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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停车收费标准.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9199647 上传时间:2025-03-1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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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停车收费新标准 截至本月,武汉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15万辆,而城区道路停车位只有48000个。为合理有效利用城市道路资源,缓解停车泊位供需矛盾,从10月20日起,武汉道路停车将实行新的收费和划分标准。 记者昨从武汉市城管部门获悉,新标准相比以前有了不少改变。以前经常出现的按次收费、交一次钱停一天的情况,将全部变为计时收费;以二环线为界划定了两类收费区域,分别执行不同的收费价格。针对市民可能关心的几点问题,昨日武汉市财政、物价、城管、交管等各个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给出了详细解读。 执收变化 原停车公司无权再收费 原武汉市停车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自今年10月20日起,不再进行机动车道路停车经营性收费工作。由武汉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今后将是唯一合法的机动车道路停车费执收单位。 根据相关规定,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调整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今后一旦出现收费中心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上收费,均属违法行为。市民可举报。 区域变化 划分出两类收费区域 根据新标准,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路段实行分类管理,中心城区内道路泊车需求大、停车矛盾突出的收费路段,被划分为一类收费路段。 具体范围是:由“武汉二七长江大桥——发展大道(解放大道至汉西路)——汉西路(发展大道至建设大道)——建设大道(汉西路至江汉二桥)——江汉二桥——龙阳大道(江汉二桥至墨水湖北路)——墨水湖北路(龙阳大道至动物园路)——动物园路(墨水湖北路至马沧湖路)——马沧湖路(动物园路至马鹦路)——马鹦路(马沧湖路至鹦鹉洲长江大桥)——鹦鹉洲长江大桥(在建)——津水路(解放路至中山路)——雄楚大道(中山路至珞狮路)——珞狮路(雄楚大道至珞喻路)——珞狮北路(珞喻路至天鹅路)——天鹅路(洪山路至东湖路)——东湖路(天鹅路至徐东大街)——二环线(徐东大街至和平大道)——武汉二七长江大桥”所形成的环线范围内(含环线)的收费路段。 而二类收费路段则是除一类收费路段外的其他收费路段。东湖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均在此列。 远城区收费路段由区财政、物价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价格变化 二环线内 收费起价3元 新的收费标准将严格按照计时收费的原则执行。 一类区域即二环线内停车计费方式为:小型车停车第1小时每泊位3元,自第2小时起,为每泊位每小时4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累计计时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25元;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的泊位数计时收费。 二类收费区域计费方式为:小型车停车每泊位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累计计时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8元;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 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的票据是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车主停车付费后,收费人员应给予相应票据。 答疑解惑 什么情况下可免费停车?有无时限? 答:三种情况下可免费停车。一是首次临时停车在15分钟内的,免费;二是在收费时限之外的时段停车,免费。新标准规定,一类区域收费时限为7:00至21:00,二类区域为7:00至20:00;三是在免费停车泊位内可停车免费,包括上述单位(个人)申请的占道停车泊位以及党政机关大门左右50米划线泊位。 如何区分收费和免费停车泊位? 答: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路段,均设有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的停车公示牌。停车收费人员统一穿着、佩戴印有“停车收费“字样的工作证、蓝色马甲或雨衣以及专用工作包。 停车泊位线多为白色。在党政机关大门左右50米划线泊位内停车不收费。按照规定,一些单位(个人)申请的占道停车泊位,不得向临时停车的车辆收费,也不得对外和变相对外进行经营性泊车服务。 新标准实行后,停车者该怎样付费? 答:今后停车者路面停车时,可根据自身状况选用适合方式实现付费。一是现金付费;二是武汉城市一卡通刷卡付费;三是手机付费(POS机设备配置到位后即实行);四是原停车公司发行的咪表停车IC卡付费。 原来的咪表IC卡会否作废? 答:目前还持有原停车公司发行的咪表停车IC卡的用户无需担心,新标准实行后,该卡在武汉市还可继续使用三年(2011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19日)。 如何申请占道停车泊位? 答:需要占道停泊车辆的单位(个人),应准备相关材料,经交管和市政管理主管部门现场勘查确认符合施划条件后,按有关规定或协议到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缴纳城市道路停车费,施划停车泊位,并在设置停车公示牌后,方可停泊车辆。停车泊位设置期满后,如需继续停泊车辆,应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程序办理续期手续。 这里所说的单位(个人),是除党政机关和政府部门外,医院、宾馆、银行、证券、酒店、餐馆、娱乐、商场、超市、商店、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的经营单位和个人。 温馨提示 停车者应在线内、顺向规范停车 昨日,交管部门特别提醒停车者:在路面停车时,应在交通标志、标线规定的泊位内停放。应严格遵守线内停车规定,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车辆停放时,应顺向规范停车。值得一提的是,停车车辆停放时不得从事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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