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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优化我国公共行政决策的意义及措施
【摘要】本文通过结合实际案例论述优化我国公共行政决策的意义,并针对当前我国公共行政决策存在的主要问题,充分借鉴学习国内外公共行政决策的有效经验及十八大报告文件精神,提出优化我国公共行政决策的具体措施,以促进实现我国公共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公共行政决策是指具有公共行政权力的机关为达成特定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目标,综合考虑各种需求和可能性的基础上制定并抉择方案的过程。公共行政决策结果涉及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实现政府和公民的“双赢”格局,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需实现公共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与制度化,提高我国政府公共行政决策能力。
一、优化我国公共行政决策的意义
当前,我国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进行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于要有科学、民主的决策,因此,努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
1、优化公共行政决策是党和国家对决策提出的基本要求
党和国家一直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非常重视,党的十八大报告将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强调不同利益诉求需要协商解决,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可见,响应党和国家的要求,优化促进公共行政决策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将有利提高政府公共行政决策能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增加新的动力。
2、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我国经济地位的提高,优化政府公共行政决策迫在眉睫
我国已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范围不断扩大,各种国际性政治因素、社会因素更加复杂,这都将对我国政府公共行政决策产生重大的影响。2012年12月7日,中海油以151亿美元收购加拿大Nexen(尼克森)公司,成为我国由史来最大的海外收购案。在此前,加拿大各地非常关心这次收购案,加拿大民调曾显示,高达70%的民众认为这个并购案可能会对于加拿大的利益、国防安全方面造成影响,此项收购案饱受波折。随着我国“走出去”步伐的加快,客观上必然要求完善政府公共行政决策,以更好地保障我国在国际市场中的经济、政治利益。
3、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给政府公共行政决策提出新要求
当今已进入科技现代化、信息网络化的新时代、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对决策带来的重要影响就是信息、技术的快速革新变化,这无疑给政府公共行政决策在决策程序、方法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与时俱进,掌握、了解最新的技术,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二是高新技术的发展,必然导致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必然要求提高政府公共行政决策速度。2009年南宁市推行的燃油助力车、超标电动车整治行动的决策夭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决策依据的技术标准已过时,从而导致决策方案缺乏可操作性。因此,要避免此类决策的“落后”就要求推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以适应科技新形势的需要。
4、 适应经济活动的市场化需要,必须尽快实现公共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社会的利益诉求逐渐多元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各方的利益诉求如何达成一致,如何在纵横交织的复杂社会关系中使政府行政处于最佳平衡点,确保政府公共行政决策的有效性和正确性,这就要求政府进行决策时,以科学化、民主化的思维方法和技术手段,以利民为导向,充分考虑各种经济主体、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充分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近期,“缩水的营养午餐”成为热点事件,如何保障各方利益,如何使政府的惠民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再次引发了大众的关注。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提高,政府的惠民项目将越来越多,因此实现公共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将有利促进我国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5、社会管理的法治化,也迫切要求实现公共行政决策制度化
在构建法治社会的新时代,任何领导和各级政府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约束下进行管理,因决策失误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害的决策都将承担法律责任。十八大报告在权力制约监督问题上提出了新论述,如:提出了用制度制约监督权力滥用和腐败的新思路,特别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出要构建全面系统的权力制约监督制度体系,不能再只是强调单一的监督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权力制约监督的主体是人民,使执政者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因此,社会管理的法制化,将迫切要求实现公共行政决策的制度化[2]。
二、我国公共行政决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党和政府的重视与努力下,我国的公共行政决策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与成就,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众多问题。主要有:民主化程度低。行政决策主体单一,听证会异化,公众参与基本上多流于形式;科学化程度低。决策主体素质不高,决策论证不细致,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最终成为形式上的点缀;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权责不一致,决策监督体制不健全,决策监督不力等。
三、优化我国公共行政决策的措施
基于公共行政决策优化的重大现实意义,针对当前我国公共行政决策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国内外一些公共行政决策的经验做法及十八大报告文件精神,形成如下优化我国公共行政决策的具体措施:
1、完善公共行政决策体制
不走“千里走单骑”式的决策。首先,构建公共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机制,从行政决策方案的制定、论证、修改到审定,都要为公众开辟方便、有效的渠道,让民意有畅通的参与渠道,使决策的制定有更充分的依据。其次,建立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基础上的公开听证制度。让群众有机会提出质疑,以确保决策的公正性,以便符合各方面的利益要求和愿望,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第三,要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发展公共决策咨询组织,以从专业的角度对决策的可行性做出论证与判断,使决策的每个环节都经得起科学检验,确保政策的科学性。最后,要建立民主、开放、有效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建立社会公示制度,其核心就是对行政决策主体进行有力的民主监督,使其决策职权在民主、科学的管理下实施[3]。
2、注重决策的科学性
首先,提高决策者的素质,特别是提高公务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二是,完善科学、民主的依法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三是,建立统一客观的决策标准,有效地使用精确度较高的统计数据,正确地使用决策手段和决策工具,如积极运用先进的决策工具,如AH P 层次分析法[4];四是,重视决策延续的动态化。根据发展的需要适时适度调整相应的决策,确保政策的先进性,防止政策时滞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五是,注重决策承接的连续性。决策连续化包括决策制定连续化和决策执行连续化,应因地制宜地进行决策制定,一旦事物发生变化,要相应的对决策进行修改,但不因决策执行者的变更而影响决策的贯彻执行[5]。
3、注重决策环境的法制保障
加强法制建设,将政府行为纳入法制轨道,努力实现依法行政,特别是要实现行政决策制定的法制化及行政决策执行的法制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行为的随意性,提高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质量。决策法制化是将决策的方法、过程和结果等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通过完善政府决策立法工作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制度,强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措施为公共行政决策营造法制保障。决策法制化是实现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重要保障,以法律的形式将公共行政决策确立下来有利于政策的贯彻和实施,有利于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有利于对政策不太妥当的地方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监督、调整和改善。
4、强化行政决策监督和问责
实行决策责任制,强化行政决策监督和问责。把“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制”转变为主要决策者负主要责任制,从本质上抑制不负责的决策行为,让决策者必须谨慎做出决策,避免决策者的“近视决策”和“盲视决策”,避免形形色色的“政绩工程”,实行引咎辞职制或签订责任状,从而避免责任落空。建立权责一致的公共行政决策体制,已是政府公共行政决策发展的必然要求。明确权责一致的公共行政决策主体,使决策者真正具有相对平衡的权力能力和责任能力,这样才能真正让决策者在行使权力时想到自己肩上的责任,力求避免决策失误。
参考文献:
[1]赵汝周.实现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现实意义分析.《论管理》.2009
[2]《十八大工作报告》
[3] 郭荣军. 公共选择理论对我国行政决策体制改革的启示.《保定师范专 科学校学报》.2007
[4] 谢东、赵泽洪、梁亚樨.论公共行政决策的科学化.《社会发展》.2007
[5]刘 燕. 当代西方公共行政决策及启示.《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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