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余杭镇城南小区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
Hangzh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Research Institute,CCRI
国环评证乙字第2015号
二○一○年十一月
余杭镇城南小区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 项目由来
余杭镇城南小区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拟建址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余杭镇凤凰山村,凤凰山路与城南路交叉口东北侧,为余杭镇城南小区的农民安置用房。 总用地面积为600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92347.8平方米(地上152484.7平方米,地下39863.1平方米),共设计有1182套住宅。项目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余发改中心[2008]600号同意建设,后又以余发改中心[2010]240号文作补充调整。原项目用地49931平方米,后增加到现实际用地600020平方米。
1.2 保护对象
本项目周边主要保护对象见下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敏感对象一览表
序号
环境敏感对象名称
方位
距场界最近距离(m)
规模
敏感性描述
1
杭州市余杭地方税务局余杭税务分局
N
相邻
--
GB3095-1996-二级
GB3096-2008-
2类
2
杭州市烟草公司余杭分公司余杭市场部
N
相邻
--
3
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余杭派出所
N
相邻
--
4
碧景园
E
12
--
5
圆乡名筑
N
100
总建筑面积约97000平方米,容积率1.36,总户数约600余户,约2200人
6
望湖春晓
W
12
拟建,竣工时间约为2011年底(一期)
7
凤凰家园
N
120
占地近15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
8
余杭镇第一中学
SW
350
现有教学班38个,学生1808人,教职工118人
9
凤凰山村
N
440
约510户,1500人
10
本项目住宅
--
--
规划1016户
11
蒋家潭港
E
1500
水面宽度约25m
GB3838-2002-Ⅲ类
1.3 项目名称及实施地址
1.3.1 项目名称和性质
项目名称:余杭镇城南小区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拟建址位于余杭镇凤凰山村,凤凰山路与城南路交叉口东北侧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余杭镇农民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
1.3.2 项目实施地址
本项目位于余杭镇凤凰山村,凤凰山路与城南路交叉口东北侧,规划为余杭镇城南小区的农民安置用房。目前该地块为空闲杂用地(西南角尚有两户未完成拆迁)。地块东侧隔碧景路为碧景园;南侧隔城南路为待开发地块;西侧隔凤凰山路为望湖春晓(拟建);北侧与杭州市余杭地方税务局余杭税务分局、杭州市烟草公司余杭分公司余杭市场部、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余杭派出所相邻。
1.4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52978万元,总用地面积60020m2,容积率3.20,总建筑面积192347.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2484.7 m2,地下建筑面积39863.1 m2。建筑占地面积13753.3 m2,绿化面积17416 m2,机动车停车位1075个,住宅总户数1182户。
表2 总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数值
单位
1
规划总用地面积
60020
m2
2
总建筑面积
192347.8
m2
3
其中
地上总建筑面积
152484.7
m2
其中
住宅总建筑面积
139661.7
m2
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
12823
m2
其中
配套用房建筑面积
11253
m2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6号楼沿街裙房)
460
m2
物管经营用房建筑面积(17号楼沿街裙房)
610
m2
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4号楼沿街裙房)
500
m2
地下建筑面积
39863.1
m2
其中
机动车库面积
28257.08
m2
非机动车库面积
10462.02
m2
设备用房
1144
m2
4
总居住户数
1182
户
5
建筑占地面积
13753.3
m2
6
建筑密度
22.9
%
7
容积率
3.20
m2
8
绿地率
29
%
9
机动车停车位
1075
个
其中
地面停车位
109
个
地下停车位
966
个
1.5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2009年12月13日~17日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环境空气中SO2均值为0.030mg/m3、NO2均值为0.059mg/m3、PM10均值为0.097mg/m3,比标值分别为0.20、0.49和0.65,各评价因子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类区标准,区域整体空气环境较好。
2、地表水环境
由监测数据可知,目前余杭镇与仓前镇交界的新桥断面水质pH值、、DO、TP、CODMn达Ⅲ类,NH3-N超Ⅲ类达Ⅳ类。项目拟建地附近地表水质已不容乐观,分析主要原因为水体水质受沿线农业面源及生活污染源的影响。
2、声环境
经现场监测,昼间地块场界噪声值在52.0~56.8dB(A)之间,夜间地块场界噪声值在42.5~51.2dB(A)之间,除南场界夜间受城南路交通噪声影响,噪声略有超标外,其余场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1.6 建设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车辆行驶扬尘
在施工过程中,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量占扬尘总量的60%以上。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在完全干燥的情况下,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辆;
V—汽车速度,km/hr;
W—汽车载重量,吨;
P—道路表面粉尘量,kg/m2。
从上面的公式可见,在同样的路面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在同样的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扬尘量越大。因此,限值车辆行驶速度以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
2.堆场扬尘
施工阶段扬尘的另一个主要来源为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由于施工需要,一些建筑材料如黄沙、石子、土方等需要露天堆放,部分施工作业点的表层土壤经过人工开挖后呈裸露状,在气候干燥且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大量的扬尘,扬尘量可按堆场扬尘的经验公式计算:
式中:Q—起尘量,kg/吨.年;
V50—距地面50米处风速,m/s;
V0—起尘风速,m/s;
W—尘粒的含水量,%。
起尘风速与粒径和含水量有关,减少露天堆放、保证一定的含水量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粉尘在空气中的扩散稀释与风速等气象条件有关,也与粉尘本身的沉降速度有关。建议建设单位将建筑材料临时堆放点设置在地块北侧并适当覆盖。
1.7 建设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对于挖掘、施工等产生的大量的地下水,不能无组织排放,应经沉淀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如直接排放,会造成纳污水体污染,应设置流动厕所、化粪池和食堂污水隔油沉淀池等设施,对现场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1.8 施工噪声的影响分析
施工期施工噪声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械、打桩机械、混凝土搅拌机、升降机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建材的撞击声、施工人员的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机械噪声。
施工期装修作业噪声主要指电锯及冲击钻等器械的操作声、装卸建材的撞击声,多为瞬间噪声,应加以注意,严格禁止夜间施工作业,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段,减少扰民的现象产生。
施工作业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运输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机械的噪声与设备本身的功率、工作状态等因素有关,不同的施工阶段,采用的施工设备也不相同,故施工现场的噪声具有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
施工期噪声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控制上: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淘汰高噪声设备和落后工艺,如选用静压式钻探机代替冲击式钻探机。加强施工队伍的素质教育,尽量减少人为的噪声。
根据项目周边环境概况,目前周边50m范围内的敏感点在白天施工时会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还是必须按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进行施工时间、施工噪声的控制,文明施工,同时应充分做好周边单位的协调工作,及时向周边居民告知施工进度,以取得他们的谅解,减少矛盾产生。
1.9 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需要挖土,运输弃土、运输各种建设材料(如砂石、水泥、砖、木材等)。工程完成后,会残留不少废建筑材料。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要随路散落,也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建筑垃圾处置不当,由于扬尘和雨水冲淋等原因,会引起对环境空气和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相当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对建筑废弃物的妥善处置十分重要。
其次,施工队的生活垃圾也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弃方应及时清运,应选择远离南侧中河的地方进行妥善堆放,并在条件许可时以植被覆盖,从而减少水土流失及对生态环境、景观的影响。
1.10 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住宅楼建设,地块的人群社会结构会发生变化,居住人口数将增大,由于人口数量、来源的不同将影响到本区域的生活习俗、社会活动以及社会价值观等。地块内人口总量随着项目的建成,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对生态影响指标—碳循环体系的碳释放量和耗氧量又一定的增加,对该区域环境生态有一定影响,必须采取一定的生态补偿措施,增大单位面积的吸碳能力和放氧量。
本项目绿化应按照绿化部门要求实施,把该区域生态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最大程度改善和提高区域生态系统功能。
1.11 营运期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影响预测
1.11.1 预测结果
1.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在最不利情况下(车库车位停满且所有车辆在1h内出入完毕),项目的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地面汽车尾气最大小时落地浓度均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不良影响。
2.汽车尾气对本项目范围内住宅的影响分析
地下车库各竖井排放的污染物在30m~60m高度内的最大预测浓度和占标率分别为:NO2 6.39E-04mg/m3,0.27%;CO 4.66E-02mg/m3,0.47%;HC 4.53E-03mg/m3,0.45%。均能够满足相应空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预计对各栋高层住宅的影响较小。
1.12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1、地下车库出入口汽车行驶噪声影响分析
小型车在低速行驶时噪声级一般在65dB以内。高峰运行时等效声级按车辆频繁进出时情况计算,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高峰时各地下车库出入口对各敏感点的贡献值为43.1~59.2dB,昼间各出入口噪声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夜间最高超2类夜间标准9.2dB,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与管理措施,以减小车行噪声对各敏感点的影响。
在设计上4个地下车库汽车出入口均为半封闭式出入口,进出坡道要求做成塑胶减震坡道,坡通道壁面作吸声屏障处理。另在车辆鸣喇叭时,其噪声级较高,对周边声环境会产生影响,因此,应加强小区内交通管理,汽车严格限速5km/h以下行驶,禁鸣喇叭,以减轻对周围声环境的不良影响。经采取以上措施后,一般情况下汽车进出地下车库出入口的噪声可以实现达标,噪声对附近住宅居民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2、公建设施噪声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公建设备房有变配电房、水泵房和通风机房,由于这些设备均设置在地下一层或地下二层,这些设备房的上层均为或为绿地,或为商业用房和物业经营用房,或架空,无敏感性用房。
项目在设计时已从设备选型、安装工艺、建筑及结构角度采取一系列的隔声、隔振和吸声等措施充分考虑了排烟机房内设备产生的噪音对地面建筑的影响。采取的减震、隔声、吸音等措施后,地下室建筑内的各类设备噪声源所发出的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关于固定设备排放的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声环境2类功能区的卧室内等效声级不得大于35dB(A)的要求,不会影响小区住宅内居民的正常作息。
社区管理用房主要布置社区管理办公室、值班室、社区阅览室等,一般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空调室外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小型分体式空调室外机噪声源强一般为60dB,一般情况下对邻近住宅影响不会很明显。商铺等公建设施的分体空调室外机由于距离较远,则其噪声贡献值可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对周围住宅等影响较小。建议本项目从美观的角度对空调室外机的安装部位和规格进行统一安排和统一设计,以及考虑整体的协调性。
4、公建配套用房噪声影响
本项目公建配套用房中不设置大的超市及KTV、音乐酒吧等高噪类项目。营业时间一般在9:00~22:00,由于本项目公建配套用房规划位于小区东、西两侧的1~2层,沿道路一侧,该区域的声学环境基本由交通噪声所控制,故本项目的公建配套用房对住户等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1.13 营运期废水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住宅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粪池处理汇同其他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道。项目所在地的南侧道路和北侧人民大道埋有污水管网,排入余杭区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污水纳管申请已通过杭州市余杭区排水管理办公室的审核,同意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直接纳管;同时这部分生活污水可有利于提高污水处理厂废水的生化性,因此本项目废水接管后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对周围的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1.14 营运期固体废弃物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生产性项目,无生产固废产生,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居民生活垃圾,每天由小区清洁员收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场,再由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对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外运处置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1.15 施工期污染防治
1.15.1 废气污染防治对策
1.严格执行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城市建设扬尘污染控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2002]24号),施工单位应逐条落实和实施办法和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2.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运输、装卸及拌合等作业过程均有扬尘产生,天气干燥时尤为严重。在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4~5次,可以减少扬尘70%左右。
3.沥青、水泥等材料拌和应在拌和厂内进行,以减少废气和扬尘对人体的影响。另外,石灰、水泥应尽量在室内堆放,室外堆放时应采取遮雨防风措施,以减少起尘量。
4.砂石等建材和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必须严密覆盖,覆盖率要达到100%。工地出入口15m内应将路面硬化,并派专人冲洗进出运输车辆和保持出入口通道的整洁。
5.施工期间应加强交通管理,确保道路通畅,使车辆处于正常的行使状态,减少车辆低速、怠速的运行概率,从而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
6、项目建设工程车辆在经过附近农居点、学校等敏感点时,应减速缓行,尽可能的减少汽车扬尘对附近农居点、其他敏感点居民的影响。
1.15.2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及工艺。
2.在建筑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标准和规定。
3.根据国家环保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通知》(环控[1997]066号)的规定,除抢修、抢险工作和因生产工艺上需要或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如要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持余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向余杭区环保局提出申请申领《夜间作业许可证》,在取得《夜间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且遵守杭州市和余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夜间施工的具体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作业许可证》及上述证明材料提前三日如实公告附近居民,并按照《夜间作业许可证》规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方式等要求进行施工。白天施工时,也要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
4.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降低噪声。
5.在“高考”、“中考”前半个月内及考试期间,禁止一切建筑施工夜间作业;并遵照杭州市和余杭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6.项目建设工程车辆在经过附近农居点、学校等敏感点时,应减速缓行,尽可能的减少对附近农居点、其他敏感点居民的影响。
7.做好周围单位的协调工作。施工期对周围团体带来多种不便,尤其受施工噪声的影响,抱怨较多,若处理不当,将影响社会安定。因此,业主应加强与周边单位联系,及时通报施工进度,减少人为噪声污染纠纷,取得谅解。
1.15.3 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防治措施
1.管理好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排放,设置临时污水处理装置,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基础施工中的泥浆水经沉淀后排入附近的市政雨水管网。在施工工地周界设置排水明沟,地面径流水经明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后排放。
2.建设单位应合理利用施工建筑中的弃土,不能利用部分必须按照杭州市弃土规定处理,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在我市已合法登记的消纳场地进行消纳处理,项目产生的废建筑材料、工程结束后的多余建材,施工单位应规范运输及时清运。
3.施工队伍的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1.16 营运期污染防治
1.16.1 废水污染防治对策
1.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在区块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
2.项目日常营运过程中所产生的活污水等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余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1.16.2 废气污染防治对策
1.不设置地面停车位,地下车库通过设置风机及排风井对地下车库进行机械通风,收集的废气经排风井送至各建筑屋顶排放。
2.保证项目各垃圾收集点与住宅楼10m以上的距离,同时垃圾需袋装化,环卫部门派专人及时清运,保持垃圾收集点周围良好的卫生状况。
1.16.3 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1.小区范围内只设置人行通道,不设置汽车道路,所用车位均设置于地下。
2.地下车库、泵房、通风机房、变配电房等均设置在地下,设独立机房。
3.在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的风机、水泵等;
4.各动力设备底部布置砼基础,基础质量应选设备质量的3~5倍以上,设备和砼基础之间安装减震器,机房内部做吸隔声处理,涉及到水的进出口处须用软连接;机房换气风机必须安装消声器。
5.消防风机采用低噪声、高效率的轴流风机,并设独立的吸隔声机房,机房门采用隔声门。风机用弹性挂钩吊挂,并作减震处理,机房补风口采用吸声百叶。消防风机检修时,对风机进出风口处和机房补风口须安装消声器,风机房设计时考虑临时消防风机安装口。
6.所有出入口进出坡道做减震坡道,坡通道壁面作吸声屏障处理。出入口两侧及上方无敏感建筑。车库由专人管理,合理疏导、禁止鸣号。
7.项目的所有住宅外窗玻璃均设计采用中空玻璃。建议本项目设计时对临街面建筑的阳台进行合理布置,并在阳台底面进行吸声处理能,以便更好的降低噪声。
1.16.4 固废污染防治对策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的处置以最小量化为原则,即源削减和生产过程中内部循环利用的原则,其中的关键在于控制固体废物的增长,实现废物源头的削减。具体来说,首先就是要把固体废物的排放量降低到最小程度;其次,对不可避免要排放的固体废物要进行综合利用,使之再资源化,对于现有条件下不能再利用的,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后合理地还原于自然环境中。
解决城市垃圾的途径包括:
(1)推广垃圾分类,按照杭州市的垃圾分类规定进行;
(2)实行净菜上市或果菜袋装销售,减轻市民的家务负担,减少生活垃圾中厨房物的比重,使生活适应现代化需要;
(3)提倡不用或少用包装物和一次性商品,对于需要使用包装材料的商品制定合理的限额,并对包装材料进行回收和重复利用;对于造成白色污染的塑料包装物,应加强回收工作,积极开发推广塑料再生利用工艺,提高回收率。
1.17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分析
1.17.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余杭镇城南小区的农民安置用房建设,属非生产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及杭州市发改委《杭州市2010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同时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规定的项目,项目已经杭州市余杭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1.17.2 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拟建地位于余杭区余杭镇凤凰山村,项目的选址、用地性质符合杭州市余杭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亦符合杭州市余杭区生态功能区划。
1.17.3 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经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排放能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对各场界的噪声预测值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废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汇同其他生活污水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送余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1.17.4 污染防治措施配置
本项目废水纳管;地下车库尾气等采用机械通风,屋顶排放;公建设备设施均布置在地下,同时采取各项隔声减振措施;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托清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配置到位,可以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达标排放。
1.17.5 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质量符合性分析
根据2009年12月13日~17日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环境空气中SO2均值为0.030mg/m3、NO2均值为0.059mg/m3、PM10均值为0.097mg/m3,比标值分别为0.20、0.49和0.65,各评价因子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类区标准,区域整体空气环境较好。
由监测数据可知,目前余杭镇与仓前镇交界的新桥断面水质pH值、、DO、TP、CODMn达Ⅲ类,NH3-N超Ⅲ类达Ⅳ类。项目拟建地附近地表水质已不容乐观,分析主要原因为水体水质受沿线农业面源及生活污染源的影响。
经现场监测,昼间地块场界噪声值在52.0~56.8dB(A)之间,夜间地块场界噪声值在42.5~51.2dB(A)之间,除南场界夜间受城南路交通噪声影响,噪声略有超标外,其余场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项目建成后,经预测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区域内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1.17.6 选址合理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住宅用地的开发,根据相关规划、文件分析,项目建设性质符合区块定位,选址符合区块土地规划要求;本地块周边各类生活、文教辅助设施齐全,出行交通便利。因此,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1.17.7 总量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
根据省环保局浙环发[2007]7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本项目废水的只排放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因此其废水量可不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无总量控制要求。
1.17.8 公众参与结论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所有被访者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认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环评公告和公示时间均为十个工作日,公示(告)期间未收到不赞同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1.18 总结论
综上分析,余杭镇城南小区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规划,该项目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是明显的,只要建设单位在开发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切实加强对“三废”的治理,认真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环保要求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则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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