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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期虐待与亲密伴侣暴力关系
【摘要】 目的 通过研究儿童期不同形式虐待与其成人后亲密伴
侣暴力的关系,为家庭暴力的心理干预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方法 采
用自编《新婚夫妇婚前暴力调查表》和《儿童期虐待问卷》对湖南省
长沙市 2 个社区领取结婚证愿意接受婚前暴力调查研究的 291 对新婚
夫妇进行调查。结果 受虐组的情感虐待因子分、躯体虐待因子分及量
表总分高于非受虐组;女性受虐组的躯体虐待因子分和性虐待因子分
高于非受虐组;男性受虐组的情感虐待因子分、躯体虐待因子分和情
感忽视因子分均高于非受虐组,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 05) 。
2 组间在受教育程度、职业、婚前有无同居史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c
2=10 433,P=0 034;c2=15 525,P=0 008;c2=8 843,
P=0 003) 。结论 儿童期情感虐待和躯体虐待对其成人后受虐有影
响;女性儿童期躯体虐待和性虐待对其成人后受虐有影响;男性儿童
期虐待对其成人后受虐无影响。亲密伴侣暴力(IPV)与受教育程度、
职业、婚前同居史相关。
【关键词】 亲密伴侣暴力
亲密伴侣暴力(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IPV)是指现
在或曾经处于亲密关系(如婚姻关系、约会关系、同居关系等)的异
性伴侣之间各种形式的身体、心理、性方面的暴力行为〔1〕 手段 ,其
包括殴打、捆绑、残害、拘禁、折磨、凌辱人格、精神摧残、遗弃以
1
及性虐待等。研究证实,儿童期遭受或目睹父母暴力能够增加其成年
后成为施暴者的可能性〔2-5〕 。本文拟通过探讨新婚夫妇婚前 1 年遭
受亲密伴侣暴力与儿童期虐待的关系,为家庭暴力的心理干预提供科
学的理论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 1 对象 2005 年 11 月~2006 年 2 月,在湖南省长沙市 5
个区随机抽取 2 个区(芙蓉区和天心区) 对领取结婚证愿意接受婚前 ,
暴力调查研究的 305 对新婚夫妇进行调查,年龄为 20~43 岁。收回有
效问卷 291 对共 582 份,有效率为 95 4%。调查对象仅限于初婚的
夫妇。
1 2 方法 (1)调查方法:采用横断面调查研究,调查表
要求新婚夫妇分开填写。对可疑信息再次分别询问新婚夫妇后由调查
者记录。将入组对象按有无遭受亲密伴侣暴力分为受虐组(167 人)
和非受虐组(415 人)(2)调查问卷:采用自编新婚夫妇婚前暴力调 。
查表。调查表中有关亲密关系暴力及冲突处理方式主要依据国外冲突
策略问卷(Conflict Tactics Scales2 CTS2) 6〕进行编制。调查表 〔
内容包括 5 个方面:①新婚夫妇的社会人口学特征。②有无婚前恋爱
史、婚前同居史。③婚前 1 年暴力发生情况(包括精神、躯体和性暴
力 3 种形式) 精神暴力包括:冷战或不说话,使对方感到痛苦;说一 。
2
些伤害对方的话或辱骂对方;喊叫或呼喝或摔门、摔东西等。躯体暴
力包括:扇耳光或推撞、搡对方;掐或打对方,使对方感到痛苦;用
物件掷向对方;捏扭对方的手臂或扯头发;用脚踢或用其他物件打对
方等;性暴力包括:对方不同意,仍坚持要发生性行为或性接触,但
未使用暴力;以武力或威胁迫使对方发生性行为或性接触。发生上述
任何 1 种暴力形式即认为存在婚前暴力。④儿童期虐待问卷
(Childhood Trauma Questionnaire-28 Item Short Form,CTQ-SF)
〔7〕 有 28 个条目,采用 4 个分量表,每个条目采用 5 级评分,1 分: :
从不;2 分:偶尔;3 分:有时;4 分:常常;5 分:总是;每个分量
表在 5~25 分之间,本研究剔除信效度较差的躯体忽视,选择情感虐
待、躯体虐待、性虐待和情感忽视 4 个分量表及其量表总分作为分析
指标。总分在 20~100 分之间。
3 统计分析 应用 SPSS12 0 软件进行分析, 计数资料用c2
检验,计量资料用 t 检验。
2 结果
2 1 受虐与非受虐组一般情况的比较 2 组间性别和年龄比
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 05) 受教育程度(c2=10 ;在
433,P=0 034) 职业(c2=15 、 525,P=0 008) 有无同居史(c 、
2=8 843,P=0 003)上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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