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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车运用维修规程(会签稿)注:为便于与原运规的对比审阅,本版运规文本中:第XXX条表示对原运规此条修改。#第 条一一表示此条增加。XXXX表示此条要阐述的内容。括号内的条款为原运规的条款。以上标注说明将在正式下发的运规单行本中给予删除。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基本要求.3第三章货车运用作业场.5货车运用作业场分类、设置.5列检作业场、动态检查作业场设施、设备.6其他货车运用作业场设施、设备.9劳动组织.10管理权限.11第四章 技术作业标准.12列检作业场和动态检查作业场.12列车制动机试验和制动关门车规定.19其他货车运用作业场.20过轨技术检查.22特殊技术检查.23铁路货车运用限度.27作业防护.29列车技术作业时间.30铁路货车故障处理.31铁路货车故障修理.34第五章 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37综合要求.37THDS运用要求.38TFDS运用要求.40TPDS运用要求.41TADS运用要求.42TWDS运用要求.42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综合预警要求.43第六章运用有关工作.44爱护铁路货车.44重点物资和超限货物运输.45专用铁路货车.46路用铁路货车.47备用铁路货车.47国际联运铁路货车.48新技术运用考验铁路货车.48铁路交通事故及行车设备故障调查.49第七章基础管理.51信息化管理.51基本工作制度.52作业安全.53作业量统计.55生产用单据、手册及台账.561扣送车管理.57工装设备管理.59列车技术质量评价和标准化活动.59新造、定检质量反馈及故障索赔.59詈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G件件件件件件件件 了一、丁/一、一/一、丁/一、一/一、丁/一、一/一、丁 付 7第则 附术语解释.列检作业场“一班、一列、一辆人工检查标准铁路长大货物车通用部分.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运用验收要求.铁路货车车轮踏面剥离测量方法.集成制动装置活塞行程检查示意图.臂章规格.手册、单据及台账表报格式.6161626566676970712TG/CL-2018第一章总则第1条 派(第I条)【编制依据】铁路货车是铁路运输的重要装备。铁路货车运用维修(以 下简称:货车运用)工作是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的重要环节,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 统一货车运用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规范货车运用管理,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及铁路货车专 业技术管理有关要求制定本规程。第2条(第2条)【管理原则】铁路货车原则上实行无固定配属管理,全国运行。货车 运用工作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铁路总公司)统一领导,统一技术标准要求,并执行国家 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政策。在造修源头质量保证基础上,货车运用安全实行区段负责制,并实施 质量追溯。铁路总公司所属企业必须树立全局观念,严格落实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第3条(第3条)【指导方针】货车运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用先进的检查、检测、修理技术,及时发现和处理铁路货车故障。适应运输组织需要,不断优化列检布局,推进作业方式变革,采用科学管理手段,加强安全基础建设,提高作业人员 素质,实现“布局合理、防范有力、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素质过硬、安全稳定”的货车运用工 作目标。第4条 派(第11条)【技术要求】充分发挥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科学合理界 定作业范围。优化到达作业,为始发作业打好列车技术质量基础;强化始发作业,确保始发列车 达到货物列车运用质量标准;加强中转作业,保证列车安全和运输畅通。第5条(第4条)【三级管理】货车运用工作实行铁路总公司、铁路局集团公司、车辆 段三级管理。按照“领导负责、分工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的要求,实施严格的管理和考 核机制,不断提升货车运用管理水平。第6条 X(第19条)【开通运营条件】既有和新建、改建的线路,须按运输组织和铁路货 车运行安全的需要,设置货车运用作业场和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货车运用作业场须配齐 生产生活设施和作业人员,满足作业和人身安全的要求。第7条 X(第20条)【标准制定要求】凡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遇有本规程规定不明确、无具体要求或与现场实际情况有出入时,由铁路局集团公司车辆处组织车辆段研究,在保证运输 安全且不低于本规程相应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实事求是地予以解决,并逐级报铁路总公司 备案。第8条 X(第21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国家铁路(含国铁控股、实施委托运输管 理的合资铁路,以下简称:国铁)的货车运用工作,在地方、合资等铁路和铁路局集团公司以外(以下简称:路外)单位内运行的国铁货车以及在国铁线路运行的自备铁路货车、企业内用铁路货 1车、出口铁路货车、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运用工作,按照本规程有关规定执行。20%。以上长大下 坡道区段运行列车、轮渡和重载列车、组合列车的货车运用工作特殊要求,由铁路局集团公司根 据作业需要规定。第9条 X(第50条)【其他说明】货车运用工作除按本规程执行外,还须执行铁路总公司颁发的其他有关规程、规则等技术规章的要求。第10条#【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本规程由铁路总公司机辆部负责解释。2第二章基本要求第1条(第13条)【主要工作】货车运用的主要工作是:1.负责货物列车的技术检查、货物列车自动制动机性能试验(以下简称:列车制动机试验)、铁路货车故障处置和修理(以下简称:铁路货车故障处理)等。2.负责定检到(过)期车、技术状态不良车(含沿途发生故障的铁路货车)及事故车的扣修和 回送工作。3.负责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的运用管理。4,负责翻车机翻前卸后、散装货物解冻库(以下简称:解冻库)解冻后的铁路货车的技术交接 检查和故障处理。5.负责进出厂矿、港口、地方铁路、合资铁路、专用铁路、企业专用线和工程临管线等单位的 铁路货车的技术交接检查和故障处理。6.负责国际联运货物列车的技术交接。7.负责往返循环开行的快速货物班列、局管内固定编组开行的货物快运列车等整备作业。8.负责铁路货车运用技术质量的分析、评价和管理,组织开展货物列车技术质量监控;负责铁 路货车设计、新造、检修和主要配件的质量监督与反馈。9.负责爱护铁路货车(以下简称:爱车)工作,组织爱车宣传并指导、监督和检查铁路货车的 使用,制止损坏铁路货车的行为,负责损坏铁路货车的索赔和管理。10.按规定负责重点物资及超限货物列车和机械冷藏车的技术作业及车辆乘务等工作。n.按规定协助进行铁路货车新车型、新技术、新型配件运用考验的相关工作。12.参加相关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事故救援,协助铁路货车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管理,负责铁 路货车行车设备故障的调查、处理和管理。13.铁路总公司规定的其他有关工作。第2条X(第33条)【局管理职能】车辆处是铁路局集团公司货车运用工作的主管部门,须 设负责货车运用工作的主管领导和货车运用、安全、安全监控设备运用、爱车等专(兼)职人员,同时负责铁路局集团公司车辆运行安全中心监测站的专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第3条 X(第7、34条)【分类设置及管理职能】车辆段是货车运用工作管理的实施单位,负责落实运用规章制度、细化作业标准。货车运用车间是车辆段的主要生产车间,管辖一个或几 个货车运用作业场,负责运用工作的生产组织、执行相关作业标准,确保运用货车技术状态良 好。第4条 X(第23条)【安全与质量责任】货车运用作业场按规定的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对货物列车或铁路货车进行技术作业,承担相应的安全保证责任,保证铁路货车相应部位在正常 运用条件下,安全到达下一个负责检查该部位的货车运用作业场。第5条(第9条)【技术作业及方式】货车列检、动态检查作业场的列车技术作业(以下 简称:列检作业)包括列车技术检查、列车制动机试验、铁路货车故障处理等。列车技术检查方式 分为:动态检查、人工检查、人机分工检查等。第6条 X(第26条)【作业原则】铁路局集团公司须在列车运行图技术资料中明确货物列 车在列检作业场的作业性质,列检、动态检查作业场应按规定的列车技术检查方式、检查范围和 质量标准,有计划地进行列检作业,保证作业的列车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第7条 X(第24条)【安全保证距离】经人工检查或人机分工检查方式进行列检作业后发 出的列车,在沿途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设置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列检作业安全保证距离原 则上应为1000km左右。第8条 X(第27、28条)【故障处理要求】货车运用作业场要积极利用专用的修理工具、机具在列车队中进行铁路货车故障处理,处理后须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对符合摘车临修 的故障铁路货车应扣入站修作业场进行修理。铁路货车因故障在沿途车站甩车时,应组织修理或 回送,回送时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运用安全。第9条(第20、35、164条)【运细制定要求】铁路局集团公司依据本规程,结合运用 工作实际,细化制定铁路货车运用工作管理细则(以下简称:运细),指导车辆段落实本规 程的各项要求,运细制定后报铁路总公司备案。第10条(第166条)【段制度办法和作业指导书】车辆段依据铁路总公司和铁路局集团 公司相关规定,制定完善有关运用工作的制度、办法,并根据技术标准要求和生产实际,编制货 车运用作业指导书,落实运用工作各项要求。第11条(第38、14条)【职工教育、持证上岗】货车运用一线生产人员上岗前须经培训 考核,合格者按规定持证上岗。车辆新技术、新设备、新规章、新工艺投入应用前,以及生产组 织、作业方式变化前,应对货车运用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适应性培训和安全教育。第12条(第49条)【限度说明】本规程涉及的限度,是在列检作业发现异状时确认测量,数据均按名义尺寸计算,不包括公差。4第三章货车运用作业场货车运用作业场分类、设置第1条(第7条)【分类设置】货车运用作业场包括:列检作业场、动态检查作业场、技术交接作业场、国境站技术交接作业场、整备作业场等。货车运用工作由货车运用作业场和站 修作业场承担,站修作业场的技术管理按铁路货车站修规程执行。第2条(第8条)【列检作业场布局原则】列检作业场以人工检查或人机分工检查方式 为主,列检作业场的布局须满足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的需要,在编组站的车场及相应的车站,根 据列车运行图中编制的到达解体列车(以下简称,到达列车)、编组始发列车(以下简称:始发列 车)、中转列车的数量,同时按照运输组织、机车交路、运行工况、列检作业安全保证距离等合理 设置J第3条 X(第52条)【列检作业场分级设置】列检作业场等级分为特级、一级,并按以下规定设置:1.特级列检作业场设置在日均解体作业3000辆以上的编组站的车场。2.一级列检作业场设置在列车编组作业量较大或大量装卸货物的其他编组站、区段站的车场,以及停车技术作业中转列车较多的区段站、中间站。第4条 派(第51条)【列检作业场命名】列检作业场的名称须与所在车场、站区的名称相对应,站区内设多个车场时,原则上采用上行或下行、到达或始发、一或二等方式进行命名。第5条#【动态检查作业场设置及命名】动态检查作业场利用TFDS以动态检查方式进行列 车技术检查,动态检查作业场的名称须与所在车场、站区或集中作业地点的名称相对应。动态检 查作业宜集中进行。第6条 X(第56、57条)【技术交接作业场设置】技术交接作业场设置在有翻车机、解冻 库的企业专用线,或实际装卸车数量每昼夜平均300辆及以上的厂矿、港口、地方铁路、合资铁 路、专用铁路、企业专用线、工程临管线等与国铁接轨的车站。在翻车机、解冻库的企业专用线 设置技术交接作业场的工作量标准由铁路局集团公司确定。接轨站设有列检作业场的可不设置技 术交接作业场,由列检作业场承担技术交接作业场的有关工作。第7条(第58、262条)【国境站技术交接作业场设置】国境站技术交接作业场设置在办 理铁路货车国际联运的国境站。国境站技术交接作业场负责外方铁路货车在中方铁路的国境站进 行货物换装前和返回外方前的技术交接工作,以及外方铁路货车在中方铁路的国境站换装中方转 向架前和换回外方转向架后的技术交接工作;负责中方铁路货车在外方铁路的国境站进行货物换 装前和返回中方前的技术交接工作。5第8条 X(第59条)【整备作业场设置】整备作业场设置在对往返循环开行的快速货物班列车辆、局管内固定编组开行的货物快运列车车辆定点、定期进行集结整备作业的车站。列检作业场、动态检查作业场设施、设备第9条 X(第54条)(第465条)【临修、临时整修能力】列检作业场所在车站或站区均 应有临修能力。暂无临修能力的,应设故障铁路货车临时整修的专用线路,其直线段有效长度不 小于60m,具备重车架车条件,并配置电焊机、架车机具等临时整修铁路货车故障的设施设备及 安全防护设施。第10条 派(第464条)【处理故障工具】列检作业场应配备列车队中处理铁路货车故障的 专用工具、机具,满足故障修理需要,并不断研发和更新列车队中新型的故障修理和抢修机具。第11条(第470条)【作业场设置要求】列检作业场的生产生活房屋应相对集中设置在 列检综合楼内,列检综合楼设在站场或车场外侧中部。房屋一楼室内地面标高不低于站场轨面标 高。既有一楼室内地面标高低于站场轨面标高时,待检室所在楼层应有通往站场的栈桥。列检作 业场须有与外界公路相通的道路,列检作业场的作业线路两端或一端应铺设平交运输道路,与列 检作业场道路相通,其宽度应在3.5m以上,路面应硬化。运输道路与正线相交时,应设汽车和人 员涵洞通道。第12条 X(第455条)【作业线路】列检作业场的作业线路应满足列检作业需要,两侧无 站台及障碍物。作业线路间及线群外侧(距线路中心3.0m)应以水泥预制板铺平至与轨枕上平面 同高,宽度LOm左右,长度应铺至两端脱轨器所在位置,并具备良好的排水条件,线路应铺设混 凝土平头轨枕,线群外侧设挡昨墙;作业线路间(包括两轨间)及线群外侧(距线路中心3.0m)水泥预制板未铺处应以细道昨填平至轨底面;各单位施工不得影响列检作业安全和设备使用,施 工后须恢复。第13条 X(第460条)【照明装置】列检作业场的作业线路须设灯桥或灯塔,照明范围覆 盖全部作业区域,照度符合相关规定。在夜间及光线较暗的时间段进行列检作业时,灯桥或灯塔 应处于照明状态。第14条 X(第456条)【语音报警提示装置】列检作业需穿越正线或邻近正线作业的列检 作业场,须安装列车接近语音报警提示装置和隔离设施。第15条 X(第457条)【安全防护装置】列检作业场的作业线路须安装具有安全防护功能 的固定脱轨器,应具备抗恶劣天气干扰和防雷功能。固定脱轨器的安装位置应根据本股道的信号 机及机车停车位置标的位置、机车长度等情况确定。根据站场实际情况,还须配置一定数量的移 动脱轨器。第16条(第458、479条)【试风装置】列检作业场须安装微机控制列车制动机试验装置,6作业线路应根据列车制动机试验的需要确定安装试验执行器的数量和安装位置。列检作业场应设空气压缩机房,满足列车制动机试验最大用风量需要,并具备除尘、除湿、控 温的功能,压缩空气管路须采用管径不小于50mm的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采取防冻措施,进入作 业线路后须铺设在专用的地沟或地下管道中。第17条 X(第459条)【试风监测装置】列检作业场须安装列车车辆制动试验监测装置,并在列检值班室设监测终端和主机。列车车辆制动试验监测装置的通讯距离满足作业要求,传输 信号完整、清晰,具备数据导出、自动分析等功能,参数设置须符合标准,显示界面须统一。第18条 X(第461条)【工具材料设施】列检作业场应配备适应作业线路条件的工具、材 料运输车。列检作业场的作业线路应交叉设置工具材料分存箱,满足铁路货车故障修理的需要,工具材料分存箱应规格统一,实行定置管理。第19条 X(第466条)【信息系统设置】列检作业场须配备货车车号自动识别系统列检复 示终端、铁路货车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HMIS)运用子系统、列检手持机系统、铁路货车运行 安全监控系统等信息系统。第20条#【列检查询车站信息】铁路局集团公司须组织将车站等相关单位的有关信息通过 信息共享、复示等方式在列检作业场、动态检查作业场显示:1.列车作业股道、车次、编组辆数、车种车型车号、到达时间、计划发车时间、总重量、总换 长等信息。2.车辆编组顺序,空重状态、货物品名、到发站、关门车、检修车等信息。3.车站日、班计划,阶段计划;编组站内现在车情况、作业场股道占用及空闲情况等;作业场 所在车场信号显示,调车作业计划,列车、调车及机车的运行信息。4.车辆历史信息查询,扣修检修车位置查询。第 21条#【列检复示车站信息】铁路局集团公司须组织将列检作业场有关信息通过信息系 统向车站复示:1.列检作业开始、结束信息,脱轨器上、下轨状态等信息。2.车辆倒装,检修车扣修等信息。第22条 X(第467条)【网络要求】货车运用车间与列检作业场、动态检查作业场须接入 铁路综合信息网,网络带宽须满足数据传输的需要,并具有备用网络通道,满足实时、不间断数 据传输的要求。应根据需要部署局域网和用于列检手持机系统的无线专网,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有 关规定,网络须覆盖列检作业场相关列车技术作业区域。须配备数据库服务器、传输服务器、应 用服务器及网络通信设备,满足数据存储、统计分析、传输及信息共享的需要,并具有一定的冗 余量和可扩展性。7第23条 X(第471、176条)【车间生活设置要求】列检作业场、动态检查作业场原则上应 设值班室、待检室、动态检车室、办公室、会议室、交接班室、资料室、多媒体学习培训室、安 全警示室、计算机设备机房、模具展示室、故障展览室、练功基地等生产设施;并设文化活动 室、更衣室、间休室、食堂、洗衣间、浴室、卫生间等生活设施。列检作业场还应设充电室、空 气压缩机室、工具室、材料配件分存室、室外大型配件存放棚、微机控制列车制动机试验装置的 车场端部机房等设施。第24条 X(第472、477条)【值班室设置要求】列检值班室应设在列检作业场综合楼内或 车站调度楼内便于瞭望列车到发的位置。列检值班室须按以下要求配置:1.面积满足工作和设备安装需要,设综合控制操作台,正前方安装显示列检作业进度、作业线 路监控、设备状态等大屏幕显示器。2.应配备列检现场作业监控、微机控制列车制动机试验、脱轨器、铁路货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HMIS运用子系统、列检手持机系统和站区电子签名终端,以及车场专用电话、铁路普通固定电话、无线对讲设备、传真机、打印机、数字语音记录装置等。数字语音记录装置须与车场专用电话、铁 路普通固定电话、无线对讲设备、列检专用有线广播等连接。3.应配备资料柜,存放有关规章和列车运行图、作业指导书等技术资料。4.揭示列检作业场管辖范围示意图、作业线路示意图等。第25条 X(第470、478条)【待检室设置要求】待检室应根据站场环境或车场内列检作业 线路长度、数量设置。列检综合楼内应设待检室,当作业线路有效长850nl及以上时,还应在车场 两端适当位置设待检室;当列检综合楼设在车场的一端时,应在车场中部和另一端设待检室;当 列检作业线路10条及以上时,还应在站场或车场列检综合楼的另一侧适当位置设置待检室。列检 综合楼外的待检室内设独立工具间、卫生间。待检室应配备HMIS运用子系统终端、打印机、与列 检值班室直通电话、接发列车及安全信息揭示系统显示终端、座椅等。第26条 X(第423、473条)【动态检车室设置要求】动态检车室须按以下要求配置:1.动态检车室须单独设置,面积满足工作和设备安装需要,具备良好的隔音、通风功能。根据 作业组作业人员的数量配备相应的工位机,安装TFDS作业平台系统,TFDS的网络通道带宽、传 输距离及设备软硬件须满足动态检查需要。2.动态检车工位、动态检车组长须有独立的工作台,每个工作台上设不小于21英寸的高清晰 液晶显示器。动态检车组长工位应配备铁路普通固定电话、与铁路局集团公司车辆运行安全中心监 测站和列检值班室的直通电话、数字语音记录装置等。数字语音记录装置须与上述电话连接。可安 装视频监控装置,实现对作业纪律的远程管理。3.配备列车运行图复示系统,具备显示负责作业径路上货物列车运行的计划时间和实际时间的 8功能。4.应配备资料柜,存放有关规章和列车运行图、作业指导书等技术资料。5.揭示列检作业场管辖范围示意图、作业线路示意图等。第27条 X(第474、480、481、482条)【其他设置要求】其他生产设施设置要求如下:1.值班室、待检室应配备时钟,并与车站定期校准。有关信息系统及应用终端应按要求进行时 间同步。2.资料室须配备规格统一的资料柜。多媒体学习培训室面积及学习桌椅应满足培训人数的需 要,配备投影仪、计算机、远程技术教育系统、动态检查练功系统等多媒体培训设施,并配备必备 的学习用品。3.充电室内须设存放台、工具台、控制台、充电设备;工具室配置工作台、钳工台、砂轮机、台式钻床等必备的维修机具、设备配件及备品。设工具存放架或存放柜,并有工具明细表和使用说 明书。4.模具展示室须配备主型车辆零部件的剖件、模具、课件;故障展览室墙上应揭挂故障发现方 法图示。摆放有代表性的铁路货车故障损品,并有标注发现时间、列车车次、车号、定检和故障配 件名称等标牌。5练功基地面积满足练功需要,应设置理论培训、实作演练、电化教学、配件实物、故障损品 展示等不同区域,有围墙或栅栏,设防雪、防雨棚,地面硬化,须有装用主型或新型铁路货车配件 的练功车,具备故障模拟、制动机试验等功能,揭挂“一班、一列、一辆标准图示。6.交接班室的面积应根据作业场交接班的人数设置,使用面积按两班检车员总数设计,并配备 桌椅。7.材料配件分存室、室外大型配件存放棚面积须满足材料配件存储需要,并配备材料配件存放 架和储存箱。8.文化活动室、浴室、食堂、卫生间等生活房屋面积须满足作业场人员及生活需要。第28条 X(第475条)【照明、采暖设置要求】所有房屋须有照明、给排水设施,符合消 防要求。值班室、动态检车室、待检室、待班室等处所应安装空调降温和采暖设施等。其他货车运用作业场设施、设备第29条(第376、380条)【房屋及网络要求】技术交接作业场、国境站技术交接作业场、整备作业场应设值班室、待检室、更衣室、休息室、交班室、办公室、资料室、信息机房、食堂、浴室、卫生间、工具材料存放间等生产生活房屋。根据需要部署局域网,接入铁路综合信息网,网络带宽须满足数据传输的需要;配备数据库服务器、传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及网络通信设 备,满足数据存储、统计分析、传输及信息共享的需要。并配备办公计算机、打印机、车场专用 9电话、铁路普通固定电话、传真机、数字语音记录装置、无线对讲及相应的生活配套设施。作业 线路及照明装置应满足作业需要,配齐必要的故障处理工装、检测器具及样板等生产设施。具体 标准由铁路局集团公司根据作业标准制定。第30条 X(第380条)【其他要求】在翻车机和解冻库企业设置的技术交接作业场,生产 生活房屋及设施、交通工具、视频监控系统等由翻车机和解冻库使用单位提供。整备作业场应配 备50T电动千斤顶、更换轮轴必备工装、拆装制动阀防盗罩和拉佛必备工装、电焊机、切割专用 工具等整备检修工装设备。劳动组织第31条 X(第60条)【劳动组织原则】货车运用职工的工作时间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列 检作业场、动态检查作业场的劳动组织及人员配备按照“以列定组、以辆定人”的原则和作业需 要,由铁路局集团公司车辆部门协助主管部门核定:1.按列车运行图核定作业场日均列检作业列数,并结合上一年度实际作业量,按以列定组的原 则配备作业组数;在核定作业组数时,应合理考虑待检时间和作业列车中接送车、连续到发转线等 辅助准备工作时间以及简略试验等作业时间。2.根据作业场列车作业性质、技术检查方式、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按列车运行图规定的区段 牵引定数核算列均辆数,并结合上一年度实际作业量,合理核定作业组应配备的生产人员,并按规 定配备预备人员。TFDS动态检查原则上每人每列不超过10辆。实行人机分工检查方式的到达列车,原则上人工 检查每人每列单侧不超过30辆;实行人工检查方式的到达列车,原则上每人每列单侧不超过20 辆;中转列车,原则上每人每列单侧不超过20辆;始发列车,原则上每人每列单侧不超过15辆。3.根据列检作业场实际合理配备故障修理人员,负责列车队铁路货车故障处理及临时铁路货车 故障整修。故障修理人员的数量由铁路局集团公司根据列车运行图规定合理配备。4.列检作业场昼夜作业量差异较大时,应合理安排劳动班制、作业组数。5.设置在高原铁路或气候寒冷地区的列检作业场,可适当增加作业人员。第32条 X(第61条)(第62条)【班组及间接人员设置】【劳动组织要求】列检作业场、动态检查作业场按生产组织要求,应采用四班制轮班方式,工作量较少的可采用三班制,班组的 名称为一班、二班、三班、四班。每班的作业组数根据实际作业列数确定,分为一组、二组、三 组等。1.列检作业场、动态检查作业场每班设工长1人,副工长设定人数由铁路局集团公司根据班组 人数及作业组数量核定。2.列检作业场每班应配备列检值班员,动态检查作业场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列检值班员,具体 10配备标准根据作业量核定。3.列检作业场、动态检查作业场的动态检查作业组应配备动态检车组长。第33条#【其他货车运用作业场人员配备原则】其他货车运用作业场的生产人员,由铁路 局集团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核定。管理权限第34条 X(第63条)【货车运用作业场】列检作业场、动态检查作业场、国境站技术交接 作业场、整备作业场的设置、撤销、调整由铁路总公司机辆部审核、批复;货车运用车间、技术交 接作业场的设置、撤销由铁路局集团公司负责,报铁路总公司机辆部备案。第35条 X(第64条)【直通列车】跨铁路局集团公司运行超过1000km的货物列车人工检 查或人机分工检查的列检作业地点,按铁路总公司的规定执行,或由编组始发的铁路局集团公司 组织相关铁路局集团公司根据机车交路、运行工况、列检作业安全保证距离和铁路货车技术状态 等拟定,报铁路总公司机辆部批准后实施。11第四章 技术作业标准列检作业场和动态检查作业场第1条 X(第65、66条)【作业性质和方式】货物列车的作业性质分为到达作业、始发作业、中转作业、通过作业。1.到达作业:指对列检作业场所在车站到达列车进行的作业,实行人机分工检查方式,对铁路 货车执行“人机分工TFDS动态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和“到达列车人机分工人工检查范围和质量 标准”;列检作业场接入列车进路无TFDS的,实行人工检查方式,对铁路货车按“人机分工TFDS 动态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和“到达列车人机分工人工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范围执行。2.始发作业:指对列检作业场所在车站始发列车进行的作业,实行人工检查方式,对铁路货车 执行“始发列车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3.中转作业:指对列检作业场所在车站且处在列检作业安全保证距离位置上的中转列车进行的 作业,实行人机分工检查方式,对铁路货车执行“人机分工TFDS动态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和“中 转列车人机分工人工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列检作业场接入列车进路无TFDS的,实行人工检查方 式,对铁路货车执行“始发列车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对加挂的铁路货车,实行人工检查方式,执行“始发列车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4.通过作业:指对上述情况以外的货物列车,利用TFDS进行的作业,实行动态检查方式,对 铁路货车执行“通过作业TFDS动态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第2条#【管内运行列车】对仅在本局管内运行的货物列车,列检技术作业规定比照到达、始发、中转、通过作业标准,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制定。第3条 X(第68条)【无列检始发列车】无列检作业场的车站编组始发列车,应在途经第 一个列检作业场进行列检作业,采取人工检查或人机分工检查方式,执行“人机分工TFDS动态检 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和“中转列车人机分工人工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列检作业场接入列车进 路无TFDS的执行“始发列车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铁路局集团公司须在运行图技术资料中明确 上述列车的作业地点;在本铁路局集团公司未途经列检作业场时,由上述车站所在铁路局集团公 司通知接入铁路局集团公司在途经第一个列检作业场进行作业,并在相关文件中明确。第4条 X(第69条)【始发列车质量标准】“始发列车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1.车轮轮缘垂直磨耗、内侧缺损不超限,踏面无碾堆,踏面擦伤、剥离、局部凹下、缺损、圆 周磨耗不超限,轮缘厚度、轮辆厚度不超限;辐板孔边缘径向无裂纹,周向裂纹不超限;轮辆无破 损。2.滚动轴承无甩油,外圈、轴箱无破损,轴端螺栓无松动、脱出、丢失,前盖无丢失;承载鞍 12无破损、错位,转K2型转向架承载鞍顶面无金属碾出;侧架导框、转向架副构架导框纵向与滚动 轴承外圈无接触;轴箱橡胶垫无错位,轴箱橡胶垫中间橡胶与上、下层板无错位;轴箱橡胶弹簧、轴箱纵向弹性垫无错位;轴承挡键无丢失,螺母无松动、丢失。3,摇枕、侧架、一体式构架、U形副构架无折断;U型副构架与连接杆连接用螺母及开口销无 丢失;上心盘钾钉无折断,下心盘螺栓无折断,螺母、开口销无丢失,心盘无脱出;侧架立柱磨耗 板、斜楔及主摩擦板无破损、窜出、丢失,侧架立柱磨耗板折头螺栓、钾钉无折断、丢失,摇枕斜 楔摩擦面磨耗板无窜出;摇枕斜面磨耗板折头螺栓无丢失;旁承体无破损、丢失,双作用弹性旁承 上旁承与下旁承尼龙磨耗板无间隙、旁承滚子或旁承尼龙支承板与上旁承磨耗板不得接触,间隙旁 承间隙不超限;交叉支撑装置盖板及交叉杆体无折断、变形,扣板螺栓、钾钉无丢失,安全索无丢 失,交叉杆端部螺栓无松动、脱出、丢失;轴箱、摇枕及减振弹簧无折断、窜出、丢失;转向架弹 簧托板、折头螺栓无折断,螺母及开口销无丢失。4.钩体无破损,牵引杆、钩尾框无折断;钩舌销及开口销无折断、丢失;钩锁锁腿无折断,下 锁销组成配件无丢失、脱落;钩提杆座无裂损,螺母无丢失;钩提杆及复位弹簧无折断、丢失,钩 提杆链松余量符合规定;两连接车钩中心水平线高度之差(以下简称:互钩差)不超限,车列首尾 端部车钩钩舌S面无裂损、三态作用试验良好;从板无折断、丢失,从板座、缓冲器、冲击座无破 损,从板座及冲击座钾钉无折断、丢失;安全托板、钩尾框托板、钩尾销托梁螺母、开口销无丢失;钩尾销插托无错位,螺母无松动、丢失;钩尾销及安全吊螺母无松动、丢失,13型、13A型钩尾框 安全吊螺栓开口销无丢失,13B型钩尾框钩尾销螺栓开口销无丢失;车钩托梁无折断,螺栓、螺母 无丢失;钩体支撑座、钩尾框托板、钩尾销托梁、从板、缓冲器箱体含油尼龙磨耗板无窜出;钩体 支撑座止挡铁及螺母、钾钉无丢失;车钩防跳插销及吊链无丢失、插设良好。5.制动缸活塞制动、缓解作用良好,集成制动装置制动缸活塞行程指示器显示制动、缓解位置 正确;制动缸、副风缸、加速缓解风缸、容积风缸、降压风缸缸体无裂损、脱落、丢失,吊架无折 断、脱落,吊架螺母无丢失;集成制动装置制动缸连接软管无破损、脱落、丢失,制动缸安装座拉 密销套环无丢失,制动缸推杆及8型插销无丢失,制动缸活塞行程指示器、标志牌无丢失;制动阀 中间体吊架螺母无丢失,制动阀防盗罩无脱落;制动主管、支管、连接管无折断,卡子及螺母、法 兰螺母无丢失;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限压阀、调整阀、传感阀无破损、丢失,横跨梁无折断,螺母 及开口销无丢失;制动软管、远心集尘器及组合式集尘器、缓解阀无破损、丢失,制动软管连接状 态良好,制动软管吊链无丢失、挂钩与制动软管无脱出,制动软管堵及吊链无丢失;缓解阀拉杆、空重车调整杆无折断、丢失或脱落,吊架无裂损、脱落,手动空重车位调整正确;缓解阀拉杆开口 销无折断、丢失;折角塞门、直端塞门手把无关闭(列尾端未挂列尾装置的除外),折角塞门、直 端塞门、截断塞门无破损,塞门手把无丢失,折角塞门、直端塞门卡子无丢失;闸瓦间隙自动调整 13器(以下简称:闸调器)无破损、闸调器螺杆连接螺母防松垫圈及开口销无丢失,集成制动装置闸 调器控制杆螺母及锁紧螺母无松动、丢失;脱轨自动制动装置调节杆无折断,拉环无脱落,拉环与 车轴无接触,拉环圆销无丢失,塞门手把无关闭(始发、中转作业故障时可不处理)。6,制动梁梁体、支柱无折断,支柱夹扣螺母无丢失,闸瓦托钾钉无丢失;制动梁吊无裂损,圆 销及开口销无折断、丢失,转K3型转向架制动梁端头与闸瓦托组装开口销无折断、丢失;制动梁 安全链无脱落;制动梁安装位置正确、无脱落;闸瓦及闸瓦插销无折断、丢失,闸瓦磨耗不超限、无碾出金属镶嵌物,闸瓦插销安装位置正确,闸瓦插销环无丢失;基础制动装置的各拉杆、杠杆、圆销及开口销无折断、丢失,固定杠杆支点座、固定杠杆支点、固定杠杆支点链蹄环、制动缸后杠 杆支点及圆销、开口销无折断、丢失,拉密销套环无丢失,拉杆、杠杆吊架无折断、脱落,制动缸 后杠杆支点组装螺母无丢失;固定杠杆支点座拉佛钉无丢失;下拉杆安全吊或索无脱落、丢失,下 拉杆下垂不超限。7,人力制动机拉杆、拉杆链、轴链无折断、脱落,吊架无脱落、螺母无丢失,导向杆无卡滞,拉钾销套无丢失,附加杠杆、拉杆及圆销、开口销无丢失,附加杠杆座无脱落、丢失,轴链拉杆与 车轴无接触;折叠式人力制动机轴折页无折断,圆销及开口销无丢失,托架无折断;集成制动装置 手制动杠杆及销轴无丢失。8,中梁、侧梁、端梁、枕梁、横梁及牵引梁无折断,侧梁下垂、车体倾斜或外胀不超限;铁路 货车车号自动识别标签无丢失。9.防火板无脱落、丢失;侧柱、角柱无裂损,敞车上端梁、上侧梁无折断;车门、端板、渡板 折页及座无折断,圆销无丢失;底开门转轴开口销无折断、丢失;车门滑动轨道无折断,车门滑轮 无脱出轨道,车门、车窗无脱落、丢失;墙板、门板、地板、浴盆板破损或腐蚀穿孔不超限;车门 锁闭装置配件无破损、丢失;绳栓无折断、柱插无破损;脚蹬、车梯扶手、集装箱锁头、门挡及车 端护栏无破损、折断、丢失,脚蹬、车梯扶手弯曲不超出车辆限界;罐车卡带无折断,紧固螺母及 锁紧螺母无松动,圆销及开口销无丢失;罐体及阀无漏泄,人孔盖及安全阀无丢失,下卸式排油管、加热管及盖无脱落,罐体上部走板、防护栏无脱落、窜出。10.空车定检不过期(回送检修车除外)。第5条 X(第70条)【TFDS动态检】“人机分工TFDS动态检查范围和质量标准”:1.车轮踏面、轮辆无缺损。2,滚动轴承无甩油,外圈、轴箱无破损,前盖、轴端螺栓无丢失;承载鞍无错位、挡边无折断;轴箱橡胶垫中间橡胶与上、下层板无错位;轴箱橡胶弹簧、轴箱纵向弹性垫无错位;轴承挡键无丢 失、螺母无松动、丢失。3.摇枕、侧架、一体式构架、U形副构架无折断;下心盘螺栓无折断,螺母及开口销无丢失;14心盘无脱出;交叉支撑装置盖板及交叉杆体无折断、明显变形,扣板螺栓、钏钉无丢失,安全索无 丢失,交叉杆端部螺栓无丢失;轴箱、摇枕弹簧无折断、窜出、丢失;转向架弹簧托板、折头螺栓 无折断、螺母及开口销无丢失。4.钩体、牵引杆、钩尾框无折断;钩舌销无折断、丢失,钩舌销开口销无丢失;钩锁锁腿无折 断,下锁销组成配件无丢失、脱落;钩提杆及复位弹簧无折断、丢失;从板无折断、丢失,从板座、缓冲器无破损;安全托板、钩尾框托板、钩尾销托梁螺母、开口销无丢失;钩尾销插托无错位,螺 母无松动、丢失;钩尾销及安全吊螺母无松动、丢失,13型、13A型钩尾框安全吊螺栓开口销无丢 失,13B型钩尾框钩尾销螺栓开口销无丢失;车钩托梁无折断,螺栓、螺母无丢失;钩体支撑座、钩尾框托板、钩尾销托梁、从板、缓冲器箱体含油尼龙磨耗板无窜出;钩体支撑座止挡铁及螺母或 佛钉无丢失;车钩防跳插销及吊链无丢失,车钩防跳插销插设良好(到达作业故障时现场可不处理)。5.制动缸、副风缸、加速缓解风缸、容积风缸、降压风缸无脱落、丢失,吊架无脱落;制动阀 防盗罩无脱落;制动主管、支管、连接管无折断,卡子及螺母、法兰螺母无丢失;空重车自动调整 装置限压阀、调整阀无丢失,横跨梁无折断,螺母及开口销无丢失;制动软管、远心集尘器及组合 式集尘器、缓解阀无丢失,制动软管连接状态良好,制动软管吊链无丢失、挂钩与制动软管无脱出,制动软管堵及吊链无丢失;缓解阀拉杆、空重车调整杆无折断、丢失或脱落;缓解阀拉杆开口销无 折断、丢失,吊架无脱落;折角塞门、直端塞门手把无关闭(列尾端未挂列尾装置的除外),截断 塞门手把无关闭,折角塞门、直端塞门手把及卡子无丢失;闸调器无破损、闸调器螺杆连接螺母防 松垫圈及开口销无丢失;脱轨自动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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