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变换分析中的平行性原则.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8974375 上传时间:2025-03-0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变换分析中的平行性原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变换分析中的平行性原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期刊文献 均是精品,欢迎下载学习!!! 变换分析中的平行性原则 朱德熙 §1 本文是把变换(transformation)作为一种语法分析手段来看待的。按照这种观点,变换可以理解为存在于两种结构不同的句式之间的依存关系。假定说S1是某种结构的句子的集合(set),S2是另一种结构的句子的集合。如果S1里的任何一个成员(即其中任何一个具体的句子)都能在S2里找到一个由同一组实词构成并且意义相当的成员跟它匹配,我们就说S1和S2两种句式之间有变换关系下边表达式里箭头左右两句之间的关系不是我们所说的变换关系: *猫逮耗子→耗子逮猫 姑且不说这两个句子意义不相当(事实上是正相反),尤为重要的是两句话结构完全相同,是同一种句式(SVO)的两个实例,其间不存在我们所说中那种变换关系。 ,即: S1→S2 如果S2里的任何一个成员也同样能在S1里找到相对应的成员跟它匹配,那末这种变换关系就是可逆的,即: S1⇌S2 我们说变换前后的句子意义“相当”,不说“相同”,这是因为严格说来,凡是结构不同的句子,意义上总是有差别的。不过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能不承认变换前后句子意义上的密切关联变换前后句子的意义有无变化,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有人认为变换前后句子所代表的命题(proposition)的真值(truth value)不变。这显然不妥当。因为按照这种看法就不可能在一个肯定句和跟它相对应的否定句之间建立变换关系,因为肯定句与否定句的真值不可能相同。同样,陈述句跟相对应的疑问句之间也不可能有变换关系,因为疑问句是没有真值的。 。Z.Harris曾经指出:变换前后句子的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是一致的。假定说句式S1和S2之间有变换关系,那末当我们用同一组词代入S1和S2的时候,如果S1能成立,S2一定也能成立;如果S1不能成立,S2也一定不能成立;要是S1能不能成立难以确定,那末S2能否成立也同样不容易确定。这个现象说明变换前和变换后的句子意义上有密切的联系,因此受到相同的语义上的限制。这种联系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变换前后句子里组成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始终维持不变。举例来说: T给1:(A)我借给你一支笔使→(A´)我借一支笔给你使 T给2:(B)我借给你一支笔写→(B´)我借一支笔给你写 先看T给1。在变换之前,对前一个动词“借”来说,“我”是施事,“你”是与事,“笔”是受事;对后一个动词“使”来说,“你”是施事,“笔”是受事。这些语义关系在变换以后都维持不变。再看T给2。(B)跟(A)不同的是,前一个动词“借”的受事“笔”对后一个动词“写”来说,不是受事而是工具。这一点在变换之后也维持不变。在对句子里的语义关系作进一步分析之前,我们先来观察一下反映同一个变换关系的许多实例(instance)彼此间的关系。 §2 如果把一个变换关系的许多实例分行排列,我们就得到一个矩阵(matrix),下边是反映变换T给1的一个矩阵: (A1)我借给你一支笔使→(A1´)我借一支笔给你使 (A2)我送给你一瓶酒喝→(A2´)我送一瓶酒给你喝 (A3)我递给他一张报看→(A3´)我递一张报给他看 (A4)他租给我一间房住→(A4´)他租一间房给我住 在这个矩阵里,横行的句子之间是变换关系,竖行的句子之间是同构关系(A1、A2、A3、A4同构,A1´、A2´、A3´、A4´同构)。横行的句子是由相同的实词组成的不同的结构,竖行的句子是由不同的词组成的相同的结构。横行的句子结构不同,语法意义有差别,但是语义关系没有改变;竖行的句子结构相同,但由于组成的词不同,具体的意义不一样。就上边举的例子来说,无论是左侧的A1、A2、A3、A4,还是右侧的A1´、A2´、A3´、A4´,句子里的语义关系都相同。不过这个现象并不是必然的,我们可以另举变换关系T着为例来说明这一点。 T着:Np+Vf着+N→N+Vf+在+Np Vf后头的“在”在口语里的实际读音是“·de”,本文一律写成“在”,下同。Vf表示动词内部的一个小类,看第四节。 这个变换关系的实例如: (1)床上躺着病人 →(1´)病人躺在床上 (2)台上坐着主席团→(2´)主席团坐在台上 (3)墙上挂着月份牌→(3´)月份牌挂在墙上 (4)身上盖着毯子 →(4´)毯子盖在身上 (5)袖口上钉着纽扣→(5´)纽扣钉在袖口上 (6)门上安着电铃 →(6´)电铃安在门上 (7)山上架着炮  →(7´)炮架在山上 (8)屋里摆着酒席 →(8´)酒席摆在屋里 (1)(2)两句里的名词“病人”和“主席团”分别是前边动词“躺”和“坐”的施事,其它各句的名词则是前边动词的受事。(1´)(2´)跟(3´)—(8´)的情形也一样。这个例子说明:在变换式的矩阵里,竖行的句子里的语义关系不一定相同。 我们在这里应该指出一件重要的事实,就是句子里组成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是有层次的。拿T着来说,(1)—(8)各句里的N和“Vf着”之间除了上文说到的及物性(transitivity)关系(施事、受事、与事等等)之外,还有另外一层关系,就是对于N来说,“Vf着”表示的是它的“存在方式”。所谓存在方式包含两个概念:一是“存在”本身,二是实现存在的“方式”。这两个概念在(1)—(8)各句的“Vf着”上头是融合在一起分不出彼此的。不过我们可以设想一种抽象的存在,即不指定(specify)任何具体方式的存在。这种抽象的“存在”的概念在汉语里是用“有”来表示的。例如“床上躺着病人”这句话,如果把“方式”抽去,只论“存在”,那就要说“床上有病人”。总之,矩阵里的Vf和N之间除了及物性关系之外,还有表示存在方式的一层关系。对于变换T着来说,后一种关系可以说是高层次上的关系。相对说来,上边提到的及物性关系则是低层次上的关系。所谓高层次上的关系指的是与整个句子的语法意义直接相关联因此比较重要的语义关系,所谓低层次的关系是指与整个句子的语法意义不直接关联因此比较次要的语义关系。(1)—(8)各句里的N和“Vf着”在低层次的及物性关系上不一致,可是在高层次的表示存在方式这一层关系上却是一致的 (7)(8)两句有歧义,既可以理解为表示存在方式(山上有炮|屋里有酒席),也可以理解为表示动作的持续(山上在架炮|屋里在摆酒席)。这是两种不同的句式重合在一起的结构。参看参考文献[4][[5]。 。 我们再来看变换以后的(1´)—(8´)各句。跟(1)—(8)各句一样,在及物性关系上,(1´)(2´)与(3´)—(8´)不同。可是(1´)—(8´)里的N与后边的VP在高层次上的关系也是一致的,即VP表示N所在的位置。如果说(1)一(8)各句表示的语义关系是“有”,那末(1´)—(8´)各句表示的语义关系则是“在”(病人在床上|主席团在台上|月份牌在墙上)。 以上说的是变换式矩阵里竖行的句子之间的关系。现在再来看横行的句子之间的关系。上文说变换前后句子里的语义关系不变。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事实上不变的只是低层次上的语义关系,高层次上的语义关系由于句子的结构不同不可能没有差别。例如变换T着左侧的句子表示N的存在方式,右侧各句表示N所在的位置。这就是差别。可是每一横行左右两侧的句子的低层次上的语义关系则维持不变。例如(1)(2)两句里的N是施事,(3)—(8)各句里的N是受事,相应地(1´)(2´)里的N也是施事,(3´)—(8´)各句里的N也是受事。 综上所述,在变换式矩阵里,竖行的句子之间是同构关系,横行的句子之间是变换关系。竖行的句子的高层次上的语义关系相同,低层次上的语义关系不一定相同。横行的句子低层次上的语义关系相同,高层次上的语义关系不同。总之,变换式矩阵里的句子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语义上都表现出一系列的平行性。这主要是指: 1.变换以前,竖行的句子在形式 这里说的形式不是指句子的具体形式,而是指代表这个句子的有一定的层次构造和内部结构关系的抽象的词类序列。 上和高层次语义关系上一致。 2.变换以后,竖行的句子在形式上和高层次语义关系上一致。 3.所有的横行左右两侧的句子在高层次语义关系上的差别一致。 4.每一横行左右两侧的句子在低层次的语义关系上一致。 §3 本文的目的是想找到一种可靠的鉴别标准,使我们在分析某种变换关系的时候,能够判断在列举出来的变换式里有哪些确是这种变换关系的实例,哪些则是鱼目混珠。我们找到的鉴别标准就是平行性原则。假定说代表变换关系A→A´的矩阵的某一横行Ai→Ai´,在形式上或语义上丧失了上一节提到的那些平行性,那末这个变换式就是可疑的。它也许根本不能成立;也许能成立,但属于与A→A´这类变换关系无关的另一类变换关系。换言之,或者Ai不是真正的A类句式,或者Ai´不是真正的A´类句式,或者二者兼而有之。现在我们举变换关系T有为例来说明这一点。 T有:有+N+VP→有+VP的+N 变换T有的实例如: (1)有理由不去→有不去的理由 (2)有把握成功→有成功的把握 (3)有条件上大学→有上大学的条件 (4)有资格当医生→有当医生的资格 (5)有可能下雨→有下雨的可能 (6)有办法解决困难→有解决困难的办法 (7)有机会见面→有见面的机会 (8)有希望治好→有治好的希望 (9)有力量帮助别人→有帮助别人的力量 (10)有责任为他保守秘密→有为他保守秘密的责任 (11)有意思把女儿嫁给他→有把女儿嫁给他的意思 (12)有决心把三年的课程在两年里修完→有把三年的课程在两年里修完的决心 现在我们要问,下引(13)(14)是不是变换T有的实例: (13)?(也)有时候上当→(也)有上当的时候 (14)?有时候不在家吃饭→有不在家吃饭的时候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13)(14)跟(1)—(12)在语义关系上不平行。(1)—(12)左侧各句里的“有+N”表示的是说话的人对实现VP的必要性或可能性所持的态度(modality)。这种意思通常是用“可以、能、能够、会、应该”之类助动词表达的。例如“有理由不去”与“可以不去”相当,“有条件上大学”与“能上大学”相当,“有责任为他保守秘密”与“应该为他保守秘密”相当。“有+N”跟助动词的区别在于助动词秘表示的必要性、可能性是抽象的,“有+N”为这种必要性与可能性提出了具体的内容。这种区别就跟上文讨论变换T着时说到的“Vf着”与“有”的区别相当。总之,(1)—(12)左侧各句在表示必要性或可能性这种高层次的语义关系上是完全一致的。在“有时候+VP”里,“有时候”表示VP发生的时间,相当于一个时间词,不表示必然性或可能性。“有时候+VP”跟(1)—(12)里的“有+N+VP”在这一层语义关系上不平行。可见(13)(14)不是变换T有的实例。 更进一步说,(13)(14)跟(1)—(12)甚至在形式上也是不平行的。(1)—(12)的“有+N+VP”的否定形式是“没+N+VP”。变成否定形式之后,变换T有仍然有效。例如: 没有理由不去→没有不去的理由 没有把握成功→没有成功的把握 “有时候+VP”根本没有跟它相配的“没有时候+VP”的形式。 “有+N+VP”里的N显然有一定的范围。我们现在还说不出它的语义特征是什么,所以无法精确地规定这个类。不过“时候”显然不在这个类里。“时间”(口语里说“工夫”)跟“时候”不同,是这个类里的成员,因此可以形成T有变换: (没)有时间出去串门儿→(没)有出去串门儿的时间 (没)有时间写信→(没)有写信的时间 上引(13)(14)形式上是变换式,其实箭头左右两边的句子只是碰巧匹配上的,彼此之间不存在真正的变换关系。譬如说,下边这些句子就没有相应的匹配形式: 有时候会下雹子 有时候我得去打针 有时候你可以劝劝他 §4 现在我们再举与变换关系T着相关的另一类变换关系T在为例来说明平行性原则。    T在:N+在+Np+V着→N+V+在+Np 下边是反映变换T在的一个矩阵: (1)病人在床上躺着→病人躺在床上 (2)船在水上漂着→船漂在水上 (3)衣服在外头晾着→衣服晾在外头 (4)主席团在台上坐着→主席团坐在台上 (5)画儿在墙上挂着→画儿挂在墙上 (6)钱在银行里存着→钱存在银行里 就高层次的语义关系来说,左侧的“N+在+Np+V着”表示N处于一种静止的状态(病人躺着|船漂着|衣服晾着),右侧的“N+V+在+Np”上文已经说过是表示N所在的位置的。下边的变换式可疑: (7)?水在沟里流着→水流在沟里 变换前,“水在沟里流着”里的“沟里”表示“水流着”这件事发生的处所。变换后,“水流在沟里”的“沟里”表示运动的终点。这跟上引(1)—(6)各例变换前后的语义关系显然不平行。可见(7)不是变换T在的一个实例。 一个变换关系能不能成立,往往决定于参与这个变换的句式里带关键性的词的类属。我们在上文把变换关系T在写成下边的形式: T在:N+在+Np+V着→N+V+在+Np 严格说来,这个表示式并没有多大价值。因为我们固然可以找到某些“N、Np、V”的值满足这个变换关系,但是不能满足的肯定为数更多。“N、Np、V””的某些值能使这个变换成立很可能只是碰巧。要真正把变换关系T建立起来,那就必须确定其中带关键性的词的类属。对于Ta来说,V就是最关键的词。 能够在“在+NP”前边出现的动词有两类。第一类都包含一个共同的语义特征(semantic feature)[1] semantic[si'mæntik] adj.[语]语义的。feature['fi:ʧə]n.面貌的一部分(眼,口,鼻等)特征, 容貌, 特色。 :“附着于某处”。我们把这个语义特征记为:[+附着],并把此类动词记为Vf。这就是我们在变换T着里已经提及的那个动词的小类。Vf类动词具有[+附着]的语义特征有时可以从词典的释义里看出来。以上举(1)一(6)里的几个Vf类动词为例: 躺:身体倒在地上或其它东西上。 漂:停留在液体表面不动。 晾:把东西放在通风或者阴凉的地方,使干燥。 坐:把臀部放在椅子、凳子或其它物体上,支持身体重量。 挂:借助于绳子、钩子、钉子等使物体附着于高处的一点或几点。 存:把物品、钱财寄放在某处。 第二类是表示运动的动词。此类动词都包含语义特征:“位置的移动”,例如:走、跑、爬、跳、飞、搬、送。我们把这一类动词记为Vm,把Vm类动词的上述语义特征记为:[+位移]。 稍加验证就会发现,适应变换关系T在的动词只能是Vf,因此T在的准确的写法应该是: N+在+Np+Vf着→N+Vf+在+Np 在这个写法里,我们确定了V的类属,只有在这个时候,变换关系T在才算真正建立了起来。 上引(7)里动词“流”不是Vf,而是Vm,所以(7)所反映的变换关系应该是: N+在+Np+Vm着→N+Vm+在+Np 这个变换关系能不能成立是有疑问的,退一步说,即使能成立,它的形式跟变换T在不同(动词的类属不同),语义关系上也不平行,所以(7)肯定不是T在的一个实例。 §5 上文说,变换式矩阵的竖行各句之间是同构关系。拿前引变换T在(1)一(6)各句来说,这些句子由相同的词类序列(N+在+Np+Vf着)构成,层次构造完全相同,整体以及所有相对应的直接成分的语法功能也完全相同,符合我们在《句法结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42—66页)一文中所说的狭义同构的条件。可是事实上这些句子的同构关系比狭义同构更为严格:这是由于它们有共同的变换关系(即都能变换为:N+Vf+在+Np),因此在高层次的语义关系完全一致,而狭义同构的句子是不能保证这一点的。 不过以上说的只是一方面的情形,从另一方面看,变换式矩阵竖行的句子仍旧可以根据低层次语义关系的差异分成不同的小类。例如我们如果把本文开头举的变换关系T给1和T给2合并成同一种变换关系: T给:N1+V1+给+N2+N3+V2 → N1+V1+N3+给+N2+V2 那末,合并以后,竖行的句子还是可以根据N1和V2之间不同的语义关系(对于V2来说,有的N是受事,有的是工具)分成两类。两种处理方法的区别在于:把T给1和T给2分开,N3和V2之间不同的语义关系是高层次上的关系,把二者合并,这种语义关系就转化到低层次上去了。 我们在讨论变换关系T有的时候,所举的例子里的N都是表示抽象意义的名词。如果我们把下边这些N表示具体事物的变换式也看成是T有的实例: 有钱买书→有买书的钱 有专车接送旅客→有接送旅客的专车 有人帮忙→有帮忙的人 我们就必须重新概括这种变换关系里“有+N”和后边的VP之间的高层次的语义关系。因为原来关于“有+N”表示实现VP的必然性或可能性的说法已经不足以概括上面的例子。当然,变换关系T有的范围扩大以后,我们还可以根据低层次上的语义关系给它分小类 “有人+VP”有时有歧义,比较: (a)有人不爱吃鱼→有不爱吃鱼的人 (b)有人丢了一把斧子→? (c)有人帮忙→有帮忙的人 (a)里的“有人”是“有的人”的意思,与上文(三)里(13)(14)的“有时候”相当。(b)里的“有人”是“有一个人”的意思。这两条都跟变换T有无关。(c)有歧义。这里的“有人”可以理解为“有的人”,也可以不这么理解。在前一种情况下,跟(a)一样,与T有无关。只有在后一种情况下,(c)才是变换T有的一个实例。 。 总之,变换关系的分合——实际上也就是句型的分合——是有一定的相对性的。不过无论是分是合,变换式矩阵的平行性原则总是不变的。 从本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区分高层次语义关系和低层次语义关系这件事有重要意义。顺便在这里提一下,格语法理论(case grammar)的致命的弱点就在于企图凭借为数有限的几种低层次上的语义关系(及物性关系)来解释全部句法现象,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高层次的语义关系是不可能用低层次上的语义关系来解释的。 §6 第二节里提出的平行性原则是对于变换式矩阵的性质的描述。可是反过来这项原则又成为我们进行变换分析的时候鉴别变换式“真伪”的标准。当我们开始考虑建立某种变换关系的时候,我们对这个变换关系的性质并不十分清楚,只有在列举了大量实例并且对这些实例进行分析之后,才能把这种变换关系的性质逐步弄清楚。可是在列举实例的时候,我们又必须对这种变换关系的性质有某些了解,才能根据平行性原则鉴别哪些句式是这种变换关系的实例,哪些不是。因此在不同的句式之间建立变换关系不是一件简单的工作,往往需要反复检验、修正,不可能径情直遂,一步完成。例如上文讨论变换关系T有的时候,我们先列出变换式: T在1:N+在+Np+V着→N+V+在+Np 这个变换式是我们分析的出发点,当时我们对这个变换关系的认识还是比较肤浅的。等到分析了大量实例,特别是发现有些“N+在+Np+V着”不能变换为“N+V+在+Np”之后,我们才知道这个变换式里的动词是有限制的,即必须是包含语义特征[+附着]的Vf类动词。这个时候我们把T在1改写成: T在2:N+在+Np+Vf着→N+Vf+在+Np 这是我们经过分析以后得到的结论。从T在1到T在2不仅是本文写作时的逻辑顺序,同时也是我们研究这类变换关系时认识过程的顺序。 参考文献 (1)Barbara Hall Payee,On the Requirement That Transformations Preserue Meaning,Studies in Linguistic Semantics,1971。 (2)Zellig Harris,Transformational Theory,Language,41(1965). (3)马希文《关于动词“了”的弱化形式/·lou/》,《中国语言学报》1983年第1期。 (4)朱德熙《“在黑板上写字”及相关句式》,《语言教学与研究》1981年第1期。 (5)朱德熙《句法结构》,《中国语文》1962年第8、9期合刊,原题为《论句法结构》,1980年收入《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时改为《句法结构》的题目。 (《中国语文》1986年第2期) 期刊文献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