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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ZB 0709-2018 无线远传膜式燃气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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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91.140.40 N 12 ZZB 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T/ZZB 07092018 无线远传膜式燃气表 Diaphragm gas meter with wireless remote-reading 2018 - 11 - 02 发布 2018 - 11 - 30 实施 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发 布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缩略语 . 2 5 基本要求 . 2 6 工作条件 . 3 7 计量特性 . 4 8 结构 . 5 9 电气性能 . 7 10 控制功能 . 8 11 外观和标志 . 11 12 试验方法

2、 . 12 13 检验规则 . 25 14 包装、运输与贮存 . 27 15 质量服务承诺 . 27 参考文献 . 28 前 言 本标准编写依据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浙江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制定。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荣鑫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苍南仪表集团东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 宁波东海集团有限公司、 中燃荣威能源设备 (杭州)有

3、限公司、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学(排名不分先后)。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爱国、郑建英、朱央洲、张金龙、陈赏顺、吴庆卫、洪晖祚、王宽、丁水龙、严军、金岚、冯宏法、陈江南、曹国荣、丁渊明、郑水云、俞建明、陈丹、李信、徐樑、万超(排名不分先后)。 本标准由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无线远传膜式燃气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线远传膜式燃气表(以下简称燃气表)的术语、 定义和符号、 工作条件、 计量特性、结构、电气特性、控制功能、外观和标志、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与贮存及质量承诺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工作压力不超过50 kPa,最大流量不超过160 m3

4、/h,准确度等级为1.5 级的燃气表的设计、制造和检测。无线通信方式适用但不限于:NB-IoT、4G、LoRa(其它无线通信方式可参考此标准)。 注:除非另有说明,本标准所提到的压力指相对大气压力(表压力)。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

5、温 GB/T 2423.3201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17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2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 3836.4 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6968 膜式燃气表 GB/T 8897.1 原电池 第1部分:总则 GB 8897.4 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 GB/T 10

6、1252012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 GB/T 17626.22006 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2016 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2008 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 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2008 电磁兼容试验与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30789.32014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价 缺陷的数量和大小以及外观均匀变化程度的标识 第3部分:生锈等级的评定 3 术语和定义 GB/T 696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温度适应性 tempe

7、rature adaptability 燃气表在规定工作温度范围内保持计量性能的能力。 3.2 无线远传膜式燃气表 diaphragm gas meter with wireless remote-reading 以膜式燃气表为计量基表, 微处理器和无线通信芯片为核心, 采用无线方式与外部设备进行数据交换功能的膜式燃气表。 3.3 一次抄读成功率 success rate of once reading 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抄读成功的次数之和与燃气表应抄读总数次数的百分比。 4 缩略语 本文件使用的缩略语见表1。 表1 缩略语 缩略语 说明 全称 RoHS 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

8、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PLM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 Product Lifecycle Management ERP 企业资源计划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MES 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系统 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 QIS 质量管理信息系统 Quality Information System 3GPP 第三代移动通信伙伴项目 3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ject NB-IoT 窄带物联网 N

9、arrow Band Internet of Things 4G 第四代通信技术 The 4th Generation Mobil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LoRa 远距离无线电 Long Range 5 基本要求 5.1 设计开发 产品设计过程应采用三维辅助设计软件对产品进行计算机辅助设计, 利用计算机软件对设计参数进行计算、分析和建模,并充分考虑可制造性需要,使得设计结果有效可控,满足设计要求。 5.2 材料 5.2.1 产品所使用材料的性能,应符合如下要求: 耐久性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度适应性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坚固性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5.2.2 对产品

10、的材料进行评价和选择,宜符合如下要求: 钢材料外壳产品壳体宜采用热镀锌钢板,卡箍使用不锈钢材料; 铝材料外壳产品壳体宜采用铸铝合金; 燃气表壳体受力构件(如壳体封圈、控制阀及传感器出线接头等)宜采用金属材料或强度性能更优的其他材料; 阀系宜采用特殊配方酚醛树脂材料; 皮膜宜采用丁腈橡胶材料生产; 密封胶宜采用聚氨酯胶; 视窗宜采用聚碳酸酯材料; 电子元器件的使用温度应满足燃气表的使用温度。 5.3 生产制造 5.3.1 具备先进工艺保证能力和制造设备能力:气体流量标准装置的扩展不确定度(k=2)应优于燃气表最大允许误差的三分之一。 5.3.2 具备制造全流程可追溯和信息化管理能力:制造全流程应

11、有质量控制和记录,且在产品生命周期内可供追溯;应具备先进产品生产工艺能力和制造能力,生产过程实现信息化管理;拥有但不限于:PLM 系统,ERP 系统,MES 系统,QIS 质量信息管理系统等。 5.3.3 基表生产应具备生产过程工艺保证的能力,至少需具备且不少于以下工艺保障措施及设备:铆接工装、超声焊接、热熔焊接、自动涂胶工艺等。 5.4 检测 5.4.1 基表生产应具备产品关键部件的检测能力, 至少需具备且不少于以下检测设备: 三坐标测试仪、电子天平、轻革折裂仪、图层测厚仪、扭力扳手、邵氏橡胶硬度计、机芯试漏、机芯压损检测、机芯误差检测、压封、密封性检测装置等。 5.4.2 具备产品出厂计量

12、检验能力,且同时拥有音速喷嘴气体流量标准装置与钟罩式气体流量标准装置, 标准器和配套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程的要求。 气体流量标准装置的标定流量范围应覆盖燃气表流量范围,其扩展不确定度(k=2)应优于燃气表最大允许误差的五分之一。 5.4.3 具备环境适应性试验检验能力,满足温度适应性、高低温贮存试验、冲击试验台、盐雾试验等试验要求。 5.4.4 具备耐久性试验检验能力,至少需具备最大流量法和循环周期法的耐久性试验装置,满足产品的耐久性以及计量元件的材料耐磨性试验要求。 5.4.5 具备无线信号性能试验检验能力,至少需具备配备支持无线信号检测的设备,包括屏蔽设备、频谱分析仪、无线通信测试仪等。

13、6 工作条件 6.1 流量范围 6.1.1 燃气表的最大流量值、最小流量上限值、分界流量、始动流量及过载流量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2 流量范围 规格 qmax m3/h qmin的上限值 m3/h qt m3/h qs的最大值 dm3/h qr m3/h 1.6 2.5 0.016 0.25 3 3.0 2.5 4 0.025 0.4 5 4.8 4 6 0.04 0.6 5 7.2 6 10 0.06 1.0 8 12.0 10 16 0.10 1.6 13 19.2 16 25 0.16 2.5 13 30 25 40 0.25 4.0 20 48 40 65 0.40 6.5 32

14、78 65 100 0.65 10.0 32 120 100 160 1.0 16.0 50 192 注:规格里的数字表示燃气表的公称流量值(即是燃气表设计时最佳工作状态的流量值),制造商一般会在前面加上表示一定含义的字母,如G2.5。 6.1.2 燃气表的最小流量值可以比表 2 所列的最小流量上限值小,但是该值应是表中某个值,或是某个值的十进位约数值。 6.2 最大工作压力 制造商应声明燃气表的最大工作压力,并应标示在铭牌上。 6.3 温度范围 6.3.1 燃气表的最小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为10 40 ,最小贮存温度范围为20 60 ,工作介质温度范围不应超出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且工作介质温度变化

15、范围不应小于 40 K。 6.3.2 制造商应声明工作介质温度范围及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并应标示在铭牌上。 6.3.3 制造商可声明更宽的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从10 、25 或40 到 40 、55 或 70 ,或更宽的贮存温度范围,燃气表应符合所声明温度范围的相应要求。 6.4 安装场所 6.4.1 应符合 GB/T 6968 中环境条件的要求。 6.4.2 采用 NB-IoT 或者 4G 通信方式的燃气表,使用环境应符合 3GPP 相关标准:采用 LoRa 通信方式的燃气表,使用环境应符合国家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要求相关标准。 7 计量特性 7.1 示值误差 7.1.1 燃气表的

16、示值误差应在表 3 规定的初始 MPE 之内,在qtqqmax范围内,每个规定试验流量点的示值误差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应大于 0.5%。 7.1.2 误差曲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在qtqqmax范围内,示值误差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不应超过 2%; 在qtqqmax范围内,如果各个流量点的误差值符号相同,则误差值的绝对值不应超过 1%。 7.1.3 燃气表的示值误差还应符合本标准其他条款的相应要求。 表3 最大允许误差(MPE) 流量q 最大允许误差(MPE) 初始 耐久 qtqqmax 1.5% 3% qminqqt 3% 6% 注:初始最大允许误差是指燃气表在经受本标准其他试验之前应满足的最大

17、允许误差, 耐久最大允许误差是指燃气表经受耐久性试验之后应满足的最大允许误差。 7.2 压力损失 密度为1.2 kg/m3的空气以qmax流经燃气表时,一个工作循环的平均压力损失不应超出表4规定的值。 表4 压力损失最大允许值 qmax m3/h 压力损失最大允许值 Pa 初始 耐久 不带控制阀 带控制阀 不带控制阀 带控制阀 2.510 200 250 220 275 1665 300 375 330 415 100 和 160 400 500 440 550 注:初始压力损失最大允许值是指燃气表在经受本标准其他试验之前应满足的压力损失最大允许值, 耐久压力损失最大允许值是指燃气表经受本标准

18、特定试验之后应满足的压力损失最大允许值。 7.3 始动流量 燃气表的始动流量不应大于表2规定的值。 7.4 过载流量 燃气表经受表2规定的过载流量后,示值误差应在表3规定的初始MPE之内。 7.5 回转体积 燃气表的回转体积实际值与铭牌上标示的回转体积额定值的差值, 应在铭牌上标示的回转体积额定值的5%之内。 8 结构 8.1 坚固性 8.1.1 密封性 燃气表在额定工作条件下不应泄漏,当进行密封性试验时,不应观察到泄漏发生。 8.1.2 机械密封 燃气表壳体上密封材料失效会引起燃气外泄的任何部位(例如燃气表上、下壳结合处,管接头、取压口、控制阀及传感器等连接处),应增加有效的机械密封装置,以

19、保证密封的可靠性。 8.1.3 控制阀密封性 带控制阀功能的燃气表,当控制阀处于关闭状态、进气压力为(4.55)kPa时,允许内泄漏量应符合表5规定。 表5 控制阀密封性要求 qmax m3/h 允许内泄漏量 L/h 2.516 0.3 25100 0.4 160 0.5 8.1.4 耐压强度 燃气表经受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的1.5 倍且不低于35 kPa、持续30 min的耐压强度试验后,壳体的残余变形不应超出被测量线性尺寸的0.75%,密封性应符合8.1.1的要求。 8.1.5 耐振动 应符合GB/T 6968中耐振动的要求。 8.1.6 耐冲击 应符合GB/T 6968中耐冲击的要求。 8

20、.1.7 耐跌落 应符合GB/T 6968中耐跌落的要求。 8.1.8 管接头 应符合GB/T 6968中管接头的要求。 8.2 耐盐雾腐蚀 燃气表在经受500 h盐雾试验后,腐蚀程度不应大于GB/T 30789.32014表1中的Ri1。 8.3 耐环境温度 8.3.1 耐贮存温度 在20 60 或制造商声明的更宽的贮存温度范围内, 燃气表的示值误差应在表3规定的初始MPE之内。 8.3.2 温度适应性 在10 40 或制造商声明的更宽的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内, 燃气表的示值误差应在表3规定的耐久MPE之内。 8.4 机械性能 8.4.1 耐久性 应符合GB/T 6968中整机耐久性的要求。 8

21、.4.2 控制阀耐用性 带控制阀功能的燃气表控制阀在开关4000 次后仍能正常开关,密封性仍应符合8.1.3的要求。 8.4.3 计数器 应符合GB/T 6968中计数器的各项要求。 8.4.4 防逆转装置 在气体逆向流动时,燃气表所记录的逆向累积流量不应大于5倍回转体积。 8.5 防护性能 8.5.1 机械封印 燃气表应具有出厂机械封印, 使任何可能影响燃气表计量性能的机械干扰会在表体上、 检定封印上或保护标志上留下可见的永久性的破坏痕迹。 8.5.2 防护封印 燃气表除了应具有出厂机械封印外, 还宜设置电子封印, 电子封印应只能通过管理授权的方式才能进入。 8.5.3 外壳防护等级 燃气表

22、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2082017中IP54等级的要求;如果制造商声明燃气表可安装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室外,其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2082017中IP65等级的要求。 9 电气性能 9.1 电压及电流 9.1.1 燃气表的工作电压不应大于 36 VDC。 9.1.2 如果采用电池供电,静态工作电流不应大于 50 A。 9.1.3 最大工作电流不应大于 2 A。 9.2 电池及电池盒 9.2.1 燃气表如果采用不可更换电池供电,电池的额定工作寿命应不小于燃气表规定的使用期限。 9.2.2 燃气表如果采用可更换电池供电,则安装电池的电池盒应清楚标示电池的正负极性,电池盒的设计应

23、保证在不取下燃气表的情况下方便更换电池,电池更换时不应损坏计量封印。 9.2.3 电池应符合 GB/T 8897.1 的要求,锂电池还应符合 GB 8897.4 的要求,电池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单体,制造商应在铭牌、标识牌或产品说明书中指明采用何种电池。 9.3 电磁兼容 9.3.1 总则 燃气表应能符合9.3.2和9.3.3的要求,如果燃气表通过直流电源输入端口与AC-DC电源转换器配合使用,还应符合9.3.4和9.3.5的要求。 9.3.2 静电放电抗扰度 在进行接触放电6 kV、空气放电8 kV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时,燃气表应能自动关闭控制阀或正常工作,存贮的数据不应丢失或变化。 9.3.3

24、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在进行10 V/m(80 MHz1 GHz)试验场强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时,燃气表应能自动关闭控制阀或正常工作,存贮的数据不应丢失或变化。 9.3.4 脉冲群抗扰度 在燃气表的直流电源输入端口施加电压峰值2 kV(5/50 ns,5 kHz)的试验电压时,燃气表应能自动关闭控制阀或正常工作,存贮的数据不应丢失或变化。 9.3.5 浪涌(冲击)抗扰度 在燃气表的直流电源输入端口施加线对线1 kV、线对地2 kV的浪涌试验电压时,燃气表应能自动关闭控制阀或正常工作,存贮的数据不应丢失或变化。 9.4 防爆性能 燃气表应符合GB 3836.1、GB 3836.2或GB

25、3836.4规定的防爆性能要求,整表应取得国家授权的防爆检验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书。 10 控制功能 10.1 机电转换误差 应符合GB/T 6968中机电转换误差的要求。 10.2 电源欠压提示功能 应符合GB/T 6968中电源欠压提示功能的要求。 10.3 断电保护功能 应符合GB/T 6968中断电保护功能的要求。 10.4 数据存储功能 10.4.1 燃气表应存储相应的信息并宜有时间戳,以方便数据查询,存储的数据信息包括: 累积用气量; 工作状态信息; 其他信息(含故障信息)。 10.4.2 燃气表应至少存储 36 个月的数据。 10.5 抗磁干扰 应符合GB/T 6968中抗磁干扰

26、的要求。 10.6 通信功能 10.6.1 数据传输 燃气表应具备采用无线传输方式, 将数据主动上报或被动唤醒功能, 实现燃气表数据与管理系统进行传输,无线传输发射功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通信模组还应符合通信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10.6.2 通信性能要求 10.6.2.1 发射功率要求 燃气表通信最大发射功率要求应符合表6的规定。 10.6.2.2 接收灵敏度要求 如采用NB-IoT、4G、LoRa通信的燃气表通信接收灵敏度要求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通信性能要求 NB-IoT 通信性能指标 特性 指标 单位 备注 最大发射功率 232 dBm 接收灵敏度 -108.2 dBm 4G 通信性

27、能指标 特性 通信制式 指标 单位 备注 最大发射功率 LTE - TDD 232 dBm LTE - FDD 232 dBm 接收灵敏度 LTE - TDD(10M) -94 dBm LTE - FDD(10M) -93.5 dBm LoRa 通信性能指标 特性 指标 单位 备注 最大发射功率 17 dBm 接收灵敏度 -120 dBm SF=9,BW=125KHz 10.6.2.3 一次抄读成功率 10.6.2.3.1 按下列公式(1)计算在一次抄读完成时间内系统完成对燃气表数据抄读的一次抄读成功率: %1001=nns(1) 式中: s次抄读成功率; 1n次抄读成功的次数; n抄读的总次

28、数。 10.6.2.3.2 试验条件下一次抄读成功率:99%,燃气表抄表开始 30 S 以内返回抄表数据有效。 10.6.3 远程阀控 带控制阀功能的燃气表,应具有控制阀门开关的功能,其中远程开阀,应通过发远程开阀指令,现场再进行人工干预方可开阀,实现开关操作之后,燃气表应返回是否操作成功的提示,并能正确返回控制阀的状态。 10.6.4 远程读数 燃气表应具有采用无线通信的方式,正确读取累积使用量、状态信息、软件版本号、历史用气信息的功能,且累积使用量的电子读数应与机械读数一致。 10.6.5 手动读数 燃气表支持现场实时采集或触发上报远程读数功能。 10.6.6 定时读数 燃气表应具有当内部

29、时钟运行到用户设定通信时间时,燃气表应主动启动远程读数功能。 10.6.7 远程配置 燃气表支持远程参数配置,包括但不限于:通信参数、用户定时读数时间等参数。 10.6.8 生命周期溯源 燃气表应具有整个生存周期内的唯一ID号, 同时应记录基表出厂计量性能检测数据、 基表厂家及规格型号、无线通信相关信息、sim卡ICCID号、sim卡IMSI号、无线模块IMEI号、sim套餐流量信息、内置电池启用日期等,不仅限于以上信息。 10.6.9 信道通信中提示 燃气表在无线通信时,应有明确的文字、符号或声光等提示。 10.7 可选择特性 10.7.1 防逆流装置 如果燃气表装有防逆向流动装置,流经燃气

30、表的逆向流量不应大于0.025 qmax,例如,对于qmax为6 m3/h的燃气表,逆向流量不应大于0.15 m3/h。 10.7.2 预付费 10.7.2.1 预付费控制功能 预付费燃气表应具有以下控制功能: 应正确读取预购气量值,当满足开阀条件时开启控制阀; 应具备气量累加功能, 输入新购气量后, 预付费燃气表内的剩余气量应为原剩余气量与新购气量的和; 当预付费燃气表内的剩余气量降至设定关阀气量值时,应能关闭控制阀。 10.7.2.2 信息反馈功能 当预付费燃气表建立购气通讯后, 预付费燃气表应自动将当前气量交易信息及预付费燃气表状态信息等反馈至预付费管理系统,以便查询。 10.7.2.3

31、 提示功能 10.7.2.3.1 剩余气量不足提示 当剩余气量降至报警气量值时,预付费控制装置应有明确的文字、符号或声光报警等提示。 10.7.2.3.2 余额不足提示 当燃气表可用金额减少至报警预定值时,应有明确的文字、符号或声光报警等提示。 10.7.2.3.3 误操作提示 如果附加装置采用购气卡片来实现预付费功能, 当使用非本预付费控制装置的购气卡片时, 预付费控制装置应有明确的误操作显示或声光报警等提示。 10.7.2.3.4 交易完成提示 预付费控制装置建立购气通讯后,读写完毕,应有相应提示。 10.7.3 阶梯计费 10.7.3.1 同步表计时钟 燃气表应具有同步燃气表时钟为标准时

32、钟的功能,并应具有返回是否操作成功的提示。 10.7.3.2 阶梯计费价格 阶梯计费燃气表应具有实时设置或接收燃气表需要执行的阶梯价格信息的功能。 10.7.3.3 阶梯价格调价 阶梯计费燃气表应具有设置或接收燃气表将要执行的阶梯价格信息的功能。 10.7.4 购气卡片及读卡器耐用性 如果附加装置采用购气卡片来实现预付费功能, 购气卡片与读卡器之间累计读写5000次后, 购气卡片与读卡器仍能正常工作。 11 外观和标志 11.1 外观 燃气表外壳涂层应均匀,不应有明显的起泡、脱落、划痕、凹陷、污斑等缺陷,计数器及标志应清晰易读,机械封印应完好可靠。 11.2 标志 11.2.1 标志内容 11

33、.2.1.1 燃气表的铭牌上应至少标示下列信息: 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 制造商名称;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编号和生产年月; 最大流量,qmax(m3/h); 最小流量,qmin(m3/h); 最大工作压力,pmax(kPa); 回转体积额定值,Vc(dm3); 准确度等级; 如果燃气表适合安装于无任何防护措施的室外,则还应增加标志“H3”; 如果燃气表带有脉冲发生器,则还应增加 imp/(单位)或 pul/(单位); 燃气表应增加电源(电压)型号标志、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编号。 11.2.1.2 燃气表的标识牌上或说明书中还应标示下列信息: 执行标准(编号及年代号); 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如果为

34、10 40 可不标示),例如:tm25 40 ; 工作介质温度范围(如果与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不同),例如:tg5 35 ; 法制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标志。 11.2.2 气体流向 燃气表应清晰永久地标明气体流向。 11.2.3 标志的耐久性和清晰度 燃气表的标志应清晰易读,并在额定工作条件下持久耐用,所有标识牌都应可靠固定,其边缘不应反卷、翘曲,在经受12.2.1.5耐振动、12.2.2耐盐雾腐蚀、12.2.3.1耐贮存温度,所有标志均应保持清晰易读。 12 试验方法 12.1 计量特性 12.1.1 示值误差 12.1.1.1 试验准备 12.1.1.1.1 实验室环境条件 实验室环境条件包括:

35、 环境温度:(202),在试验过程中,标准器处的温度和燃气表处的温度(包括室温、标准器温度、试验介质温度) 相差不应超过 1 ; 相对湿度:35%85%; 大气压:一般为(86106)kPa。 12.1.1.1.2 通用试验要求 当燃气表按照12.1.1.2、 12.1.1.3、 12.1.1.4、 12.1.1.5或12.1.1.6进行试验时, 应符合以下要求: 燃气表应在实验室环境条件下放置 4h 以上以恒定到实验室环境温度,用实验室环境温度下的空气进行示值误差试验; 在示值误差试验前,燃气表应以qmax运行不少于 50 倍回转体积的试验空气; 在示值误差试验时,使一定体积的空气(其实际体

36、积用参比标准器测量)流经燃气表,记录燃气表计数器显示的体积, 流经燃气表的空气的最小体积量由制造商规定并经有关方面认可, 宜不少于最小分度值的 200 倍和试验流量点运行 1 min 所对应的体积量。 12.1.1.2 方法 1 12.1.1.2.1 本方法适用于燃气表的初始误差试验。 12.1.1.2.2 qmin、3qmin 流量点至少各测量 2 次,qt、0.2qmax、0.4qmax、0.7qmax 和 qmax 每个流量点至少各测量 6 次,并确保每次试验流量不同(即不允许在相同流量点进行连续试验)。 12.1.1.2.3 计算每个流量点的单次示值误差和示值误差的平均值并记录,以此绘

37、制燃气表误差曲线。 12.1.1.2.4 计算 qtqmax 每个流量点 6 次示值误差的差值。 12.1.1.3 方法 2 12.1.1.3.1 本方法适用于燃气表在耐久性试验期间和试验后的示值误差试验。 12.1.1.3.2 在 qmin、3qmin、qt、0.2qmax、0.4qmax、0.7qmax 和 qmax 每个流量点连续测量 3 次,并确保每次试验流量不同(即不允许在相同流量点进行连续试验)。 12.1.1.3.3 计算每个流量点的 3 次示值误差和 3 次示值误差的平均值并记录,以此绘制燃气表误差曲线。 12.1.1.3.4 计算 qtqmax 每个流量点 3 次示值误差的差

38、值。 12.1.1.4 方法 3 12.1.1.4.1 本方法适用于燃气表经受其他条款试验前、后的示值误差试验。 12.1.1.4.2 在 qt、0.4qmax 和 qmax 每个流量点连续测量 3 次,并确保每次试验流量不同(即不允许在相同流量点进行连续试验)。 12.1.1.4.3 计算每个流量点的 3 次示值误差、3 次示值误差的差值和 3 次示值误差的平均值。 12.1.1.5 方法 4 12.1.1.5.1 本方法适用于燃气表经受弯矩试验前、后的示值误差试验。 12.1.1.5.2 在 qmin、qt、0.4qmax 和 qmax 每个流量点连续测量 3 次,并确保每次试验流量不同(

39、即不允许在相同流量点进行连续试验)。 12.1.1.5.3 计算每个流量点的 3 次示值误差、3 次示值误差的差值和 3 次示值误差的平均值。 12.1.1.6 方法 5 12.1.1.6.1 本方法适用于燃气表示值误差的出厂检验。 12.1.1.6.2 在 qmin、0.2qmax 和 qmax 流量点进行测量,流量点可只测量 1 次计算每个流量点的示值误差(如果出现争议,可适当增加试验次数)。 12.1.2 压力损失 12.1.2.1 用密度为 1.2 kg/m3的空气以 qmax 流经燃气表,用适当的测量仪器测量燃气表的压力损失,至少记录一个工作循环中的最大和最小值,并得出它们的平均值。

40、 12.1.2.2 压力测量点与燃气表管接头之间的距离不大于连接管公称通径的三倍, 连接管的公称通径不小于燃气表管接头的通径,压力测量点的穿孔应垂直于管道轴线,其直径不小于 3 mm。 12.1.3 始动流量 12.1.3.1 在实验室环境温度条件下,用空气以 qmax 使燃气表运行 10 min。 12.1.3.2 燃气表静置(24)h。 12.1.3.3 在燃气表下游串联一台流量测量仪表和流量调节装置。 12.1.3.4 检查整个试验装置密封性,供给压力不超过 200 Pa 的空气,并将流量维持在允许的最大始动流量,确保燃气表连续记录至少一个回转体积。 12.1.3.5 始动流量试验时不检

41、查燃气表的计量特性。 12.1.3.6 始动流量试验时不允许加润滑剂。 12.1.4 过载流量 将燃气表以qr通空气 1 h,然后按 12.1.1.4 确定示值误差。 12.1.5 回转体积 可按试验元件转动一整圈所对应的体积值,或者一个标度间隔值乘以测量装置与计数器的传动比(通常为传动齿轮比)的方法来确定。 12.2 结构 12.2.1 坚固性 12.2.1.1 密封性 12.2.1.1.1 型式检验要求 按以下三个阶段进行试验: 用空气对燃气表加压至 2.5 kPa,按 12.2.1.1.3 进行试验; 再用空气对燃气表加压至最大工作压力的 1.5 倍且不低于 35 kPa,按 12.2.

42、1.1.3 进行试验; 将压力完全释放,再用空气对燃气表加压至 2.5 kPa,按 12.2.1.1.3 进行试验。 12.2.1.1.2 出厂检验要求 用空气对燃气表加压至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按12.2.1.1.3进行试验。 12.2.1.1.3 试验方法 按以下方法之一进行试验: 按照图 1 的方式,持续时间不少于 3 min,观察压力表是否下降; 将燃气表浸入水中(无计数器部分),至少观察 30 s,看有无泄漏; 任何等效的其他方法。 说明: 1稳压气源; 4燃气表; 2调压阀; 5闸阀。 3压力表; 图1 燃气表密封性试验示意图 12.2.1.2 机械密封性 目测检查完全组装好的燃

43、气表壳体。 12.2.1.3 控制阀密封性 按如下方法之一进行试验: 按图 2 连接附加装置及燃气表,关闭控制阀,将燃气表进气口处的压力调节在(4.55)kPa,检查控制阀的内泄漏量是否符合 8.1.3 的要求; 任何等效的其他方法。 说明: 1恒压空气源; 4燃气表; 2调压阀; 5附加装置; 3压力表; 6皂膜流量计。 图2 控制阀密封性试验示意图 12.2.1.4 耐压强度 用空气或水逐步对燃气表壳体加压到最大工作压力的1.5 倍且不低于35 kPa,保持试验压力30 min,然后解除压力,确保加压或减压速率不超过35 kPa/s。 3 1 2 4 5 6 1 2 3 4 5 12.2.

44、1.5 耐振动 应按GB/T 6968中耐振动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8.1.5要求。 12.2.1.6 耐冲击 应按GB/T 6968中耐冲击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8.1.6要求。 12.2.1.7 耐跌落 应按GB/T 6968中耐跌落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8.1.7要求。 12.2.1.8 管接头 应按GB/T 6968中管接头的各项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8.1.8的各项要求。 12.2.2 耐盐雾腐蚀 按GB/T 101252012中3.2.2进行试验,试验持续时间为500 h,对于qmax不大于10 m3/h的燃气表,试验样品应是完整的燃气表;对于qmax大于10 m3/h的燃

45、气表,试验样品可采用有代表性的零部件(至少包括一个管接头)。 12.2.3 耐环境温度 12.2.3.1 耐贮存温度 12.2.3.1.1 将燃气表静置于下列条件下: 在-20+2 0 或制造商声明的更低温度下存放 3 h; 在 600 -2 或制造商声明的更高温度下存放 3 h。 12.2.3.1.2 在每个周期结束之后,按 12.1.1.4 进行示值误差试验。 12.2.3.2 温度适应性 12.2.3.2.1 在试验开始之前,燃气表以 qmax 运行不少于 50 倍回转体积的试验空气。 12.2.3.2.2 将燃气表放置在试验台上,使一定体积的空气(其实际体积用参比标准器测量)流经燃气表

46、,记录燃气表计数器显示的体积。流经燃气表的空气的最小体积量由制造商规定并经有关方面认可,宜不少于最小分度值的 200 倍和试验流量点运行 1 min 所对应的体积量。 12.2.3.2.3 试验可采用图 3 所示的方法,在以下两个温度点分别进行试验: -10+2 0 或制造商声明的更低温度; 400 -2 或制造商声明的更高温度。 12.2.3.2.4 试验流量为 qt、0.4qmax 和 qmax,每个流量点测量 3 次,且示值误差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应大于 0.5%。 12.2.3.2.5 在每个试验温度下,确保试验气体(干燥空气)、燃气表的温度和温控箱内的温度相差不超过 1K。 12.2

47、.3.2.6 在每次改变温度之后要稳定温度,在测量的过程中要保持温度变化在0.5 K 之内。 12.2.3.2.7 按如下公式计算每个温度和流量下的示值误差: 100% 1riirri=)(PPTTQQE(2) 式中: E 示值误差(%); Qi 燃气表记录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Qr 参比标准器记录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Tr 参比标准器处的绝对温度,单位为开尔文(K); Ti 燃气表处的绝对温度,单位为开尔文(K); Pi 燃气表入口处的绝对压力,单位为帕斯卡(Pa); Pr 参比标准器处的绝对压力,单位为帕斯卡(Pa)。 说明: 1隔热材料; 6来自参比标准器的空气; 2

48、加热元件; 7燃气表进口流量调节阀; 3冷却元件; 8出口流量调节阀; 4热交换器; 9三层隔热窗; 5风扇; 10燃气表。 图3 温度适应性试验示意图 12.2.4 机械性能 12.2.4.1 耐久性 12.2.4.1.1 总则 qmax不大于10 m3/h的燃气表,由制造商的声明按12.2.4.1.2的循环周期法或12.2.4.1.3的最大流量法进行试验;qmax大于10 m3/h的燃气表,按12.2.4.1.3的最大流量法进行试验,在进行耐久性试验之前: 按 12.1.1.3 确定燃气表的示值误差在表 3 规定的初始 MPE 之内; 按 12.1.2 确定燃气表的压力损失不大于表 4 规

49、定的初始压力损失最大允许值; 按 12.2.1.1 确定燃气表的密封性符合 8.1.1 的要求。 12.2.4.1.2 循环周期法 1 2 3 4 5 6 7 8 9 10 Pi Ti Pi Ti Pi Ti 12.2.4.1.2.1 用空气在循环试验台上运行燃气表(见图 4),温度控制在(540) 之间,压力控制在(22.5)kPa 之间,运行 450000 个循环周期,在试验过程中,最大温度变化不应超过10 ,最大压力变化不应超过300 Pa。 12.2.4.1.2.2 在分别运行了 25000、150000、300000 和 450000 个循环周期后,从试验台上取下燃气表,用与初始示值

50、误差试验时相同的设备按 12.1.1.3 再次确定燃气表的示值误差,按 12.1.2 再次确定压力损失,按 12.2.1.1 再次确定密封性。 12.2.4.1.2.3 按以下参数 16 s 为一个循环周期(见图 5),随机正常运行燃气表 450000 个循环周期: 循环 a: 1) 0.66qmax运行(51)s; 2) 0.33qmax运行(31)s。 循环 b: 1) qmax运行(51)s; 2) 零流量下保持(31)s。 12.2.4.1.2.4 电磁阀应尽可能靠近出气管,每个阀门的响应时间应控制在 100 ms 之内。 12.2.4.1.2.5 平衡阀(4)应位于每只燃气表的出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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