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毕 业 生 登 记 和 鉴 定 表
学历层次
专业名称
姓名
曾用名
准考证号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制
填表规定
一、 必须本人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字迹工整清晰。此表涂改、自制及复印无效。
二、 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查意见、主考学校审核意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批意见及盖章日期,无需考生填写。
三、 填写阐明请登录网站“温馨提醒”栏目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查询。
四、 凡未按以上规定填写者,本次不予毕业。
五、 此表须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中,遗失不补。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曾 用 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证件名称
身份证
号 码
号码
政治面貌
联络
本人简历
自何年何月
到何年何月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考试成绩
课程名称
成 绩
课程名称
成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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