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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井煤矿停建整改方案4.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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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纳雍县老凹坝乡大龙井煤矿 停 建 整 改 方 案 2011年7月28日 停建整改方案 2011年7月28日,贵州省毕节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纳雍县安检局等部门联合对我矿进行安全检查、查出隐患25条,并对我矿处以立即停建整改,争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编制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报纳雍县安监局同意后进行整改。整改结束纳雍县安监局验收合格并完善矿井建设手续后方可恢复井下建设的处罚。我矿根据查出的隐患,特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成立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何家裕(煤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李永龙(矿长)、熊建江(工程师) 成 员:褚代发(机电矿长)、彭亚军(安全矿长)、程忠一(生产矿长)、王发俊、何登超、何程彬、邓涛、彭军、何兴良、杨荣辉。 组 长何家裕 负责全面工作的指挥及安排、监督。负责整改所需资金的落实。 副组长:李永龙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安全措施的落实、应急预案的落实、重点负责井下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在安全的情况下保质、保量完成。 副组长熊建江,协助组长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措施并组织会审,落实。负责制定整改所需的规章制度、操作技能并组织贯彻、落实,切实消除“三违”、消除隐患、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成员主要根据整改工作的分工,负责在施工现场督促落实整改方案及措施,保证整改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整改工程质量达到要求。保证整改期间安全工作。 二、查出隐患整改方案。 1、采矿许可证尚未变更完成,仍为9万吨/年采矿许可证。 整改措施:由煤矿主要负责人何家裕催促尽快办理3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 整改负责人:何家裕 完成时间;尽快 2、矿井建设手续不完善,《安全设施设计(30万吨/年)》尚未批复。 整改措施:由煤矿主要负责人何家裕催促尽快办理3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办理《安全设施设计(30万吨/年)》的批复。完善矿井建设的手续。 整改负责人:何家裕 完成时间;尽快 3、人员定位系统不能正常投入使用。 整改措施:将人员定位系统开启,所有入井人员都必须携带人员定位标识卡,将人员定位系统正常使用起来。 整改负责人:褚代发 完成时间2011年7月30日 4、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稳定,井下瓦斯探头无显示现象频繁;未安装高、底浓度瓦斯传感器;监控探头设置不符合要求,瓦斯报警值设置为1%、主井温度传感器报警值设置为95度。 整改措施:由机电矿长对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修、保证井下瓦斯探头正常显示。由采购员采购高、底浓度瓦斯传感器,再由机电矿长安排电工将高、底浓度瓦斯传感器安装到位。将瓦斯报警值设置为0.8%、主井温度传感器报警值设置为26度。 整改负责人:褚代发、杨荣辉。 完成时间2011年8月2日 5、井下瓦斯时有超限,超限浓度在1%—2%左右,未认真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整改措施:由工程师熊健江组织矿级管理人员对井下瓦斯超限原因进行分析,根据分析出的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整改负责人:熊健江 完成时间2011年7月31日 6、矿井地质条件不稳定,构造较多且未编制《防止误揭煤层措施》,在掘进过程中对煤层厚度30厘米煤层未采取防突措施。 整改措施:立即由工程师熊健江编制《防止误揭煤层措施》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审后组织所有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学习。在掘进过程中对所有遇见的达30厘米厚度的煤层一律按防突的规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整改负责人:编制《防止误揭煤层措施》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审后组织所有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学习由熊健江负责落实,在2011年8月1日前完成。在掘进过程中对所有遇见的达30厘米厚度的煤层一律按防突的规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由李永龙负责落实。整改期限为长期。 7、掘进工作面仍在使用2010年探、放水设计,且设计不符合要求,仍使用三个探放孔且探放水记录中未对钻孔进行编号、对探放水控制基点、控制范围的数据不清。 整改措施:由工程师编制2011年的探、放水设计,设计必须是六个探放孔,对探放水控制基点、控制范围的数据标注清楚。 整改负责人:熊健江 完成时间2011年8月1日 8、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法人王祥志和工程师熊健江无安全资格证。 整改措施:立即安排法人王祥志和工程师熊健江安全资格证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 整改负责人:王祥志、熊健江。 完成时间;2011年8月30日. 9、特种作业人员严重不足,监控员2人,安全员3人,瓦检员7人,电钳工2人,防突工6人,绞车工8人。 整改措施:根据井下作业地点(3个、即主井、副井、风井掘进)的需要立即招聘具有能胜任工作且持有资格证的。监控员2人,安全员7人,瓦检员3人,电钳工2人,防突工3人,绞车工2人。使监控员达到4人,安全员10人,瓦检员10人,电钳工4人,防突工7人,绞车工10人.保证作业地点所需管理人员达到要求。 整改负责人:何家裕 完成时间2011年8月15日 10、班前会议记录、矿灯发放记录和入井检身记录人数不能实现“三统一”,且记录不完善。 整改措施:立即对班前会议记录、矿灯发放记录和入井检身记录进行检查,保证班前会议记录、矿灯发放记录和入井检身记录达到 “三统一”,以后必须认真填写班前会议记录、矿灯发放记录和入井检身记录,人数实现“三统一”。 整改负责人:李永龙 完成时间;2011年7月29日 11、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的规定,机电矿长褚代发从未入井带过班,部分记录不完善。 整改措施:按规定安排机电矿长褚代发进行入井带班,并认真填写记录。 整改负责人:李永龙 完成时间;2011年7月30日 12、图纸资料不规范,未将实际施工情况及时上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不能反映井下实际情况,绘制的通风系统图未标注风量、风速等技术参数,井上、下对照图未标明老窑面积和积水量。 整改措施: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填图,将实际施工情况及时上图,采掘工程平面图要能反映井下实际情况。绘制的通风系统补标注风量、风速等技术参数。井上、下对照图标明老窑面积和积水量。 整改负责人:熊健江 完成时间2011年8月1日 13、矿井未按照规定编制下列防治水图件:(一)矿井充水性图;(二)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四)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五)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整改措施:按照规定编制下列防治水图件:(一)矿井充水性图;(二)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四)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五)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整改负责人:熊健江 完成时间;2011年8月10日 14、未编制《2011年度水害调查报告》和《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未对周边小窑及老窑老区作具体调查分析并及时上图管理。 整改措施:立即对矿井水害进行调查,按规定编制《2011年度水害调查报告》和《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并对周边小窑及老窑老区作具体调查分析并及时上图管理。 整改负责人:熊健江 完成时间;2011年8月12日 15、未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完善,制度中对隐患的报告及奖惩未作具体的规定,隐患排查不深入,处理措施简单、针对性不强,未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落实,未对重大隐患进行进行牌板公示。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并对制度中对隐患的报告及奖惩作具体的规定,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落实。在矿办公楼门前修建一块公示牌板,将重大隐患进行进行牌板公示。 整改负责人:李永龙 完成时间2011年8月5日 16、未按要求推广永贵公司煤矿安全生产的先进管理经验,无贯彻学习记录。 整改措施:组织全矿管理人员及工人对永贵公司煤矿安全生产的先进管理经验进行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 整改负责人:李永龙 完成时间2011年8月3日 17、编制的《作业规程》中无供电负荷计算、无通风系统图、避灾线路图等相关图纸,无防突等相关内容,且均未定期复审。 整改措施:由熊健江对《作业规程》中缺少的供电负荷计算、通风系统图、避灾线路图等相关图纸,和防突等相关内容,进行补充然后组织会审,贯彻落实。以后每月由熊健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复审。 整改负责人:熊健江 完成时间;2011年8月5日 18、未健全地面瓦斯永久抽放系统,未安装低负压瓦斯抽放抽放系统,且未进行抽放。 整改措施:检修、维护好地面瓦斯永久抽放系统,在揭煤形成系统前安装好低负压瓦斯抽放抽放系统,在掘进过程中遇煤时进行先抽后掘。 整改负责人:李永龙 完成时间2011年8月5日 19、主斜井、回风斜井现场均无中孔痕迹。 整改措施:探放水的距离到位时必须从新打钻,打钻时必须按设计的要求打钻。 整改负责人:彭亚军 完成时间;从新打钻之前。 20、主斜井、回风斜井探水牌板内容不全,且探水保护和允许掘进距离不符合要求。 整改措施:立即补齐主斜井、回风斜井探水牌板内容。探水保护距离按20米从新计算允许掘进距离并进行牌板公示。 整改负责人:熊健江 完成时间;2011年8月4日 21、主斜井、回风斜井掘进工作面未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的规定。 整改措施:主斜井、回风斜井在掘进过程中严格执行先探后掘并留足20米保护距离的探放水制度。 整改负责人:李永龙 完成时间;长期。 22、主斜井开关进线喇叭口密封圈安设不符合要求。 整改措施:由机电矿长安排电工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将开关进线喇叭口密封圈进行更换。 整改负责人:褚代发 完成时间;2011年7月29日 23、主斜井、回风斜井均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裝机,料槽均未设置防护栏,耙裝机运行处未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整改措施:将耙裝机拉出到地面,在料槽两边焊接防护栏。以后凡耙裝机运行时都必须在耙裝机上方悬挂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整改负责人:将耙裝机拉出到地面,在料槽两边焊接防护栏有褚代发负责进行整改。在2011年8月3日前完成。以后凡耙裝机运行时都必须在耙裝机上方悬挂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由跟班矿级领导负责进行落实。整改期限为长期。 24、主斜井与副斜井、副斜井与回风斜井联络风门的墙垛均未掏槽,副斜井与回风斜井联络风门的墙垛上设置有未使用的管线通道,且为封闭。 整改措施:将主斜井与副斜井、副斜井与回风斜井联络风门的墙垛墙体拆开,进行掏槽并且掏槽深度不低于30cm,将副斜井与回风斜井联络风门的墙垛上设置的管线通道封闭。 整改负责人:何程彬。 完成时间;2011年8月5日 25、主斜井、回风斜井距离煤层法线距离不足10m,煤矿未采取相关防突措施,也未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 整改措施:立即在主斜井、回风斜井迎头打排放钻孔进行排放。放炮时井下一律撤出所有人员。到地面进行放炮。迎头在打钻揭煤进行煤与瓦斯突出的预测预报。若预测预报有突出危险必须采取抽放进行消突,直至预测无突出危险,方可揭露煤层。( 整改负责人:李永龙、何程彬。 完成时间2011年8月5日。 三、以上整改所需资金均有煤矿负责人何家裕负责落实。 四、整改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完成此次整改工作任务,保证整改工作达到整改的质量要求,改善井下安全生产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在达到整改施工过程中不出现安全事故,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作业人员务必遵照执行。 1、严格交接班制度。每班入井前,必须由当班跟班矿级领导,班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同跟班矿级领导,班长、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由外至里对工作面通风、顶板、支护、瓦斯浓度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在现场交接清楚,只有把发现的问题和交接的隐患处理好后,方可开始工作。 2、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带班和管理人员跟班制度,每班必须有矿级领导、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电钳工进行跟班作业。 3、每班进行入井整改前,跟班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组织召开好班前会,交代好安全注意事项。 4、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制度。绞车在提升过程中,提升巷内的所有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室,严禁有人员在巷道内逗留。人员上下井时,必须电话通知绞车司机不能运行绞车。 5、绞车运行前,电钳工和绞车司机必须对绞车装置,声光信号等进行全面检查,保证绞车装置和声光信号等完好,可靠,能正常使用,方可运行绞车。 6、各种防跑车装置必须完好,保持常闭状态,只有在车辆通过时才能打开。 7、人员在巷道中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上方打上两颗可靠的支柱做临时防跑车装置。在巷道中装车时,必须在矿车下方打上两颗可靠的支柱做临时防跑车装置,且必须同时与绞车司机保持信号一致。 8、人员进入作业地点进行整改前,必须先由瓦检员检查通风状况、瓦斯浓度,只有通风状况完好,瓦斯不超过平时浓度(0.5%)。且安全员检查顶板、支护等,符合要求方可允许作业人员进入。 9、整改过程中,安全员必须现场跟班、随时检查帮、顶情况、发现有里离层顶板,顶板出现的活矸,必须进行处理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10、整改过程中,瓦检员必须现场跟班、随时检查通风状况,瓦斯浓度,若发现通风状况不良,瓦斯浓度发生变化,必须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人员,报告调度室。 11、进行打钻时,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撬掉离层顶板、活矸,安全员必须现场跟班进行指挥。 12、在进行打钻探水时,必须严格执行探放水的设计,按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进行探水。 、安全技术措施,跟班矿长必须现场指挥。 13、进行打钻探水时,必须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稳固的立柱和挡板。打好钻机的压柱。 14、 钻孔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5、 钻孔时,瓦检员必须现场跟班,随时检查瓦斯,并在探水孔上方挂一个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调度室进行处理。 16、进行打钻时、如发现有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向矿级领导汇报进行处理。 17、电钳工更换主斜井开关进线喇叭口密封圈和撤主斜井、回风斜井均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裝机撤电源时必须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 18、检修和更换电器设备时必须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 19、其余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五、应急救援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在整改过程中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有效地控制和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制定如下应急救援预案 (一)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何家裕(煤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李永龙(矿长)、熊建江(工程师) 成 员:褚代发(机电矿长)、彭亚军(安全矿长)、程忠一(生产矿长)、王发俊、何登超、何程彬、邓涛、彭军、何兴良、杨荣辉 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小组、技术处理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后勤保障小组、事故调查小组。 1、组 长: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和解除,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2、副组长: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应急状态下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及信息传递;保障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信等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执行总指挥的命令。 3、抢险救援小组:具体负责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技术处理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5、医疗救护小组: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7、后勤保障小组: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8、事故调查小组:主要负责事故后事故分析报告,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预防措施 (1)、加强矿井的防灭火管理,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有任何火源,井下电器设备严禁失爆,下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等点火物品。 (2)、检查井上、下灭火器的完好性、井下消防硐室内的水管,沙子等数量是否合符规定。不否合符规定的必须补齐 (3)、检查检测监控系统温度、烟雾等传感器是否正常使用,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须 (4)、棉纱和布头等易燃物品使用后,不准乱扔和随意乱放,用完必须及时处理好。井下禁止使用不阻燃橡胶器具、电缆、风筒和塑料制品等。 6、健全井下消防管路,防尘管路兼作消防管路,要求每100m安装放水“三通”闸门一个。 7、井下材料消防库设施由调度室负责备齐(具体数量见附表)并负责日常检查与保管。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不得挪作他用。 火灾事故的处置1、最先发现火灾人员的处理程序 (1)最先发现火灾人员应该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判断火势情况,若现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立即扑灭或控制火势,不使火灾扩大时,应先救灾后报告。若现场火灾无法立即扑灭或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查明火灾性质、地点、范围、着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现场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离,撤离期间要切断工作地点电源,并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人员撤离按以下路线执行: a. 1301工作面 井下人员由1301工作面→1301工作面运输顺槽→区段运输石门→运输下山→井底车场→主、副斜井→地面。 b. 掘进工作面 井下人员由掘进工作面1→区段运输石门→运输下山→井底车场→主、副斜井→地面; 井下人员由掘进工作面2→掘进回风道→区段运输石门→运输下山→井底车场→主、副斜井→地面。 反风时的避灾路线: 当井下进风侧发生火灾时,轴流式风机反转实现反风,井下人员朝反风时的新风风流来向撤退出井。 a. 1301工作面 井下人员由1301工作面→1301工作面运输顺槽→区段运输石门→风井→安全出口→地面。 b. 掘进工作面 井下人员由掘进工作面1→区段运输石门→风井→安全出口→地面; 井下人员由掘进工作面2→掘进回风道→区段运输石门→风井→安全出口→地面。 (2)撤离期间注意事项 a. 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必须佩带自救器,通过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 b.尽量保持事故前的通风方式和风流方向。 c.全矿井反风时,撤人路线按照如上相反方向执行。 d.撤离前必须切断事故范围内电气设备电源。 2、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火灾的汇报后的处理程序 (1)立即通知火灾回风侧工作人员撤离升井,通知相关变电所切断火灾可能波及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电源。 (2)矿长、总工程师、通风部门科长、安全部门科长、矿值班领导、事故单位主要领导及各救援工作组成员赶到矿调度室成立救灾指挥小组,研究灭火方案,同时通知纳雍县矿山救护队赶到事故地点组织抢险救灾。 3、指挥小组成立后的工作程序 (1)根据现场火势及人员撤离情况判断可能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伤亡情况、撤离情况,明确需要救护地点人员、救护路线等,并安排救护队组织营救。 (2)组织制定合理有效的灭火方案,并落实救护队组织实施。 (3)根据已探明的灾情,选择合理通风系统,制定降低火灾危害的措施,并由通风部门、救护队组织落实。 a. 若火灾发生在矿井主要进风巷及井井底车场、中央变电所时,要进行反风,反风前必须清点可能受反风后火灾气体威胁区域的人员,并立即组织撤离,通知矿井其它地点工作人员按与火灾避灾路线相反的方向另一翼的进风井井筒撤到地面。 b.若火灾发生在其它地点时,立即通知井下可能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人员撤离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通风状态,合理控制火区进风量。 c.采煤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适当增加风量或采取局部反风措施。 d.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通风状态。 e.下行风巷道着火时,应有防止由于火风压而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 (4)落实各抢险救灾小组做好运输、医疗、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4、救护队接到通知后的应急处理程序: (1)救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矿调度室。 (2)简单了解火灾发生地点、范围、火势情况。 (3)下井实施救护工作。 (4)到达火灾现场后首先在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救护基地。 (5)安排救护人员分组进入灾区,按救灾指挥小组指示,组织营救可能受伤人员,查找遇险、受伤人员并积极组织抢救。 (6)根据现场火势采取合理灭火及防止火势扩大的措施。 a. 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直接灭火。 b.如火势太大无法扑灭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防止灾情扩大的应急措施。 c.必要时应将排水管、风管改为临时消防管路。 d.直接灭火失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发生火灾的巷道或工作面。封闭时火区必须执行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①封闭火区的安全技术措施 A、封闭火区要执行“小、少、快”的原则,封闭的范围要尽可能小,建立最少的防火墙就能将火区封闭,防火墙施工要快,不得拖延。 B、封闭火区由救护队员负责进行。 C、封闭期间救护队员必须严格按救护规程的规定佩带装备。 D、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封闭地点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并负责监护,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人员撤离。 E、火区的封闭只有在确认火区里无人时可进行。 F、封闭火区的救护队员应定时轮换,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其它原因造成伤害。 ②防止火区发生瓦斯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 A、采区或其它瓦斯涌出量较少的工作地点发生火灾时,可以在保持火区正常通风的情况下先封入风侧防火墙或同时封闭入风侧及回风侧防火墙。 B、火区封闭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回风侧风流中气体情况,发现瓦斯、一氧化碳或其它可能参与爆炸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异常时,必须立即撤到进风侧新鲜风流中并汇报现场指挥员及指挥中心,等候处理。 C、封闭火区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流逆转。 D、封闭火区时,可以同时向火区注入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以降低火区氧气及瓦斯等爆炸性气体浓度,防止爆炸事故发生。 E、火区封闭后,必须抹面,封严,防止漏风。封闭后不得频繁通过观察孔检查闭内气体情况。 (7)灭火时必须注意的事项 a.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以免造成爆炸事故。 b.不致造成风流逆转。 c.不致危及人员安全。 d.有助于阻止火势扩大,抑制灾情,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e.油类着火时,严禁用水灭火,只能用沙子、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等灭火。 f.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不可将人体或手持的用具触及导线及设备,以防触电。 g.救灾工作应由救护队员进行,其它人员只能在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0024% ,瓦斯浓度﹤2%,温度<35℃条件下参与救灾,并有防止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1.7后期处置 1.7.1善后处理 1、安全部门、通风部门负责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实解决方案。 2、办公室负责做好伤亡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好受伤者的医疗救护工作,协调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 3、保卫科负责维护好事故后的社会治安,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1.7.2火区管理 对因无法扑灭而封闭的巷道或采掘工作面 1、封闭后,立即进行注浆、注水或注氮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2、必须每周对密闭内外温度、空气压差、空气成份,如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检查一次,并进行分析。如发现密闭内温度升高,一氧化碳浓度增加,防火墙漏风等异状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检查、处理结果应及时汇报矿长、总工程师。 3、封闭的巷道或采掘工作面原则上不再启封。若因生产需要必须启封时,必须在确认火区内火点已熄灭的情况下,由通风部门、安全部门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启封工作应由救护队负责进行,启封后必须由救护队员负责认真检测温度、气体情况,确认无异常且稳定8h后方可恢复其它工作。恢复其它工作后,通风部门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蹲点,蹲点过程中不间断检查已启封火区的气体、温度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矿调度室、通风部门、安全部门,由通风部门、安全部门组织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8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通风部门负责井下的消防材料库风筒、黄土、沙子、木板、钉子、砖等防火设备、物资的配备,维护好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并派专人管理。没有抢险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材料库的防灭火设备、物资。火灾发生后,通风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消防材料库物资供应。 2、供销科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后抢险救灾必须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供应。 3、抢险救灾队负责保障抢险救灾物料、设备的井下运输。 4、办公室、物质供应部门要备好铁锨、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黄土等必备救灾物资。事故处理期间,必须安排好装卸人员保证救灾物资随要、随装、随运。 5、监控中心要搞好监测系统的管理、维护,保证正常使用;保障矿井通信系统的畅通,保证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保证下井人员自救器、矿灯的完好,必须按规定对自救器、矿灯进行检查,发现自救器失效的要立即更换。消防材料库材料明细表,详见表8-2。 表1.8-1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信联系方式 职 务 姓 名 内线电话 手 机 备 注 总指挥 何家裕 818 15985460000 矿总负责人 副总指挥 李永龙 809 13595778054 矿 长 副总指挥 黄忠卿 816 18635219786 总 工 成 员 彭亚军 813 13765880353 安全矿长 成 员 孔令柱 811 15186078399 生产矿长 成 员 姚富贵 812 13994318406 机电矿长 成 员 钱杏芳 831 15908574017 调度室主任 成 员 王发俊 830 18984742899 矿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彭 梨 801 18984747558 监控室组长 成 员 郑圣峰 822 18984742691 掘进队队长 成 员 蒙照能 831 13721586177 防突队长 成 员 陈夫珍 821 13628572706 掘进队副队长 成 员 陈夫串 819 15117666803 掘进队副队长 根据本次整改实际情况,本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大部分 1、如在井口出现火源或火灾,立即汇报消防队及矿领导,进行灭火工作。 2、如出现瓦斯时高时低,立即汇报上级领导,即处理好瓦斯的排放工作。 3、如出现顶板冒落伤人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调度室,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4、维修井下电器设备设施时,如出现触电或电源短路引起燃烧时,立即通知关闭电源后,把触电人员运出地面进行抢救。 5、在每项工作中,如出现各类事故,必须向调度室报告,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理。 五、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领导小组必须逐项进行检查验收,不完善的地方及时返工整改。只至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合格。 纳雍县老凹坝乡大龙井煤矿 201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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