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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责任考核:纪检监察工作的助推器
2012年03月12日14:48 来源:《陕西日报》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大会上,省纪委、省监察厅再次荣获优秀等次。以此为标志,省纪委、省监察厅已实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五连冠”——连续5年获得考核优秀等次、连续5年考核成绩排名第一。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在谈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时指出:要切实发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助推作用,推动全省反腐倡廉工作上新台阶。“五连冠”的成绩证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已然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助推器。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力推动工作落实
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工作理念中,“推动科学发展、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是首要的目标任务,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首先要围绕这一目标来谋划和加强。
五年来,省纪委、省监察厅围绕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西部大开发、保障改善民生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监管,对中央水利改革发展、房地产市场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工程建设领域、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的案件和党员干部;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开展群众观点群众立场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党的十七大以来全省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展”,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效果;加大办案工作力度,通过舆情、网络和监督检查等多种渠道收集和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集中予以查处;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省级行政许可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对省级各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的程序进行规范,从严从快查处侵占惠民补贴和扶贫救灾资金,以及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违规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案件,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环境保护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抓住重点,积极探索,有力推动制度创新
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形成具有时代气息和陕西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又一重大目标任务。
五年中,省纪委、省监察厅围绕规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创新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并推广实施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实施了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三统一”制度;围绕丰富教育形式和监督手段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创新制度建设,实施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信访听证终结制度、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制度建设,推出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基层三级便民服务制度、向重大建设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制度。这些制度的创新推行,为全省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有力推动工作层次提升
情系普通群众、不断夯实基础,放眼服务全局、勇于创先争优,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层次提升。在日常的工作中,省纪委、省监察厅时刻牢记着这样的责任和工作目标。
——部分工作在全国排名靠前。我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从全国排名第29位上升到第7位;查办案件方面,案件初核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2个百分点;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被全国政府网站工程建设领域专栏评为第5名;网络宣传工作全国排名第10。
——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标志着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在全国全面推广。延安推行的问责问廉问效、财物报账“五笔会签”、县(区)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等三项制度,得到中央和中央纪委领导的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农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重要媒体和中央纪委《中纪办通报》进行了刊载推广。
——纠正不正之风,为群众办实事。我省推行的药品采购“三统一”制度,《中国纪检监察报》多次予以报道并在全国纠风网站上宣传推介,为全国加强治理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作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的做法和经验以《中纪办通报》的方式印发全国推广,并在县级党政机关拓展推行。在“群众观点群众立场主题教育活动”中,全省52万名党员走访群众167万户,征求意见建议28万条,为群众办实事13万余件。
2012年,省纪委、省监察厅将继续强化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助推器作用,不断加强全省反腐倡廉建设,为推动科学发展、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高凡 江瀚达 本报记者 冯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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