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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实事求是,实践科学发展,全力做好治安案件受理统计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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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实事求是,实践科学发展,全力做好治安案件受理统计工作 第一篇:坚持实事求是,实践科学发展,全力做好治安案件受理统计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实践科学发展全力做好治安案件受理统计工作 多年以来,治安案件发现受理和查处数偏低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各级公安机关,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了治安与刑事案件倒挂的现象,出现这种不正常的主要原因就是治安案件受案统计不实。真实是所有工作的基础,是公安工作立足和发展的根本。治安案件发案数量是一个地区社会治安形势的晴雨表,是准确反映社会治安状况,评估公安工作绩效的重要参考,是上级机关研判治安形势、作出科学决策、调整工作思路、采取应对措施的重要依据,其真实、准确的重要性显而易见。虚假的受案数字既不能如实反映社会治安状况,又大量埋没了基层民警的工作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视和投入,同时还极大地影响了群众的满意率和安全感,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因此,真实、准确、全面地受理治安案件,对于分析掌握社会治安特点、发案规律,动态控制社会治安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解决此问题,某某市公安局认真贯彻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治安案件办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抓住“三基”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结合公安机关“三大建设”,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最终目的,更新观念,转变思路,创新方法,完善机制,以纠正治安案件受案统计不实为突破口,不断加强和规范治安案件办理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找准治安案件受案统计不实的症结所在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治安案件查处工作一直是困扰我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的难点问题,也是引发群众涉法信访、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2006年,全市查处治安案件仅7901起,百名民警办案数仅208起,刑事立案8515起,治安、刑事比为0.93:1。同年,全市因治安案件引发的信访问题占到了信访总量的60%,严重损害警民关系,影响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制约了公安工作科学发展。这种极不正常的现象引起了某某市公安局党委班子的重视,某某市公安局局长郑歧浩同志要求治安支队联合指挥中心、法制处组成调研组对此问题深入调研,找准症结所在,提出解决办法,并明确指出:由各地公安机关一把手对治安案件查处工作负总责,实行一票否决制。调研组通过认真查看派出所登记台帐,与指挥中心、法制、治安、派出所等部门座谈、与基层办案民警探讨等形式,迅速掌握了影响治安案件统计不实的原因。 (一)综治考核的影响。长期以来,综治部门将治安状况的好坏与治安案件数量简单挂钩,将发案多少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主要标准,在创建综治先进市、XX县区区工作中,对治安案件数量上升的地区均要给予扣分。调研组在某县级公安局了解到,该地综治部门就明确要求公安机关每年的发案数字要下降,否则就要扣分。基层单位的领导担心治安案件多会影响本单位的考评成绩和个人政绩,怕影响自己所在 地区争先树优的机会,造成一些地区为评选综治先进地区而人为压低治安案件数量。 (二)执法质量考评的影响。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切入点和公安工作与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对整个公安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现行执法质量考评的方法是从治安案件登记台帐中抽查卷宗,即只要把治安案件登记到台帐上就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就要有卷宗,不然就要扣分。严格的考评细则使部分民警对办理治安案件有畏难情绪,认为干得多,形成的案卷多,出现的问题就多,所以干得多未必有好处,出现问题就必然受到批评。为避开执法质量考评,就采取少受案、少装卷,尽量装一些“精品”卷的做法,从而导致部分基层单位对当场调解的治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查处的治安案件不敢统计、不愿统计,人为“漏登”,使大量的治安案件流失,导致治安案件统计时数字下降。 (三)奖励机制的影响。公安机关在出台各种奖励政策时往往是“重刑事、轻治安”。办理刑事案件,如“严打”、“追逃”和“破大案”均有办案补助,能立功受奖,年终目标考核有加分。而处理一起疑难治安案件的难度及精力投入不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之下,且需要面对双方当事人的争执吵闹,不断从中调解疏导周旋,处理周期长,耗费精力大,而立功受奖机会相对较少。这种投入大,回报小的情况,也直接影响了民警办理治安案件的积极性。 (四)治安案件卷宗繁琐的影响。基层治安民警既要抓管理,又要抓防范,还要抓打击,事务繁多,任务较重。而 办理一起治安案件,仅填表一项,就有十几张,审批签字又有多处,而且填写要求严格,还需到局里审批,既浪费时间和精力,又增加费用;加之扣押、收缴、没收等程序,办理起来十分繁琐。一些能够被办案民警现场调解的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治安案件也必须全部履行受案手续,繁琐的卷宗极大影响了民警办理治安案件的效率。所以,民警尽可能的少受案,少制卷,并出于节约办案成本的考虑,采取“不裁决不上报”、“不结案不上报”的形式,对大量自行裁决或未办结的治安案件,没有登记和上报。 (五)办案单位重视程度的影响。一是县级治安部门对办理治安案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治安案件查处方面的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治安部门领导认为治安案件的办理主要在派出所,统计在指挥中心,监督审核在法制,治安部门既不参与审核治安案件的处罚决定,也不参与对治安案件的执法考评,如何起到办理治安案件的业务“龙头”作用。认识上的偏差,直接导致了该项工作开展不力。二是基层派出所对办理治安案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公安派出所组织条例》中将公安派出所定性为是市、县公安局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关。但在实践中,基层派出所的工作几乎涉及到全部公安工作,“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治安案件的受理和统计工作只是基层派出所所有工作的一部分。在现实中,哪项工作抓得紧,哪项工作就能得到重视,县级治安部门的不重视直接导致了基层派出所的不重视,大多数的派出所根本没有建立专门的案件办理队,办案体制不顺,办案力量不 足,直接影响了治安案件查处数量和质量。三是基层治安民警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基层治安民警对近年来公安部、省公安厅下发的有关做好受案统计工作的文件规定并不知晓,更谈不上熟知熟会、熟练运用。对如何统计治安案件理解不深不透,尤其是对当场调解案件定性不准,不知道什么该统计为治安案件,什么该统计为其他案件;有的还错误认为当场调解、适用简易程序查处的案件因为没有卷宗就不是治安案件。有的民警甚至片面地认为只要受理治安案件的数字低,就证明该地区发案少,群众的安全感就强,满意率就高,不能正确处理发案、受案、结案三者的关系。 二、抓住重点,切实解决治安案件受案统计不实的问题 (一)在宏观决策上抓导向。 在外部,市局党委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同时加强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综治部门的沟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社会治安状况。同时建议地方党委、政府不以治安案件受案数的升降来评价公安工作,建议综治部门改变人为的硬性压低治安案件发案指标,实行“一票否决”的工作方法,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和支持,扭转了各级领导治安案件数上升就是社会治安状况混乱的偏见和错误认识,将治安案件数升幅指标从各地年终平安建设综合评估体系中脱离出来,真正为公安机关创造了敢讲真话的宽松环境。在内部,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不再将治安案件发案数作为考核县级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的硬性指标,同时将各单位治安案件统计上报工作纳入了考核范围,并把统计数据不实作为重大 扣分项目。倡导树立“查处案件是成绩,不查是失职”、“治安案件数下降是成绩,提高治安案件查处数量也是成绩”的观念,从导向上有效解决了基层单位和民警查案不登、统计不实等问题。如XX县区分局2007年打击和防范能力显著提升,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满意率大幅提高,在全区政风行风评议中获得行政执法类和所有参评单位双第一。同时,该局2007年查处治安案件数比2006年上升了208%,百名民警办案数也居全市首位。但在市级考核评价中,我们并不认为XX县区分局治安案件受案查处数大幅上升,就是社会治安不好,而是以工作量和群众满意率为考核评价标准,给予充分肯定。在全市平安建设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考核等各类考核中,该局均名列前茅,并被市局推荐为全省优秀公安局。 (二)在运作执行上抓细节。 一是规范治安案件统计途径。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下发的有关做好受案统计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市局制定出台了《某某市公安局关于治安案件受理、查处和统计工作有关规定和解释》,对治安案件的统计范围和渠道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单位把过去易漏的当场处罚、调解的治安案件纳入统计范围,并做出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不管是否查处,不论调解处理还是裁决都应该受理并统计为治安案件”的具体解释,消除了民警“不处罚不上报”的片面认识。二是规范治安案件基础台帐。建立完整的报警和受案登记台帐,健全接报警和受理案件等各项登记制度,加强统 计台帐管理,严格登记制度,规范案件受理、登记等程序。每个基层办案单位必须有三份基础台帐,一份是110接处警基础台帐;一份是社区民警辖区工作台帐;一份是值班民警所内接受群众报警台帐。通过规范这三个受案渠道,从源头上堵塞了治安案件“跑、冒、滴、漏”问题。三是大力推进警力下沉,加强办案专业力量建设。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新入警人员必须全部到基层派出所锻炼,并且三年内不允许调入机关,有效缓解基层治安警力不足的状况;在配臵社区、驻村民警时,把具有丰富办案经验、较高执法能力的民警作为首选,同时搭配具有潜力、素质较高的青年民警进行优化组合,搭档办案。在治安问题多、治安案件数量大的派出所,设臵专门治安中队或治安组负责案件查办,实现了办案队伍专业化、办案民警专职化。四是加强办案信息化、科技化建设。推广使用“网上派警”系统,实现案件信息“网上录入、网上受案、网上审批”,最大限度的降低基层单位办案成本,切实提高受案的实效性。从接警开始就即时受理、即时录入、即时统计。指挥中心接到案件报警后,即时将警情录入派警系统,建立电子台帐,同时通过网络发送到辖区派出所,民警根据《派警单》处臵警情,实现了指挥中心与各派出所间的即时联动,使接处警更高效、更准确。全市普遍为接处警和办案民警配备了科技“六件套”即:录音笔、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身份证识别仪,在笔记本电脑上安装公安笔录软件,使民警执法办案更加规范、公正、快捷,为治安案件如实统计提供了科 技保障。五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民警素质。结合“百十一”练兵和“三考”工作,采取比武竞赛、专题讲座、评选典型案例、个案讲解、每周讲评等形式,强化执法教育培训,促进了民警执法办案能力的显著提高。加强治安案件统计知识的培训,使广大民警尤其是单位主要领导和具体负责统计工作的民警切实弄懂、掌握了受案统计工作的有关文件,弄懂什么情况该统计为治安案件,怎么统计,什么情况该作为其他处理。六是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全面推行“网上办案、网上审批”和“电子表格、电子笔录”,即减轻了民警重复填表的劳累,又避免了审批签字的路途奔波,使繁琐的制卷工作变得轻松,案卷更加规范。统一印制了无碳复写纸材质的《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便于民警随身携带并方便书写,随时处臵接处警过程中符合现场调解条件的治安案件。协议书一式三联,其中两联交付双方当事人,存根联供民警办案完毕后交给派出所统一登记存档,大大减少了办案中间环节,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率。七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提高调解治安案件的效率。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注重发动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在全市推行了“平安协会”、“警民议事会”、涉法联合调解等调处案件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新方法,实现了政府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充分发挥治安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等的优势,大力推行联合调解,变单一的治安调解为综合调解,形成多种调解主体协同作战,多种调解方式多管齐下的联动运作机制。让公安民警从处理繁杂的纠纷中解脱出来,摆脱公安机 关被民间纠纷牵扯大部分警力的困境,集中精力打击违法犯罪,办理治安案件。八是改革考核指标,完善激励机制。把办理治安案件情况作为考核办案单位和民警实绩的重要依据,由治安部门负责对全市规范办理治安案件工作的全面考核,日常监督与年度考评相结合,每月考核通报,年终总结排名,考评结果作为该单位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同时,通过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将民警的办案数与其个人的经济、政治等方面待遇相联系,将多办案、多吃亏转变为多办案、多奖励。有效调动了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在制度约束上抓倒查。 一是强化市、县(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的指导、监督职能。对辖区内各办案单位办理治安案件的情况采取每月抽查,每季普查,半年和年终检查、考核的办法,切实解决治安案件受案不实、查处数偏低的问题。二是推行日常监督考评通报制度。组织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建立治安部门治安案件日常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加强治安案件受案监督,每月将110接报警记录与办案单位办案台帐以及相关案卷、网上办案系统、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的办案信息进行核实比对,核实接报警去向,跟踪清查每起警情的处理情况,防止弄虚作假;对案件质量和效果、案件查结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受理为治安案件的警情,要求经办民警必须拿出受案登记表、询问笔录等相关材料;对于已查处办结的案件,要求经办民警要有案卷材料和处罚结果,未执 行到位的要有情况说明;对于调解案件,除具备询问笔录等相关材料外,必须具备调解协议;对于移交案件,必须出具受案人的签字手续。监督考评情况定期通报。三是推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追究的方式,目的是落实执法责任制,提高民警的整体执法素质和基层办案单位的整体执法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对违反受案规定,人为不受案或受案不作为的;因工作懈怠,导致证据灭失或难以取得,致使案件难以查结的;违反办案时限规定的;在办案中弄虚作假,隐瞒案情的;因事实认定错误而造成错误处理的;因处理结果显失公正造成严重影响的等执法过错,严格追究相应责任。四是推行接处警首问负责制。明确首接民警为第一责任人的捆绑责任,负责对该起警情的后期跟踪处理工作,直到结案为止,有效防止案件流失和久拖不决的问题。五是推行首接责任反馈制度。设计制作了《首接责任制反馈清单》。《反馈清单》一式四联,当事人、民警、存档各一联,记载发案时间、地点、简要案情、报案人及当事人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和接处警民警、案发地社区民警姓名、联系方式。便于当事人监督和联系,要求办案民警在处理案件的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当事人反馈案件办理情况,所长可以根据反馈单上的内容回访当事人,提高民警的责任心。 三、实践科学发展,治安案件受理工作见成效。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我局治安案件查处工作明显改观,受理治安案件数连年攀升的同时,群众满意度、基层民警工 作热情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收到了“受案实、上访少、群众满意率高”的实际效果。2008年,全市共查处治安案件38671起,治安案件查处数与刑事案件查处数之比为6.78:1,列全省第一,百名民警查办案件数1012起,列全省第二,治安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5.7%。同年,全市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下降了54.23%,因治安案件引发的上访案件减少35.71%,行政复议案件同比下降了17%。2009年第一季度,全市治安案件受理数、查处数、治安处罚人数和治安调解起数同比又分别提高21.5%、19.9%、9.4%和18.2%,在连续两年的全市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市局和各县市区局均取得行政执法类第一名的好成绩。 同时,也正是得益于成功的实践,让我们深深体会到。第一,治安案件如实受理统计工作,必须把“亲民”的理念贯穿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就要求广大民警在执法工作中必须要高度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问题,解决了思想认识问题,也就为治安案件如实受理统计工作奠定了行动基础。 第二,治安案件如实受理统计工作,必须把“公正”的理念贯穿始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要求和价值所在。对人民群众而言,公安机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维护者,如果执法机关丧失了起码的公信力,打破了人们对执法机关的信任底线,就会带来严重后果。治安案件的受理工 作是规范办理治安案件的最源头,是基层公安机关最为基础的日常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公平公正”的理念,严把执法规范源头关,减少、杜绝受理治安案件的随意性,防止执法上的不作为、乱作为,确保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 第三,治安案件如实受理统计工作,必须把“和谐”的理念贯穿始终。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基层公安机关日常要处理大量治安案件,只有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受理统计治安案件,合理的适用调解优先的原则,才能客观公正的反映社会治安状况,准确反映民警的工作量,用工作实绩来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才能促使警民和谐,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二篇。坚持实事求是,做好组织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搞好组织工作。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在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党的组织工作必须深刻把握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要求,其中之一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来推进党建组织工作。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优良作风,正是由于坚持这一实事求是作风,才使我们党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今天,我们党取得了非凡的成绩,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正视组织工作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想方设法逐一破解。要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健全和完善调研机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情况、加强规律探索,找准影响和制约全局的关键性问题。 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其中的组织工作则是重中之重。因为其特殊重要性,我们更应该坚持实事求是,唯有如此才能让党建工作顺利的展开,工作也才得以突出实效性。人民群众也才会满意,我们的党也才得以真正体现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十八大把党的建设提到更高的层次,我们只有建设好我们的党,特别是实事求是的搞好党建组织工作,那么十八大提出的这一目标就一定得以实现。 第三篇:立足实际全力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立足实际全力做好案件审理工 ——XX县区纪委监察局 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执纪能力的重要保障。几年来,XX县区纪委认真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和部署,立足实际奏面履行审理工作职责,案件审理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仅2010年县纪委就审理案件135件,审结率达100%,没有发生一起由于定性不准或量纪倚重而申诉的案件。 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几年来,XX县区纪委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案件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一是提供力量和装备保证。2009年为全县16个乡镇场园区纪委配齐了专职副书记和专兼职纪委委员,成立了2人组成的审理小组。2010年初,县纪委审理室在原有编制2人的情况下,增编1人。随着一批有办案经验、懂业务、作风踏实的干部充实到案件审理队伍中后,县乡两级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实现了查审分离的审理要求。也使提前介入,多人审理、快速审理不再是空话。同时配备、更新了20余台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二是提供制度保证。根据实际,县纪委先后制定了《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审理责任追究制》、《乡案县审制度》等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有了制度作保证,审理工作日趋 —1— 规范,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三是提供素质保证。着力实施“素质工程”,每年年初都举办业务培训班或以会代训,有针对性地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兼职纪检干部进行审理业务培训。每年利用两个月的时间,下发文件组织基层干部学习审理业务知识,然后以考试答卷的方式验收学习情况和效果;印制《审理模拟卷宗》、《卷内材料相关注意事项》、《卷内材料及归档顺序》等资料下发到基层纪委,引导基层纪委规范化装卷,不断强化卷宗的质量。每年都购臵大量针对性实用性较强的审理业务书籍,组织审理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活动,并积选派业务骨干赴外地参观学习。几年来,全县案件审理干部先后有3人参加中纪委组织的培训,有12人参加了省纪委组织的培训,能力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同时,结合乡镇办案实际,采取以案代培的方法,抽调部分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参与案件审理,或县纪委审理室直接协助乡镇审理案件,此举丰富了审理干部的办案经验,提高了其工作能力。今年县纪委审理室提前介入道字乡某村干部侵权案、所字镇某村干部截留挪用油田占地款案、鳞字园区某村干部借用公款案等案件,县乡纪检干部在共同工作中均得到了提高。审理队伍素质的提高,极大地提升了全县案件的质量。 二、严格把关是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关键 审理中,严格把关,规范标准,才能确保把每个案子办成铁案,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2— 一是严把案件入口关。凡须审理的案件,必需填写案件移交登记表,经主管案件调查和案件审理领导签字,案件调查人员和案件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接收。在接收前,案件审理人员要查看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否则不予接收。力争做到关口前移,把好案件审理时效关。改变以往移送后才审理的观念,凡办理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和时间紧要求急的案件,审理人员主动提前介入,及早了解案情,及早发现问题,熟悉证据材料,帮助调查组及时补证,缩短办案时间,保证了案件在最短时间结案。在查处某村支部书记张某、会计张某某案时,历经了三个月,有两笔资金仍难以定性,审理室即时介入,与调查组一起多方取得证据,在足够证据的情况下,这两笔资金被认定为挥霍浪费,案子很快顺利移交审理。近几年来,审理人员提前介入的案件达几十件。实行了多级和多人审理的办法,即县审理室两个以上审理人员分别审核案件材料,梳理后形成审理意见,然后相互交换看法,达成共识,再写出审理报告,然后再由主管常委审理,形成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的审理意见;乡镇XX县区直的案件先由各审理小组进行审理,再送县纪委案件管理室对案件证据进行审核把关,最后将调查审理材料一并移送县审理室阅卷审理,县乡两级达成一致后方可向其所在党委报告审理意见。共同审理的过程有效提高了审理的水平,提升了案件审理质量。同时主管审理的领导不定期地听取本级和乡镇纪委对查办的案件的审理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化解矛盾,使审理工作顺利有序进 —3— 行。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案件质量评审会,对以往办理的案卷进行自查自纠或互评互查,对查找出问题的进行限期整改,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件予以肯定,营造了学优争优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把事实证据关。证据是定案的基础,也是保证案件质量的第一道关口。在审理中,注重做到两点:一是注重证据材料的审核认定。审理部门对任何一份材料都要进行一次甚至多次的认真审核,层层鉴别对照,进行逻辑推敲,一旦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相互矛盾等现象,就要求调查组或与调查组一道及时补证,无法补全证据消除矛盾的坚决不予认定。几年来,被审理返回调查组补证的卷宗有近10件,充足的、不相互矛盾的证据保证了案件的质量。二是注重审理谈话中的再核实工作。审理人员主要是通过审阅卷宗去认识案件的,有一定的局限性。谈话前,我们除了详细、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外,还主动与案件检查部门或调查组进行沟通,了解被审查人的一贯表现、群众评价以及在调查过程中被审查人的思想上动态等卷外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谈话方式和内容。在审理某单位多人违纪案件时,我们与他们进行集体审理谈话。事情看上去很小,但性质严重,影响很坏,一定要严肃处理。可我们通过审理了解到这个集体平时工作特别辛苦,而且群众口碑一向很好,很“小”的一件事根本没有多想就进行了处理,导致了违纪行为的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侧重从其工作性质谈其形象、言行的影响范围大,影响力强,使被审查人从一定高度发自内心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组织的处理心服口服, —4— 并一再真诚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以更加谨言慎行,严格要求自己。审理谈话气氛融洽,真诚友好,既教育警示了违纪人员,又达到了核清违纪事实和证据的目的。 三是严把材料手续关。我们印制了《审理模拟卷宗》《卷内材料相关注意事项》《卷内材料及归档顺序》等资料,下发到基层纪委干部手中,规范了乡镇案件的程序和文书。在协审乡镇案件时,对调查卷和审理卷内的材料均严格审阅,发现问题的,以书面形式逐条进行反馈,限时整改,提高了乡镇纪委案件的结案归档率。对县本级的调查卷,我们也是严格要求,不规范的或是缺少程序的,一律退回补充修改,保证了案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不遗漏,不出差错。 四是严把定性量纪关。定性量纪是案件处理最为关键的一道程序。在定性量纪时,审理人员要全盘审阅调查材料,并与检查人员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对定性量纪上存在的分歧,互相陈述自己的理由,本着对案件质量负责、对被审查人负责的态度,事实求是,准确定性。前不久,调查组移交来我县一卫生单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审理室人员审核证据材料后认为定性不够准确,建议调查组进行了补充调查,取到了卫生局党委等相关证据,后我们将其定性为违反财经纪律错误,调查组将卷宗重新进行了整理后移交审理,违纪人员得到了恰当的处理。 五是严把案件程序关。为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因办案程序不合法、不到位造成的执纪偏差,我们充分发挥内部 —5— 监督职能,对案件的受理、初核、调查、移送等办案环节的程序和办案人员行为规范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做到“五个必须”:在审理阶段,必须做到与被调查人进行谈话;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和受处分人见面并听取其本人的情况说明和申辩;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在受理申诉案件时,必须根据申诉人的理由对原处分决定或审查结论所认定的事实、证据、定性、处分档次进行全面审核,负责地作出处理;实行权利、义务告知制,在向违纪人员工作单位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必须告知有关政策规定,并及时提醒所在单位及本人按政策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其行政处分,使违纪人员得到合理安排。 (《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经验交流材料汇编》2011年2月) —6— 第四篇: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统计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统计工作 张馨予农调队 马建堂局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上说,统计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统计系统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仅是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战略部署要求义不容辞的责任使命,也是统计系统反对和制止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推动全社会树立正确政绩观的一次难得机遇,是提升服务型统计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能力的难得机遇,是加强统计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执行力的难得机遇。 作为一名基层统计工作人员,我深感马建堂局长此番讲话的含义:群众路线不但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在具体统计工作中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坚持群众路线,是统计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统计工作本身就具有广泛的群众性。首先,统计数据的来源就是人民群众,它来自千家万户,来自数以万计的基层单位。统计数据涉及到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老百姓日常的衣食住行到关系国家调控的经济数据都来自于群众和群众所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其次,统计工作是人民群众生产建设成果的客观反映,是服务于群众的。从人民关心的收入数据和cpi指数到其他一些经济数据都为人民生产生活带来及时的 咨询和参考。再次,群众是否满意是衡量统计工作的标准。群众评价是一把最好的尺子,最能衡量统计工作好坏优劣;群众口碑是最大的丰碑,最能说明统计工作业绩。统计工作出成绩,就是要取得领导满意、群众认可的成绩。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干部无论权力多大、地位多高,也不管在什么岗位、做什么工作,都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因此,统计工作有着与人民群众是密不可分的鱼水之情,坚持群众路线就是做好统计工作的首要条件。 坚持群众路线,就要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提供高质量统计数据是统计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根本职责。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本在于提供真实可信的统计资料。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统计工作,就要不断提高统计公信力。提高统计公信力,关键是增强统计的权威性,时刻把“真实可信”这四个字装在脑海里,落实在行动上。一方面需要加强学习教育,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切实把理论学习作为自己的第一需要。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法律、政策理论水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另一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提高数据质量。杜绝一切形式的弄虚作假,深入基层、密切联系广大群众取得第一手的真实资料,客观真实反映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 高源头数据质量。 坚持群众路线,需要从基层做起。人民群众最先最多接触的是最基层的统计人员。基层统计人员的形象代表着国家统计工作的形象。基层统计干部是党直接面对群众的媒介和窗口,能否真正走群众路线,直接关系着统计系统在群众心中形象的好坏。基层统计干部要深入群众,就要心里始终装着群众,时刻不忘群众。就要思想上始终尊重群众,既要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更要包容群众的个性和不足。我们在工作中自觉融入群众,坚持经常走进群众,主动贴近群众,真正深入到群众中去,深入田间地头,坚持多看、多听、多沟通,把群众的智慧、想法、顾虑了解上来,真正做到知民情、晓民意、察实情,掌握群众的“第一手情况”,争当群众的知心人,争做群众的亲兄弟。胡锦涛同志曾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 坚持统计路线,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做好统计工作唯有不断学习统计知识和业务,全面提高自己的统计工作能力,在竞技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只有提高了业务技能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做好统计工作除了需要掌握丰富的统计知识和过硬的业务能力外,还需要耐心、细心和诚心。统计工作是细碎的,繁杂的,有时候甚至是单调的,枯燥的,需要在计算机面前不停的敲 打着键盘。这就要求对待统计调查对象要耐心,对待统计数据要细心,用心做事,诚以待人。有时候,可能一句温暖的话语,一句细心的讲解,就会拉近自己与统计调查对象的距离,就会让统计对象更透彻的理解统计调查项目的涵义;也有时候,可能一个数字的小差错,就会导致最终统计结果的大差异。只有做到耐心、细心、诚心,才能够更好的开展统计工作,才能够更好的进行统计报告、统计分析。 总之,坚持群众路线,应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要充分认识到群众对统计事业和我党执政的重要意义,真正将老百姓放在心上,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能,用责任、智慧、信心,传承统计人朴实的求真传统,用我们手中的数字,在共和国的天空中涂抹更加绚烂的色彩,在民族复兴的征途上踏出更加光辉的印迹,在中华文明的长河里书写更加辉煌的历史。 第五篇:坚持科学发展观做好乡镇信访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做好乡镇信访工作 和谐社会建设与信访工作是息息相关的,尤其是做好乡镇信访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信访工作实践,树立正确的信访观,正确把握信访工作规律,积极探索与信访形势和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把乡镇信访工作做好做实。 一、对乡镇信访工作现状的认识 (一)乡镇信访工作的主要内容 我在乡镇工作13年,担任副乡(镇)长9年,参与或主持调解、处理过不少基层信访案件。从所接触的信访事件看,乡镇的信访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邻里纠纷。虽然不乏少数群众为了“讨个说法”,而将邻里间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纷争摆上台面;当然更多的还是或多或少地牵涉到了群众的实质利益,如田地归属、堰塘和山林的租赁承包等。 2.政府债务。乡镇负债运作的现象非常普遍,其形成原因也比较复杂,在乡镇财政十分艰难的情况下迅速偿清这些债务确实不容易。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群众为了尽快讨回自己的应得利益,也不得不耐着性子一次一次往乡镇政府跑。 3.政策咨询和落实。乡镇配套改革要求进一步凸现政府的服务职能,成为人民群众的政策“咨询台”,成为基层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各项政策的“监管站”。当前,各项民生工程不断上马,各种惠民政策不断出台,在实施中老百姓会提出一些质疑或诉求,也常常通过到乡镇上访这条渠道来解决。 4.领导期许兑现。有个别领导,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常常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为了把眼前的事情顺利“摆平”,违反原则,轻易许诺,从而为以后不能兑现诺言时被群众长期纠缠埋下隐患。也有个别领导,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只求暂时解脱,随意确定办理时间,事后又不认真落实,导致群众为同一事件多次上访,上演了一出出“抱腿”、“砸门”等闹剧。 5.工资待遇的落实。当前社会处于一个转型期,各项改革进行得比较频繁。作为乡镇来讲,全面的综合配套改革分流了大批工作人员,其工资待遇、补偿和保险等。对于这些政策性问题,他们也只是一味地仰仗乡镇寻求解决出路。 6、涉法涉诉的纠缠。极少数群众不履行司法部门的调解或判决,期望政府“法外开恩”,实现个人过高的期望值,达不到个人要求,便长期缠访或上访。 另外,还有如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合同履行和纠纷的裁决等“分外”的工作,及其它一些类似于因计划生育超生罚款,家属来政府请求通融等荒唐事件。总之,乡镇信访工作的内容十分庞杂,涉及的又大多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处理起来自然困难重重。 (二)乡镇处理信访事件的主要方式 平心而论,乡镇对信访工作的态度还是比较慎重的,也力求搞好。因为它是确保一方平安和乡镇机关得以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但是,在现实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下,乡镇在处理信访事件时,又形成了其独特的方式。具体来说,这些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思想说服。这是当前乡镇处理信访事件的常用方式。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说服工作,使上访群众平息心头的不快。特别是乡镇职能转换和新的《信访条例》颁布实施以后,除了个别故意“找茬”的以外,乡镇信访工作人员基本能够心平气和地对待,尽量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 第二,推拖战略。这是乡镇处理信访事件的一种主要方式。当然,这类事件涉及的大多是一些很现实的利益分配问题,或是一些当前状况下乡镇难于解决甚至根本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对于此类问题,乡镇为避免引火烧身,寻求暂时“解脱”,不做实质调解工作;上访群众自感别无他途,也认准了这根“救命稻草”,双方打起了“持久战”。 第三,移交村组。这是少数乡镇信访干部工作中一种十分省事的处理方式。他们对上访群众的事实陈述不用心去倾听,对问题产生的原因不仔细去分析,对群众合理的信访要求不努力去满足,只是将它一揽子移交给更基层的村干部或调解员,自己只等处理意见和情况汇报,完全卸去了自己的工作责任。 (三)、乡镇信访工作现状产生的原因 一是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在乡镇工作中我了解到,有相当一部分信访事件实际上并不在乡镇政府的管理职权范围内。一些需要司法机关处理的纠纷案件,群众凭借以往的“惯例”,纠集于政府门口。这除了表现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他们法制观念的淡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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