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二、生产安全隐患的治理:
治理原则:由矿主要负责人制定隐患整改负责人,责成立即整改或期限整改,或委托总工程师监督调度室安排、检查整改情况:
(一) 一般隐患
具体操作:
1、安全指挥中心通过六条渠道主矿安监站督查通知,生产系统各职能部门及各科室管理人员日常和跟班安全信息反馈,安全督查员、跟面安全员安全检查汇报,各队组安全情况汇报,安全监控井口信息站,群众反馈来及时掌握井下安全生产情况,收集安全信息和安全隐患;
2、通过检查和反馈的一般隐患,由安全指挥中心下达处理指令,直接由安全科下属隐患处置对负责落实,各施工队组负责人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积极组织专人落实整改,跟面安全员现场跟踪监督和检查反馈;
3、当班安全调度员根据现场反馈的隐患整改情况,对当班安全督查员下达安全指令进行复查,最终由当班安全督查员将督查情况反馈安全指挥中心。
(二)较大隐患
具体操作:
1、对于检查、反馈、汇报的较大隐患,当班安全调度员要做好记录,需做较大工程、需要较多劳动力、需要跟新设备的,在安全生产调度会上,通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协作处理,并进行挂牌督办,由安全指挥中心下达处理指令,按照(一)大项第2、3条现场隐患处理程序进行检查、督办和反馈;
2、属于现场管理的要立即安排整改; 无法现场整改的应通过安全调度会议和班前会安排整改;
3、属于制度、措施执行方面的隐患,要由安全指挥中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照奖惩条例规定进行处理,并督查执行情况,对拒不执行的隐患单位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
4、属于设备、设施方面的隐患,安全指挥中心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补充材料计划、安装防护件、增设本质安全措施、技改、改变操作工艺或彻底更换进行隔离等办法进行处理;
5、属于采掘系统调整、通风系统调整、井下地质条件变化局限、涌水先兆、冒顶先兆、瓦斯异常升高、过空巷或旧巷等等隐患,由安全指挥中心牵头,通风科、安全科、技术科要提前预见性、针对性地制定专项措施严格督查落实情况,如判断不明或现有措施存在不安全疑点时,应通过专项技术研讨会进行商讨解决。
6、属于人操作方面的隐患,要及时进行岗位技能的强化培训,同时安排当班负责人及主要安全负责人进行重点盯防,如不能奏效,要立即更换操作岗位人员,彻底消除危险源。
(三)重大隐患
重大隐患范畴:是指违反《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中第八条的(一)~(十五)款所载的各项规定。
治理原则:由矿安全指挥中心主任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法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人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完毕后进行自检。
具体操作:井下各施工队组、作业场所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指挥中心应立即下达停产指令,通知生产调度室,并汇报矿长,等待下一步的指示。
三、汇报、反馈的规定
1、按照安全指挥中心隐患检查、督办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具体安排,在每月逢9日、19日、29日具体由安全科对于隐患汇总、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书面报告经安全指挥中心主任、矿长、审签后反馈。
2、反馈报告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对于安全隐患的排查情况、落实整改情况、具体采取措施等情况进行认真汇报。
3、矿长组织的隐患排查,要建立专项档案,由安全指挥中心负责月度汇总,月终交矿企业管理科进行归档保存备查。
四、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O一一年三月一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