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一、变压器及配电设备
1、变压器安装及干燥,按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容量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2、变压器油过滤,以“吨”为计量单位,其计算方法如下:
(1)变压器安装,定额内未包括绝缘油的过滤。需过滤时,可按制造厂提供的油量计算。
(2)油断路器及其它充油设备的绝缘油过滤,可按制造厂规定的充油量计算。
计算公式:
油过滤数量(吨)=设备油重(吨)*(1+损耗率)
3、断路器、负荷开关、电流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阻波器、电力电容器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4、隔离开关、熔断器、避雷器、电抗器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每组按三相计算。
5、结合滤波器的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每套包括结合滤波器和单极刀闸安装;不包括抱箍、钢支架、紫铜母线的安装,另套本册定额相应项目。
6、支持电容器、阻波器等到高压设备的安装,定额内均不包括绝缘台的安装,应另按施工图设计套用相应项目。
7、成套高压配电柜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未包括基础槽钢、母线及引下线的配制安装。
8、配电设备安装的支架,抱箍及延长轴、轴套、间隔板和配电箱(板),按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量计算。
二、母线、绝缘子
1、悬式绝缘子串安装,指垂直安装的提挂跳线、引下线或阻波器等设备用的绝缘子串,按单、双串分别以“串”为计量单位。耐张绝缘子串的安装,已包括在软母线安装定额内。
2、软母线安装,指直接由耐张绝缘子串悬挂的部分,以“跨/三相”为计量单位。设计跨距不同时,不得调整。导线、绝缘子、线夹、弛度调节金具、均压环、间隔棒等,均按施工图设计用量计算。
3、软母线引下线安装,指由T型线平或并槽线夹从软母线引向设备的连接线,以“组”为计量单位,每三相为一组;软母线经终端耐张线夹引下(不经T型线夹或并槽线夹引下)与设备连接的部分均执行引下线定额,不得换算。
4、两跨软母线间的跳引线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每三相为一组。不论两侧的耐张线夹是螺栓或压接式,均执行软母线跳线定额,不得换算。
5、设备连接线安装,指两设备间的连接部分。不论引下线、跳线、设备连接线,均应分别导线截面,按三相为一组计算。
6、使用两根导线连接的引下线、设备连接线、跳线,均按2*1400mm2以下定额执行。
7、组合软母线安装,按三相为一组计算。跨度(包括水平悬挂部分和两端引下部分之和)系以45米以内为准,如设计长度超过45米时,可按比例增加定额材料量,但人工和机械不得调整。导线、绝缘子、线夹,按施工图设计需用量加定额规定损耗量计算,计价后列入材料费内。
8、软母线安装预留长度按表1规定计算。
9、硬母线包括带型、槽型、管型母线安装,以“米/单相”为计量单位。管型母线引下线的配制,按三相为一组计算。
10、钢带型母线安装,按相同规格的铜母线定额执行,不作换算。
11、封闭母线安装,以“米/单相”为计量单位;重型母线,以“吨”为计量单位。
12、硬母线配制安装预留长度按表2 规定计算。
表2 单位: m/根
序号
项 目
预留长度
说 明
1
带型母线终端
1.3
从最后一个支持点算起
2
带型线纯母线与分支线连接
0.5
分支线预留
3
带型母线与设备连接
0.5
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4
多片重型母线与设备连接
1.0
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5
槽型、管型母线与设备连接
0.5
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
6
槽型、管型母线终端
1.0
从最后一个支技点算起
7
槽型、管线母线与分支连接
0.8
分支线预留
13、固定母线用的金具已包括在母线安装定额内。但母线安装,支持瓷瓶定额,均未包括钢托架制作安装,应按施工图设计的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执行第六章“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
三、控制、继电保护屏及动力照明控制设备
1、控制、继电保护屏及动力,照明控制设备安装,均以“台(块)”为计量单位。以上设备安装均未包括基础槽钢、角钢的制作安装,应按第四章、第六章的相应定额执行。
2、铁构件制作安装,均按施工图设计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
3、网门、保护网制作安装,按网门或保护网设计图示的框外围尺寸,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
4、箱柜绝缘导线配线均以“米”为计量单位。
5、盘、箱、柜的外部连线预留长度按表3计算。
序 号
项 目
预 留 长 度
说 明
1
各种箱、柜、盘、板、盒
高+宽
盘面尺寸
2
单独安装的铁壳开关、闸刀开关、起动器、变阻器
0.5
从安装对象中心起算
3
继电器、控制开关、信号灯、按钮、熔断器
0.3
从安装对象中心起算
4
分支接头
0.2
分支线预留
6、配电板制作安装及电铁皮,按配电板图示外形尺寸,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四、电机、调相机及起重设备电气装置
1、发电机、调相机、电动机的检查接线和各式起重机电气安装,均以“台”为计量单位。以上设备本体安装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定额,各式起重机本体安装执行第十四册“热力设备”定额有关项目。
2、滑触线安装,以“米/单相”为计量单位,其预留长度按表4规定计算。
表4
序号
项 目
预留长度
说 明
1
圆钢,铜母线与设备连接
0.2
从设备端子接口算起算
2
圆钢,铜母线终端
0.5
从最后一个支持点起算
3
角钢母线终端
1.0
从最后一个支持点起算
4
扁钢母线终端
1.3
从最后一个支持点起算
5
扁钢母线分支
0.5
分支线预留
6
扁钢母线与设备连接
0.5
从设备接线端子接口起算
7
轻轨母线终端
0.8
从设备接线端子接口起算
五、电缆
1、直埋电缆挖、填土(石)方量,为简化计算可参考5表计算。
表5
项目
电 缆 根 数
1~2
第增一根
每米沟长挖方量(m3/m)
0.45
0.153
说明:(1)两根以内的电缆沟,上宽度系按600mm,下宽度400mm,深度按900mm计算;
(2)每增加一根电缆,其宽度增加170mm;
(3)以上土方量系按埋深从自然地坪起算,如设计埋深超过900时,多
挖的土方量另行计算。
2、电缆沟盖板揭盖,按每揭或每盖一次以延长米计算。
3、电缆保护管长度, 除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外,遇有下列情况,应按以下规定增加保护管长度:
(1) 横穿道路,按路基宽度两端各加2米;
(2) 垂直敷设管口距地面加2 米;
(3) 穿过建筑物外墙者,按基础外缘以外加1米;
(4) 穿过排水沟,按沟壁外缘以外加0.5米。
4、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时,其土方量的计算:凡施工图有注明的,按施工图规定计算;未注明的一般按沟深0.9米,沟宽按导管两侧边缘各加0.3米工作面计算;
5、 电缆敷设按延长米计算。
6、电缆敷设长度应根据敷设路径的水平和垂直距离,另按表6规定增加附加长度。
7、电缆终端头及中间头均以“个”为计量单位。一根电缆的两个终端头,中间电缆头根据设计需要确定。
8、 电缆支架及吊索:
(1)电缆支架、吊架、槽架制作安装,以“吨”为计量单位,执行本册第六章定额。
(2)吊电缆的钢索及拉紧装置,分别执行相应的定额。
(3)钢索的计算长度,以两端固定点的距离为准,不扣除拉紧装置的长度。
表6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留长度
说明
1
电缆敷设驰度、弯度、交叉
2.5%
按全长计算
2
电缆进入建筑物
2 .0M
规程规定最小值
3
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时引上余值
1.5M
规程规定最小值
4
变电所进线、出线
1.5M
规程规定最小值
5
电力电缆终端头
1.5M
检修余量
6
电缆中间接头盒
两端各留2.0M
检修余量
7
电缆进控制及保护屏
高+宽
按盘面尺寸
8
高压开关柜及低压动力配电盘
2.0M
盘下进出线
9
电缆至电动机
0.5M
不包括接线盒至地坪间距离
10
厂用变压器
3.0M
从地坪起算
11
车间动力箱
1.5M
从地坪起算
12
电梯电缆与电缆架固定点
每处0.5M
规范最小值
六、配管、配线
1、各种配管应区别不同敷设方式、位置及管材材质、规格,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头盒、开关盒所占的长度。
2、定额中未包括钢索架设及拉紧装置、接线箱(盒)、支架的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另行计算。接线箱分别以明、暗装及其半周长,按个计算。接线盒区别其明、暗装及类型,按个计算。
3、管内穿线,管内穿线分照明线路和动力线路,按不同导线的截面,按单线延长米计算。线路的分支接头线的长度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不再计算接头长度。
导线截面超过6mm2以上的照明线路,按动力穿线计算。
4、线夹配线,区别瓷夹配线和塑料夹配线、两线式和三线式;按敷设在木、砖、混凝土等不同结构和导线规格,以线路延长米计算。
5、绝缘子配线,包括鼓形绝缘子、针式绝缘子及蝶式绝缘子配线,以单线延长米计算。
6、槽板配线,应区别木槽板、塑料槽板配线和二线、三线式线路,按延长米计算。
7、瓷瓶暗配,按线路支持点至天棚下椽距离的长度计算。
8、钢索架设,按图示墙(柱)内缘距离,以延长米计算。不扣除拉紧装置所占长度。
9、塑料护套线配线,区别二芯线工三芯线,按单根线路延长米计算。
10、灯具,明、暗开关,插座,按钮等的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配线进入开关箱、柜、板的预留线,按表7规定长度,分别计入相应的工程量。
表7 每一根线
序号
项 目
预留长度
说 明
1
各种开关箱,柜,板
宽+高
盘面尺寸
2
单独安装(无箱、盘)的铁壳开关、闸刀开关、启动器、母线槽进出线盒等
0.3m
从安装对象中心算起
3
同地平管子出口引至动力接线箱
1.0m
从管口计算
4
电源与管内导线连接
1.5m
从管口计算
5
出户线
1.5m
从管口计算
七、照明灯具
1、 照明灯具的工程量计算,应区别灯具的种类、型号、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
2、 各种开关、插座、安全变压器、电铃、电风扇的工程量,分别以“套”或“台”为计量单位。
八、接地装置
1、户外接地母线敷设,按图示长度以“米”为计量单位。
2、接地母线、避雷线敷设,其长度按施工图设计水平和垂直规定另加3.9%的附加长度(指转弯、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搭接头所占长度),按延长米计算。
3、避雷针、独立避雷针安装,分别按每根或每基为单位计算。针体的加工,按第六章“铁构件制作”定额相应项目以“吨”计算。接地极以“根”为计量单位 ,其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每根长度按2.5米计算。如设计有管帽时,另按加工件计算。
九、10千伏以下架空线路
1、杆基挖地坑的土方量按施工图杆基尺寸,分别不同土质,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
2、杆塔组立,分别杆塔形式按根计算。
3、横担组装,按施工图设计规定,分别不同形式,以“组”为计量单位。
4、拉线制作安装,按施工图设计规定,分不同型式,以“组”为计量单位。拉线长度按设计全根长度计算。
5、导线的架设,按不同截面分别按单线每公里计算。导经预留长度规定如表11。
表11 单位:米/根
项 目 名 称
长 度
高 压
转角
2.5
分支、分段
2.0
低 压
分支、终端
0.5
交叉、跳线、转角
1.5
与 设 备 连 线
0.5
进 户 线
2.5
十、电气调整试验
1、电气调试系统的划分,以电气系统图为单位。电气设备元件的调试均包括在相应定额的系统调试之内,不另行计算。
2、电气系统调整所需电力消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但大型电机及发电机的联合启动调试用蒸汽、电力和其它动力能源消耗及变压器的空载试运转电力消耗,另行计算。
3、供电桥回路的断路器、母线分段断路器,作为独立的系统计算调试费。
4、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以一侧一台断路器为准。若两侧均设计有断路器时,则按两个系统计算。
5、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适用于各种供电回路(包括照明供电回路)的系统调试。凡供电回路中设有仪表、继电器、电磁开关等调试元件的(不包括刀闸开关、保险器),均作为调试系统计算。
6、变压器系统的调试,以每个电压侧一台断路器为准。多出部分,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的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7、特殊保护装置,均以构成一个保护回路为一套,其工程量计算规定如下:
(1)发电机转子接地保护,按全厂发电机共用一套计算;
(2)距离保护,按设计规定所保护的送电线路断路器台数计算;
(3)高频保护,按设计规定所保护的送电路线断路器台数计算;
(4)零序保护,按发电机、变压器、电动机的台数或送电线路断路器的台数计算;
(5)母线差动保护和故障示波器的调试,均以一块屏为一套系统计算;
(6)线路纵横差保护,按所保护线路的断路器台数计算;
(7)失磁保护,按发电机的台数计算;
(8)变流器的断线保护,按变流器台数计算;
(9)振荡闭锁装置,凡能构成振荡闭锁的,一个回路设备为一套计算系统。
8、自动装置及信号系统调试,均包括继电器、仪表等元件本身和二次回路的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1)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按连锁机构的个数确定备用电源自投装置系统数。如,一个备用厂用变压器作为电源,计算备用电源自投调试时,应为三个系统。又如,装设自动投入装置的两条互为备用的线路或两台变压器,计算备用电源自投调试时,应为两个系统。备用电动机自动投入装置亦按此计算。
(2)线路自动重合闸调试系统,按采用自动重合闸装置的线路自动断路器的台数计算系统数。
(3)自动调频装置的调试,以一台发电机为一个系统。
(4)同期装置调试,按设计构成一套能完成同期并车行为的装置为一个系统计算。
(5)蓄电池及直流监视系统调试,一组蓄电池按一个系统计算。
(6)事故照明切换装置调试,按设计凡能完成交直流切换的,一套装置为一个调试系统计算。
(7)周波减负荷装置调试,凡有一个周率继电器,不论带几个回路,均按一个调试系统计算。
(8)远动装置调试,远动装置本体按一个调试系统计算。
(9)变送器屏,以屏的个数计算。
(10)中央信号装置调试,按冲击继电器的个数计算。
9、接地网的调试规定如下:
(1)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定。一个发电厂或变电站连为一起的母网,按一个系统计算;远离厂区,自成母网不与厂区母网相连的独立接地网,另按一个系统计算。
(2)避雷针接地电阻的测定。每一避雷针均有一单独接地网(包括独立的避雷针、烟囱避雷针等)者,均按一根(组)计算。
(3)独立的接地装置按根(组)计算。如一台柱上变压器有一独立的接地装置,即按一根(组)计算。
10、避雷器、耦合电容器、静电电容器、高频阻波器的调试,按每三相为一组计算,单个装设的亦按一组计算,上述设备如设置在发电机,变压器,输、配电线路的系统或回路内,仍应按相应定额计算调试费用。
11、高压电气除尘系统调试,按一台升压变压器、一台机械整流器及附属设备为一组计算。
12、硅整流装置调试,按一套硅整流装置为一个系统计算。
13、电动机的调试,分别按电机启动方式、功率、电压等级,以“台”为计量单位。
14、电梯电气调试,以“部”为计量单位。两部或两部以上并列运行或群控电梯,按相应的定
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煤气工程
一、管道安装
1、各种管道,均以施工图所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米”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及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成组安装)所占的长度。
2、镀锌铁皮套管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其安装已包括在管道安装定额内,不另计工程量。
3、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室内管道公称直径32毫米以下的安装工程已包括在内,不另计工程量。公称直径32毫米以上的,按图示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
4、各种伸缩器制作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方型伸缩器两臂,按臂长的两倍合并在管道长度内计算。
5、管道消毒、冲洗,按管道长度,不扣除阀门、管件所占长度,以延长“米”为计量单位。
二、栓类阀门安装
1、室外消火栓,以“组”为计量单位。水枪、水龙带及附件,按设计规定用量另行计算。室内消火栓的水龙带长度,以20米为准;超过20米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其它不变。
2、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定额按成套产品以“组”为计量单位。如设计要求用短管时,可另行计算其本身价值,并列入材料费。
3、各种阀门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法兰阀门安装,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定额所列法兰、带帽螺栓及垫圈数量减半,其余不变。
三、低压器具水表组成与安装
1、减压器安装按高压偶的直径计算。
2、减压器、疏水器组成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如设计组成与定额不同时,阀门和压力表数量可按设计需要量调整,其余不变。
3、法兰水表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定额中的旁通管及止回阀,如与设计规定的安装形式不同时,阀门与止回阀可按设计规定调整,其余不变。
四、卫生器具制作安装
1、卫生器具成组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定额内已按标准图综合了卫生器具与给水管、排水管连接的人工与材料用量,不得另行计算。
2、浴盆安装,不包括支座和四周侧面的砌砖及镶贴磁砖。
3、大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器安装,定额内已包括水箱托架的工程量,不得另行计算。
4、脚踏开关安装,定额内已包括了弯管与喷头的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5、蒸气——水加热器安装,定额内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及阀门安装,应按设计另行计算。
6、冷热水混合器安装,定额内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及阀门安装,应按设计另行计算。
7、小便槽冲洗管制与安装,定额内不包括阀门安装,应另行计算。
8、容积式水加热器安装,定额内不包括安全阀、保温、刷油与基础砌筑,应按设计用量和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五、供暧器具安装
1、太阳能集热器安装,以“个单元”为计量单位,并以单元重量(包括支架的重量)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2、热空气幕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其支架制作安装另行计算。
3、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以“米”为计量单位,定额内已包括联管长度,不另计算。
六、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1、钢板水箱制作,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不扣除接管口和人孔手孔,包括接口短管和法兰的重量,以“公斤”为计量单位。法兰和短管按成品价另计材料费。
2、采用N101“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和S120“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的各种水箱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按水箱容量“立方米”套用相应子目。
七、民用燃气管道及附件、器具的安装
1、燃气管道不分室内外与连接方法,均按图示长度不扣除管件和阀门所占长度计算,管道安装内已包括管件安装与管件(除铸铁管之外)本身价值。
2、承插铸铁管安装的接头零件本身价值,应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3、燃气管安装,定额内已包括阀门研磨抹密封油,不另计算。
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
一、管道制作、安装
1、风管按施工图示不同规格以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检查孔、测定孔、送风口、吸风口等所占面积。
圆管F(m2)=πDL
式中 F——圆形风管展开面积
D——圆管直径
L——管道中心线长度
矩形管按图示周长乘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2、计算风管长度时,一律以施工图示中心线长度为准(主管与支管以其中心线交点划分),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的长度,但不得包括部件所占长度。直径和周长按图示尺寸为准展开,咬口重叠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增加。
3、风管导流叶片,按图示叶片的面积计算。
4、整个通风系统,设计采用渐缩管均匀送风者,圆形风管按平均直径,矩形风管按平均周长计算。
5、塑料风管,定额所列规格直径为内径,周长为内周长。
6、软管(帆布接口),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7、风管检查孔,按本定额附录四“国际通风部件标准重量表”计算重量。
8、风管测定孔,按其型号以“个”为计量单位。
9、薄钢板通风管道、净化通风管道制作安装,定额内已包括法兰、加固框和吊托支架,不另行计算。
10、不锈钢通风管道、铝板通风管道制作安装,定额内不包括法兰和吊托支架,其工程量以“公斤”为计量单位,另行计算,执行相应定额。
11、塑料通风管道制作安装,定额内不包括吊托支架,其工程量以“公斤”为计量单位,执行相应定额。
二、部件制作安装
1、标准部件的制作,按其成品重量以“公斤”为计量单位。根据设计型号、规格,按本册定额附录四“国际通风部件标准重量表”计算重量;非标准部件按图示成品重量计算。
2、钢百叶窗及活动金属百叶风口,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3、风帽筝绳,按图示规格、长度,以“公斤”为计量单位。
4、风帽泛水,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量单位。
5、挡水板,按空调器断面面积计算。
6、钢板密闭门,以“个”为计量单位。
7、设备支架,按图示尺寸,以“吨”为计量单位。执行第十一册“工艺金属结构工程”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8、 电加热外壳,按图示尺寸以“公斤”计算。
9、风机减震台座,执行设备支架定额。定额内不包括减震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10、高、中、低效过滤器、净化工作台、单人风淋室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11、洁净室安装,按重量计算,执行本册定额第八章“分段组装式空调器”安装定额。
三、通风空调设备安装
1、风机,按设计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2、整体式空调机组,空调器按不同制冷量以“台”为计量单位;分段组装式空调器按重量计算。
3、 玻璃钢冷却塔,按不同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4、 空气加热器、除尘设备安装,按不同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四、刷油、保温
1、通风空调风管及部件刷油保温工程,执行第十三册“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定额相应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2、 薄钢板风管刷油,与风管制作工程量相同。
3、薄钢板部件刷油,按部件重量计算。
4、薄钢板风管部件及支架,其除锈工程量均按第一遍刷油工程量计算,执行第十三册金属结构刷油定额。
额乘以 1.5系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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