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板发[2008]15号
中共板桥镇委 板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板桥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党总支)、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板桥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 共 板桥镇委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08年10月13日
板桥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鄂办发[2008]18号、襄办发[2008]22号、南发[2008]12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省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全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将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村(居)委会选举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村委会组织法》、《省选举办法》和《省选举规程》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广大村民民主权利。通过换届选举,全面加强我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提高村级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全镇农村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
二、选举时间
换届选举从2008年10月8日开始,到2008年11月底结束。全镇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日定为2008年11月18日。
三、选举的基本原则
(一)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组织、人大依法监督的原则;
(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班子精简高效、村两委交叉任职的原则;
(四) 保障妇女权益、实行“设岗定位”选举的原则。
四、选举的程序及方法步骤
全镇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按以下五个阶段十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个阶段,选举前准备工作( 10月8日至17日)
第一步:建立选举工作机构
1、镇委镇政府召开动员大会,成立板桥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民政办。
2、镇党委政府成立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制定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送县选举办备案。
3、镇财经所具体负责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并将审核清理结论向本村村民公告。
4、以镇为单位收缴封存公章。村党组织公章由镇组织办封存,村委会公章由镇民政办封存。全镇村级公章封存时间统一定为10月15日。同时冻结村级财务帐户。
5、各村召开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参加的动员会,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依法确定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组成人数,并将名额分配到各村民小组。
6、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由组成人员推选1名群众威性较高、语言表达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办事公道正派者担任主持人。鼓励和引导村党组织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推选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负责人。同时,按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力求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名选举监督员,并从中推选 1 人主持工作,尽可能将驻村的镇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热心村公共事务、有一定议事能力的村民推入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要报镇选举办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能到新一届村委会产生为止。村民选举委员会一经推选产生即由上届村委会发布第1号公告,并将逐人得票数公之于众,至此上届村委会职能宣告结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新一届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后,不再参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其缺额从原推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富余名额中按得票多少递补。
第二步:培训骨干
1、镇党委政府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和驻村指导组,系统学习《村委会组织法》、《省选举办法》和《省选举规程》,必要时可以培训到各村选举委员会主持人或全体成员,使其了解法律的各项具体规定,熟悉选举工作的具体程序,掌握操作的具体方法。
2、将经过培训的指导组派驻各村,指导选举工作,实行定人定村定责,哪个村选举不成功,由这个村的驻村干部与该村选举委员会共同负责,直到依法选出新的村委会班子为止。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和推选村民代表( 10月18 日至27日)
第三步:选民登记及发放选民证
选民登记工作开始即由村选举委员会发布第2号公告。并将村选举委员会确定的选民登记员一并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严把选民登记审核和确认关,开辟各种联系渠道,做到不错、不漏、不重。符合下列条件的村民必须登记:
1、户口在本村;
2、年满18周岁(以选举日“11月18日”零时为准);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有独立的行为能力;
5、能够取得联系并可在选举日回村参加选举;
户口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尽村民义务,经户口所在地村民选举委员会出具未在户口所在地登记的证明,经由居住地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在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
1、不满18周岁(以选举日“11月18日”零时为准);
2、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
3、依法逮捕羁押未结案的;
4、依法劳教未解除的;
5、依法受审未结论的;
6、无独立行为能力的;
7、批准在其它村被登记的。
外出两年以上,经通知在选举日不能回村参加选举,又未委托其他选民代行选举权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不登记。
各村必须在选举日前20天(即10月28日),逐人公布选民名单,并颁发《选民证》,选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疑异的,可以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依法作出纠正或向当事人作出解释。选民登记表应将每个已登记的选民分别编入序列号,登记序列号与选民证编号必须一致,以便减少同姓同名选民的错登率。登记工作结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向村民发布第3号公告。
第四步:推选村民代表
1、选民名单公布后5天内,以村为单位召开由上届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上届村民代表参加的协商会,会议由村选举委员会主持,主要议题是将本届村民代表名额分配到各村民小组,村民代表的配置数为:全村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代表总数为25人;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代表总数为25人以上、但不超过35人。
2、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按法定代表的分配数,投票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推选村民代表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选举日零时为准),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
(2)遵纪守法,公道正派;
(3)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4)能代表群众意愿,在村民中有一定威信。
推选村民代表的办法:
(1)在村民小组内按村民居住情况联户推选,尽可能保证每个自然村落有一名代表当选;
(2)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户主会议,按5-15户或每个自然村1个名额的比例推选;
(3)要确保有一定数量的妇女代表。村民代表产生后,由村选举委员会集中颁发由市政府统一印制的《代表证》。同时,村选举委员会发布第4号公告。
第三阶段,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10月28日至11月3日)
第五步:提名候选人的准备
1、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听取上届村“两委”班子成员述职,重点内容是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情况,并对其进行民主测评,将测评情况进行公示。
2、讨论通过新一届两委班子职数、职位、交叉任职方案和提名办法。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和我镇实际情况,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村委会成员职数为3人:设主任1名,财经兼治保委员1名,妇女兼调解委员1名;人口在1000以上的村,村委会成员职数为4-5人:各村根据本村职数设主任、副主任(职数为4人的可不设副主任)、财经委员、妇女委员、治调委员等职位。按“设岗定位”每个职位1名候选人的设置进行等额提名,再从初步候选人中按得票数每个职务确定2名正式候选人。
3、村委会候选人的提名条件:
(1)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
(3)具有较强的组织和领导能力;
(4)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身体健康,热心为村民服务;
(5)具有带领和带头致富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被提名候选人:
(1)被依法立案侦查暂未定论的;
(2)因刑事犯罪被判刑、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劳教解除不满3年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规定,计划外生育未满2年或处理未完结的;
(4)近年来侵占国家集体资产受到处理的;
(5)近年来参与打架斗殴或聚众赌博受公安机关处罚的;
(6)参与邪教组织或带头进行封建迷信活动的;
(7)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未满2年的;
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广泛宣传候选人条件,引导选民出于公心选人,把党性强、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委会。
在候选人提名确定之前,村选举委员会应将候选人条件或不宜提名候选人条件、提名办法、提名人数、提名时间、地点、要求等向选民发布第5号公布。
第六步:自荐报名和选民提名初步候选人
个人自荐候选人,自荐人要向村民选举委员会递交书面自荐材料,说明自荐的具体职务和理由。
选民提名确定候选人,按职位设置印制等额提名票,一人一票提名村委会初步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将所有初步候选人名单按提名职务、得票多少的顺序向村民发布第6号公告。提名票要封存镇选举办备查。
第七步:确定正式候选人
按照设岗定位、广泛提名、简单多数的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在提名投票前通告全体选民,将提名投票的时间、地点及时通知选民,届时并组织选民到所在的投票点参加提名投票。提名投票结束后,由选民直接推选唱票、计票、监票人员。当场公布提名投票结果,按照该村配置职数每个职位(差额1人)确定2名正式侯选人,参加选举日的正式投票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在选举日前10天将正式候选人名单、提名职务、得票数向村民发布第7号公告。
第八步:正式候选人竞选
正式候选人竞选采取两种方式:一是集中组织竞选演说;二是走村串户竞选。竞选活动要合法有序,要向村民阐明自己的治村方案和任期目标,回答村民的提问。竞选演说要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和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监督下进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坚决制止候选人贿选、许愿等违法行为。候选人主动退出参选的,必须在选举日前3天向村民选举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候选人的缺额按提名得票顺序递补,并向村民公布调整后的正式候选人名单和组织竞选活动。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11月4日至11月18日)
第九步:投票准备
1、召开选举大会前,村民选举委员会要认真研究并分工负责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人头:
一是印制或填写正式选票。按上级统一票样将各种职位候选人印(填)在一张选票上,候选人按职位和提名得票多少排序。印(填)制的选票数必须与本村登记的选民数一致,并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密封后由专人负责保管。
二是办理委托投票手续。不能在选举日回村参加选举但本人又不放弃投票权的登记选民,可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直系亲属或其他选民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要逐人造册登记编号,发给委托证并在被委托选民证上注明。接受委托票的选民每人不得超过2张,且不能违背委托人的意愿。
三是决定投票方式。即召开选举大会投票,实行一次性投票。全镇统一规定不设流动票箱,也不能用投票站代替选举大会选举,都必须在选举日这一天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避免暗箱操作,消除群众顾虑。
四是确定选举大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必带的物件等,要向村民发布第8号公告。
五是确定选举大会议程,拟好主持词。
六是布置选举大会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制作票箱。选举大会会场悬挂会标,设置主席台,安装音响设备,划定各组选民区域,会场上每个村民小组设一个领票处、一个验票处、一个秘密划票间和一个选票代写处,主席台前方放置若干个投票箱。
七是准备好投票使用的物品,准备选民登记册,用于选票发放核对;绘制放大选票票样;制定大会议程和选举大会纪律;准备选举结果报告单和当选证书、选举大会工作人员工作证、国歌磁带、票箱封条、计票用的黑板、粉笔、纸张等物品,在交通要道和村民集中地刷写宣传标语。
八是安排培训投票选举工作人员、验证登记人员、发票人员、负责秘密写票间外维护秩序人员、票箱看护人员、代写处写票员、唱票、计票、监票人员、维持选举大会秩序人员和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等,明确责任、各负其责。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各就各位。
2、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尽可能地发动全村党(团)员、村民代表、村委会正式候选人和有威望的村民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全体选民按时参加选举大会,确保直投率、参会率和选举成功率。
3、做好防范工作。一是选举大会会场要安排治安保卫人员,维持大会秩序,严防破坏选举的事态发生;二是每个自然村要确定2名巡逻员,防止盗窃、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三是如遇紧急情况立即上报。
第十步:召开选举大会投票(11月18日)
选举日的当天,各村必须分别召开选举大会。全体选民持选民证和委托票证参加选举大会,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和主持。选举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
1、清点到会人数;
2、宣布大会开始;
3、奏国歌;
4、宣布投票方式和选举大会纪律;
5、提名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验证登记人员、发票人员、 负责秘密写票间外维护秩序人员、票箱看护人员、代写处写票员、唱票、计票、监票人员等);
6、当众检查并密封票箱;
7、讲解选票(按规定的符号划票,同种职务的两名候选人都划同意符号的为该项作废票);
8、验证发票;
9、秘密划票;
10、划定路线依次投票;
11、当众销毁剩余选票;
12、启封、集中票箱,清点检验选票数;
13、检验、确认选票;
14、公开计票;
15、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对每个环节负监督责任。采取司法公正选举的村,公证人员要对整个选举过程进行监督,并对选举结果出具公证文书,宣读公证书;
16、封存选票、填写报告单;
17、宣布当选名单,颁发当选证书。
18、确认选举结果。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3人时,应当场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按照未当选人得票的多少顺序确定候选人。另行选举以得票多当选,但所得票数必须超过总投票数的三分之一。当选人数已达3人,但未选出主任和副主任的,由得票多的委员主持工作,不再另行选举。
村民选举委员会于选举后的3天内,将村委会当选结果向全体村民发布第9号公告。
第五阶段,移交工作、健全村委会下属组织、建章立制(11月19日至30日)
第十一步:移交工作
在镇政府派专人或授权驻村指导组主持下,监督上届村委会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村委会公章、办公场地、办公用具、集体财务帐目、项目、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档案及其它遗留问题,及时一并移交新一届村委会。村选举委员会向村民发布第10号公告,将选举委员会公章交村委会封存。至此,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职能终止,成员解散。
第十二步:健全村委会下属委员会和推选各村民小组组长
新一届村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健全财经福利、治保调解、妇女卫生等专门委员会;经村委会主任提名、村委会班子议定,分别召开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长。提倡村委会成员兼任村民小组长。由村委会将下属委员会组成名单和各村民小组长名单向村民发布第11号公告。
第十三步:推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村委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代表中推选5-7人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再从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3-5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村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督和理财两个小组的成员)。由村委会将村务公开监督和民主理财两个小组成员及时向全村发布第12号公告。
第十四步:建章立制
新一届村委会班子要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及审计、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干部任期目标等规章制度。
第十五步:总结归档
在驻村指导组主持下,召开村两委联席会,总结选举工作。整理村委会选举中形成的文字资料、各种表格等相关资料,按要求分别报送镇、镇选举办。
五、组织领导
村委会换届法律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参与人多,加之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级务必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一)成立板桥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另行文),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督导组,协助村一级具体抓好换届选举工作。
(三)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实施方案。要层层明确责任,确保工作到位。对问题多、集体上访频繁、宗族派系突出的村,除派得力干部驻村指导和充分发挥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职能外,还要引入司法公证体系,对选举过程实施全程公证。
(四)凡属换届选举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对干扰或破坏换届选举的当事人,除依法进行处罚外,必须承担重新选举所有费用赔偿的经济处罚。要认真对待来信来访,坚持有访必查,有错必纠,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从哪个环节纠正。
(五)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要让选民提高参与意识,懂得怎样选人,选什么样的人,懂得法律要求、内容、实质。要利用多种宣传工具,使之家喻户晓。
(六)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的具体实施者是驻各村督导组成员,验收时间为11月19日至11月23日,验收的重点是村级换届选举档案,验收方法:
1、查看村级档案;
2、每村调查对象10人;
3、问卷调查与个别座谈相结合。
验收内容:
1、检查领导重视程度,看主要领导是否亲自抓,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方案,进行了统一部署。
2、检查宣传力度,看是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村民参与热情高,无违法操作,无弄虚作假,无不良势力操纵,督导得力,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迅速。
3、检查选举程序是否合法有效,村民对选举结果是否认可。看是否民主推选了下属工作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明确了职责、目标,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
4、无因村级组织选举引发集体上访。
5、村级档案完整。
各村需交镇选举办资料内容:
1、各镇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册;
2、各村选举结果报告单,每项必填;
3、新一届村“两委”成员花名册,逐项填清;
主题词:第七届村委会 换届选举 实施方案 通知
板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08年10月14日印发
输入:王议苓 责校:王清潮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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