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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法家教育思想”有感
春秋战国时期,土地兼并,六国纷争,社会动荡,而秦能灭六国,一统中国建立中央集权国家,法家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
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之一,因重视法律、提倡法治而闻名诸子。学习法家相关的教育思想,再比较当今的一些社会现象,不禁让人感触良多。
一、教育的基础:人趋利避害的本性。
教育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法家看来,教育之所以能顺利开展,是因为人都有着“趋利避害”的本性。读书人十年寒窗而为功名利禄,农民于田间辛苦劳作而为生存,商人日夜经营而为谋利,船夫渡人求利,渔翁打渔求利,甚至父母抚养子女也是利益促使,希望老来可以有人依靠。所以说趋利是每个人的本性,人们往往从利益出发考虑事情,而正是由于人们有这样一个本性,统治者才能以利为饵引导人们劳作、农耕、遵从社会法规。
其实人的确有着“趋利避害”的本性,而且从未变过,虽不认同荀子认为的那样“性本恶”,但每个人的确都有私心,有着不同的欲望,这是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否认的。如今的社会,欲望、私心满满地漂浮于街道、楼宇间,人们无时无刻不把欲望捧在手心,三聚氰胺、地沟油、染色馒头、瘦肉精、毒豆芽无不在诉说着人们的趋利心。欲望并不恐怖,恐怖的是人们为满足自己的欲望而违背道德,为了利益而弃自己的良心于阴暗的角落,这样的事件总让人为社会的现状而感到悲哀,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国的法制还不够健全与完善。法律,应该限定人们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让人们自觉遵守法律规章,在法律与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趋利避害”。
二、法制教育的作用:定纷止争。
“定纷止争”是法家法制教育的一大作用。打个简单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就是说,一个兔子在集市上跑,很多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都不看。不是人们不想要兔子,而是兔子的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否则就是违背了法律,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在古代,人们往往开着家门外出,从不担心会有人进入拿走自己的东西。那是因为淳朴的乡众与风气,人们邻里和睦友爱,互亲互爱。而在法家主导思想的时代,人们也安于自己的所有物,不争他人之物。虽然其中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严厉的法律,害怕因此而受到惩罚,但的确阻止了类似事件的发生。而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法律一步一步地走向民主,走向健全,却仍然制止不了偷窃、抢劫事件的发生。防盗窗、防盗门、电子锁……似乎任何措施都阻止不了窃贼。停在楼下的自行车在几分钟内不翼而飞,家门被撬财物尽失,从小抢小偷到抢珠宝、银行、杀人劫财,法律似乎并不能让窃贼停下脚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你无权享有,却仍有那么多的人总是窥探着他人之物,想着如何不劳而获。所以国家需要加强法律的权威性,让不法分子望而生畏。
三、法制教育的内容特点:法自君出。
在法家主导的时代,君权是权利的核心,法家在法律上规定了君主的地位与权力。君权至高无上,独掌立法权,天下之事事无大小都由君主裁决。“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君主并不在法律制约的范围内。法律出自君主,是君主巩固统治的工具,而君主则凌驾于法律之上,所以说,法家的法治是“以法治国”,而不是“依法治国”,即按照君主的思想治国,君主就是国家的法律。
而现代的法律则坚持依法治国,以民主为基础,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公平的、平等的,有平等的权力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也平等地接受因违法而受到的法律制裁。社会在发展,法律体制也在不断完善,法律越来越体现民主与公平。
然而,理论似乎总是与现实有着一定的差距。法律民主与公平的背后,总是有人想要拥有特权。“我爸是李刚”事件相信大家并不陌生,李启铭在校区内撞到两名女生后,车都没停继续接女友,完全不顾她们的生死。一句“我爸是李刚”让众人顿悟,有个公安分局副局长的老爸撑腰,闯了祸也有人处理。这样的思想在中国似乎很常见,民不与官斗,也斗不起,有权有势便可解决一切,虽然有违法律,但这样的思想却是实实在在刻在人们脑中的“真理”。官二代、富二代,闯了祸,把钱甩,闷声把钱捡,苦往心里咽;时代在改变,我们有网络,犯了错,大家讨,公平正义自在人心。
四、法制教育的特点:重法轻德。
在法学家的思想体系中,“德生于刑”,德制教育永远处于法制教育下。在法家看来,重刑是力量的源泉,是禁止犯罪的根本。只有“以刑去刑”,才能规范人们的行为,让人们因畏惧刑罚而不去触犯法律。这样的法律规定也是建立在人们“趋利避害”的本性上的,违法或许能得到一些利益,但却必须接受更为残酷的惩罚,简单的加以比较,人民便不会冒险触犯法律,而统治者的统治也得到了维护与巩固。
法律惩罚的除了犯罪行为,还包括了想犯罪的思想,即“刑用于将过”。在人们将要犯罪而尚未构成犯罪时,就处以刑罚。这样的处置似乎不太合理,甚至有些荒谬,思想只是一种意识,并不是现实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并没有危害到他人或集体利益,不应该限制人们的思想与言论自由。
此外,法律还提出了新的法制教育主张——“明法令”。法令是针对人民设立的,需要人们去遵守,首先要做的就是要让法律条文简单易懂,让每一个人都知道,只有当人们都了解了法律,才会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观察当今的社会,不法行为比比皆是,或许是因为他们缺乏法律知识,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或许他们是明知故犯。说明我们法律的震慑力还不够,不能很好地规范引导人们的行为。法律是人民的法律,不应该只有类似律师等以法为职业的人才熟知;法律应是面向大众的,面向社会的,需要人们了解自己行为的范围,越界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家以法律规定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却似乎忽视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道德是一种意识形态,指引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我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法律涉及不到的生活角落调节人们的行为。法制教育固然重要,但必要的道德教育也是必不可缺的,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如此。
五、法制教育的目的:强国弱民。
在法家看来,国富与民富是对立统一的,二者不可兼得。国家如果想要富强,就必须让人民生活在贫困之中,如此,人民才能接受国家的赏罚,积极耕种,以促进国家的富强。而事实上,国富与民富是并不矛盾的。国是一个大家,民是国中的小家,小家富裕了,则大家即国也就富裕了。如果人们长久生活在贫苦之中,被趋辛勤耕种却永无光明的一天,人民早晚会有不满而奋起反抗,那么国家的衰亡将不可避免。
虽然目前社会上仍存在着很严重的贫富差距,但党和国家给予了高度的重视,虽然很多地方离小康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正确的思想价值观念已经成功了第一步。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只有人民富裕了,社会才会稳定和谐;只有人民富裕了,国家才能团结一致;只有人民富裕了,国家才能兴盛。民离不开国,国更离不开民。
法家统治思想的时代虽然已经过去,但法家的思想却留在了我们的教科书上,留在了我们的心中,不单单因为它辅助统一六国,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而且对当今社会的思想有很大的影响。思想虽然有着时代的局限性,但这并不能说明它们已毫无用处。环顾四周,当今的教育、法制仍存在着很大的缺陷,让我们以史为鉴,认真地学习、研究,愿我们的社会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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