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邵县退耕还林摸底调查报告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有关退耕还林工作的指示和全国退耕还林工作会议精神,有条不紊推进退耕还林工作,根据省、市退耕办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业调查班子,按照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于10月11日至11月10日,对全县退耕还林进行了一次重新摸底调查。一、调查工作开展情况(一)组织情况为了认真搞好这次摸底调查,10月9日市局营林工作会议后,我局立即成立了摸底调查领导小组,抽调了20名技术人员组成专业调查队伍,并于10月11日对抽调人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统一操作方法,严肃工作纪律。10月12日培训结束后,我们将调查人员分成15个调查小组,分派到15个
2、项目镇乡3个国有林场实地进行调查。整个摸底调查分外、内业两个阶段,外业阶段从10月12至10月30,内业阶段从10月底至11月10日,历时1个月。(二)调查方法1、已完成退耕还林情况调查采取全查的方式进行。结合全县秋季退耕还林县级自查验收,对已完成的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逐镇乡、国有林场、村、年度、小班进行了全面调查。2、退耕农户生计情况调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按每个乡镇抽查4个村,每个村抽调10个户抽取样本。全县共访问了60个村600户退耕农户,并如实记录国家林业局下发的“十一五”退耕还林政策措施农户访问表。然后对访问表进行统计分析。二、调查结果(一)已完成退耕还林情况截止2005年底全县已完
3、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21.3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8.6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1.2万亩,封山育林1.5万亩。1、退耕地造林情况:全县计划退耕地造林8.6万亩,实际完成8.6万亩,为计划面积的100%。退耕地造林按坡度级构成:大于25度5.64万亩,占66%;1525度1.57万亩,占18%;小于15度1.39万亩,占16%。按林种构成:生态林7.51万亩,占87.3%,其中兼用树种造林0.48万亩,经济林1.09万亩,占12.7%。按乔灌草构成:乔木林6.82万亩,占79.3%,灌木林1.78万亩,占20.7%,其中兼用树种0.48万亩。2、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情况:全县计划荒山荒地造林
4、11.2万亩,实际完成11.2万亩,为计划面积的100%,其中乔木林造林9.95万亩,占88.8%,灌木林造林1.25万亩,占11.2%。计划封山育林1.5万亩,实际完成1.5万亩,为计划面积的100%。3、已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需补植补造情况:通过逐小班调查统计,全县已完成的退耕还林工程造林总体质量较好,没有造林失败面积,需补植面积仅0.865万亩,只占总造林面积的3.8%。补植补造面积均为荒山荒地造林。导致需要补植的主要原因是造林施工质量不高,后期管理不善。(二)退耕还林任务需求情况经调查,全县现有耕地面积32.5万亩,其中大于25度的坡耕地5.3万亩,1525度的耕地5.2万亩,小于15
5、度的耕地22.0万亩。根据全县生态建设的需要,尚需退耕还林8.2万亩,其中大于25度的坡耕地5.1万亩,1525度的耕地3.1万亩。小于25度需退耕的耕地主要集中在全县花岗岩和石灰岩生态脆弱地区和筱溪电站库区周围。另外全县现有荒山荒地面积5万亩,可以纳入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三)退耕农户生计情况截止2005年底,我县退耕还林共涉及全县15个镇乡,131976农户,554225人,其中生计不存在问题有115476农户,485125人,分别占87.5%、87.5%;生计存在问题的有12200农户、51000人,分别占9.2%、9.2%;生计存在严重问题的有4300农户、18100人,分别占3.3%、
6、3.3%。因此,总体上来说退耕还林对农户的生计不会产生大的问题。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我县从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虽然高标准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工程建设任务,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但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仍然存在一些不忽视的问题。一是由于工作经费严重短缺,导致工程管理跟不上。据调查统计,自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仅县林业局花费的工作经费就高达135万元,而县财政只安排了工作经费13万元,仅占9.6%,杯水车薪。县林业局为此已背债100多万元。尤其是大部分乡(镇)林业站因缺乏必要工作经费,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二是个别
7、地方重造轻管,抚育管护很难跟上。尤其是一家一户的退耕还林,因面积小疏于管理,有的退耕农户自树苗栽下后基本上没有进行管抚,几年后树苗仍然生长在杂草丛中。再者,由于管理措施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森林火灾屡禁不止,已严重危害到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三是林粮间种禁而不绝。虽然县乡(镇)根据国家退耕还林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宣传发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禁止间种的措施,且与政策补助兑现实行了挂钩,但仍有部分农户特别是经济比较落后的山区退耕农户因惜地及就业门路窄等原因,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还林不停耕的现象,这有悖于退耕还林遏止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屏障的初衷。四是政策兑现还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
8、是未经公示就直接兑现,缺乏透明度;二是个别地方村干部徇私舞弊,面积分配不公,损害退耕农户的利益;三是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尤其是个别由村里统一领取的补助资金拖延时间较长;四是存在着卡扣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现象。由于政策兑现操作不规范,信访案件时有发生。五是退耕还林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不太规范及时。个别地方为了省事,多户甚至以组为单位发放林权证,人为造成了一些矛盾和纠纷。六是由于荒山荒地造林国家没有补助,退耕地补助又不能调剂使用,导致造林单位、个人对荒山荒地造林积极性不高,管理松懈,造林成果巩固难度大。四、几点建议综合分析我县退耕还林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搞好退耕还林工作,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9、一)国家进一步加大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的扶植力度。退耕还林能否“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能致富”,关键在于抓好后续产业的发展。而实施退耕还林的大部分地区经济比较落后,单靠自身力量发展后续产业难度较大。因此,建议国家尽快研究制定退耕还林后续产业资金扶植和税收优惠政策及具体实施办法。从政策、技术和资金等各个方面对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进行扶持,真正把退耕还林建设成为生态工程和富民工程。(二)将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纳入工程投资范畴,确保退耕还林按规范操作,按标准建设。(三)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对还需要退耕还林的地区继续安排退耕还林还林任务。(四)对补助期满后又没有正常收入的退耕还林地继续给予适当的补助,确保退耕农户生活不受影响。(五)进一步加大退耕还林地区的扶贫开发力度,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的生计问题。新邵县林业局二00六年十一月十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