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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载运输技术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太原铁路局重载铁路运输组织技术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2条 重载运输是指必须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中两项的铁路货物运输:
1.列车重量至少达到8000t;
2.轴重27t以上;
3.在运营长度不小于150km线路上年运量达到4000万吨及以上。
第3条 本规则规定了重载铁路运输技术设备标准和行车组织、施工作业、非正常情况下行车等办法,是对《技规》、《行规》中有关重载运输内容的重要补充。本规则未明确事宜按《技规》、《行规》等规定执行。
第4条 本规则适用于局管内重载铁路运输。
第5条 本规则所指重载列车为牵引重量在8000t及以上,列车空车底编组辆数超过80辆亦按重载列车办理。
第二章主要技术设备
第6条 轨道
新建、改建铁路正线应采用75kg/m钢轨轨道结构,Ⅲ型轨枕、一级道砟,有挡肩轨枕用弹条Ⅱ型扣件,无挡肩轨枕用弹条Ⅲ型扣件。接触网设有分相绝缘器时,应在距分相绝缘器相对应的地面适当位置加装自动过分相感应磁枕。
线路应全封闭、全立交,线路两侧按标准进行栅栏封闭,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第7条 站场
技术站、中间站到发线有效长应为1700m(万吨)、2800m(2万吨)系列。新建站场站坪坡度不大于1‰,对于有列车组合、分解作业的车站,根据需要在到发线上设置腰岔和进路信号机。
装车站根据车站站型和装车线路条件决定装车线形式,通常有贯通式装车和环形装车。装车线有效长不少于1700m,其中环线装车线有效长不少于3400m。
卸车站应配置适合重载车辆卸车的翻车机,根据车站站型和卸车线路条件决定卸车线形式,通常有贯通式卸车和环形卸车。
第8条 机车
1.机车应采用HXD1型和HXD2型大功率交流传动机车和SS4型直流传动电力机车。
2.用于牵引组合列车的SS4、HXD1、HXD2型机车须加装Locotrol同步操纵控制系统、机车自动过分相装置,利用GSM-R系统无线通信网络平台、车载通信单元OCU、800MHz无线数据传输装置、可控列尾,实现组合列车同步操纵。
3.机车LKJ控制模式采用万吨模式。
第9条 车辆
1.货车应采用C80、C70型系列敞车。采用铝合金、不锈钢、高强度钢等材料,实现车体轻量化。
2.C80、C70型采用转K5、K6、K7型大轴重转向架。
3.C80型采用RFC型可旋转高强度牵引杆,可实现与16、17号车钩互换,车钩采用E级钢材质车钩。
4.C80、C70型采用120—1型空气控制阀。
5.C80型采用大容量缓冲器。
第10条 通信
1.铁路综合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R)应与固定用户接入交换机(FAS)相结合,为重载列车提供语音通信、电路域及分组域数据传输业务。
2.列车同步操控信息传输以GSM-R系统为主,800MHz无线数据传输为辅。
3.可控列尾信息传输采用GSM-R网络方式。
4.普通列尾信息传输采用450MHz无线数据传输方式。
5.重载列车机车应装备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以实现列车调度通信、调度命令信息无线传送、车次号校核数据无线传送等功能。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应兼容GSM-R和450MHz无线列调线路,在分界点,机车乘务员根据“通信转换”地面提示标志牌手动操作,选择前方运行线路通信模式。
第11条 信号
为便于列车组合和提高运输效率,应在1700m(万吨)和2800m(2万吨)系列股道设置特殊进路信号机。
1.股道白蓝红进路信号机(兼调车)
矮型信号机,机构自上至下排列为白、蓝、红,显示意义如下:
(1)调车:一个白色灯光。
(2)经本信号以下一架信号机为列车终端时:一个蓝色灯光;
(3)以本信号为列车终端或本信号机内方占用时:一个红色灯光;
2.股道黄白红进路信号机
矮型信号机,机构自上至下排列为黄、白、红,显示意义如下:
(1)调车:一个白色灯光。
(2)经本信号以下一架信号机为列车终端时:一个黄色灯光;
(3)以本信号为列车终端或本信号机内方占用时:一个红色灯光;
第12条 分散自律调度集中系统(CTC)
调度指挥系统可采用分散自律调度集中系统(CTC),该系统是由调度所、车站及调度所与车站之间的广域网三层架构组成的实时控制系统,其主要设备由服务器、网络设备、计算机及其接口电路组成。关键设备采用双机热备工作模式,控制中心及车站网络设备均采用先进的网络传输和交换设备,实现车站和控制中心高速实时通信。站间广域采用不同物理路径组成的2Mbit/s数据电路;中心局域网及车站局域网均采用双网。
第13条 牵引供电
重载运输牵引供电系统应采用AT供电方式。牵引变电所须具备双电源、双回路受电;牵引变压器采用固定备用方式,具备自动投切功能,对变配电所采用微机保护,变电所、分区所安装安全监控系统;接触网导线应采用铜合金线材,正线接触网线采用新型CTHA150型银铜合金线,承力索采用THJ150型镁铜合金线,悬挂方式采用直链型悬挂,水平拉杆采用平头腕臂,吊弦采用整体载流吊弦。
第14条 列车相关标志及移动信号
1.双机重联牵引方式在无自动过分相装置情况下,必须在列车运行方向左侧距分相绝缘器外延70m处设置接触网组合列提示标“万合”。
2.有重载列车作业的车站(含装、卸车点)应在作业地点适当位置设置相应重载列车停车标,名称为“万吨(2万吨)列车停车”标。
3.重载线路施工时应使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根据列车长度须在减速地段终端设置重载列车减速防护地段终端信号牌,该牌为带“W”(万吨)、“L”(1.5或2万吨)符号的移动减速信号牌,昼间与夜间正反面均为反光膜绿底黑字圆牌,在原绿色圆牌内增加“W”、“L”符号,字符高176mm,字符宽220mm。
4.重载线路集中修期间列车需在区间停留时,应在区间适当地点设置列车停留预告标、起始标、停车标。预告标、起始标为白底黑字,停车标为白底红字,重车线和空车线分别顺序编号,按《技规》“机车停车位置”标样式设计、安设,具体样式、埋设方式见附图。
预告标设置在列车运行方向左侧,距起始标300m处,提醒司机前方300m处进入停车地段,应提前准备采取停车措施。
起始标设置在列车运行方向左侧,表示从该点开始将进入列车停车地段。
停车标设置在列车运行方向左侧,表示该点为列车停车位置终点。
5.450MHz无线列调区段与GSM-R区段分界点应设通信模式转换标。标面采用白色反光膜,印刷黑色字样及边框。立(挂)式标面尺寸:780×240(mm);抱箍式标面尺寸:200×282(mm);喷涂式标面尺寸:200×200(mm),标字为“通信转换”。
第15条 可控列尾装置
1.2万和1.5万吨重载列车应采用可控列尾装置,该装置由安装在机车乘务员驾驶室内的列尾控制盒、安装在列车尾部的列尾主机和用于列尾主机与控制盒进行数据交换通信模块组成(通信系统采用GSM-R数字移动通信系统)。
2.机车乘务员操纵列车空气制动装置对列车进行制动减速时,可控列尾装置根据来自机车的列车管减压量信息,由列尾控制盒生成控制指令,通过GSM-R网络及Locotrol地面应用节点(AN)、控制列尾主机在列车尾部对列车管同步减压。当机车一次排风减压量超过50kpa时,可控列尾最大减压量为50kpa,当机车一次排风减压量低于50kpa时,可控列尾减压量为实际减压值。
3.可控列尾装置同时具备普通列尾装置尾部风压查询和紧急排风等功能。
第16条 车辆运行安全监测系统
车辆监测设施应采用车辆运行安全监测系统,该系统由THDS、TPDS、TADS、TFDS组成,即红外线轴温探测系统、货车运行状态地面安全监测系统、货车滚动轴承早期故障轨边声学诊断系统、货车运行故障动态图像检测系统,系统利用红外测温、力学检测、图像检测等手段和信息化技术对运行中的货车进行动态检查和监测。系统由探测站、电力供电、通信通道、网络设施、复示终端及车辆运行安全监测站等部分组成。
第17条 对现有不符合本规则标准的技术设备,应有计划地逐步改造或更换。
第三章行车组织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18条 重载列车编组内容
重载列车分为单元万吨、组合万吨、组合1.5万吨、组合2万吨列车。单元列车车辆固定编组,循环使用。
组合列车编组形式为:机车+货车+机车+货车。
主要编组形式与编组辆数如下:
1.组合2万吨:HXD1/2机车+102辆C80+HXD1机车+102辆C80+可控列尾
2.组合1.5万吨:HXD1/2机车+108辆C70+HXD1机车+54辆C70+可控列尾
3.单元万吨:HXD1/2机车+102辆C80(C76)+普通(可控)列尾
HXD1/2机车+108辆C70+普通(可控)列尾
双SS4机车+120辆C63+普通列尾
4.组合万吨:SS4机车+60辆C63+SS4机车+60辆C63+普通列尾
HXD1/2机车+60辆C63+HXD1/2机车+60辆C63+普通列尾
以上编组形式亦适合重载列车空车底,如开行其他形式的重载列车必须进行牵引试验,试验成功后由铁路局批准方可实施。
第19条 重载列车组合、分解站
1.万吨、1.5万吨、2万吨列车组合与分解站
大秦线:湖东、阳原、涿鹿、茶坞、蓟县西、遵化北、迁安北、后营、柳村南Ⅱ场
迁曹线:菱角山、滦南、曹妃甸西、东港
北同蒲线:袁树林、北周庄、里八庄
云冈支线:云冈西
2.万吨列车组合与分解站
大秦线:大石庄、翠屏山
北同蒲线:大新Ⅱ场
宁岢线:庄儿上、五寨、安塘(仅限万吨空列车分解)
3.增加或取消重载列车组合、分解办理站时,须由路局发布文件明确。
第20条 重载列车车次规定
1.单元万吨列车基本车次为:71001~72998;2万吨列车基本车次为:77001~78998;组合列车车次在前列基本车次前冠以“H”,读“合”,组合列车分解后恢复基本车次;
2.C80单元万吨列车在基本车次前加“8”;C80浴盆单元万吨列车在基本车次前加“P9”,读“盆9”;C70单元万吨列车在基本车次前加“7”;C63单元万吨列车在基本车次前加“6”;
3.两列普通列车、单元万吨列车组合时,以前列车的去向编定组合列车车次,分解后两列车的车次根据车流去向分别重新编定对应车次;
4.在车次前加“Z”、“T”、“J”、“C”字头以区别列车技检作业、机车交路;分别读“直”、“通”、“技”、“翠”;
5.大秦线利用固定车底编组的普通列车、杂型车编组的普通列车以及自备车编开单元万吨空车列车时,开行列车的车次在前列列车车次前加“W”,读“万”;
6.迁安北分界站车次贯通使用到列车终到站,空车列车在菱角山站编开单元万吨空车列车时,开行列车的车次在前部列车车次前加“W”(整列C70型列车开行固定车次)。读“万”;
7.编组为C63型60辆及其以下的列车,在图定车次前加“D”,读“东”;
8.自备车原车次固定使用;
9.C76型列车车次前加“S”,读“试”;
10.其他车次规定如下表:
大秦线列车车次
方 向
列车种类
车 次 范 围
重车
空车
柳村南方向(含翠屏山、遵化北方向)
两万吨
77001-77197
78002-78198
单元万吨
71001-71197
72002-72198
秦皇岛东方向(含翠屏山、遵化北、迁安北方向)
两万吨
77201-77297
78202-78298
单元万吨
71201-71297
72202-72298
组合列车
H11001-H11097
H11002-H11098
普通列车
11001-11097
11002-11098
东港方向
两万吨
77301-77397
78302-78398
单元万吨
71301-71397
72302-72398
曹妃甸西方向
两万吨
77401-77497
78402-78498
单元万吨
71401-71497
72402-72498
高各庄方向
组合列车
H19601-H19697
H19502-H19598
普通列车
19601-19697
19502-19598
段甲岭方向
组合列车
H28501-H28597
H28502-H28598
普通列车
28501-28597
28502-28598
蓟县西方向
单元万吨
71601-71697
72602-72698
组合列车
H15501-H15597
H15502-H15598
普通列车
15501-15597
15502-15598
京唐港方向
两万吨
77501-77597
78502-78598
单元万吨
71501-71597
72502-72598
组合列车
H16001-H16097
H16002-H16098
普通列车
16001-16097
16002-16098
聂庄方向
单元万吨
71901-71997
72902-72998
秦皇岛南方向
组合列车
H17301-H17397
H17302-H17398
普通列车
17301-17397
17302-17398
东北方向
组合列车
H18301-H18397
H18302-H18398
普通列车
18301-18397
18302-18398
C76型单元万吨列车
71761-71768
72761-72768
太局C70型普通列车
HD10301-HD10398
HD10301-HD10398
呼局C70型普通列车
HH10401-HH10498
HH10401-HH10498
1.5万吨组合列车
79101-79199
无
第二节 重载列车组合、分解办法
第21条 重载列车组合作业
1.计划编制及传达
调度员应将组合作业纳入班计划。遇临时组合运行时须发布调度命令,由调度员、车站值班员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分别向组合列车机车乘务员传达。
组合作业车站不向机车乘务员交付书面调车作业计划,可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下达。
2.基本组合方式
到发线设有进路信号机,有效长能满足组合列车长度且该进路信号机前后方均能满足前后列长度进行的组合作业,为基本组合方式。组合时先将前列接入该线路进路信号机后方至出站信号机前方区段;后列接车前,车站须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机车乘务员,接入该线路进路信号机前方区段。组合时,车站应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将有关作业事宜通知机车乘务员,开放调车信号后,由车站组织与前列车连挂,并连接风管。
到发线设两架及以上进路信号机时,可根据需要在第2个或第3个进路信号机防护区段按上述方式进行组合。
3.特殊组合方式
到发线设进路信号机时,有效长能满足组合列车长度而进路信号机后方区段不能满足前列长度进行组合为特殊组合方式。组合时先将前列接入该线路出站信号机前停车;后列进站时须在车站进站或进路信号机外停车(禁止机外停车的车站禁止办理)。车站派人在距前列车尾部150m处用红色信号旗(红灯)防护,车站值班员确认防护人员到位后,开放引导信号,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机车乘务员凭引导信号进站,列车在防护信号前一度停车,车站组织指挥与前列连挂。
4.到发线有效长能满足组合列车长度而股道无腰岔和进路信号机时,按上述特殊组合方式办理。
5.列车组合后,车站值班员、主控机车和从控机车乘务员互通机车号,列尾作业按规定办理。车站交付行车凭证或调度命令时,只向本务(主控)机车乘务员交付或传达,本务(主控)机车乘务员负责向从控机车乘务员传达。
6.车站线路坡度超过3‰时,不准进行组合列车作业。
7.到发线有效长不能满足组合列车长度时不准进行组合列车。
第22条 接发列车作业
1.车站线路设有进路信号机时,准备接车进路原则上应一次排通至出站信号机前,列车凭进站、进路信号机的显示运行;未设列车进行信号的进路信号机(红、蓝、白),允许列车越过进路信号机显示的蓝色灯光,在出站信号机前停车或按出站信号机的显示运行。
2.遇特殊情况接车时,准许列车进路排列至进路信号机前。发车时,在具备发车条件后,开放进路、出站信号,列车得到车站发车的通知,凭进路信号机和出站信号机显示的运行信号开车;未设列车进行信号的进路信号机(红、蓝、白),在发车时,车站值班员先开放调车信号再开放出站信号,机车乘务员在得到车站发车的通知后,凭进路信号机的白色灯光及出站信号机的进行信号直接开车。
停在进路信号机前方的列车,需向进路信号机与出站信号机间的线路调车时,车站值班员须通知机车乘务员,列车凭调车信号运行;列车组合时,必须在调车信号开放和车站调车人员的指挥下,方准进行。
3.设有进路信号机的线路在进路信号机前方至进站信号机后方之间的区段接车时,可按规定接入列车,但对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进站方向为6‰的下坡道时,不准接入列车。
4.车站接发列车时,禁止排列经线路中部腰岔侧向运行的列车进路。
5.中部腰岔设有进路信号机的线路,接车时直向禁止排列调车进路。
6.部分车站特殊规定:
⑴遵化北站
通过列车追踪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0min;遵化北站停车再开的列车凭出站信号机的绿色灯光发车,后续追踪通过的列车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0min。绿灯条件下,列车通过该站的速度不得低于65km/h。
⑵沙城东站、金沙滩站列车掌握绿灯通过,金沙滩站始发的列车凭出站信号机的绿色灯光发车。
⑶金沙滩、怀仁站上行禁止机外停车。
第23条 重载组合列车分解作业
1.计划编制及传达
调度员应将组合列车分解计划纳入班计划。如临时分解运行时须发布调度命令,调度员、车站值班员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分别向主、从控机车乘务员传达。
分解作业车站不向机车乘务员交付书面调车作业计划,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进行传达。
2.组合列车接近分解车站进行车机联控时,车站值班员须通知主控机车乘务员。车站值班员用语:“X次X站X道停车,停妥后分解运行”;机车乘务员用语:“X次X站X道停车,停妥后分解运行,司机明白”。
3.基本分解方式
到发线有效长能满足组合列车分解后的长度时为基本分解方式,分为线路有进路信号机和无进路信号机两种方式。其中后列与前列的摘解作业除本条第4款情况外均由车务负责。
(1)无进路信号机分解时,车站值班员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主控机车乘务员,由车站负责对组合列车进行分解,前列向前拉开不少于30m距离。前后列车具备发车条件后,按规定发车。
(2)有进路信号机分解时,车站应设置组合列车停车分解标或通知机车乘务员停车位置,列车停妥后,由车站负责对组合列车进行分解,分解后2列分别停于2个进路信号机区段内,前后列车具备发车条件后,按规定发车。
到发线设2架及以上进路信号机时,可根据需要在第2个或第3个进路信号机防护区段按上述方式进行分解。
4.基本分解方式由机务负责摘解作业的情况
(1)迁曹线(含京唐港、东港站)2万吨组合列车分解。
(2)北同蒲、大秦线1.5万吨组合列车分解。
5.特殊分解方式
到发线有效长不能满足组合列车长度时,为特殊分解方式。分为前列在出站信号机外分解和后列在进站信号机外分解两种。
(1)前列在出站信号机外的分解
须在分解站出站信号机前方区间设置“组合万吨(1.5或2万吨)列车分解”标,该标须保证分解后的后列停在到发线警冲标内方。车站值班员与接车站办妥预告(闭塞),开放出站信号机,在列车接近时,通知机车乘务员在本站办理分解作业,列车凭出站信号机进行显示在“组合万吨(2万吨)列车分解”标前停车,列车停妥后,由车站值班员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机车乘务员,由车站负责进行分解作业。前后两列拉开不少于30m距离,具备发车条件后,按规定发车。出站方向线路坡度超过3‰时,不准进行分解作业。
(2)后列在进站信号机外的分解
须在车站(车场)接车股道适当地点设置“组合万吨(2万吨)列车分解”标。列车接近时,车站值班员通知机车乘务员机外分解,列车对标停妥后,由从控机车乘务员负责将从控机车与前部车列摘开,主控机车乘务员得到从控机车乘务员摘解完毕的汇报后进入接车股道。前列开出后,车站重新开放进站信号,按规定联控后,后列凭进站信号机显示进站。
第三节重载列车直进直出及票据交接
第24条 重载列车直进直出作业办法
1.重载列车(调车列、普通列车)到达以调车阻拦信号为接车进路终端的装车站或卸车站,允许列车(调车列、普通列车)不停车按调车限速直接越过开放的调车信号运行至专用线停车位置,车站应严格掌握有关信号机的开放时机。
2.装车完毕列车开车前,机车乘务员与车站在专用线办理货票、列车编组顺序表等交接手续,车站值班员通知重载列车机车乘务员始发车次,在与邻站办理预告或闭塞后,开放专用线、站内信号,车站值班员与机车乘务员进行车机联控后,该列车可凭装车点(场)的出站(调车)信号显示在衔接的装车站直接办理通过。
3.实现直进直出的车站
顺号
站 段
车站
专用线
直通方式
列车种类
1
朔州车务段
韩家岭
落里湾集运站
直进直出
万吨或1.5万或2万
2
塔山煤矿
3
南郊城区煤站
4
同忻专用线
5
钰源煤站
6
怀仁
集运站
7
南窑出口专用线
8
中联专用线
9
宋家庄
大峪口专用线
10
王坪煤站
11
煤站专用线
12
金沙滩
集运站
13
方川煤站
14
北周庄
集运站
15
中煤专用线
16
洗煤厂专用线
17
观音堂专用线
18
煤销站专用线
19
里八庄
津生专用线
20
国怀煤站
21
岱岳
煤站专用线
22
东榆林
煤炭集运站
23
煤站专用线
24
袁树林
袁树林煤站
25
煤站专用线
26
马邑
煤站专用线
27
前寨
煤站专用线
普列
28
宁武
集运站专用线
29
五寨
小河头专用线
30
万通专用线
万吨
31
安塘
发煤站专用线
普列
32
安太堡站
平朔专用铁道
直进直出
万吨或1.5万或2万
33
木瓜界站集运线
34
安家岭站
平朔专用铁道
35
店坪站
刘家口专用线
36
二电厂专用线
37
木瓜界站
三道井坪
38
大新站
联营煤站专用线
39
大同车务段
新高山
旧高山煤站
直进直出
万吨或1.5万或2万
40
新高山煤站
41
东周窑集运站
42
鹊儿山煤站
43
燕子山矿
44
马脊梁矿
45
店湾运销站
46
通联煤站
47
小京庄煤站
48
云冈西
姜家湾煤矿
49
黄土坡煤矿(仅限普列)
50
上深涧集运站
51
云西发煤站
52
云冈矿
53
四台矿
54
云冈站
青磁窑煤矿
55
张寺窑煤站(仅限普列)
56
吴官屯煤矿(仅限普列)
57
晋华宫矿(仅限普列)
58
南山煤台(仅限普列)
59
大同站
大同东站
大准专用线
直进直出
万吨或1.5万或2万
万吨
60
伊盟/西营子
61
唐公塔
62
蒙泰/西营子
63
中煤煤电公司
64
解家庄
准煤/点岱沟
65
平旺站
晋发煤炭公司
66
马军营
67
大同站
十里铺
68
大同南
南郊集运站
直出
69
大秦车务段
柳村南
港务局六、七、九公司(重车场1-15道、空车场1-12道)
直进直出
万吨或1.5万或2万
70
曹妃甸
电厂站
71
聂庄站
电厂站
72
司家营站
司柏铁路专用线
73
秦东站
港务局二公司(Ⅱ场1-9道、Ⅲ场4-8道)
74
侯马车务段
东 镇
海鑫专用铁路
直进直出
普列
75
临汾北
蒲县煤业
76
世纪鼎盛
77
临北万吨线
78
介休车务段
南关
天行煤焦
直进直出
普列
79
义安
安泰专用线
80
太原车务段
寿阳
新元专用线
直进直出
普列
第25条 货物票据交接
单元重载列车按普列办理,组合重载列车货运票据分两列分别捆绑,连同列车编组顺序表分别交主控机车和从控机车,另交主控机车两份整列列车编组通知单。
第26条 单元万吨列车直下柳村南站Ⅱ场翻车房作业办法
1.列车到达柳村南站Ⅱ场对位后,机车可牵引重车列通过翻车机房进行卸车作业。
2.机车牵引重车列通过翻车机卸车时,车站应通知机车乘务员及调车长。调车长得到港方同意对位的签认后,通知车站值班员开放调车信号。
3.调车信号开放后,车站值班员与机车乘务员进行调车联控,机车乘务员根据开放的调车信号和车站值班员车机联控通知牵引重车列对位,运行至“对位停车标”处停车,停车后机车制动,车列处于缓解状态。
4.具备卸车条件时,调车长通知机车乘务员缓解机车、降弓。机车降弓、车列处于缓解状态后,机车乘务员与调车长办理准许拨车签认(调车机牵引对位时除外)。港方得到调车长准许拨车的签认后进行拨车作业,将本务机车和第一辆车全部拨出翻车机转动平台出口,使机车全部进入有网区。
5.港方确认拨车到位后,停止翻车机一切作业,与调车长办理准许摘车签认。调车长得到港方签认后,通知机车乘务员升弓、摘机,机车乘务员根据调车长指挥动车。
6.机车起动进入环线后,港方与调车长办理准许卸车签认手续后开始卸车作业。
7.本务机在环线不得停车,遇特殊情况需停车时,机车乘务员须立即汇报车站值班员,由车站值班员指示调车长通知港方停止卸车作业。
8.调车机牵引对位时,调车长须得到取空调车长的准许后,方准摘机指挥机车乘务员通过翻车机房。
第四章 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
第27条 重载列车需加挂列尾装置,组合1.5万、2万吨列车为可控列尾装置。列尾装置必须与主控机车建立“一对一”关系。始发站列尾装置故障不得开车,在运行区间如遇列尾装置故障,汇报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可安排列车运行到前方技术站或有列尾检测点车站,在车站分解运行,分解后万吨列车加挂普通列尾装置。列尾检测点的设置如下:
顺号
线别
车站
普通列尾
可控列尾
备注
1
口泉
有
无
2
云冈西
有
有
3
阳高
有
无
只设有调车列尾检测台
4
大西四场
有
无
5
平旺
有
无
只设有调车列尾检测台
6
古店
有
无
只设有调车列尾检测台
7
湖东新、旧一场、
新旧一场有
新一场有
8
湖东维修站
有
无
9
湖东站二场
有
有
2万
10
湖东新、旧二场
有
无
11
阳方口
有
无
只设有调车列尾检测台
12
神头
有
无
只设有调车列尾检测台
13
宋家庄
有
无
只设有调车列尾检测台
14
怀仁
有
有
只设调车列尾检测台,可控列尾为企业自购
15
韩家岭塔山、同忻
无
有
企业自购
16
里八庄
有
有
17
北周庄
有
有
18
东榆林
无
有
企业自购
19
金沙滩
无
有
企业自购
20
大新
有
无
21
袁树林
有
有
22
岢岚
有
无
23
安塘
有
无
24
五寨
有
无
25
庄儿上
有
无
26
宁武
有
无
27
魏家滩
有
无
28
秦皇岛东
有
有
29
柳村南
有
有
30
茶坞
有
无
31
蓟县西
有
无
32
大石庄
有
无
33
迁安北
无
有
34
东港
有
有
35
滦南
有
有
36
曹妃甸西站
有
有
37
京唐港
有
无
38
司家营
有
无
第28条 中继器使用方法
1.单元万吨列车使用中继器,中继器挂于列车机次65至70位间运行方向右侧车辆车梯中部。
2.组合万吨列车使用中继器,中继器挂于从控机车机次3位运行方向右侧车辆车梯中部。遇车梯不能安装时,可前后移动一辆车进行安装。
3.口泉至湖东间万吨和120辆单元列车,始发站发车时,中继器安装在列车尾前65位运行方向左侧。
4.其它列车不使用中继器。
第29条 可控列尾作业办法
1.可控列尾主机仅限于HXD型机车(1+1方式)牵引2万吨列车(包括分解后和组合前的后列万吨列车)、1.5万吨列车(包括分解后的前列万吨列车)和大秦线、迁曹线HXD型机车牵引始发的单元万吨空车使用(有需回送湖东的可控列尾装置)。
2.可控列尾安装、摘卸及主机置号、电池充放电作业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
3.可控列尾的安装、摘卸以及充电工作由车站负责;软管的连接有列检作业的由列检负责,无列检作业的由车站负责;可控列尾主机的管理、置号、检测工作及回送工作由车站负责。
4.开行组合2万吨列车时,尾部安装可控列尾装置,同时在从控机车配备1套检测好的普通列尾主机和中继器。(湖东站开往云冈西站组合2万吨列车在主控和从控机车各配备1套检测好的普通列尾主机和中继器)。
5.组合2万吨列车在车站(CTC无人车站除外)分解作业时,由车站负责将备用普通列尾主机安装在前部列车,安装完毕由前列车机车乘务员按规定进行置号,建立“一对一”关系后开车;在区间或CTC无人车站进行分解作业时,由调度员发布调度命令,前列万吨列车按无列尾装置运行到前方有列尾检测点的车站安装列尾装置;后列由前列机车乘务员在解除同步关系前将可控列尾操作权转换后继续运行。
6.组合1.5万吨列车在车站(CTC无人车站除外)分解作业时,由车站将可控列尾安装于万吨列车尾部。在区间或CTC无人车站进行分解作业时,由调度员发布调度命令,前列按无列尾装置运行到前方有列尾检测点的车站安装列尾装置;后部列车由前部列车机车乘务员在解除同步关系前将可控列尾操作权转换后继续运行,调度员安排在前方相关车站摘取可控列尾装置。
7.调度所可安排大秦线、迁曹线有可控列尾检测点的车站在列车上安装需回送湖东站的可控列尾装置开车,安装站需通知湖东站摘取,列车到湖东站换挂普通列尾装置后继续运行。
8.需在遵化北、迁安北、后营、滦南等站组合2万吨空车时,调度所须提前安排前列加挂普通列尾主机和中继器,到组合站后由车站作业人员摘卸交从控机车备用,加挂可控列尾的后列到达组合站与前列组合后,由车站作业人员重新进行置号,并与前列机车建立“一对一”关系。
9.局管内重载列车使用可控列尾的区段有:
⑴湖东-云冈西站、北同蒲线(大新站及其以北)的组合2万吨列车。
⑵湖东-茶坞-秦皇岛东(秦皇岛南、大石庄、后营、迁安北、蓟县西、遵化北、翠屏山)组合2万吨、组合1.5万吨列车。
⑶湖东-柳村南、迁曹线各站的组合2万吨、1.5万吨列车。
⑷秦皇岛东站、柳村南、迁安北、迁曹线各站-湖东的万吨列车可挂回送湖东的可控列尾装置。
第30条 万吨(包括单元和组合,本条下同)重载列车列尾作业站作业
1.湖东站作业
⑴到达湖东Ⅱ场的列车,不换挂本务机车和不进行技检作业时,湖东站不进行列尾作业(北同蒲线环线及开通直通运输的万吨装车点除外);换挂本务机,不进行技检作业时,湖东站负责对列尾主机和中继器重新进行确认;遇列尾装置故障,开车前必须更换。
⑵到达湖东Ⅱ场的列车,无论是否换挂本务机车,进行技检作业时,湖东站须更换列尾主机和中继器,车站按照到达作业办理。
⑶湖东站开往口泉站万吨列车,由车站负责另备一台列尾主机交从控机车携带;单机前往口泉站挂万吨重车时,需将列尾主机、中继器及备用列尾主机一并断电送交机车乘务员。列车返回时,车站负责接取备用列尾主机。
2.大新站作业
到达万吨空车进入安太堡、安家岭、木瓜界、刘家口环线装车时,列尾装置可不摘卸,利用技检作业时间,只更换列尾主机和中继器的电池,开车前做好“一对一”关系的确认,发现列尾装置故障必须及时更换。
到达万吨空车进入朔州西站时,由朔州西站摘卸列尾主机及中继器,大新站使用汽车隔日到朔州西站拉取(日进朔州西站5套以上时,需每日拉取),朔州车务段要制定具体作业办法,并对进入及拉回的列尾主机和中继器建立台帐(格式自制)。
3.口泉站作业
⑴负责到达空车列列尾主机和中继器的摘卸、断电及接取备用列尾主机;负责始发重车列列尾主机、中继器的安装,并将一台备用列尾主机交从控机车。
⑵列尾主机和中继器“一对一”关系的确认由车站负责。
4.平旺站作业
⑴湖东至口泉间万吨列车在平旺站Ⅱ场停车后,作业人员向从控机车乘务员接取备用列尾主机,待摘机转线后,负责列尾主机的安装(中继器位置不动),同时将到达的列尾主机摘卸,断电交转线挂车后的从控机车。
⑵列尾主机(中继器)的重新置号、确认由车站负责。
5.翠屏山站作业
⑴直接进入电厂站卸车的万吨列车,列尾到、发作业全部在翠屏山电厂站办理。
⑵翠屏山电厂站到达的列尾装置不进行检测,万吨重车列在翠屏山站分解时,原列车上的列尾装置携带至电厂站摘卸,小列在翠屏山至电厂站间按无列尾列车运行。
6.后营站作业
计划在后营站组合2万吨空车列的万吨列车,柳村南站开车时,第一列安装使用普通列尾装置,第二列安装可控列尾装置,到达后营站后,车站派人从第一列摘取普通列尾装置,交组合后的2万吨列车从控机车备用。
7.茶坞站作业
负责组合列车分解后和大秦线段甲岭、蓟县西、高各庄交口列车列尾装置的摘卸,负责组合列车列尾装置的加挂。
8.万吨列车直下蓟县作业
⑴大秦车务段在蓟县站设立列尾作业点,负责万吨列车列尾主机、中继器的摘取以及回送工作,由大秦车务段制定相关作业办法。
⑵万吨列车在蓟县站进行分解时,机车乘务员要及时解除“一对一”关系。
⑶万吨列车在蓟县站进行分解后,由列尾作业员将列尾主机、中继器送交机车乘务员回送蓟县西站,不需发布调度命令,凭《列车尾部装置回送单》进行回送,蓟县站列尾作业员要加强与蓟县西站的联系,确保回送设备的接取。
9.秦皇岛南站、段甲岭站进入我局万吨列车作业
⑴秦皇岛南站开行的单元万吨空车列在后营站加挂列尾装置(开行时由大秦车务段负责从柳村南站或秦皇岛东站回送列尾装置),段甲岭开行的单元万吨空车列在大石庄站加挂列尾装置,高各庄开行的单元万吨空车列在茶坞站加挂列尾装置。
⑵秦皇岛南站开行的单元万吨空车列,由路局调度所在下达班计划时一并通知后营站,后营站提前做好安装列尾装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10.高各庄站作业
大秦线经茶坞站进出北京铁路局的列车,在高各庄站进行普通列尾主机摘挂作业(万吨列车包括中继器)。高各庄站设置普通列尾检测点,归大秦车务段管理、使用,检测设备的维修工作由大同站负责。检测后加挂的列尾装置可不利用机车进行排风试验。列尾作业人员负责普通列尾检测、安装、摘卸、回送等工作。高各庄站普通列尾检测点使用配属湖东站的普通列尾主机和中继器,保有量暂定为各5台。
11.呼和局开往湖东站的万吨列车和湖东站开往呼和局万吨空车作业
⑴呼和局万吨列车及万吨空车列尾在湖东站的检测、摘挂由呼和局派驻的作业人员负责,列车尾部软管的连接,有列检作业的列车由湖东车辆段负责,无列检作业的列车由集宁车务段列尾作业员负责。
⑵湖东站开往呼和局万吨空车开车前的简略试风,列尾装置良好时由本务机机车乘务员负责,遇不能建立“一对一”关系或其它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由集宁车务段列尾作业员负责,试风结束后通知车站开车。
⑶大同站与集宁车务段签定列尾作业协议,明确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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