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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doc

上传人:仙人****88 文档编号:8889426 上传时间:2025-03-06 格式:DOC 页数:27 大小:34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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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和补缴的办理指南 一、住房公积金初始登记   1.单位初建住房公积金时,依“填表说明”,填写一式两份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报归集部门,同时提供单位印鉴卡一式两张完成初始登记。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的实际张数要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上附汇缴清册的张数一致。   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以后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归集部门编报本单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4.缴存额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可变更一次,单位应重新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并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空白处注明新汇缴额起始汇缴月份。   5.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供的材料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由单位向所属管理部提交一式四联、由单位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和根据汇缴书开具的转帐支票一张。   如果汇缴当月发生因职工调入、调出、离退休、新增职工等情况引起汇缴金额变动时,单位应同时提交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汇缴书”、“变更清册”及据以填制的转帐支票配套使用,“汇缴书”金额与支票金额一致。 三、住房公积金的补缴   由单位填写一式四联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和一式二份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开具转帐支票到所属管理部办理。 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和封存的办理指南 一、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帐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帐的帐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帐户帐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二、住房公积金的封存   由职工所在单位在办理汇缴时填报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即可办理,恢复缴存时也由单位通过填报“变更清册”予以启封。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销户的办理指南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办理提取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的销户   1.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2.由单位在当月汇缴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相关栏目,先将帐户封存后即可办理销户提取。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支取业务操作指南     单位经办人在所属归集部门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 年 月 日   储蓄类型: 储蓄卡 存折 单位名称及编号:     开户银行:     序号 个人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个人储蓄帐号 支取人签字                                       经办人应按不同开户银行、储蓄卡、存折分别填写该表。   首次采用储蓄帐户方式支取住房公积金时,支取人向单位经办人提供在本行政区域内开立的个人储蓄存折帐号(邮政存折、工行存折、商行存折)或银行卡号,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户明细表》,支取人签字后,连同支取资料交归集部门经办人员。   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经办人员审核支取申请,符合支取条件的将支取数据资料和储蓄帐号或银行卡号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统一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个人储蓄帐户。   因个人储蓄帐户帐号发生错误,导致划款失败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通过公积金业务系统通知相应的归集部门。归集部门首先检查个人储蓄帐号录入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立即在业务系统内修改个人信息,如录入信息正确,应及时与缴存单位经办人联系修改个人储蓄帐号。   修改个人储蓄帐号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归集部门填写“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申请书”做变更。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申请书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___________ :   本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个人储蓄帐号变更事宜。变更前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变更后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如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变更,须持支取人本人填写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委托书”,到归集部门办理变更。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委托书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__________:   兹委托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代为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支取个人储蓄帐号变更事宜。变更前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__,变更后储蓄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归集部门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登记”,复核后办理变更手续。并及时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再次将支取款项划入个人储蓄帐户。格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帐号变更登记表 序号 日期 个人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变更前的 储蓄帐号 变更后的 储蓄帐号 经办人 复核人                                     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报办理指南 办理机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   办理地址、电话:单位依照就近和便利的原则,到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手续。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 业务网点分布”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 办理程序: 一、单位登记应提供的材料        (一)国家机关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需出具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其他城镇企业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城镇私营企业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经营性分支机构、办事处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需出具民政部门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单位填制的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登记的程序:   (一)单位经办人预先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到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单位登记表》中单位信息项目填写是否准确完整、单位名称及代码与所提供的资料是否一致、单位性质代码填写是否正确、单位证件号码是否准确无误、相关材料与表格填写是否相符、相关人员是否签字,审核《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填写是否准确完整,审核是否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是否齐全及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三)审核无误后,管理部接柜人员将《单位登记表》的有关信息录入归集系统。操作完成后,系统自动为该单位生成单位登记号。单位登记号在系统内始终唯一,是单位在管理中心办理各项业务的标识。   (四)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单位登记表》一份,样式如下: 机打样式                     单 位 登 记 表                     年  月  日 单位全称: 单位基本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性质代码   单位证件名称   单位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证件号码   单 位 地 址   邮政编码   是否具备法人资格:o法人o非法人 单位预算代码   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单位电子信箱   单位应提交证件材料 □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请注明) 受理结果 经审查,您单位提供的资料完整,我管理部对贵单位登记申请予以受理,受理时间为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您单位的登记号为:     接柜:      管理部盖章:      (五)机制《单位登记表》经单位经办人核对无误后,管理部接柜人员盖章退单位经办人,并将单位登记号手工标注在单位填制的《单位登记表》右上角处。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2、《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表格下载:《单位登记表》            请至本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表格 单位信息变更申报办理指南 办理机构:单位具体开户的管理部。 办理地址、电话: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 业务网点分布”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 办理程序:   单位信息变更是指已在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若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 (一)单位信息变更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地址、经办人等发生变更时,单位应提供相关变更文件、新证书(法人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邮政编码、主管部门、经办部门、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等发生变更时,只需填制《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公章。   4、《预留印鉴卡》所涉及的内容发生变更时,单位应填写新《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预留印鉴卡》正面加盖变更后预留印鉴,《预留印鉴卡》背面加盖原预留印鉴。 (二)《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样式 手工样式               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单 位 登 记 号: 单位名称(公章):   变更信息 变更前 变更后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证件号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主管部门     单位性质代码     法人资格     电子信箱     单位开户信息变更 □住房公积金 □住房基金 □维修基金 □住户补贴 经办部门     经办人     经办人证件号码     联系 电话 座机     手机     发薪日期     开户银行及行号     账号     单位应提供证件材料 可选 □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开户行的有关信息 □其他(请注明) 单位主管:     复核:     制表: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三)《预留印鉴卡》样式 印鉴卡正面样式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管理部 印鉴卡 单位登记号: 单位名称   所在区县   主管部门   电话: 年  月  日启用 印鉴使用说明: 印模: 单位主管:                   复核:  填制: 印鉴卡背面样式   更换印鉴申请书     我单位前在你管理部开立 账户,现拟 更换印鉴,兹将印鉴附盖 正页,自    年  月   日起启用。请将前送 印鉴注销为荷。 (在管理部原留印鉴)   审批单位签章       注:印鉴卡必须到管理部柜台领取。 (四)单位信息变更的程序   1、单位填写《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持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录入系统,打印《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单位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一份盖章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单位填制的《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并留存。机制《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样式如下: 机打样式                 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单位全称: 单位登记号:   变更信息 变更前 变更后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证件号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主管部门     单位性质代码     法人资格     电子信箱     单位开户信息变更 □住房公积金 □住房基金 □维修基金 □住户补贴 经办部门     经办人     经办人证件号码     联系 电话 座机     手机     发薪日期     开户银行及行号     账号     单位应提供证件材料 可选 □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开户行的有关信息 □其他(请注明) 受理结果 经审查,您单位提供的资料完整,我管理部对贵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予以受理,受理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接柜:    管理部盖章: 单位经办人: (五)、预留印鉴的变更程序   1、单位填写新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预留印鉴卡》正面加盖变更后预留印鉴,《预留印鉴卡》背面加盖原预留印鉴,并持原《预留印鉴卡》及相关资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预留印鉴卡》及相关材料,将新《预留印鉴卡》留存,收回原《预留印鉴卡》后销毁。 (六)单位因合并、分立而引起变更的处理   1、已登记的单位,发生合并时,视合并的具体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事项:       (1)单位发生吸收合并情况的,吸收单位若发生单位地址、主管部门、开户银行、联系部门、联系人、电子邮箱等变化时,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若无变化,无须办理手续; 被吸收(解散)单位须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单位发生新建合并的,新建单位须办理登记手续;解散单位须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已登记的单位,发生分立时,视分立的具体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事项:      (1)原单位继续存在、将其部分财产或业务分离出去另设一个或数个新单位的,原单位若发生单位地址、主管部门、开户银行、联系部门、联系人、电子邮箱等变化时,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若无变化,无须办理手续;另设的新单位视同新成立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2)原单位解散、另设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单位分立情况的,原单位须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另设立单位,须办理登记手续。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2、《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表格下载:《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请至本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表格 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申报办理指南 办理机构:单位具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 办理地址、电话: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 业务网点分布”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 办理程序:    个人信息变更是指职工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储蓄类型、储蓄开户行、储蓄账号发生变化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单位经办人可集中办理,职工个人也可自行办理。 (一)个人信息变更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持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   2、职工个人办理的,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   3、如变更个人储蓄账户信息的,还应同时提供储蓄卡(存折)复印件。 (二)《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样式和填写说明   1、《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样式                    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_______管理部: 本人_______证件号_______(兹委托_______证件号_______)申请办理个人信息变更事宜。变更前(□姓名、□证件号、□证件类型、□储蓄类型、□储蓄账号、□储蓄开户行)为_______,变更后(□姓名、□证件号、□证件类型、□储蓄类型、□储蓄账号、□储蓄开户行)为_______。 单位登记号:        职工编号: 单位已核对无误。 单位盖章:  变更申请人签字:                     单位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为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的凭证,职工个人申请办理时无需填写受托内容。     (2)如果系统内证件号与职工证件号码一致,只变更其他信息的,《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无需单位盖章。如果系统内证件号与职工证件号码不一致,变更任何信息,《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须加盖单位印章。 (三)、个人信息变更的程序   1、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的,持《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到管理部办理;   2、职工个人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的,持《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到管理部办理;   3、管理部经审核后将变更信息录入系统,打印《个人信息变更对照表》一式两份,一份盖章后退单位经办人或职工个人,一份与《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一并留存。机制《个人信息变更对照表》样式如下: 机打样式                   个人信息变更对照表                       年  月  日 变更信息 变更前 变更后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     储蓄类型     储蓄账号     储蓄开户行     接柜:                    管理部盖章: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2、《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表格下载:《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请至本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表格 单位注销登记申报办理指南 办理机构:单位具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 办理地址、电话: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 业务网点分布”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 办理程序: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撤销、解散或破产等情况之日起30日内,到开户管理部办理单位账户注销登记手续。 一、单位注销登记应提供的材料   (一)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上级部门批准文件、人民法院破产裁定、公司决议、工商管理部门责令关闭文件等。   (二)单位注销登记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单位填制的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账户注销登记表》一份,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单位账户注销登记表》样式 手工样式               单 位 账 户 注 销 登 记 表 单位全称(公章): 单位登记号:              开户管理部编号: 申请事项 我单位因:□破产 □解散 □撤销 □并入其他单位 □分立,现申请注销单位账户。 账户属性 □住房公积金  □住房基金  □维修基金  □住房补贴 申请资料 □上级部门批准文件 □人民法院破产裁定 □公司决议 □工商管理部门责令关闭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需注明) 单位经办人: 管理部盖章:      接柜: 年  月  日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复核:   制表: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三、单位注销登记的程序   (一)注销登记前,单位须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及转移手续: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及《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将所属职工转入新单位或转入集中封存库封存。   (二)转移手续办妥后,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得留有余额。   (三)原单位或清算组织持《单位账户注销登记表》一份,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开户管理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四)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单位账户注销登记表》信息录入系统。   (五)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单位账户注销登记表》,经单位经办人核对无误签字后,盖章退单位经办人,单位填制的《单位账户注销登记表》管理部留存。机制《单位账户注销登记表》样式如下: 机打样式                  单 位 账 户 注 销 登 记 表                        年 月 日 单位全称: 单位登记号:                      开户管理部编号: 申请事项 我单位因:破产(或解散、撤销、并入其他单位、分立),现申请注销单位账户。 账户属性 住房公积金(或住房基金、维修基金、住房补贴)  申请资料 工商管理部门责令关闭文件(或上级部门批准文件、人民法院破产裁定、公司决议、工商管理部门责令关闭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需注明)) 单位经办人:   管理部盖章:               接柜: 年  月  日 你单位申请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受理,账号为:        的账户已注销。 (六)管理部将《单位账户注销登记表》与该单位的登记及开户资料一同存放。 (七)管理部办理完单位账户注销登记后,在系统单位状态管理中进行单位注销操作,将该单位状态变更为注销状态。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2、《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表格下载:《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申报办理指南 办理机构:单位具体开户管理部。 办理地址、电话: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业务网点分布”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 办理程序: 一 汇缴:   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汇缴到管理中心。资金到账后,分配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汇缴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以下简称《汇缴书》)。   2、汇缴人员有变化时,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以下简称《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中心。   3、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填写《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 (二)汇缴的程序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银行汇款、支取住房基金、委托银行收款等方式缴款,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拨款方式缴款。   1、转账支票、现金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可以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的方式缴款,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1)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须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汇缴书》及与《汇缴书》汇缴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汇缴书》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与单位开户时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记录的汇缴金额、汇缴人数一致。   单位使用现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到银行(目前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填制银行统一印制的三联《现金送款簿》,《现金送款簿》收款人栏统一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行及账号向管理部索取,解款部门栏填写缴存单位全称,并在《现金送款簿》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     (2)非首次办理汇缴的,单位汇缴人员无变化的,填写与上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及转账支票;单位汇缴人员有变化的,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变更清册》,以及与人员变更后应汇缴金额一致的《汇缴书》和转账支票,《汇缴书》中“增加人数”、“增加金额” 、“减少人数”、“减少金额”栏与《变更清册》中相应栏目一致。     (3)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机制《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变更清册》、转账支票(或现金送款簿)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4)单位可同时办理在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的多月份连续汇缴。   2、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1)单位填制《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传真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     (2)单位将应缴存款项汇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汇款单中收款人栏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款银行及账号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收款银行及账号,并在汇款单空白处注明单位登记号、管理部编号及汇缴月份。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收到汇款后与管理部上报的《单位汇款备查簿》核对,无误后计入单位暂存款。     (4)管理部通过系统查询已收款后,通知单位。单位持《住房公积金汇缴书》,有变更的还需持《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份,《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两份,到管理部办理汇缴分配,将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计入个人账户。     (5)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盖章后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与《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单位填制的《单位汇款缴存公积金备案表》,一份由管理部盖章后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管理部留存。   3、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对于已开通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其所属单位可以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缴款,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1)单位与管理部签署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委托银行收款缴交住房公积金协议》。     (2)单位与开户银行签订《北京市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3)协议签定后,管理部在系统中为单位办理委托收款登记。     (4)单位每月定期与管理部做委托收款确认,包括:无人员变更的做无变更汇缴确认,有人员变更的,单位报管理部《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份。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按约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汇总委托收款信息,办理银行托收。     (6)收款成功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根据银行提供的《委托收款结算凭证》收款联,将托收款项计入单位暂存款。     (7)管理部查询收款成功信息,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分配,将汇缴金额计入个人账户,并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     (8)对于托收未成功的单位,管理部通知单位收款失败,重新办理托收手续。   4、支取住房基金汇缴住房公积金     (1)单位可以支取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交存的单位住房基金,作为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到管理部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2)单位填制《住房基金支取书》,加盖住房基金预留印鉴,到住房基金开户管理部办理住房基金支取。     (3)管理部住房基金接柜人员打印机制《住房基金支取书》,转交公积金接柜人员。     (4)管理部公积金接柜人员凭内部转来的《住房基金支取书》将转账金额录入系统,计入单位暂存款,打印《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     (5)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连同个人缴存部分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汇缴,转账支票的金额与《住房基金支取书》的金额之和应等于本次汇缴金额。     (6)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一份,盖章后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与上述两次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及《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同留存。   5、市级财政统发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行政事业单位以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的方式缴款,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     (1)首次采用财政拨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管理部开设财政拨款专户后,将汇缴信息上报财政。以后汇缴月份如有人员变更应在指定时间将《变更清册》报到管理部。     (2)管理部接柜人员及时将单位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3)管理中心会计处每月定期汇总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将数据发送财政。     (4)财政核对后将资金汇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     (5)管理中心会计处按照财政提供的单位明细,分别计入各单位暂存款。     (6)管理部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分配,打印《汇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变更清册》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7)同一单位既有财政拨款又有单位自筹的,单位应填制自筹部分的《汇缴书》和《变更清册》,并按照其他汇缴方式单独办理。   6、区县财政拨款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     (1)财政将款项汇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并向管理中心会计处提供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及电子数据。     (2)管理中心会计处收到汇款后,与财政拨款单位明细及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分别计入单位暂存款。     (3)管理部通过系统查询收款信息后,通知单位,单位持《汇缴书》,有变更需填写《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对于还需按差额缴款的单位另持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汇缴分配,计入个人账户。     (4)汇缴确认后,管理部打印《汇缴书》及《暂存款凭证》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变更清册》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如何填写 《住房公积金汇缴书》样式                   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NO.      年  月  日                        附变更清册   张 单位全称   单位登记号   资金来源:□财政  □自筹 汇缴  年  月份  汇缴金额 (大写) 千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角 分                     上月汇缴      本月增加       本月减少        本月汇缴 人数        人数         人数          人数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支票号码:   备注: 单位主管:        复核:         制单: 填写说明:   1、《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联,为无碳复写凭证,第一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作为记账凭证,第二联作为单位存根备查。   2、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既有财政统发又有单位自筹汇缴住房公积金的,需将财政统发部分和单位自筹部分分别填制《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3、《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中各项内容应准确完整填写。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如何填写 《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样式                  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年  月份 单位全称(盖章): 单位登记号:                                   第 页 共 页 本月增加汇缴 (新增职工开户) 本月减少汇缴 (职工调出、封存、销户) 序号 职工 编号 职工 姓名 证件 名称 证件 号码 缴存 基数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序号   职工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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