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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牡丹亭》《牡丹灯》看明末与幕末明治的门第观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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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牡丹亭牡丹灯看明末与幕末明治的门第观念从牡丹亭牡丹灯看明末与幕末明治的门第观念赵 航 叶杨曦摘要运用结构主义研究方法对中日两部经典“人鬼恋”题材作品 牡丹亭 与 牡丹灯 的情节分别进行“共时”研究,可得到人鬼恋题材创作的通用“语法”,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得出各情节中行为与“理”的关系、男女主人公的门第匹配度情况以及感情发展走向。围绕实现“爱情”的永恒理想与解决“门第”的普遍矛盾,牡丹亭 与牡丹灯 展开了对“纵情”与“遵理”这一传统问题的探讨,具体表现为“肯定爱情与否定爱情”以及“遵理与悖理”之间的二元对立,而封建传统秩序则具象为作品中的“门第观念”,成为我们研究中日文化的一个重要切入点,由此

2、可以管窥明末中国与幕末明治日本在思想文化上的异同。关键词牡丹亭 牡丹灯 门第观 情理观942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近代东亚士人汉文中国行纪整理与研究”(17CZW042)、国家社科重大项目“东亚古代汉文学史”(19ZDA26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赵航,山东大学文学院 2019 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域外汉籍与海外汉学。叶杨曦,山东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域外汉籍与海外汉学。中国文化论衡(总第 12 期)文非必用以载道,却可载道。“文以载道”“文道合一”是文学创作的正则,古今中西亦然。文学作品一经写就,其本身便可传达某些来自作者本人乃至整个时代、社会的“

3、道”,有的“道”已被发掘尽然,可称“显道”;有的尚未透彻,仍属“隐道”,显隐交织构成了文学研究各领域之大观。中国古典戏曲代表 牡丹亭 之“道”,历来是学界研究的热点,借用复活三段模式(即“生死回生:结合”)表达“至情”与“反叛”是“显道”,由此推及整个时代背景下的各种影响思潮也是“显道”。日本古典笔记作品集 夜窗鬼谈东齐谐 之“道”,引作者所言以蔽之则在“投其所好,循循然导之正路,且杂以诙谑,欲使读者不倦,且为童蒙缀字之一助也”的教寓性上。仅从中国学界来看,对该作品本身较为陌生,加之其作为异国随笔怪谈集的非正统文学的属性,因此对其教寓所在的解“道”之作少,探寻文本流变一类介绍之作较多,且缺乏与

4、中国文学作品的平行比较。本文意欲探讨的结构主义视阈下对 牡丹亭 与 牡丹灯 中“门第观念”的比较研究,无论是“门第观念”还是结构主义视角都已然不新鲜,但这并非说其陈旧过时,相反,经历了长期的历史沉淀和实践应用,在剖析人类社会普遍规律的过程中更验证了其有效性。笔者将在借鉴前人成果的基础上,综合结构主义研究方法以及“门第观念”研究角度,针对目前学界研究中存在的缺漏,通过比较中日两部文人创作的经典人鬼恋题材作品,在跨国家、跨阶段、跨文类的视野中,发现二者内部的结构关系以及其中蕴含的“情理观”与“门第观”,从而探求汉文化圈内中日两国在明末与幕末明治时期文化上的异同以及对当代的借鉴意义。选择中国经典爱情

5、剧作 牡丹亭 与日本经典爱情怪谈 牡丹灯进行比较,并非因其题中共有的“牡丹”一词,实际上二者在创作年代、情节、人物、内容、主题上也都相差甚远。牡丹灯 虽是源自中国的“舶来品”,但经过 奇异怪谈集 的翻译和 伽婢子、雨月052参见张伯伟 重审中国的“文学”概念,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 年第4 期。刘楚华:志怪书中的复生变化,载黄子平主编 中国小说与宗教,中华书局(香港)有限公司,1998,第 21 22 页。日 石川鸿斋著,王新禧校注 夜窗鬼谈东齐谐,九州出版社,2018,第 4 页。日本“牡丹灯”系列怪谈原型来自中国小说 剪灯新话 的 牡丹灯记 一篇。从牡丹亭牡丹灯看明末与幕末明治

6、的门第观念物语 以及落语剧本 怪谈牡丹灯笼 的改编后,最终在日本文人手中完成、实现了其本土定型并流传开来,形成了 牡丹灯 怪谈版本,因而具有浓郁的日本特色。与 牡丹亭 在中国的经典地位一样,它足以体现日本明治时期的社会思想文化价值取向,两者具有各自文化的特殊性。然而,虽然二者在成书时间上相差近三百年,但是两部作品都刻画出在本国堪称经典的女性形象,描绘出人类对爱情理想的勇敢追寻以及与现实环境之间的矛盾关系,在这一点上具有跨国家、跨民族、跨阶段的普遍性。运用结构主义理论观照两部作品,对两者的情节进行“共时”研究,笔者发现其内部的情节建构具有相似性,由此可总结出“人鬼恋”文学内部的“语法”,从中提炼

7、出以女性为观照的五个基本情节:“情发”、“情死”、“情变”、“情滞”以及“情果”(“情果”即感情结果,指男女人物的爱情走向所引发的女性角色一方的结果,其表现有“因爱还魂、现世结合”或“因弃生恨”等)。对这五个情节单元的不同处理,导致两个作品产生了不同的结局和主题。围绕实现“爱情”的永恒理想与解决“门第”的普遍矛盾,中日两部经典“人鬼恋”作品展开了对“纵情”与“遵理”这一传统问题的探讨,其具体表现为“肯定爱情与否定爱情”以及“遵理与悖理”之间的二元对立,而“礼法”“伦理”等封建传统秩序则具象为非秩序左右下产生的社会性概念 “门第”。一中日门第观念述略何启民在 中古门第之本质 中谈及“门第”的产生

8、、特点、发展、决定因素与维系因素。通常来说,“门第”为“家族”在中古自然发展形成的一种特殊形态,在发展形成过程中,先有“族姓”,次有“门户”,而后有“地望”。“族姓”,即同一祖先的,血统、精神上聚集在一起,“家族”的,尤其是“姓”的荣誉感,重于一切,“姓”在此代表“家族”;所谓“门户”,即“家族”分支后自立“门户”,虽属同152牡丹亭 创作于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刊行于万历四十五年(1617);夜窗鬼谈东齐谐 刊行于明治二十二年(1889)。“非秩序左右”指“门第”形成的自然属性。中国文化论衡(总第 12 期)姓,地位却有不同;“地望”则为“族姓”与“门户”所著籍之“地”产生关系而生成的

9、名望。任何“门第”,必须具备此三者,缺一不可。而“门第”地位由“门第”的“人”“时”“名”“位”所决定,即由“家族”的“人口多寡”“世代久暂”“名誉大小”“禄位高低”所决定,由社会予以认可评价,国家政府无权左右。除经济外,家风与家学、婚姻与交往对“门第”的维系也尤为重要。需要补充说明的是,“门户”有新旧之分,即“旧族门户”和“新出门户”,各门户发展变化有其独特经历,情况复杂。旧族门户多是世家大族,长期居于高位,但旧族门户的门第高低并非确定,能够延续的往往只是一两代而已,家世源流长久并非决定门第高低的唯一条件。新出门户由下层门户或非旧族门户“乘时而起”,其政治社会地位上升迅速,在不同时代里,下层

10、的兴起也并非绝无可能或门道明确。“门第”虽是自发生成的,但与宗族荣誉相结合,也就与维系宗族的宗法制度相结合,成为封建伦理制度的一个侧面,因此可以成为我们研究父权制封建制度的一个重要角度。“族姓”“门户”“地望”三者虽缺一不可,但是在不同时代背景下其重要程度根据实际也有不同。同属汉文化圈,日本在“门第”观念上与中国有共通之处,又有其特殊性。日语中“家”的概念与中国的“门第”意义相近却有不同,日语词典中对其解释包含三方面。其中词条是“家”作为物质实体的属性,“家”的意义是人们用以居住的建筑物。词条与中国“门第”的意义相近,即“在特定的住所共同生活的家族或家庭”以及“世代继承的直系父系所赋予的政治、

11、社会价值的地位或者家世”。由此可见,日本的“家”与中国的“门第”意义上基本符合,都具有“族姓”、“门户”和“地望”三个基本成分。但同时必须看到,日本的“家”又有其民族特殊性,体现在“家格”和“家筋”两个词的意义上。“家格”简单而言就是历史形成的氏族、家系所获得门第高低的社会评价,代表了252何启民:中古门第论集,台湾学生书局,1978,第 1 页。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第 175 176 页。转引自袁少英 中日“家”的比较,硕士学位论文,上海外国语大学,2010,第 2 页。“人間住建物 住居。特定住居生活 共同 家族 家庭。超世代的継承 直系父系的系谱与 政治的、社

12、会的価値 家格 家筋 。”从牡丹亭牡丹灯看明末与幕末明治的门第观念从古代身份制度开始直至近代对构成整个社会秩序和家族的一种评价体系。决定“家格”优劣的要素包括祖先的血统、传统的权威、与皇室相联系的豪强、氏族之间的亲疏远近等,“家格”更加强调血统、家世,而“家筋”则就是指血统和家世。本文所言“门第”是既符合何启民与田余庆所论本质的共性,又有其时代以及民族个性的观念。明中后期通过婚姻所表现出的门第观发生重要变化,在符合“门第”的通常本质外,又表现出其特殊性。传统的强调“人”“时”“名”“位”的门第观受到冲击,以经济为中心的婚姻联结成为“门第”维系的重要手段,经济财富成为“门第”高低的重要评价指标。

13、“婚姻选择重金钱已超过重门第,女索聘财,男计仓资一股背离封建伦常和礼制规范的婚恋观也在此时悄然兴起。”这一时期崇尚奢华、重视金钱的观念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在社会蔓延,传统的门第观念逐渐淡化,女性的婚姻价值观逐渐向近现代的自由婚姻观靠近,“私订终身成为可能,贞操观淡化”。而日本在幕末明治时期“门第观”也发生了有别于传统的变化。“在日本人的家族观中,家是一个可以超越家族成员而存在的经营家业和家产的经营体,它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家名的延续和家业的传承。”如前所述,日本传统重视血统、家世,但这并非强调纯粹的血缘关系:血统实际上代表着“族姓”,被认为是门第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门第观默许能够使家族繁荣延续下去的

14、个人的后天能力有时可以超越先天的血缘关系。但在 11 世纪之后,即日本进入武家社会以后,由于男权意识的发展,封建等级秩序进一步强化,日本社会逐渐形成了一套等级森严、门第观念非常明确的封建体系。这时的“门第”就带有更多的社会政治利益属性,婚姻则成为维持和加强家族利益、实现利益联结的重要手段,女性成为政治婚姻的“牺牲品”,以家族积累为代表的“门第”利益在实现家族繁荣中所带来的有效性与个人才能的“微不足道”相比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352陈瑞:明代中后期社会生活中越礼逾制现象探析,安徽史学 1996 年第 2 期。秦海滢:明朝中后期婚俗、婚姻价值观初探,滨州教育学院学报 2000 年第 3 期。徐艳、

15、王校羽:简述日本婚姻制度的变化历程,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13 年第2 期。中国文化论衡(总第 12 期)二“情”“理”变化与“门第”的关系(一)牡丹亭结构主义分析通过对 牡丹亭 进行梳理,我们可得到女性视角观照下的以男女主人公爱情发展为中心的五个主要情节,并推断出其中行为与所在社会之“伦理”的关系,以及男女主人公的门第匹配度状况(见表 1)。表 1 牡丹亭 基本情节分析情发情死情变情滞情果情节杜丽娘与柳梦梅梦中结合杜丽娘死后与柳梦梅“幽媾”杜丽娘死而复生拒与柳梦梅逾矩杜丽娘劝柳梦梅专心科考杜丽娘与柳梦梅得皇上赐婚行为与伦理的关系悖理悖理遵理遵理遵理门第匹配度杜 丽 娘 高 门 大户,柳梦

16、梅落魄文人,门第不匹配,地位不平衡杜丽娘肉体死后精神超脱,无关门第,实际地位下降;柳梦梅不变;双 方 地 位平衡杜丽娘复生,关乎家族门第,地位回升;柳梦梅不变,双方门第不匹配,地位不平衡同前柳梦梅中状元,具有未来门第提升的可能性,地位提升;双方门第几乎匹配,地位平衡爱情发展状况梦 中 实 现 爱 情(虚幻)死 后 实 现 爱 情(离奇)爱情发展受礼教阻碍爱情发展受礼教阻碍现实中实现爱情(真实)牡丹亭 中男女主人公的感情线符合人鬼恋题材作品的一般“语法”,其主要情节基本可归入相应的语法单元。当我们将这五个以“情”为中心的情节做“共时”研究时,能发现各语法单元代表的情节中所表现的“情”“理”变化与

17、门第的关系。首先,“情发”之时就与“理”相悖。杜丽娘生情是在梦中结合之后,这一行为本身就于理不合。牡丹亭 中频繁提及“女四书”,其中之一的皇后内训东宫备览 就在首篇 德性章 中大肆宣扬了女子的贞节:“美璞无瑕,可为至宝;贞女纯德,可配京室。检身制度,足为母仪。”452(明)仁孝文皇后等著,(清)纪晓岚、陆锡熊等编注 皇后内训东宫备览,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5,第 3 页。从牡丹亭牡丹灯看明末与幕末明治的门第观念以此敦促女子养成女德,成为贞女,具备母德。然而按照传统伦理观,女子的纯洁性不仅需要体现在身体的纯洁性上,甚至精神层面也被要求绝对纯洁,但是由于明末贞操观念呈现淡化倾向,精神越轨的杜丽娘

18、在冥判时便被判了个似有若无的“梦中之罪”。再看这一情节发生时杜柳二人的门第匹配度情况,杜丽娘的父亲杜宝是杜甫后代,“西蜀名儒,南安太守紫袍金带,功业未全无。廿岁登科,三年出守,清名惠政,播在人间”,母亲则是“魏朝甄皇后嫡派。此家峨眉山,见世出贤德夫人”,“族姓”“门户”“地望”三者皆备矣。而柳梦梅此时,虽为柳宗元后代,曾经“河东旧族、柳氏名门最。论星宿,连张带鬼”,但到他这一代终究“几叶到寒儒,受雨打风吹贫薄把人灰”。此处汤显祖对柳梦梅门第的刻画着重在“寒”和“贫薄”上,着眼于经济条件,且虽说是“寒儒”,但“贫薄”反倒使他“养就浩然之气”,此处汤显祖对世人将经济条件作为门第高低评判标准的否定之

19、意可见一斑。但无论如何,此时的柳梦梅在门第上只有旧族的“族姓”这一闪光点,家族人丁不旺、门户不立、地望微乎其微。无论是按照传统的门第标准还是按照明代以经济为中心的评判标准,柳梦梅在门第上都与杜丽娘不匹配,因而此时二人的爱情结合只能发生于梦中,爱情理想也终究是荒谬、虚幻的一场梦。杜丽娘因情而亡后,在精神超脱、无关门第的情况下与柳梦梅幽媾,她的行为是对封建伦理秩序无声却强烈的反叛。尽管她肉体死亡,无关门第,但是这种主动求爱的行为仍然被认为是淫荡的鬼魅一类才做的事,因而有悖于常理,加之其生前名门闺秀的身份,这一行为就更加具有冲击力。通过肉体死亡,杜丽娘摆脱现世浮名,地位下降,与穷苦书生达到了地位上的

20、某种平衡,两人的爱情也得以在人鬼之间的离奇荒诞中实现。但当杜丽娘复生后,她却以“理”为借口拒绝与柳梦梅行“逾矩之礼”,还想方设法劝柳梦梅专心科考、谋求功名利禄。杜丽娘明白回归现552(明)汤显祖著,徐朔方、杨笑梅校注 牡丹亭,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第 9 页。(明)汤显祖著,徐朔方、杨笑梅校注 牡丹亭,第 9 页。(明)汤显祖著,徐朔方、杨笑梅校注 牡丹亭,第 4 页。(明)汤显祖著,徐朔方、杨笑梅校注 牡丹亭,第 4 页。中国文化论衡(总第 12 期)世后自己必然重新被世俗伦理所支配,重新担负起家族门第的使命,而对于此时门第不相配的二人来说,回归封建伦理秩序才能使二人的“情”具有正当性,

21、而科举考试却是穷儒飞黄腾达最重要的途径,为门第的提升提供可能,但在实现之前的这一段时期,二人的感情实际上仍旧要为礼教所阻碍。作为长期浸润于中国大团圆文化氛围中的一员,汤显祖必然会给予杜柳二人一个团圆的结局,成就一段理想的爱情,他将这一权力授予封建伦理秩序的最高代表 世俗皇帝,用皇帝的赐婚来抹消柳梦梅尚未确定的现世门第提升的缺憾,实际上传达出“理”的绝对地位,是“纵情”后向“理”的回归,也是汤显祖苦苦寻求护“情”之法无果后的无奈之举,毕竟梦中世界虚幻、死后世界虚妄,只有现世的幸福才最真实。(二)牡丹灯结构主义分析同对 牡丹亭 的分析模式一致,通过将 牡丹灯 的情节进行“共时”研究,我们也可以得到

22、女性视角观照下的以男女主人公爱情发展为中心的五个主要情节,并由此推断情节中行为与所在社会之“伦理”的关系,以及男女主人公的门第匹配度状况(见表 2)。表 2 牡丹灯 基本情节分析情发情死情变情滞情果情节阿露、萩原一见钟情,在志丈的撮合下结合二人梦中结合遭父亲反对,父亲以阿露遭辱为由杀之鬼魂阿露与萩原结合阿露伤及萩原阳气;萩原得知阿露真身害怕,求良 石 和 尚 设 法避之阿露因弃生恨杀害萩原行为与伦理的关系悖理悖理悖理悖理悖理门第匹配度阿露 高 门 大 户,萩原 家 世 落 魄,门第不匹配同前阿露肉体死后精神超脱,无关门第,实际地位下降;萩 原 不 变,双方地位平衡可匹配鬼魂阿露实际地位低于活人

23、,地位不及萩原,不匹配同前652从牡丹亭牡丹灯看明末与幕末明治的门第观念续表情发情死情变情滞情果爱情发展状况现实中实现爱情(危险)梦中短暂实现爱情(亦真亦假)死 后 实 现 爱 情(离奇,恐怖)感情生变(遭男性抛弃)爱情变为恨意,爱情理想毁灭通过梳理 牡丹灯 的主要情节并与其内在语法相结合后,我们能够得出各语法单元代表的情节所表现的“情”“理”变化与门第的关系。阿露和萩原一见钟情,在“轻薄小人”志丈的怂恿下,私下里行了合卺之礼,在现实中实现爱情。但是石川鸿斋通过小人志丈“虑后累,或恐有其钻穴踰墙之过,不复到两家矣”的顾虑,侧面表达出二人悖理行为的严重性,预示了二人危险的开始。此时二人的门第不匹

24、配,阿露的父亲是江户饭岛氏,“数世事幕府,馆于牛门之外,家亦小康”。其母虽早逝,父亲纳妾,但阿露终究是饭岛氏家族的大小姐。萩原“标致优雅,才艺兼备,父殁后与仆居根岸里”,虽不明确家世原委,但可知颇有家学,父亲殁后家门落魄流落他乡,族姓未知,门户不立,家望微薄。但从他素与小人志丈交好,而“志丈虽医,实轻薄小人,阿谀富豪,得欢心谋活者”,可推断萩原应小有资产,经济条件优渥,故而志丈喜与之交。但在当时社会,如前所述,门第观念越发强烈,高门之内更加重视门第,此时决定门第高低的重要因素是以社会政治地位为代表的权力大小,所以哪怕萩原的经济条件优渥,但仍不是饭岛氏理想的女婿。“情死”发生于萩原梦中,虚实难辨

25、、亦真亦假,萩原梦醒后怀揣阿露梦里交付的信物似乎又证实了情节的真实性。在这段梦境中,阿露、萩原开始时互诉衷情,爱情得以短暂实现,但不久便被突然到来的饭岛打断,随后阿露便因私相授受被父亲杀害,现实爱情遭毁。这一情节中阿露的悖理之处有二:一是对萩原芳心暗许不符世俗伦理;二是为萩原开脱激怒父亲有违纲常。“既然在原则上,婚姻是 门户 与 门户之间的大事,当然不能承认个人的自由意志,也就不得不行使父权及户752夜窗鬼谈东齐谐,第 113 页。夜窗鬼谈东齐谐,第 113 页。夜窗鬼谈东齐谐,第 113 页。夜窗鬼谈东齐谐,第 113 页。中国文化论衡(总第 12 期)主的权力。只有户主圆满地维持家庭内的秩

26、序,才能确立社会的秩序。这正是当时的上流阶层的观念。”因此,自由爱情的实现受到以阿露父亲为代表的封建伦理的阻碍,自由结合扰乱的不仅是家族秩序,更是社会秩序。同 牡丹亭 中的人物一样,为情而死后男女主人公在人鬼阴阳两隔的情境下重新实现了爱情。一方面阿露肉体死后精神超脱,无关门第;另一方面萩原不变,在其尚不知情的条件下,缺少阻碍双方匹配的因素,爱情得以实现。但当萩原得知阿露为女鬼,且对自己的生命造成了威胁后,双方地位匹配度发生逆转,导致“情变”。萩原畏惧阿露,求助于良石和尚设法躲避,阿露因弃生恨,最终导致了令人恐惧的结局,爱情理想彻底破灭。在从“情变”到“情滞”再到“情果”的过渡中,无论是作为女鬼

27、与男性幽媾,还是无意伤及抑或是故意杀害萩原,阿露的行为都是悖理的,违背了男性主导的世俗伦理制度对女性顺从、卑弱性格的设定。虽然阿露在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封建男权社会,但这仍然是其被赋予了女鬼的巨大魔力之后才有的能力,实际上也隐含了女子在现实世界中对抗的无力感和基本确定了的悲惨结局。三明末与幕末明治的情理观和门第观通过以上对 牡丹亭 和 牡丹灯 情节的结构主义分析,我们能够得出当时中日“情理观”与“门第观”关系的异同。一方面,“情发”之时就与“理”相悖,这是这一类爱情题材抛出矛盾的通用方法,也就是将“情”“理”的对立与情节线的起伏相融合。作者对这一矛盾的处理方式,影响剧情的发展走向,也可从中解读其

28、对“情”“理”的思考,表现在两部作品中的“悖理”具象为门第不匹配的双方之间感情的自由结合。门第主导下双方地位是否匹配成为影响情节起伏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说一旦门第相配或者无关门第,爱情理想便可实现,反之则爱情受阻,甚至会由“情变”引发悲惨的“情果”。然而852日 茂吕美耶:明治:含苞待放的新时代、新女性,四川文艺出版社,2018,第46 页。从牡丹亭牡丹灯看明末与幕末明治的门第观念牡丹亭 作为汤显祖“纵情”的探索之作,为爱情理想的实现提供了三种方案,即“做梦”、“身死”和“遵理”。然而梦中结合虚幻摄人心智,死后结合离奇荒诞不经,除此二法人们难以真正做到“无关门第”,只有现世中门第相配的爱情才是仅

29、剩的最佳选择。但死而复生者难觅,金榜题名者寥寥,纵使社会风气转变使世俗的“门第观”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松弛改善,对传统文人墨客而言,他们依然无心于财富经营,也耻于以官谋财,实际上仍旧难与世俗“门第观”相融。因而有情人终难成眷属,只能绝望地回归世俗,在苍白的现世中通过文学杜撰聊以自慰。而 牡丹灯 的处理则明显不同。男女主人公的门第始终处于不匹配的状态,阿露的行为自始至终都是悖理的。个人无法左右“门第”提升,从个人欲求出发的感情被世俗绝对否定,经济状况、个人能力微不足道,世俗“门第观”没有给人们任何商量的余地。明治二年代,正是士族叛乱、自由民权运动等受挫的时代,国家主义者呼吁“老百姓必须具有肩负近代国

30、家之未来的 国民 意识然而,挡在这些刚觉醒的 自我(主要是参与文学与社会改革运动的年轻人)面前的障碍物,正是日本古来的 门户制度”。刊行于明治二十二年,以日本的“聊斋”自居的 夜窗鬼谈东齐谐 难免对此种严峻的社会现象表态,由此或许可以推断 牡丹灯 肩负的 夜窗鬼谈东齐谐 之“道”便部分在于对“门户制度”的批判。另一方面,“情”自古以来就与男性所代表的“理”相对,是女性的代表,两部作品塑造的女性角色堪称经典,她们身上都表现出真挚浓郁的“情”。虽然探索“护情”之法失败,但是通过杜丽娘的因情而死、因情而生,汤显祖用虚幻的梦境世界与离奇的鬼魅世界中理想爱情的美好实现了对现实世界残酷无情的批判。这是理想

31、的“情”对冷酷的“理”的反拨,充分表现出汤显祖渴望超脱门第束缚、“以情反理”的热切愿望。不过,哪怕是肆意纵情的杜丽娘,最终也仍旧回归了“理”的世界,体现的是汤显祖希望在实现“以情反理”后再“返理”的权宜之计。而 牡丹灯 中的阿露敢爱敢恨,感情强烈到似乎没有理智,她代952日 茂吕美耶:明治:含苞待放的新时代、新女性,第 35 页。中国文化论衡(总第 12 期)表的是几近极致的“情”,与“欲”相联系,同父亲饭岛几近极致的“理”相对。牡丹灯 想要表达的既是对这种出于强烈的不受“理”压制的“情”的随心所欲的否定,也是对极端绝“情”的“理”的教条主义的否定。“门第”在此就化身封建伦理的具象,成为压制“

32、情”的重要因素。但过犹不及,无论是阿露一般失了“理”的“情”,还是饭岛一般失了“情”的“理”,都显然不是石川想要推而广之的理想价值观。牡丹灯 虽然反对阻碍时代发展的“门户制度”,但是石川的过人之处就在于并非全盘否定,他深刻地看到传统与新兴思潮中各自的利弊,通过对人物进行“极致的二元对立化”处理,表达了自己“以理压情、以情融理”的重要思想。结语笔者运用结构主义研究方法对以男女主人公感情发展动向为中心的情节进行“共时”研究,得到了人鬼恋题材创作的通用语法,即“情发”、“情死”、“情变”、“情滞”与“情果”。通过分析两部作品中符合通用语法的情节,我们能够得出各情节中行为与“理”的关系,结合情节发生的

33、整体语境推断男女主人公情节发生时的门第匹配度情况以及感情发展走向。在此,“门第”作为封建伦理秩序在文本中的具象,成为我们研究中日文化的一个重要切入点。牡丹亭 在追求爱情理想的过程中,不断展开对“门第”关系平衡的探索,始于“至情”却不得不回归“伦理”。汤显祖通过对“至情”的生动刻画,又深刻地表达出“以情反理”后再“返理”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至情”对“理”的反拨。牡丹灯 作为追求爱情理想的失败案例,歧路之始便是“门第”不匹配的爱情结合。针对这一矛盾,石川认为无论是用传统的冷酷无情教条主义的“理”,还是新兴的随心所欲“唯欲望”的“情”,都并非最佳的解决方案,实际上他提倡的是“以理压情、以情融理”的科学结合。但是同 牡丹亭 的尝试一样,由于缺乏相应的社会条件,针对代表封建伦理秩序的“门第观”而从思想角度进行阐发的科学情理观在当时社会难以真正实施,但是作为远先进于当时社会的思想,无疑可以给当代的我们一些启发。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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