记证》,并连续3个月缴税记录。(附原件)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双流县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6、返乡农民工提供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出具的证明,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镇(街道)出具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
7、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开户银行:成都银行)。
※2009年6月24日以后创业的创业者均可申请,但前提必须是先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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