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房地产市场价值估价报告
冀新房估[2017]沧字第 090 号
项目名称:宁培安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报告
委 托 方: 黄骅市人民法院
估 价 方: 河北新世纪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
估 价 师: 张兰君 王永建
作业日期: 2017 年 6 月 20 日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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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致委托方函 二 估价师声明
三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四 估价结果报告
(一)委托方 (二)估价方
(三)估价对象 (四)估价目的 (五)估价时点 (六)价值定义 (七)估价依据 (八)估价原则 (九)估价方法 (十)估价结果
(十一)估价作业日期
目
录
(十二)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
(十三)估价人员
五 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
六 附件
(一)估价对象权属证明文件
(二) 《房地产估价资格证》
(三)估价机构营业执照
(四)估价人员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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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委托方函
黄骅市人民法院:
受贵方委托, 我公司根据贵方提出的"为确定产权持有人宁
培安的房地产价值而评估房地产"的估价目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本公司的技术操作规程对贵
方坐落在沧州渤海新区博远海润星城 4 号楼 1 门 301 室的房地
产,房屋买卖合同号编号为:BY 2011-0169 号的房地产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的价格进行了科学、客观、合理的估价,在与本估
价报告书假设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其估价结果为人民币 76.3184
万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叁仟壹佰捌拾肆元整。
河北新世纪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 签名: (盖章)
2017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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