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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培计划”房县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县级学科坊坊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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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文件 房教师【2016】10号 关于印发《“国培计划”房县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 县级学科坊坊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教育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5〕2号)、《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省级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经费使用指导意见》(鄂教师〔2015〕7号)和 《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 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等文件精神,为认真组织协同主办网站实施《 “国培计划”—湖北省区域整体试点县远程培训实施方案》,进一步探索创新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有机整合的教师培训模式;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进一步鼓励县级学科坊坊主认真履行坊主职责,高效开展工作,特制定《“国培计划”房县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县级学科坊坊主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贯彻。 房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房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2016年9月30日印发 “国培计划”房县“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学科坊 坊主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是“国培计划”——区域整体试点县市项目中的五个子项目之一,主要依托“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承办网站(如:中国教师研修网、全国中小学继续教育网、百年树人网)所建立的各类培训平台,组建相对应的县、校两级“学科工作坊”。通过“学科工作坊”的坊主们,指导各中心小学校开展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同时,打造一批本土化、专业化、常态化的乡村教师远程培训学科坊主团队,建立起区域性的全学段、全学科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撑远程培训服务体系。 第二条 房县是“国培计划”—区域整体试点县,坚持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 “整县进入,不缺一校,全员参与,不落一人”原则。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所有教师与教育管理者,皆具有参与培训的权利和义务,都应接受“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培训。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平时承接的特殊群体、特殊对象、不同类型、甚至跨地区的远程培训项目,(如:新教师远程培训、安全管理员、保育员等),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对“项目”的具体要求,组织进入远程培训与校本研修活动。 第三条 房县“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的整合培训,是 “国培计划”(2013)项目,我县已经于2014年圆满地完成了试点县的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整合培训任务。为此,“国培计划”—区域整体试点县开展的“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活动,从2015年7月起,用三年时间完成。依托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实施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创新教师网络研修模式,建立校本研修常态化运行机制,夯实以校为本的教师全员培训基础,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四条 为顺利实施“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保障培训的质量和持续性,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5〕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 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用于指导“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的学科工作坊坊主团队组建、日常管理和跟踪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 团队建设 第五条 团队结构。房县学科工作坊坊主团队,主要由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成员、县教研室优秀教研员、中小学教学业务骨干、“置换培训”团队的优秀学员组成,按照每个学科1-3人,一个学科工作坊确定一名坊主。学科工作坊按照“学段独立、学科齐全、人数适当”的原则的组建,在学科参训人数不足30人时,组建联合学科坊或综合学科坊;一般学科坊参训人数控制在150人以内。 第六条 遴选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具有一定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网络操作能力,具有“教师工作坊”主持能力、线下跨校研修活动的设计与组织能力、研修资源的整合加工能力,基于网络的校本研修管理与评价能力,校本研修活动设计、实施与评价能力以及资源整合加工能力。有中级以上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男教师年龄在55岁以下,女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下。 第七条 组建程序。“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的学科工作坊坊主团队,由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负责牵头组建,教研室、教育技术装备站协同参与。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把关、综合能力测试、考核公示、发文确认、颁发聘书等程序组织遴选。 第三章 学科工作坊坊主职责与义务 第八条 研修组织力。 1、组织管理:学科坊学员参训率达到98%以上;学员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员优秀率达到80%以上,力争三个百分百。 2、研修简报:撰写研修简报五期以上,包括一期本坊研修计划、一期线下研修活动情况、一期研修总结,研修简报至少有一期在网站主页展示。 第九条 研修指导力。1、作业指导:督促学科坊教师及时完成作业,认真推荐学员的研修优秀作业,详细点评学员的研修作业。 2、资源建设(生成性作业资源包建设):认真推荐本坊学员的优秀作业资源包到项目组的资源库,详细点评本坊学员的优秀作业资源包。 3、答疑解惑:认真、及时、准确地回答学员问题。 4、研修活动:发布网络研修活动,组织本学科组教师参与研讨 5、资源整合(线下指导):运用网络资源指导学科教师开展校本研修,将校本研修成果上传到网络班级,并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研讨,形成新的、更优的学科资源,在全县推广,取得一定的实效。 第十条 个人学习力 1、为了更好地履行坊主职责,完成好学科工作坊的研修指导任务,坊主团队,必须认真观看网络课程,观看时长达到相应相的要求。 2、认真学习《教师专业标准》、《学科课程标准》等教师培训理论知识,主动参与“国培”等学习研修活动,切实增强教师培训工作的专业性和适应性。 3、经常深入基层学校和课堂,了解学生发展需求,掌握教师教学状况,听取教师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撰写出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协助制定学科培训计划,精心设计培训课程或专题讲座等,切实增强教师培训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4.顺应信息化时代的新形势,充分利用网络研修平台,创建省、市、县“名师工作坊”,在教育、教学中发挥各自的示范引领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帮助农村一线学校培养教学骨干,切实增强教师培训工作的示范性和前瞻性。 5.自觉接受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的管理与考核,在时间和精力上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学科坊坊主工作之间的矛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切实增强教师培训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第四章 学科工作坊坊主团队保障 第十一条 颁发坊主聘书。县教育局发文确认“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的学科工作坊坊主名单,并颁发《房县学科工作坊坊主聘书》。 第十二条 落实培训工作经费。房县“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的学科工作坊坊主,在参加骨干集中培训和指导校本研修工作中所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教学资源费等必要的合理性支出,一律从“国培计划”——区域整体试点专项经费中列支,并严格按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省级以上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经费使用指导意见》(鄂教师〔2015〕7号文件)和《房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工作量+绩效考核”发放补贴。 第十三条 坚持“同等优先”原则。房县“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的学科工作坊坊主,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申报省、市、县名师;可以优先参加省级以上高端研修培训学习;在评先表模、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分配、职称晋升和聘用等方面优先考虑。 第十四条 优化“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的学科工作坊坊主”工作环境。房县学科坊主所在单位,要为相关成员提供方便、创造条件,保证他们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工作坊”工作。要将“工作坊”工作视同于常规性岗位工作,合理折算工作量度,在绩效工资分配和年度考核中不能人为歧视、区别对待。“工作坊坊主”工作过程中的培训研修学时,由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负责计入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第五章 团队管理与考核 第十五条 房县“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的学科工作坊坊主,要认真完成岗位适应性培训学习任务。培训学习结束后,第一时间要向所在单位汇报学习成果,并到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领取工作任务。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完成培训学习任务者,本人要做出书面说明,由所在单位做出证明,报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备案。对于连续两次完不成培训学习任务者,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将按程序报请县教育局,取消其从事“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的学科工作坊坊主的资格。 第十六条 房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将会同“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的学科工作坊坊主所在单位,对坊主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情况和结果在全县通报,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房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将按程序报请县教育局,取消其从事学科坊主的资格。 第十七条 考核激励办法 依据《“国培计划”—房县“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学科坊主工作考核细则》对学科坊坊主工作进行认真考核,考核得分达100分,为完成任务,发给基本补贴1000元,超过100分,每超一分奖励10元,总额不突破500元;不足100分,每降一分,减少5元,不突破200元。 第十八条 本暂行办法从2016年10月1日起试行。 附件一:房县“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学科坊坊主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二:房县“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学科坊坊主名单 附件一: 考评维度 得分细则 分值 研修 组织力 组织管理 学员参训率达到95%以上:计5分;85%-94%:计4分;70%-84%:计3分;50%-69%:计2分,50%以下不记分。 5 学员合格率达到95%以上:计5分;80%-94%:计4分;60%-79%:计3分;50%-59%:计2分;50%以下不得分。 5 研修简报 撰写研修简报五期以上,包括一期本坊研修计划、一期线下研修活动情况、一期研修总结,每期简报6分,本项满分30分。 30 研修 指导力 作业指导 推荐学员的研修作业不少于6篇,每篇1分,满分6分;点评学员的研修作业不少于4篇,每篇1分,满分4分。 10 资源建设 (生成性作业资源包建设) 1.推荐本坊学员30%的优秀作业资源包到项目组资源库,计10分;15%-29%,计8分;14%-5%,计5分;5%以下不计分。 2.点评本坊学员2%的优秀作业资源包(从30%推荐作业资源包中选择点评),计10分;2%以下不计分。 20 回答问题 回答学员问题不少于10次,每次计1分,满分10分。 10 研修活动 发布网络研修活动,组织本学科组教师参与研讨,每次5分,至少2次,满分10分。 10 个人 学习力 看课 观看网络课程达到300分钟,得10分。 10 奖励 工作量及工作效果 1、 工作坊人数达到100名以上,每增加20名,加1分;(5分) 2、 参加主办网站的经验交流(远程视频会议、学情通报会议),一次奖励2分;(5分) 3、 阶段学情通报中,第1—5名,一次加1、0.8、0.6、0.4、0.2分;(5分) 4、 坊主本人被主办网站评选为“远程之星”或“优秀坊主”,加2分;(2分) 5、 工作坊教师,每评选为一名“远程之星”或者“优秀学员”,加0.1分;(3分)6、 6、 研修简报在研修网站主页展示,每期加2分;(10分) 30 满分130分 “国培计划”—房县“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 学科坊 坊主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二: “国培计划”—房县“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学科坊工作坊 坊主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管理的工作坊 1 兰丽红 房县军店镇中心学校 初中地理坊 2 陈勇 房县教学研究室 初中化学坊 3 毛吉成 房县教学研究室 初中历史坊 4 薛超 房县教学研究室 初中生物坊 5 胡绵佑 房县教学研究室 初中数学坊 6 李绍新 房县军店镇中心学校 初中思品坊 7 温建波 门古寺镇中心学校 初中体育与心理坊 8 冯威 房县教研室 初中物理坊 9 马秀山 房县教学研究室 初中英语坊 10 张中军 房县教研室 初中语文坊 11 鲁清奎 房县第一中学 高中地理坊 12 唐忠涛 房县第一中学 高中化学坊 13 汪涛 房县第三中学 高中历史坊 14 彭亮 房县第二中学 高中美术坊 15 余开兵 房县第二高级中学 高中生物坊 16 王庚申 房县第一中学 高中数学坊 17 王军 房县三中 高中体育坊 18 易刚 房县第二中学 高中物理坊 19 朱姝 房县第一中学 高中音乐坊 20 绳军 房县一中 高中英语坊 21 郜国旗 房县第一中学 高中语文坊 22 郭毅 房县第一中学 高中政治坊 23 曹树忠 房县教学研究室 小学科学坊 24 贺欣 房县门古寺镇河心小学 小学美术坊 25 桂元娜 青峰镇中心学校 小学品社坊 26 石力刚 房县教研室 小学数学坊 27 李洪涛 湖北省房县实验小学 小学数学坊 28 杨军远 房县东城小学 小学数学3坊 29 刘庆虎 房县门古寺镇中心学校 小学体育坊 30 付峥 房县土城小学 小学音乐坊 31 向红 房县教研室 小学英语坊 32 高杰 房县教学研究室 小学语文坊 33 黄明娥 房县实验小学 小学语文坊 34 何欣珍 房县东城小学 小学语文坊 35 李娟娟 房县幼儿园 2015年房县学前教育坊 36 陈兴林 房县教研室 中学信息技术坊 37 郑倩 房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高中化学 38 谭华 房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高中数学 39 罗先德 房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高中语文 40 熊领邦 房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小学信息技术 41 赵飞娥 房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初中历史 42 任传新 房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小学数学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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