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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料蔗进厂管理办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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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糖料蔗进厂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使进厂糖料蔗符合新鲜、干净的质量要求,并确保糖料蔗进厂的数量客观、准确,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适用于糖料蔗的砍运质量、过磅、进厂质量检验的管理。 3. 职责 3.1 农务科负责糖料蔗的砍运管理工作。 3.2 企业管理科负责地磅及过磅业务的管理事项。 3.3 质量检验科负责进厂糖料蔗的质量检查及品种鉴定、扣杂事项,以及地磅的检定及维修工作。 3.4 保卫科负责运输车辆进厂的秩序管理。 3.5 集团质量安全与监督部、审计部负责对各企业糖料蔗进厂管理的监督检查。 4. 管理制度 4.1 糖料蔗砍运管理 4.1.1 糖料蔗砍运原则 4.1.1.1遵循先熟先砍、先砍先运、泒砍泒运、受灾优先的原则。 4.1.1.2均衡安排各村屯、蔗点砍运进度,实现平衡收榨的原则。 4.1.1.3坚持蔗农凭砍蔗通知单砍蔗,司机凭承运单按点运蔗的原则。 4.1.2 糖料蔗砍运质量要求 4.1.2.1糖料蔗收购外观质量标准 项 目 指 标 验收方法 须根 残留不长于2毫米 实测 叶鞘 100根允许有5个残缺叶鞘 随机抽样 蔗梢 蔗梢削至生长点(鸡蛋黄)20厘米以下 随机抽样 蔗头 蔗茎无地下部节密集部位 直观 蔗腐 每根蔗头、蔗尾、中间每处腐量不大于20毫米 直观 叶片 无 直观 干枯蔗 无 直观 蔗笋 无 直观 泥沙 无 直观无人为渗入 4.1.2.2捆绑材料必须用竹蔑、麻绳作绑绳捆蔗,不能用蔗叶、塑带等其它材料作捆绑绳。 4.1.2.3砍蔗时要把优良、普通品种甘蔗按收购价格类别分开砍运,不得混装。 4.1.2.4糖料蔗装车时不得夹带入非蔗物,加固材料不准使用竹子、木料作加固,一律采用蔗条加固甘蔗。 4.1.3糖料蔗进厂管理流程(附件1) 4.1.4 糖料蔗砍收细则 4.1.4.1农务科在开榨前要做好各蔗点的砍蔗顺序安排,以抽签等方式确定各蔗农的甘蔗砍收顺序。砍蔗顺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除灾害发生外)。 4.1.4.2由农务科根据生产计划做出砍蔗计划,以不断槽、不积压为原则安排砍运量。农务科信息管理员按照砍运量和砍蔗顺序打印出砍蔗通知单。 4.1.4.3砍蔗安排严格实行票证管理,杜绝“人情票”和“后门票”。 A)砍蔗通知单是蔗农砍蔗依据,蔗农在接到砍蔗通知单后方可砍蔗,在通知单限定的时间内砍收甘蔗后报进度。 B)蔗农要按计划砍收甘蔗,如超计划时间砍交甘蔗,造成甘蔗质量下降的,由蔗农负责。 C)每张砍蔗通知单只能使用一次,甘蔗进厂过磅后微机自动取消该票进厂资格,砍蔗通知单重复使用无效。 D)蔗农无票证擅自砍蔗,已形成事实的,必须报告农务科领导,由农务科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补发砍蔗通知单。蔗农自行承担无票证擅自砍蔗引发的损失。 4.1.4.4农务下乡人员和甘蔗联络员要指导蔗农按照4.1.2糖料蔗砍运质量要求砍收、装运甘蔗,要告知蔗农达不到质量要求可能引发的后果:返工重修、被扣杂等。 4.1.4.5甘蔗砍收质量要在田头抓起,农务下乡人员和甘蔗联络员要加强甘蔗地头的巡回检查,在蔗农砍好蔗后,要到蔗地检查砍收甘蔗的质量和数量,各方面均符合要求后才允许报进度。 4.1.5 糖料蔗的运输 4.1.5.1承运(泒车)单的使用 A)农务运输调度根据报运进度按先报先运、先难后易、远近搭配、分散泒车的原则泒车运蔗:每辆车一次只能打出一张承运(泒车)单。 B)司机按承运(泒车)单指定的蔗农姓名、村屯蔗点找蔗农装蔗。司机必须及时找到对应的蔗农,并核对承运(泒车)单与砍蔗通知单位的内容一致后,才能装车。 C)承运(泒车)单一经发出则不得更换,司机领取承运(泒车)单后,必须完成任务,否则不允许再给该车辆泒运。 D)司机凭承运(泒车)单及砍蔗通知单拉蔗回厂,蔗主应随车来厂(或委托司机代理)办理过磅手续。 E)票证不齐拉蔗回厂的,由司机承担不得过磅的责任,且该车运费不给予结算。 4.1.5.2 甘蔗的运输距离 A)农务科要测定各村屯、蔗点到厂的运输距离,测定以车况良好、仪表正常的车辆实际行程的方法确定运距。 B)测定的各村屯、蔗点到厂运距,要录入微机作为运输甘蔗车辆结算运费的计算依据,具有相对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改。 C)各村屯、蔗点到厂道路发生变化,使里程变动较大的,要重新测定其运距。 4.1.5.3 在蔗地装车时司机要指导蔗农装好蔗,禁止用竹子、木棍插边,如途中有甘蔗丢失的,司机有责任通知蔗农重新装蔗,否则后果由司机负责。 4.1.5.4 杜绝农务人员与司机舞弊产生“近蔗远拉”谋取私利的行为。 4.2 糖料蔗的过磅管理 4.2.1地磅每年在开榨前由企业管理科联系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4.2.2 地磅称重操作及维护具体按《使用说明书》执行,确保地磅称量准确。 4.2.3 车辆上磅时速度不得超过5km/h,不能出现重物以拖、拉的形式上磅,重物超出地磅的称重范围不允许过磅,车辆应停在称体中心位置。 4.2.4 过磅时车辆应熄火,司机离开驾驶室,称重过程中严禁称体上站人。 4.2.5 当班甘蔗质检员负责车辆上磅、过磅的监督,如有车辆超速或超重上磅,造成的后果由该车车主负责。 4.2.6 司磅员必须认真检查运蔗票证,做到票证齐全,手续齐备才给过磅。 4.2.7甘蔗运输车辆在出车装运甘蔗前和进厂卸蔗前均需在本厂地磅称重(毛重和皮重),甘蔗运输车过磅时,由地磅司磅员、司机、蔗农在现场监磅,并在承运单上签字认可。地磅司磅员根据计算机自动采集的数量和承运单上签字认可的信息(甘蔗品种及质量情况)打印《甘蔗过磅单》,交蔗农、司机各一联。 4.3 进厂糖料蔗的质量检查 4.3.1每车次进厂糖料蔗过磅前必须经甘蔗质检员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方可过磅称重,同时做好质检原始记录。 4.3.2票证检查: 甘蔗质检员要先检查司机的承运(泒车)单与车号、砍蔗通知单是否相符,如不相符或无厂车号的,不能给予过磅。 4.3.3 品种鉴定 4.3.3.1根据承运(泒车)单,对甘蔗品种进行鉴定,作出判定结论后在检验品种一栏中填写实际品种。 4.3.3.2将不同价格品种甘蔗混装进厂的,本车渗杂的最低价格品种甘蔗超过50㎏时,则整车甘蔗按抽查到的最低价格品种确定。 4.3.4质量检查: 4.3.4.1进厂糖料蔗达到4.1.2质量要求的,实行零扣杂,予以过磅。 4.3.4.2对进厂糖料蔗达不到4.1.2质量要求的,视情况分别处理: A)甘蔗中夹带有金属或石块等非蔗物、捆蔗料不是麻绳或竹篾的、装车加固材料使用竹子或木料的,均要返工处理,经质检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过磅。 B)对达不到4.1.2.1糖料蔗收购外观质量标准的,则拒绝过磅,并责成蔗农翻工重修甘蔗,经质检员检验合格后才可装车过磅。 如夹杂物所占比率在5%以下,且蔗农无法翻工重修的,由蔗农提出并在《甘蔗质量不符合处理单》中签字认可,确定扣杂率(1%—5%)后可以过磅。 C)对火烧蔗进厂除按4.1.2质量要求外,火烧第一天进厂的扣杂10%,第二天进厂扣杂15%,第三天进厂扣杂20%,超过三天以上的不予进厂。 火烧蔗与新鲜蔗混装的,整车蔗则确定为火烧蔗。 D)对不按计划无证擅自砍收甘蔗的,在补办砍蔗通知单后,除按4.1.2质量要求外,另加10%的扣杂量。 E)因蔗农原因不按计划安排砍交甘蔗,造成甘蔗逾期进厂的,则按超时程度扣杂: ①超时24小时—48小时的,扣杂2%; ②超时48小时—72小时的,扣杂5%; ③超时72以上的,扣杂8%; F)属糖厂责任(调运不当,机器故障等)或因雨耽误运输时,对有蔗腐和干枯蔗的,可以不扣杂并允许过磅。 4.3.5对不符合4.12糖料蔗砍运质量要求的,通过适度合理扣杂引导蔗农提高甘蔗砍收质量,以最终实现零扣杂为目的。 4.3.6甘蔗质检员要将检验结果当场告知蔗农,进行扣杂的必须在蔗单上写明扣杂原因,并要求蔗农签字认可;如蔗农不到厂,司机要主动联系蔗农,征得蔗农同意后可由司机全权代理、代签,并做好原始记录。 4.3.7 当蔗农对需要扣杂的检验结果有异议时,甘蔗质检员应耐心解释糖料蔗进厂验收标准和品种要求,并与蔗农现场取样作证,必要时报告主管领导参与协调处理。切忌以粗暴武断的态度伤害蔗农感情。 4.4 糖料蔗进厂的检查监督 4.4.1 分管农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厂长)要不定期组织农务科、质量检验科、企业管理科、生产技术科、财务科对糖料蔗进厂管理的各环节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原始记录、走访蔗农和司机等方式,如发现有甘蔗质检员擅自更改甘蔗品种、不按规定扣杂;运输调度随意泒车、运蔗车辆结算运距与实际不符等行为的,将提交公司(厂部)予以查处。 4.4.2 农务科有义务接受蔗农的投诉,对投诉的问题要做好解释,投诉的意见要及时向领导反馈。 5. 相关文件 5.1 GB 10498—89 糖料甘蔗 5.2 GB 10499—89 糖料甘蔗检验方法 5.3 制糖企业各职能科室管理职责(试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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