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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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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 60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福建省”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       为加快建设对外开放、 协调发展、 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 全面开展节约型社会建设,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 实现我省单位GDP能耗降低16%的约束性目标, 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行动方案。   第一章 指导思想、 原则和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 围绕实现”十一五”单位GDP能耗降低16%的目标, 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 以企业为实施主体, 大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加大政府资金的引导力度,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能源资源的自觉性, 形成稳定可靠的节能能力, 实现我省节能目标。   二、 实施原则   ( 一) 坚持企业为主实施与政府引导推动相结合。   ( 二) 坚持节能与产业结构调整、 技术进步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 三) 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   ( 四) 坚持依法强化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   ( 五) 坚持突出重点、 示范带动与统筹兼顾、 分类指导相结合。   ( 六)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年度有效实施相结合。   三、 总体目标   经过本方案的实施, ”十一五”期间, 实现我省单位GDP能耗由0.94吨标准煤/万元降至0.79吨标准煤/万元的目标, 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全省”十一五”单位GDP能耗指标按年度分解目标   单位GDP能耗 ( 吨标煤/万元) 0.94 0.90 0.87 0.84 0.81 0.79 单位GDP能耗 分年度下降率   3.5% 3.5% 3.5% 3.3% 3.3% 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   主要产品 单耗 单耗   火电(克标准煤/千瓦时) 350 335   钢铁(吨标准煤/吨) 0.735 0.70   电解铝( 交流电耗千瓦时/吨) 14915 14500   煤炭(千瓦时/吨) 32 40   水泥(千克标准煤/吨) 127 110   平板玻璃( 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23 20   建筑陶瓷(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8 7   墙体材料(吨标准煤/万块标砖) 0.9 0.8   中型合成氨(吨标准煤/吨) 2.1 2.0   小型合成氨(吨标准煤/吨) 2.3 2.2   烧碱(吨标准煤/吨) 1.5 1.3   电石(吨标准煤/吨) 2.03 1.9   纸和纸板(吨标准煤/吨) 1.35 1.2       第二章 主要任务       一、 电力工业节能     ( 一) 现状和存在问题     截止 底, 我省电力装机容量1762万千瓦, 其中火电935万千瓦。 发电总量778亿千瓦时, 其中火电487亿千瓦时。近年来, 我省火电适度超前发展, 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达700万千瓦, 占火电装机总容量70%以上;网内火电供电煤耗从 的368克标准煤/千瓦时下降到 的350克标准煤/千瓦时。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5.88万千瓦, 占全省电力装机容量的0.3%。     我省电力工业仍存在发电、 输配电结构矛盾突出的问题, 电网建设滞后于电源建设, 电网的输电与配电、 高压与低压的比例不够协调, 不同程度地影响电网的经济运行。电网结构有待优化; 尚有部分5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仍在运行, 发电煤耗偏高; 工业集中区域采用热电联产的比例不高, 部分热电联产机组热电比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无法发挥其节能效益。     ( 二) 节能目标     到 , 全省网内火电供电煤耗, 下降到335克标准煤/千瓦时; 电网线损从 的6%下降到5.5%。     ( 三) 实施内容     1.优化电源结构。促进多种能源发电, 引导电源结构布局更加符合我省能源发展战略目标。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 限制燃油发电机组发电。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 积极推进水电技术现代化建设, 提高水能资源利用效率。鼓励风力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十一五”期间, 全省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60万千瓦以上, 使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占全省电力装机容量的比例提高到2%。     2.发展高参数、 大容量、 低煤耗发电机组, 进一步提高大容量机组比重。建设高参数大容量燃煤机组、 高效洁净煤发电机组和大型联合循环机组。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均采用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 超超临界压力等级的高参数、 高效率、 高调节性火电机组; 新建电厂必须选用高效辅机和自动监控系统, 降低厂用电率。采用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洁净煤发电技术改造现有燃用本省无烟煤的发电机组。在电厂煤粉锅炉中, 推广气化小油枪、 等离子等少油和无油点火稳燃节油技术。 , 燃煤机组中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装机容量占全省火电装机容量比重提高到80%以上。     3.积极发展区域热电联产, 抓紧现役燃煤热电厂节能技术改造。工业集中区生产用热发展以背压供热机组为主的热电联产, 提高热电联产在区域供热中的比例, 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坚持”以大代小”、 ”以热定电”原则, 燃煤热电厂重点发展20万千瓦及以上的大型供热机组。采用变频、 永磁调速及计算机控制改造风机、 水泵系统, 更新改造各类低效辅机。     4.提高电网经济运行水平, 降低电网损耗。优化电网结构, 加快建设500kV环网, 完善高、 低压配电网络, 采用紧凑型技术和提高线路输送容量的新设计、 新工艺, 提高输电、 配电能力。加强无功补偿及调节能力, 提高电网潮流功率因数, 减少无功潮流。简化电压等级, 减少重复变电容量, 城市电网逐步把220 kV电压直接引入负荷中心。采用节能型配电设备及附件。加强电网调度, 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 优先让低能耗电厂多发电, 降低发电煤耗。推广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 变电站自动化和配电自动化技术, 提高电网经济运行水平。加强电网线损率分级管理, 完善线损管理制度。提高用户用电功率因数, 达到0.95以上。     5.积极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实行峰谷、 丰枯、 季节性电价等激励性政策; 合理调整负荷, 优化用电方式, 提高电网运行的安全稳定性和经济性, 鼓励和支持用电单位实施节电技术改造。     ( 四) 配套措施     ⒈贯彻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本)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工艺和产品的决定》等有关政策规定, 淘汰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发电机组, 关闭规模小、 技术落后的燃油发电机组。     ⒉制订热电联产发展规划, 完善建设管理办法, 结合工业园区建设, 将分散的工业供热锅炉改造为区域热电联产, 集中供热。     ⒊加强热电联产管理, 把单位热力煤耗作为热电联产技术经济主要考核指标, 对达不到热电联产有关技术经济指标要求的或热网不落实的热电联产项目, 不予核准。加强运行监督管理, 防止以热电联产名义建设小火电项目, 引导热电联产规范有序发展。     4.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 促进电网的节能、 环保和经济运行。     5.制定和实施鼓励风电和其它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相关政策。     ( 五) 实施单位     1.组织单位:  省发改委、 经贸委牵头, 省财政厅、 建设厅、 国资委、 科技厅、 质监局、 环保局、 福州电监办、 省电力公司配合。     2.实施主体: 发供电企业和实施热电联产建设与改造的企业或单位。     3.参与单位: 省节能监测中心、 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相关行业协会     二、 冶金工业节能     ( 一) 现状和存在问题      , 冶金工业主要耗能产品钢铁和电解铝能耗分别为: 吨钢综合能耗735千克标准煤。其中, 三钢集团公司为660千克标准煤, 属全国较先进水平; 吨铝交流电耗为14915千瓦时。     我省冶金工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高炉余热余压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多数高炉尚未配套炉顶压差( TRT) 发电设备; 高炉煤气、 转炉煤气等可燃副产气还存在放空浪费的现象; 转炉负能炼钢技术尚未得到广泛推广应用; 干熄焦技术还未得到应用; 仍有相当数量工艺落后、 能耗高的”五小”冶金企业存在。     ( 二) 节能目标     到 , 吨钢综合能耗下降到700千克标准煤, 电解铝吨铝交流电耗下降到14500千瓦时。     ( 三) 实施内容     ⒈加强钢铁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大力推广高炉大型化、 转炉大型化、 干熄焦技术、 高炉炉顶压差发电技术、 纯烧高炉煤气锅炉技术、 低热值煤气燃气轮机技术、 转炉负能炼钢技术、 蓄热式轧钢加热炉技术、 动力系统节能技术等, 降低综合能耗。     ⒉提升钢铁生产工艺节能水平。焦化系统重点推广干熄焦技术, 新建及改扩建焦炉采用入炉煤调湿和荒煤气显热回收技术装备, 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置。利用焦化煤气配套建设煤气综合利用设施生产甲醇、 双氧水以及煤气用于发电; 炼铁系统重点推动高炉技术向装备大型化发展, 推广高炉余压发电技术; 实行精料入炉, 入炉矿品位提高到60%; 优化高风温操作, 提高喷煤比、 煤粉置换比; 采用熔融还原、 直接还原炼铁新技术; 推广低碳厚料层、 低硅烧结、 小球烧结技术及热风烧结、 混合料预热和热风点火等节能技术; 炼钢系统实现洁净钢生产, 强化铁水预处理, 提高钢水炉外精炼比; 推广溅渣护炉技术, 提高炉衬寿命; 应用钢渣显热回收技术; 提高制氧机控制水平, 强化富氧炼钢; 转炉炼钢应加强煤气及蒸气回收, 实现转炉工序负能炼钢, 降低工序能耗; 电炉炼钢要优化供电技术, 推广水冷炉壁和炉盖, 实现长弧运行, 提高热电效率; 发展连铸、 连轧技术; 推广连铸坯热送热装和直接轧制技术以及应用无头轧制技术。     ⒊提高余热回收利用水平。推广蓄热式燃烧技术在热风炉、 轧钢加热炉、 烤包器、 锅炉及其它炉窑上的应用, 充分利用低热值高炉煤气、 转炉煤气, 逐步实现钢铁生产工艺过程燃料无油化。     ⒋推进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中心, 健全各类动力介质计量、 监控系统, 加强各类动力设施管理; 建立炼铁高炉专家操作系统、 副产煤气高效燃烧控制系统; 建设原料准备工序系统节能工程、 转炉炼钢综合节能工程、 高效连铸连轧系统节能工程。     ⒌促进电解铝、 铝加工节能。鼓励冶炼与加工联合建厂, 发展连熔、 连铸、 连轧工艺。推广节能型阳极导电装置、 惰性阳极、 挤压成型半石墨化阴极炭块; 采用新型槽内衬材料, 延长电解槽寿命; 采用微机控制电解生产技术。推广蓄热式熔化炉, 提高加工坯锭重量, 提高成材率。     ( 四) 配套措施     ⒈贯彻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本)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工艺和产品的决定》、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 《关于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精神, 关闭和淘汰土法炼焦、 工( 中) 频炉生产地条钢, 1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 15吨及以下转炉、 10吨及以下电炉、 3200kVA及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等污染严重、 装备水平落后的生产工艺与设备。 前淘汰2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 20吨及以下转炉、 20吨及以下电炉, 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     2.制定和实施鼓励利用余热余压发电、 供热和制冷的相关政策。     3.、 制定并实施钢铁、 电解铝、 铁合金等单位产品能耗定额, 实施新建钢铁、 有色企业节能准入制。     ( 五) 实施单位     ⒈组织单位: 省经贸委牵头, 省发改委、 财政厅、 国资委、 质监局、 科技厅、 环保局配合。     ⒉实施主体: 冶金生产企业。     ⒊参与单位: 省冶金( 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 省节能监测中心、 省资源利用协会、 省冶金设计院、 相关行业协会。     三、 煤炭工业节能     ( 一) 现状和存在问题     , 我省煤炭产量1700万吨, 原煤产煤吨电耗为32千瓦时。全省煤炭洗选能力250万吨, 煤矸石利用率25%。     我省煤炭工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生产规模偏小, 存在无序开采现象; 由于开采深度不断向下延伸, 造成排水、 提升运输和通风等用电量增加, 近年来吨煤电耗呈逐年快速上升趋势。     ( 二) 节能目标     到 , 原煤产煤吨电耗控制在40千瓦时以下。     ( 三) 实施内容     ⒈加强煤炭开采节能。建设具有一定规模高产高效矿井, 中小型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从35%提高到50%。新建矿井规模不得低于年产6万吨, 鼓励15万吨以上井型的建设, 现有矿井经过技术改造逐步提升到年产3万吨以上的生产规模。坚决关停规模小、 技术落后、 安全无保障的小煤矿, 降低原煤生产能耗。 矿井回采率提高到55%以上。优化生产系统, 降低各个生产环节的能耗, 提高矿井及采区和工作面的生产能力, 经过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降低固定能耗。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和防治水工作, 降低矿井迅速增加的排水能耗。推广多掘煤巷, 减少岩巷的比例, 推广壁式正规开采, 实现集中生产。推广巷道光面爆破和锚杆、 锚索和锚喷支护, 减少风阻, 节约钢材和降低电耗。     ⒉促进煤炭洗选加工节能。推广重介洗煤技术, 发展和完善大型选矿设备, 采用自控技术提高洗选煤厂的自动化程度。推广占地少、 建设快、 搬迁方便的模块式装配选煤技术装备。发展煤粉成型技术, 开发新型型煤粘结剂、 助燃剂和工业型煤。     ⒊加快更新改造高耗能设备。改造占煤炭生产用电64%的煤矿风机、 水泵、 提升机、 空气压缩机等四大类设备, 采用合适的调速装置和微机控制系统, 推广胶带输送机的软启动装置。     ⒋合理利用煤炭资源。优化发展煤电结合的坑口电站, 变运煤为输电。充分利用煤矸石等低热值燃料用于发电、 生产水泥、 砖瓦和其它新型建材。     ( 四) 配套措施     ⒈贯彻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本)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工艺和产品的决定》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规定, 关停布局不合理、 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窑, 淘汰矿用钢丝绳冲击式钻机、 KJ1600/1220单筒提升绞机等落后工艺设备。     ⒉规范煤炭税费政策, 统一税费项目、 标准, 完善税费使用和监管办法; 制定与税费挂钩的节能政策, 鼓励节能技术进步。     ⒊制定和实施鼓励煤矸石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     ⒋加大资金投入, 加快煤炭生产四大类耗能设备的改造, 强化科研开发, 提高煤炭矿井回采率和煤炭综合利用水平。     ( 五) 实施单位     1.组织单位: 省发改委、 经贸委牵头, 省财政厅、 国资委、 煤监局、 质监局、 科技厅、 环保局配合。     ⒉实施主体: 煤炭生产、 加工相关企业。     ⒊参与单位: 省煤炭工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省煤炭加工利用协会、 省资源利用协会、 省华夏建筑设计院、 省煤炭科学研究所     四、 建材工业节能     ( 一) 现状和存在问题     水泥、 建筑陶瓷、 平板玻璃、 墙体材料是我省建材工业的主要耗能产品。 , 规模以上企业主要建材产品的产量: 水泥2713万吨、 平板玻璃641万重量箱、 建筑陶瓷58643万平方米、 墙体材料259.86亿块标砖。近年来经过引进新的生产技术和对现有的生产工艺进行改造, 我省建材行业的能耗水平有了明显的下降, 吨水泥能耗为127千克标准煤、 每重量箱平板玻璃能耗为23千克标准煤、 每平方米建筑陶瓷能耗为8千克标准煤、 每万块标砖墙体材料能耗为0.9吨标准煤。部分产品能耗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建材行业大部分企业的生产规模偏小, 有的甚至处于作坊式的生产状态, 技术水平低, 装备陈旧落后, 运行管理水平低, 缺乏能效标准; 水泥、 墙体材料窑炉平均能效分别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和30%以上; 窑炉的余热、 余压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 二) 节能目标     到 , 我省建材行业的主要耗能产品能耗达到吨水泥能耗110千克标准煤、 每重量箱平板玻璃能耗20千克标准煤、 每平方米建筑陶瓷能耗为7千克标准煤、 每万块标砖墙体材料0.8吨标准煤。     ( 三) 实施内容     ⒈推进水泥工业节能。发展日产2500吨及以上的新型干法预分解窑, 淘汰改造立窑和湿法回转窑等落后水泥窑炉。 , 新型干法水泥比例达到70%以上; 采用低压旋风预热分解系统、 保温耐用新型炉衬材料、 高效燃烧器、 高效熟料冷却机、 生产过程自动控制与检测系统等技术, 对现有水泥生产线进行综合节能改造; 推广低能耗熟料烧成技术与装备; 推广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 采用高效率的立磨或辊压机和球磨机匹配的粉磨生料制备系统, 以及水泥成品半终粉磨系统, 提高水泥生产粉磨效率, 降低粉磨电耗。鼓励回转窑、 烘干机进行节能改造, 利用工业废弃物作燃料。     ⒉引导平板玻璃工业节能。发展日熔化量500吨以上的大型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 推广大型玻璃熔窑中低温余热发电技术; 采用富氧、 全氧燃烧浮法玻璃熔窑技术改进熔窑设计, 减少废气排放量和火焰空间的热强度, 降低烟道散热损失; 采用电辅助加热、 玻璃液鼓泡等技术, 提高玻璃的熔化率, 改进玻璃液熔化质量, 降低单位热耗; 推广窑炉全保温技术, 采用隔热性高的耐火材料对窑炉进行全保温; 推广在重油中加入乳化剂或纳米添加剂等燃油添加剂, 减少油耗。     ⒊抓好建筑陶瓷工业节能。完善建筑陶瓷辊道窑技术, 采用高速烧嘴燃烧, 实现窑体耐火保温轻质化、 窑炉大型化; 推广建筑陶瓷梭式窑余热利用技术, 改进梭式窑”双炉”系统和专用助燃空气预热换热系统; 推广使用焦炉煤气代油, 对建陶企业进行节代油改造。     ⒋推动墙体材料工业节能。采用节能型隧道窑、 内燃烧砖、 余热干燥、 稀码快烧、 窑体改造等节能技术, 对落后的墙体材料窑炉进行节能改造。     ( 四) 配套措施     ⒈贯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本)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工艺和产品的决定》, 淘汰年产70万平方米以下的中低档建筑陶瓷生产线。 前, 关停窑径小于3米的机立窑和规模小于20万吨/年的机立窑水泥生产企业。     ⒉制定和实施建材行业主要耗能产品能耗定额和窑炉能耗标准, 作为建材投资项目立项和节能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     ⒊制定和实施鼓励建材工业余热、 余压利用的相关政策。     ( 五) 组织实施     ⒈组织单位: 省经贸委牵头, 省发改委、 建设厅、 财政厅、 国资委、 质监局、 环保局、 科技厅配合     ⒉实施主体: 建材生产企业     ⒊参与单位: 省新材办、 省节能监测中心、 省建材科研所、 省资源利用协会、 相关行业协会     五、 石化工业节能     ( 一) 现状和存在问题     我省石化工业主要耗能产品为合成氨、 烧碱、 电石和成品油等。 , 主要产品单耗为: 中型合成氨吨氨能耗2.1吨标准煤、 小型合成氨吨氨能耗2.3吨标准煤、 吨烧碱能耗1.5吨标准煤、 吨电石能耗2.03吨标准煤。     我省多数化工企业生产规模较小, 存在着生产设备老化及生产工艺落后等问题, 部分具备热联合或热集成条件的生产单元孤立运行, 系统总体用能不合理, 部分企业余热、 余压未能充分利用, 具有较大的节能潜力。     ( 二) 节能目标     到 , 我省石化行业的主要耗能产品能耗达到中型合成氨2.0吨标准煤/吨, 小型合成氨2.2吨标准煤/吨, 烧碱1.3吨标准煤/吨, 电石1.9吨标准煤/吨。     ( 三) 实施内容     ⒈加强合成氨工业节能。推广应用常压循环流化床间歇气化技术、 富氧连续气化技术; 推广应用新型脱碳工艺和节能型氨合成过程集散控制系统及优化控制系统; 采用原料路线优化、 回收发生炉煤气、 回收造气炉余热、 造气渣循环流化床锅炉、 燃气轮机-空压机联合循环、 联醇或二甲醚多联产、 蒸汽自给或热电联产等技术对有条件的合成氨生产企业进行全厂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改造; 推广应用垂直筛板塔型、 新型高效尿塔内件、 DL塔板及螺旋板、 波纹管及蒸发式冷凝器等高效传质传热设备; 应用干粉煤加压气化、 变压煤气化、 多段炉碎煤气化、 高效新型催化剂、 新型转化炉管、 新型烧嘴、 高效换热器、 新型保温材料等新技术对合成氨生产装置进行节能改造。     ⒉促进烧碱工业节能。发展离子膜法烧碱, 离子膜法烧碱产量所占比重由 的15.6%提高到 的25%。采用扩张阳极、 改性隔膜技术改造的金属阳极( DSA) 隔膜电解槽; 推广大型可控硅整流机组、 有载调压—变压—整流机组和计算机控制技术; 用大型氯气透平机组取代输送氯气的纳氏泵。     ⒊做好电石工业节能。把现有的半开放式电石炉改造成封闭式电石炉, 并配套炉气余热回收利用装置; 推广炉气干法净化, 回收利用电石炉气; 大中型电石炉采用配料密闭和自动上料系统; 推广空心电极生产技术。     ⒋强化石油炼化工业节能。优化减压蒸馏操作方式和换热流程, 应用新型换热器、 高效塔盘和高效规整填料等新设备、 新材料, 减少加热能耗, 实现常减压过程能源优化; 推广降低焦炭产率和减少装置结焦技术, 减少生焦量, 采用再生烟气CO器外燃烧技术, 回收余热, 实现催化裂化过程能量优化; 催化重整过程回收重整加热炉烟气余热, 推广连续重整催化剂; 芳烃抽提过程推广高效溶剂, 应用低能耗过滤一吸附再生法抽提新工艺; 加氢过程采用热联合技术, 优化流程; 蒸汽动力系统实施热电联产、 凝结水回收、 管网保温等节能技术改造, 实现炼油生产全厂能量系统优化。     ( 四) 配套措施     ⒈贯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本)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工艺和产品的决定》, 淘汰石墨阳极隔膜法烧碱等落后工艺、 技术和设备。     ⒉制定和实施石化行业主要耗能产品能耗定额, 建立节能准入制度, 作为石化行业投资项目立项主要依据。     ⒊制定和实施鼓励石化工业余热、 余压利用的相关政策。     ( 五) 组织实施     ⒈组织单位: 省经贸委牵头, 省发改委、 建设厅、 财政厅、 国资委、 质监局、 环保局、 科技厅配合     ⒉实施主体: 石化生产企业     ⒊参与单位: 省石化集团公司、 省节能监测中心、 省石化设计院、 省资源利用协会、 相关行业协会     六、 轻纺工业节能     ( 一) 现状和存在问题     , 全省轻纺工业万元产值能耗0.151吨标准煤, 其中纺织工业万元产值能耗0.269吨标准煤, 造纸工业万元产值能耗0.605吨标准煤。轻纺工业节能潜力主要体现在余热、 余压利用和提高通用耗能设备的运行效率。     ( 二) 节能目标     到 , 全省轻纺工业万元产值能耗下降到 0.145吨标准煤, 其中纺织工业万元产值能耗下降到 0.258吨标准煤, 造纸工业万元产值能耗下降到0.575吨标准煤。     ( 三) 实施内容     ⒈加强造纸工业节能。推广新型脱水器材、 宽区压榨、 全封闭式气罩、 热泵、 热回收技术; 推广使用变频装置; 推广供热锅炉压差发电等余热、 余压、 余能的回收利用; 年产1.7万吨以上的硫酸盐法及碱法制浆造纸厂, 应回收碱和热能。木浆厂碱回收率应达到90%以上, 竹、 苇、 芒杆、 蔗渣等碱回收率应达到80%以上。     ⒉推进日用玻陶工业节能。改进日用玻璃窑炉燃烧工艺条件, 推广节能型窑炉, 强化窑体保温; 采用化学成分基本统一的配方, 碎玻璃添加量应达到65%以上; 推广玻璃窑炉余热利用技术; 日用陶瓷推广全保温和优化窑炉结构及先进燃烧控制系统等技术; 推广全轻质、 高效节能型辊道窑、 隧道窑、 梭式窑, 推广轻质耐火材料制配匣体、 窑具、 窑车, 采用清洁气体燃烧或液体燃料, 实现明焰无匣烧成。     ⒊强化纺织印染工业节能。推广连续化、 环保节能、 省时高效、 短流程、 无水加工等工艺和装备, 发展热电联产; 更新改造空调系统, 鼓励采用蓄冷、 蓄热空调及冷热电联供、 风机水泵变频调速等技术; 染整行业推广悬浮体染色、 气雾染色等新工艺; 印染行业推广废水高效净化、 回用等技术。     ( 四) 配套措施     ⒈贯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本)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工艺和产品的决定》, 淘汰落后工艺、 技术和设备, 淘汰年生产能力1.7万吨及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装置。     ⒉制定轻纺行业主要耗能产品能耗定额, 建立节能准入制度, 作为投资项目立项的主要依据。     ⒊建立和完善鼓励余热、 余压利用的优惠政策。     ( 五) 组织实施     1.组织单位: 省经贸委牵头, 省发改委、 财政厅、 国资委、 质监局、 科技厅、 环保局配合     2.实施主体: 轻纺生产企业     3.参与单位: 省轻纺( 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 省轻纺设计院、 省节能监测中心、 省资源利用协会、 相关行业协会     七、 通用设备节能     ( 一) 现状和存在问题     当前我省工业锅炉约一万台,   平均运行热效率低于65%, 单台锅炉容量小,设备陈旧老化,锅炉自动控制水平低。工业窑炉约5000台, 平均运行热效率低于40%。电机系统的用电量占我省工业用电量的三分之二, 虽然电机本身的效率较高, 可是电机系统匹配不合理, 系统效率普遍较低, 节能潜力巨大。照明系统用电量占全省用电量的13%, 节能灯具还未得到普遍推广, 照明系统的优化控制技术还有待提高。     ( 二) 节能目标     到 , 工业锅炉运行热效率提高5%, 工业窑炉平均运行热效率提高10%, 电机系统的运行效率明显提高。     ( 三) 实施内容     ⒈加快工业锅炉和窑炉改造。采用新型高效锅炉房系统更新、 替代低效锅炉, 提高锅炉热效率; 针对现有锅炉房主辅机不匹配、 自动化程度和系统效率低等问题, 集成现有先进技术, 改造现有锅炉房系统, 提高锅炉房整体运行效率; 应用洁净煤、 优质生物型煤替代原煤作为锅炉用煤, 提高效率, 减少污染; 采用新型耐火保温材料及先进适用节能技术改造传统工业窑炉, 提高工业窑炉热效率。     ⒉推进电机系统节能。更新淘汰低效电动机及高耗电设备, 推广高效节能电动机、 稀土永磁电动机及高效风机、 泵、 压缩机、 高效传动系统等设备; 合理匹配电机系统, 消除”大马拉小车”现象, 重点对高耗电中小型电机及风机、 泵类系统的更新改造及定流量系统的合理匹配; 推广变频调速、 永磁调速, 内馈斩波等先进电机调速技术, 改进风机、 泵类电机系统调节方式, 逐步淘汰闸板、 阀门等机械节流调节方式, 重点对大中型变工况电机系统进行调速改造; 以先进的电力电子技术传动方式改造传统的机械传动方式, 逐步采用交流调速取代直流调速; 采用高新技术改造拖动装置, 重点是大型水利排灌设备、 电机总容量10万千瓦以上大型企业的改造; 优化电机系统的运行和控制; 推广软启动装置、 无功补偿装置、 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等, 经过过程控制合理配置能量, 实现系统经济运行。     ⒊推广绿色照明。以提高产品质量、 降低生产成本、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 进行节能灯生产技术设备改造, 采用自动排气机、 自动接桥机、 自动封口机等关键设备, 对紧凑型荧光灯生产线、 直管荧光灯自动化生产线、 金属卤化物灯生产线进行改造; 采用大宗采购、 合同能源管理、 质量承诺等市场机制和财政补贴激励机制, 在政府机关、 学校、 宾馆饭店、 商厦超市、 大型工矿企业、 医院、 铁路车站、 城市景观照明及城市居民小区等推广高效照明产品; 采用太阳能与高亮度LED集成照明产品, 改造大中城市交通信号灯系统; 城市景观泛光照明发展太阳能光伏电池与高亮度LED集成产品。     ( 四) 配套措施     ⒈贯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本)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工艺和产品的决定》, 加快淘汰JO2系列等低效电机、 低效锅炉、 窑炉等落后设备。     ⒉制定实施加快工业锅炉、 窑炉、 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     ⒊实施电动机能效标准和电机系统强制性淘汰更新制度、 高耗能机电产品强制淘汰制度。     ⒋制定鼓励采用设备融资租赁、 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推动电机系统节电改造的政策措施。     ⒌完善照明产品能效标准, 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照明产品节能认证, 实施节能照明产品质量承诺制。     ( 五) 组织实施     ⒈组织单位: 省经贸委牵头, 省发改委、 建设厅、 财政厅、 质监局、 环保局、 科技厅、 信息产业厅配合     ⒉实施主体: 相关用能单位     ⒊参与单位: 省节能监测中心、 省资源利用协会、 有关设计院、 相关行业协会     八、 建筑节能     ( 一) 现状和存在问题     , 全省新竣工建筑面积4191万平方米,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258万平方米。近年来, 经过强制推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采用新型节能建筑材料, 不断加大建筑节能监管力度, 取得了明显的建筑节能成效。由于建筑用能占我省能源消费量的比例逐年上升, 建筑节能已成为全社会节能的重点领域之一。     中国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气候条件接近的发达国家高2~3倍;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进展缓慢; 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性能不能充分满足市场需求, 产品质量有待提高; 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缺少建筑节能激励政策, 政府监管体系尚未完全形成。     ( 二) 节能目标     ”十一五”期间, 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 要求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 推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 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大力发展新型节能墙体材料。     ( 三) 实施内容     ⒈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建筑节能设计应根据建筑用途和所处气候条件、 区域的不同, 做好建筑通风、 空调及采光照明系统的设计, 满足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积极采用新技术、 节能建材、 节能设施, 建设低能耗的绿色建筑。新建建筑的节能要实行从规划、 设计、 施工图审查及施工、 监理、 验收和销售等全过程的严格监管, 使节能设计标准得以切实实施。     ⒉强化既有建筑节能。结合城市改建, 开展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LED等节能照明产品, 鼓励采用节能环保空调、 蓄冷蓄热空调及冷热电联供技术, 中央空调风机、 水泵采用变频调速等先进节能技术。      ⒊推进建筑物与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进程。开展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示范, 包括太阳能、 空气源热泵、 水源热泵、 地源热泵、 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利用, 推进建筑与可再生能源一体化进程。     ⒋大力推广新型建筑墙材和节能建材。推广聚氨酯、 聚苯乙烯、 矿物棉、 玻璃棉等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和相关国家标准的新型墙材及节能建材, 建立产业化示范基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十一五”末, 新型墙体材料在城区内应用比例达到75%以上。其中, 设区市城区全部采用新型墙体材料, 县级城区达到60%, 建制镇以上小城镇达到35%以上, 农村建房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取得突破性进展。     ( 四) 配套措施     ⒈加强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相关建筑节能法规, 确定责任人员, 建立管理制度。     ⒉完善和实施强制性淘汰实心粘土砖等产品的政策。     ⒊制定鼓励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 新材料、 新设备的政策措施。     ⒋建立对建筑设计文件的节能评审机制。     ⒌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及监管机制, 研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激励机制。     ( 五) 组织实施     ⒈组织单位: 省建设厅牵头, 省经贸委、 发改委、 财政厅、 质监局、 环保局、 科技厅、 信息产业厅配合     ⒉实施主体: 各有关单位和企业     ⒊参与单位: 省新材办、 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省节能监测中心、 省资源利用协会、 相关行业协会     九、 交通运输节能     ( 一) 现状和存在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近年来我省交通运输快速发展, 机动车拥有量年均以17%递增, 石油消费高速增长。 , 我省机动车保有量约400万辆, 机动船舶约6万艘。交通运输工具油耗比国外先进水平高10%~25%。     ( 二) 节能目标 到 , 公路运输百吨千米汽柴油综合单耗下降为4.8 千克, 沿海运输千吨千米燃油单耗下降为4.4千克, 远洋运输千吨千米燃油单耗下降为4.06千克, 内河运输千吨千米燃油单耗下降为7.6千克。     ( 三) 实施内容     ⒈强化汽车节油。推广高效节油汽油机和柴油机生产技术、 整车轻量化技术、 轿车和轻型汽车用柴油机、 载重车用大功率节能柴油机, 鼓励废油回收和再利用。     ⒉推进铁路运输节能。对牵引变电所进行节能改造, 引进、 开发、 推广高效电力机车, 提高用电效率; 实施内燃机车节油工程, 提高内燃机车运行效率; 推广柴油添加剂和各种节油装置。     ⒊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推动智能交通系统的发展; 推广使用清洁燃料汽车, 有条件城市, 率先在城市公交车上推广应用燃气和混合动力车辆。     ⒋加强水路运输节能。实现船舶大型化、 规范化, 推广使用标准化船型, 提高船队的整体技术水平,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积极开发和采用节能新船型和先进动力系统; 加速淘汰老旧船舶及落后船型; 加强对新建船舶能耗水平和指标的审批、 监督和检查; 提高主机与增压器优化调整技术、 船体防污、 除污和船舶营运优化节能技术, 进一步减少船舶阻力, 提高推进效率。     ( 四) 配套措施     ⒈贯彻执行《节约石油管理办法》及相应配套措施, 贯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本)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工艺和产品的决定》。      ⒉实施机动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及相应配套措施, 实施汽车燃料经济性指标的汽车市场准入制度, 促进汽车制造企业提高技术水平, 从源头上实现汽车节油。推广使用节油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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