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城厢区教育局系统首轮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各单位、幼儿园:
根据中共城厢区委办公室、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厢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莆城委办【2009】56号)和《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厢区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莆城政【2010】2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厢区教育系统首轮岗位设置工作,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政策,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通过实施岗位设置,建立起符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运行机制,形成真正有效地竞争、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校的生机和活力,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二、 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2、精简、合理、高效。
3、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4、民主集中、动态管理。
三、范围与对象
我局事业单位在册的所以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四、职级的设置
1、管理岗位等级的设置
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具体等级为:3-10级,依次对应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2、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的设置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分为1-13个等级。
高级岗位:1-4级为正高级岗位;5-7为副高级岗位(含中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小中高),三个等级间的比例为2:4:4。职级高低顺序为5→6→7。
中级岗位:8-10级为中级岗位(含中学一级教师、讲师、小学高级教师),三个等级间的比例为3:4:3。职级高低顺序为8→9→10。
初级岗位:11-13级为初级岗位。其中,11-12为助理级(含中学二级教师、助理讲师、小学一级教师)。13级为员级(含中学三级教师、教员、小学二级教师)。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的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分1-5级。对应等级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五、职级的确定
1、区人事局、教育局所核定的各职级限额不得突破。
2、由高到低,逐级竞聘。本轮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由高级、中级、初级逐级开展,高、中级职称已聘任的,优先予以聘任,但原则上采取末位淘汰法;高、中级职数有剩余的,末位者参加取得相应职称资格但未聘的人员再次进行竞聘;高、中级职数不足的,落聘人员在参加下一个档次职称竞聘中应予以优先。
3、全面量化,有序入聘。要对专技人员全面进行量化评分,量化可以分两部分:近三年度考核平均分占30%;教龄、职务、教学工作量及业绩、任职年限等占70%(具体指标量化由各校制定)。根据量化得分,按不同职务序列,依次排序,由高到低(5-13级)相应入聘。
4、距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学校视情况在本次竟聘中应予以优先。幼儿专业教师单列竞聘,借用于小学教学的幼师,参加小学系列竞聘。
5、非教育类专业技术人员单列量化给予先行聘任。退二线的原校领导任督导员的、借用教育局机关的教师要依据相应的职称优先就高予以聘任。
6、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工作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下列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中、高级职务:
(1)、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情节严重者;
(2)、受刑事惩处及开除留用处分正执行中和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行政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
(4)、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罚期未满者;
(6)、伪造学历、资历、教学工作量,谎报或窃取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的人员;
(7)、本学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者;
(8)、本学年度擅自离岗,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9)、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者;
六、聘用认定及相关材料
各类人员相应的职级确定后,按下列要求提供材料:
1、填写《城厢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轮聘用人员登记表》纸质一式八份,并用电子表格Excel造册拷盘(表样附下)。填写要求:按不同类别(管理、专技、工勤、退休)和职级(5-13)分别填写。(表中“现聘岗位类别及等级”一栏,依次规范填写“管理×级”“专技×级”“工勤×级”“新教师13级”、“退休×级”等字样)
2、填写《认定申请报告》(表样附下)一式八份。
3、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约》(表样附下)一式三份。学校、受聘人、人事局各一份。
4、提交《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次聘用核准表》一式八份。(前人事局已核定盖章的表格,可复印。)
5、提交各类人员相应的资格证书。
七、聘期及时间安排
本轮次聘期,自2011年3月31日至2014年3月31日止,2011年4月兑现新职务工资。
办理时间:2011年3月31日前结束。逾期的按实际审批时间的下一个月兑现新职级工资。各单位签注日期统一在2011年3月31日。
八、相关要求
1、成立组织机构:各中学、中心小学、各独立幼儿园应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党政组织领导下负责本校岗位设置工作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每届任期为三年。
2、公示相关材料:各单位应在校务公开栏公布下达给本单位的高、中、初级职务各级别限额指标,张贴本实施意见及本校工作方案。
3、组织竞聘人员报名:竞聘者根据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任职时间以及三年年度考核平均分等竞聘条件情况,书面向单位报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4、核实竞聘人员材料:领导小组必须对所有参加竞聘对象提供的资格证书及三年量化平均分,面对面地进行逐一核实,确认无误并获得竞聘者签字认可,全面量化的分值及名次要在校内公开栏公示至少三天,接受群众监督,期间要及时、公正、准确处理教师反映的有关问题。
6、确定聘任对象:领导小组按照等额推荐的原则,按本文“职级的确定”中规定确定各职务、各职级聘任对象。按量化分值排队及相对应的职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少5天,并与受聘者签订聘《专业技术职务聘约》。
7、材料上报审批:各单位竞聘结束后,按文件规定填写相关表册,分别报教育局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区人事局职改部门核准。
8、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法人代表对竞聘工作负总责,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首轮岗位设置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持慎之又慎的态度,稳妥实施,把岗位设置工作落到实处。
二0一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岗位设置 实施意见
抄送:区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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