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义乌市财政局服务承诺及办事流程
办理事项
受理科室
办事程序
所需资料
办结期限
非经常性专项资金申拨
预算科 农税科 社保科
单位申请→相关科室审核→国库科拨付
财政预算申拨单、资金使用说明等
5个工作日
部门、单位经费追加
预算科 社保科 农税科 基建科 国资科
局办公室收文→领导批转相关科室→科室提出拟办意见→送局办公室→分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或报市政府审批
相关说明资料
本局审批10个工作日,需报市府审批20个工作日,涉及政策较多情况复杂,视情适当延长。
政府采购资金申拨
预算科 社保科
农税科
采购人申请→相关科室审核→国库科拨付
政府采购计划执行书、政府采购合同、验收单、正式发票、资金结算单等
5个工作日
大宗材料等政府采购款的申拨
基建科
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基建科审核→局领导审批→国库科拨款
1、政府采购合同;2、验收单;3、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单; 4、发票;5、采购计划执行书。
10个工作日
设计、监理费申拨
基建科
建设单位申请→基建科审核→局领导审批→根据单位申请转国库科拨款
1、招投标文件和合同(首次拨款);2、义乌市基本建设工程拨款申请表;3、设计成果资料和反映工程进度的相关资料;4、经建设单位审核后填制的申请表。
15个工作日
工程款申拨
基建科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核后填制申请表→基建科审核→局领导审批(计划外未列入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项目需报市政府审批)→根据单位申请转国库科拨款
1、监理单位签署的工程进度审核意见(工程完工要有验收报告);2、招投标文件和工程施工合同(首次拨款);3、义乌市基本建设工程拨款申请表;4、其他需提供的资料(结算拨款需提供结算审核报告等)。
15个工作日
征地费及与征地有关的费用的申拨
基建科
市统一征地所申请→建设单位审核→基建科审核→局领导审批→国库科拨款
1、征地协议;2、义乌市基本建设工程拨款申请表或征地费拨款结算单;3、其他需提供的资料(如补偿费、征地费计算清单、征地红线图等)。
15个工作日
专项经费、拆迁补偿费、其他待摊费的申拨
基建科
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基建科审核→局领导审批→国库科拨款
1、义乌市基本建设工程拨款申请表;2、有关的发票或拟发生费用的预算;3、评估报告、拆迁补偿协议;4、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15个工作日
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
农业农税科
项目单位申请→项目主管部门、标田办提出意见→农业农税科办理以奖代补拨付手续→分管局长审批→局长审批→市政府领导审批
1、市土地整理暨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市补资金拨款审批表或市土地整理暨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市补资金拨款单;2、土地整理面积验收清单和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反馈表。
10个工作日
造田改地工作的立项、监督验收、补助资金的落实工作
农业农税科
项目单位申请→土管局审核提出意见→农业农税科办理以奖代补拨付手续→分管局长审批→局长审批→报市政府审批→国库科拨付
1、义乌市造田专项基金拨款审批表;2、结算拨款附带垦造耕地项目验收结果。
10个工作日
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申拨管理工作
农业农税科
1、.奖励类(或农办)文件→农业农税科按文件办理兑奖手续→分管局长审批→局长审批→国库科拨付
2、项目经费:单位申请→市府农村科提出拟办意见→农业农税科提出拟办意见→分管局长审批→局长审批→市政府领导审批→国库科拨付
1、填制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申请拨款表;2、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3、贷款贴息扶持项目还需提供银行支付利息的结算凭证。
10个工作日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申拨管理、验收工作
农业农税科
资金类:项目单位申请→农综开发办提出意见→农业农税科审核→分管局长审批→国库科拨付→农综项目资金专户
项目工程、经费类:农综开发办提出意见→分管局长审批→局长审批→拨付
1、填制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拨付单;2、项目施工合同及原材料购置采购证明。
10个工作日
农村水利建设项目验收、资金管理工作
农业农税科
建设单位申请→乡镇办事处意见→水务局意见→农业农税科意见→分管局长审批→局长审批→国库科拨付
1、填制义乌市水利建设工程补助经费预拨款申请表或竣工验收结算拨款单;2、在总造价规定以上的工程还需附工程决算的相关资料(工程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等)及审核报告。
10个工作日
扶贫专项资金拨付、项目管理检查验收工作
农业农税科
项目单位申请→主管乡镇、街道办意见→市府农村科意见→市扶贫领导小组意见→农业农税科审核→分管局长审批→局长审批→国库科拨付
1、填制扶贫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2、扶贫项目检查验收情况结果。
10个工作日
统发工资拨付
国库科
收文→拨付
工资清单(教育系统由教委提供,进核算中心的单位由核算中心提供)
2个工作日
公用经费、车辆经费等经费拨付
国库科
根据年初预算和追加文件拨付
工资(未进核算中心单位)、公用经费于每月10日之前拨付;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车辆经费(车辆保险费除外)于每季第一个月10日之前拨付。
专项资金、政府采购资金拨付
国库科
收文→审核→拨付
各相关科室的资金申拨资料
从收文到拨款完毕,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
银行账号的审批
综合科
单位申请→经办人初审→科长审核→分管局长审批
1、开立银行账户申请报告(申请开户理由、开户依据、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2、填写《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3、提供相关证明资料:a、开立基本结算账户需提供机构编制、人事、民政等部门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社团登记证。b、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所需提供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应的证明资料。c、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需提供借款合同。d、更改银行账号需提供原账号的销户证明。
5个工作日
财政票据领购
票据结报中心
单位填写申请表→经办人初审→主任审核→分管局长审批→资料录入系统管理→核发《票据准购证》和《票据管理员证》→凭证购领
办理《财政票据准购证》所需资料:
1、机构定编设立的批准文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人资格证书﹑单位介绍信和票据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4、其他相关资料。
日常凭《财政票据准购证》购领财政票据
5个工作日
财政票据结报、核销
票据结报中心
单位递交→经办人审核→核销
1、《财政票据结报核销表》;2、已使用并装订成册的财政票据财政联;3、相对应的缴款书复印件;4、票据准购证。
即办
往来款退付
综合科
单位填制往来款退付申请表→经办人审核→科长审批→移送国库科拨付
单位退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3个工作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
国资科
1、单位价值在20万元以下,或每批资产价值合计50万元以下:
资产占有单位上报→主管部门审核→财政(国资)部门审批
2、单位占有使用房屋建筑物及单位价值在20万元以上,或每批资产价值合计50万元以上:
资产占有单位上报→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市政府审批
1、资产价值凭证:购货票据、工程决算副本、记账凭证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2、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要求报废时提供);3、评估机构出具的有关资产评估文件;4、报损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损失价值清册、鉴定资料和非正常损失责任的处理文件以及对呆账确认的资料(视不同情况提供);5、财政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7个工作日
契税征收
农税中心
申报征收窗口报送办证资料→向受理窗口领取契税缴款书、印花税缴款通知书→工商银行窗口缴款→回原受理窗口领取发票、契证、贴花→凭契证到房产窗口申领房产证
一、 商品房:
1、商品房交付使用合同;2、商品房补充合同或协议;3、购房发票;4、商品房预售证附件;5、测绘报告书;6、分割土地证及复印件;6、买受方身份证明;7、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 交易房:
1、房地产买卖契约;2、双方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原契证;4、原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5、评估报告书;6、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 土地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2、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偿协议;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4、使用权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5、价款支付凭证;6、规划红线图;7、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1、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2、土地估价报告书;3、价款支付凭证;4、规划红线图;5、原土地证复印件、契证原件;6、双方身份证明(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个人提供身份证);7、征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即办
耕地占用税征收
农税中心
申报征收窗口报送办税资料→工商银行缴款→领取耕地占用税完税证
1、国土局报批材料;2、项目报批费用清单;3、纳税人银行账号。(耕占税的收件内容将配合国土审批程序调整)
即办
契税减免
农税中心
申请单位填写减免申请→中心办理文件阅办签→领导审批
1、 书面申请报告;2、 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3、公司章程;4、股份转让协议;5、土地证及复印件;6、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及复印件;7、土地出让金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8、增资验资报告;9、改制批复文件及复印件;10、企业注册、变更登记证明(工商局盖章)
市内审批5个工作日
耕地占用税减免
农税中心
申请单位填写减免申报表→中心办理文件阅办签→领导审批
1、浙江省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表;2、义乌市发改局立项文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规划红线图原件(报批10亩以上需2份);5、规划平面图原件(报批10亩以上需2份);6、国土局报批材料(报批10亩以上需2份)。
市内审批5个工作日
车辆审批
控办
申请→市控办审核→局长审批(车辆金额20万以上还需报省控办审批)
申请购车报告、单位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资金落实证明、财务报表、验资证明等
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许的批复或转报(车辆金额20万以上),一个月内办结完
会计从业资格证申领
会管科
申请→审核→领取
1、填写申领表;2、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或珠算等级证书;3、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个工作日内
行政复议
法规科
当事人申请→市局受理→决定
书面或口头申请
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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