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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总结汇报
我市创建平安医院工作以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提高认识,明确思路,把我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始终摆在重要位置
(一)平安医院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医疗卫生事业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老病死,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我市的医疗机构网点遍布城乡,有人群活动的地方就有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的稳定必然促进社会的稳定,医患关系的和谐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近几年来,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医疗的消费需求日益增强。医院不平安,群众是最终受害者。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不仅是卫生部门的责任,也是党委、政府的责任,因此我市从保障群众卫生健康权益出发,切实抓好平安医院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求医问药创造文明、和谐、平安的环境。
(二)平安医院建设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医院和医护人员承载着患者及其家属治病救命的最终希望,履行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医疗场所应为最和谐、最平安、最稳定的地方。医院不和谐、不稳定、不平安损害的不仅仅是医院形象、患者利益,而且也损害政府形象。因此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医疗卫生事业的地位就越重要,所以我市在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解决发生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各种问题,防止矛盾向社会蔓延,严厉打击发生在医疗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加快平安医院的建设,保障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上都下了大力气、大功夫。
(三)平安医院建设是建设平安鹤城的重要内容。平安鹤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是宽领域、大范围的平安,要实现全面、动态、持续的平安。要实现平安鹤城建设的总体目标就必须重视各个层面、各个系统的平安建设。而平安医院建设就是平安鹤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没有平安的医院就不会有平安的鹤城。
二、明确目标、把握重点,扎实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工作
我市创建平安医院的总体目标:使医疗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医院及周边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医院内部医患纠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医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患纠纷调处机制逐步完善,努力形成平安医院建设的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诊疗环境。今年市级医院创建“平安医院”达到80%,县(区)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创建“平安医院”达到60%,村(社区)卫生所创建“平安医院”达到50%。
创建平安医院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市一直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力做好创建平安医院的各项目标:
(一)积极履行社会职能,主动改进医疗服务。一是强化责任意识。“风雨无阻、治病救人,日夜兼程、救死扶伤”。医疗单位和广大医疗工作者以平安医院创建为契机,更加自觉地履行自己的社会职能,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满意的医疗服务。努力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让患者就诊更加便捷,体会到医院的人性化关怀;不断加强自身的医德医风建设,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尽最大努力让病人放心,让病人满意。二是做好医患沟通。“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半句六月寒”,我们做到了用心去沟通,用心去倾听,了解患者的愿望、意向和要求,介绍病情、介绍必要检查,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这样既获得患者更多的信任与配合,融洽了医患之间的关系、又大大减少医疗纠纷发生。
(二)完善调处机制,依法妥善处置医患纠纷。一是完善防范机制。完善医患纠纷预防、排查、处理机制,将医疗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减轻医疗事故对患者的损害程度。对发生的医疗事故和纠纷认真分析、举一反三,基本工作中的不足及时整改,对医疗纠纷,实行事前管理。做到早发现、早介入。二是建立综合整治机制。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把医患纠纷处置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运用综合手段,防止因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影响医疗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三是创新调处机制。积极探索医疗纠纷的第三方调处机制,逐步推进医疗纠纷责任险,把医疗责任保险与医患纠纷调处有机结合起来。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医院治安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医院内部重要部位和重点科室和部门的安全管理,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和用电安全管理,特别加强了对各类毒、菌种和放射源的管理,严防发生流失事件。
(四)坚持正面为主,做好涉医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强化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意识,建立统一协调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最新的政务信息和医疗服务信息,满足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增进医患之间的信任。宣传生命科学和临床医学的特殊性、高科技性和高风险性,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扬医疗卫生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不报道未经证实的事件、不炒作医疗纠纷案件,努力当好医患和谐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医疗机构与新闻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的同时,共同营造有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舆论氛围。
三、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平安医院创建取得成效
做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关键在组织领导,重点在部门配合,根本在医院自身。为此,我们积极做到:
(一)组织领导大力加强。为加强对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了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组织并协调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各医院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平安医院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化整体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并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我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参加了我市的动员大会,使我市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层层召开动员会,积极营造创建氛围,不断掀起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高潮。
(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首先各有关部门切实把平安医院建设工作纳入日程,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其次建立健全平安医院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医院是创建的载体和主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以饱满的热情、负责的态度参与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市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协调小组定期对各县(市)区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根据平安医院考核评价标准,定期组织开展考评工作,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部门配合协调紧密。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工作的合力。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医院及周边环境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医院内部治安专项检查和指导;卫生部门根据创建目标任务,督促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好创建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四、创建平安医院经验体会
(一)建设“平安医院”任务繁重
创建“平安医院”,要充分运用“平安医院”建设这个平台,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好影响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
首先,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问题。医院是创建的第一责任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创建“平安医院”的前提。要教育医务工作者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谐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努力为广大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同时,更要做好对患者及其家属的教育引导工作,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各类医患纠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医患纠纷纳入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去。信访、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办法认真调处各类医患矛盾。卫生行政部门也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公安机关要及时查处、侦破已发生的医疗卫生场所犯罪案件,加大打击整治侵害医护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等犯罪活动的力度。
其次,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执法监管和安全监管问题。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严格实施行业监管机制,严格医疗资格准入,规范医疗秩序,强化医疗质量评价,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扰乱医疗市场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就医安全。医疗机构是公共场所,也是人员密集场所。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坚持经常开展对医疗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依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政府及监管部门责任,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特别要加强对食堂、药品存放场所等重点部位、消防、电器设施的安全保卫,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大对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涉及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确保食品药品的绝对安全,严防食物药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再次,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问题。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不仅是卫生部门的职责,更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旦发生,涉及面广,影响巨大,极易引起社会恐慌,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产生严重影响。各级政府,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地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建设“平安医院”贵在联动
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与其他形式的平安建设一样具有广泛性、群众性,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建设、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更要有力地组织、动员各相关行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参与和支持。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增强创建效果,使创建人人有责、成果人人共享。卫生部门作为牵头部门,一定要切实做好抓总组织工作,积极与各成员单位协调、沟通,承担起牵头作用,确保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组织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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