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
全
生
产
处
罚
条
例
二〇一三年三月目 录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考核
第一章 调 度 - 3 -
一、调度会议考核 - 3 -
二、值带班考核 - 3 -
三、调度汇报 - 4 -
四、指令任务 - 5 -
五、劳动纪律 - 5 -
六、运输管理 - 5 -
第二章 一通三防 - 7 -
一、局部通风 - 7 -
二、风筒管理 - 8 -
三、通风设施管理 - 9 -
四、综合防尘管理 - 9 -
(一)采煤工作面 - 9 -
(二)掘进工作面 - 10 -
(三)喷浆防尘 - 11 -
五、瓦斯抽采 - 11 -
六、其他 - 11 -
第三章 地质测量 - 12 -
一、地质防治水 - 12 -
二、测量 - 13 -
第四章 机电 - 14 -
一、目的 - 14 -
二、范围 - 14 -
三、职责 - 14 -
四、管理规定 - 14 -
五、机电现场文明生产 - 15 -
六、处罚标准 - 15 -
第五章 生产 - 24 -
一、掘进工程质量 - 24 -
二、回采工程质量 - 28 -
三、组织管理 - 29 -
第六章 监测监控 - 30 -
第七章 爆破安全管理 - 36 -
一、仓储管理、考核规定 - 36 -
二、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 37 -
三、其它考核规定 - 40 -
第二部分 安全管理
第一章 安全事故考核 - 41 -
一、事故处罚 - 41 -
二、事故分类 - 43 -
三、事故界定标准 - 44 -
(一)伤亡事故界定标准 - 44 -
(二)非伤亡事故界定标准 - 45 -
第二章 “三违”考核办法 - 51 -
一、“三违”的认定 - 51 -
二、“三违”处罚标准 - 52 -
第三章 安全生产特别规定 - 82 -
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处罚力度,规范考核办法,实现处罚考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对《安全生产处罚规定》再补充、修订、完善。
第一部分 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考核
第一章 调 度
一、调度会议规定及考核
1、会议时间:早碰头会7:40、生产调度会16:30
2、会议地点:调度会议室
3、主 持 人:调度室主任或副主任
4、参会单位:
①早会参加单位:分管生产、安全领导、调度值班人员(值班长指派值班人员参加下午调度会)、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风区、地质测量科、安全督查科、信息科、质标办、综采队、开拓队、掘进队、井下机电队、机电运行队、洗煤厂、选装运调度、川九项目部等;
②生产调度会参加单位及人员:生产系统各科队、救护中队、洗煤厂、选装运调度、川九公司项目部及各队组等,如需其他相关单位参加另行通知。
5、调度会主持人员通报前一天和上一班次的各项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问题处理情况;
6、当日地面值班人员汇报当天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问题;
7、各参会队组提出需解决协调的问题;
8、各业务科室对各队组提出的问题或需协调的事项做出处理,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
9、传达上级和公司的各项文件、指示、指令等;
10、公司各安全、生产领导做工作任务安排。
11、要求各参会队组必须由正职参会,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时需向当日会议主持人请假;
12、各科队参会人员必须在指定位置就坐,并在开会前签到,一次不签到处罚参会人50元;
13、开会期间要保持会场秩序,严禁大声喧哗、互相吵闹或开小会;
14、所有参会人员必须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如有手机声响,处罚100元/次;
15、会议期间严禁离开会场,如有特殊情况时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违者罚款100元;
16、所有参会人员开会期间不得抽烟,保持良好环境,发现抽烟者处罚500元/次;并按“三违”处理;
17、在规定开会时间推迟5分钟到达指定会议室的按迟到处罚100元/次;推迟10分钟到达指定会议室的按旷会处罚200元/次;未参加会议的单位处罚300元/次;
18、调度会议尽量控制在1小时内,队组和业务科室需协调沟通的事项,须在会议之前协调,不得在会议上提出,发现者对提出单位处罚200元,如业务科室不配合在会上提出,对业务科室处罚1000元;
19、各科队每天对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并有会议记录,做到“谁开会、谁传达、谁落实”原则;
20、调度室负责落实调度会上各领导的工作安排、领导值带班问题等。
二、值带班规定及考核
1、调度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按时参加班前会、交接班,未参加队组班前会的处罚50元/次,交接班迟到者处罚100元/次。
2、调度带班及队组跟班人员必须执行整点汇报制度,要汇报清楚所在位置及联系电话,保证与调度台的正常联系。未进行整点汇报的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当班跟班,并处罚200元/次;在井下出现紧急情况或事故时,各跟班人员在接到调度台电话时,应立即到发生事故地点指挥、协调事故的处理。
3、调度值班人员执行24小时值班,当日7:30-次日7:30;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调度值班室与上一班进行严格交接班,发现者处罚100元/次,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卡,记录中要真实反映当天值班期间的生产、生活情况。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离矿,否则取消当日值班资格,并罚款200元;值班期间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否则罚款100元。
6、当日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岗位,保证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守,如发现无人或代替者处罚500元。
三、调度汇报规定及考核
1、所有区队职工到达工作岗位后,当班负责人必须向调度台汇报交接班情况,否则罚款50元。
2、井下发生各类事故井下所有干部和职工都有汇报的义务和责任,必须及时向调度台汇报,并积极配合分析事故,否则根据情节给予罚款500-2000元。
3、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整点汇报制度,否则每少汇报一次,给予岗位人员罚款100元。
4、调度跟班人员每到一工作面或主要岗位地点,必须向调度台汇报现场情况,如未汇报,视为未到现场,并处罚100元。
5、公司各科、队在接到调度室通知的各项工作安排或任务时,必须严格执行,否则按未执行调度指令进行处罚。根据情节给予罚款500-2000元。
四、指令任务
1、生产调度会议上各领导安排的指令性任务,各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否则视情节罚款10000-50000元。
五、劳动纪律
1、副井上下罐笼,所有人员必须在警戒线后整队,听从把勾工安排上下罐笼,否则罚款100元。
2、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副井井口房,否则罚款100元。
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将人员定位仪绑定到矿灯上,入井考勤卡必须固定至安全帽上,否则罚款100元,并扣除当日入井所有补贴。
4、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通过酒精检测仪,按规定打卡考勤,否则罚款100元。
5、所有上下井等候人员必须在规定地点等候罐笼,严禁在井口房、灯房等地点倚靠、乱写乱画等,违者罚款200元。
6、队组库房公共卫生必须按值班表打扫,否则对值班队组罚款500元。
六、运输管理
1、地面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区域行驶,未经综合调度室许可,严禁到其他区域行驶,否则罚款100元。
2、地面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车辆在拐弯、进出厂房门地点做到“一慢二看三减速”,必须鸣笛示意,车辆司机不得抢车、挤车,否则罚款1000元。
3、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的距离至少在10米以上,后车不得超越前车,否则给予当事车辆司机罚款100元。
4、车辆司机在车辆掉头、倒车必须密切注意往来车辆、行人和周围情况,并慢速前行,否则罚款100元。
5、车辆在行驶中或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扒车以及跳车,否则罚款100元。
6、司机离开驾驶室必须制动、熄火,半坡停车必须“打掩”,否则罚款500元。
7、车辆装运喷浆料、硬化料等材料时必须保证车辆标准化达标,否则给予当事责任者罚款100元。
8、车辆进出罐笼必须听把钩工指挥,并按规定线路进出罐笼,否则罚款100元。
9、采用轨道运输时,副井进出口阻车器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平板车运输物料时必须捆绑牢固,否则不予入井,未捆绑入井的,给予把钩工罚款100元。
10、轨道运输严禁放“飞车”,否则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元。
11、工作面严禁将大于400mm×400mm的大块矸石、铁器及回弹料等杂物上皮带或煤溜,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各转载点看护人员发现,不及时处理罚款500元。
12、皮带、刮板运输机空载时严禁开喷雾,发现一次罚责任队组500元。
13、各队组用砖块严禁车辆自卸,必须使用砖卡人工卸砖,否则罚责任队组1000元。
第二章 一通三防
一、局部通风
1、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电工)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
2、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地点由通风区确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出口不得小于10m,责任单位未按以上标准吊挂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3、局部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底板不得低于300mm,风机前后5m范围内清理干净,无杂物和煤矸堆积,安装局部通风机巷道需保证行人安全距离。风机不得选用巷道支护锚索吊挂,必须重新打设锚索吊挂,局扇必须用不低于承受风机重量的钢丝绳或铁链吊挂,钢丝绳或铁链连接有效,局扇吊挂平直,水平角度为正负5°。责任单位未按以上标准吊挂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4、风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双风机的功率必须相同,并能自动切换。矿井掘进面正常通风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同一电源。未按以上标准执行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5、局部通风机应安装开停传感器,且与监测系统联网;未按以上标准执行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6、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须装消音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局部通风机实行专人挂牌编号管理,牌板内容正确齐全,牌板日期必须及时更新,风机必须吊挂警示牌板。未按以上标准执行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7、风机每天进行切换试验,风机切换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完风筒情况并报通风调度同意后方可切换,有记录并存档。未经通风区同意私自切换风机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风机运转记录、风机切换实验记录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有空缺事项。发现一处字迹不清楚或空缺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9、无计划停风事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造成瓦斯报警、超限事故的,另按规定进行处罚;
10、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需汇报通风区并经同意后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
10、局部通风机每半年进行一次上井检修,未按标准执行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
1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首先开启局部通风机进行风机实验,掘进工作面开口3米时必须按通风区要求开启局部通风机,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二、风筒管理
1、(单、双)风筒必须挂牌管理,发现一处未挂牌,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2、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末端到工作面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3、风筒拐弯时必须使用硬质风筒,不得拐死弯,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4、风筒接头必须使用快速接头,确保风筒接头严密,不漏风,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否则发现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5、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否则发现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6、异径风筒接头需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7、风筒破口必须及时处理,发现超过10cm的大破口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风筒沿巷道顶、帮吊挂遇锚杆、锚索时要提前添加保护设施,否则发现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8、不得捆绑风筒,不得随意遮盖风筒出风口,风筒出风口必须上铁圈,保证风筒正常供风,否则发现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9、各掘进工作面要留有足够的备用风筒,无备用风筒一次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三、瓦斯管理
1、发生瓦斯报警或超限事故按霍煤办发〔2011〕74号《关于瓦斯超限处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2、放炮必须有措施,经各科室会审以后方可执行,否则对责任队组罚款10000元,对当班班长罚款1000元;必须严格按照措施进行作业,否则对责任队组罚款5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
3、严禁盗窃、私藏火工品,否则按相关制度处罚;
4、烧焊、切割锚索、井下照相、摄像等作业必须有措施,经集团公司及相关单位签字后送交通风区一份方可执行,否则对责任队组罚款3000元;必须严格按照措施及相关规定进行作业,否则对责任队组罚款2000元;
5、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安检员、电钳工、安全监测工、采掘机司机、胶轮车司机及进入无人作业区域及其它无人区域的零散作业人员等人员下井时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检仪,并正常使用。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四、监测监控管理
1、施工单位需安装监测装置,必须提前三天向通风区提出申请,未提出申请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影响施工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2、通风区下达监测装置安装通知单,监测监控队接到通知单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地点、位置及其他参数进行安装,不得延误,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3、瓦斯传感器设置规定: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上方风流稳定的位置,据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据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安装在距工作面3—5m处,未按以上规定执行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4、必须按规定安设风筒传感器,无风筒传感器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风筒传感器必须安装在最后第二节风筒中端,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5、监测监控队负责每周三进行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试验,必须将计划提前24小时上报集团公司,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6、施工队组或监测监控队因延长探头线、检修线路、分站等原因影响监控信号传输造成监控无信号的,必须提前24小时进行申请,并由相关单位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7、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调试、校正;甲烷传感器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并有调校记录。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8、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制定安全保障措施,传感器不能正常显示或中断期间,该范围停止作业;信号中断1小时以上,按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并有记录可查。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9、“三对照”数据读书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较大读数作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小时内将设备调校完毕。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10、井下传感器、分站必须挂牌管理,牌板数据准确无误,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11、因为人为原因如移动、碰撞探头、探头淋水等原因造成瓦斯故障报警的,与瓦斯报警同等处理;因监控系统原因造成瓦斯误报警的,与瓦斯报警同等处理。
五、通风设施管理
1、损坏通风设施或未经通风区同意拆除、增设通风设施,对责任队组罚款10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
2、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或长时间打开一道风门,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
3、通风设施周围5米范围内无杂物、积水、淤泥,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4、严禁导电体进入密闭,严禁私自修改调节风窗大小,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5、风筒、电缆、管路等穿过风门或调风墙,必须经通风区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6、未经通风区同意私自进入密闭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
7、严禁私自挪用、损坏通风设施材料,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六、综合防尘管理
(一)采煤工作面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距工作面30米范围内各至少安装两道净化水幕;回风顺槽距回风巷口的水幕前必须安设2道捕尘网;距工作面超过1000米的顺槽,在回风顺槽、辅助回风顺槽中部各安设一道净化水幕。未按规定执行的,少安装一道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2、水幕要封闭巷道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期间要正常使用,未正常使用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喷头未雾化或者堵塞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个;
3、回采时,机组内外喷雾未使用或喷头堵塞的(或未使用二次负压降尘装置),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4、支架放煤喷雾必须保证完好、达到雾化效果,综采工作面移架、放顶煤作业时使用自动同步喷雾。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5、其他各皮带、煤溜转载点喷雾要做到设置适当、雾化良好、使用正常。发现一处喷雾未使用或雾化不好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6、采煤工作面煤壁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工作面顺槽每天至少冲一次。其他粉尘积聚地点及时冲洗,严禁出现积尘。未冲洗巷道,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发现一处积尘,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7、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巷道的防尘管路上每隔50m设一个三通及阀门,其它地点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及阀门,阀门要完好、灵活不冒水,设在巷道行人侧,并编号管理,未按规定设置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未编号管理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个。
(二)掘进工作面
1、掘进队组打眼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
2、掘进巷道净化水幕设置三道,回风口以里30米处一道,距掘进工作面30米范围安装两道并安装捕尘网(巷道长度未超过50米可以设置两道防尘水幕),发现一处未设置的,对责任单位罚款3000元。
3、掘进工作面掘进机作业时必须使用机组内外喷雾除装置(或泡沫降尘装置)、除尘风机、防尘水幕及转载点喷雾,发现一处未使用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4、机组内外喷雾、防尘水幕及转载点喷雾必须雾化良好,能覆盖切割全部位,喷嘴无堵塞现象,发现一处喷嘴堵塞或雾化效果不好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个。
5、掘进工作面掘进时必须开启除尘风机,除尘风机吸风口距工作面迎头3-5米,除尘风机内环形喷雾必须连接水源,并做到开机开水,停机停水,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6、掘进工作面100米以内每班至少冲洗一次,100米以外每天至少冲一次。发现一处未冲洗,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7、其他粉尘积聚地点及时冲洗,严禁出现积尘,发现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
8、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巷道的防尘管路上每隔50m设一个三通及阀门,其它地点每隔100设一个三通及阀门,阀门要完好、灵活不冒水,设在巷道行人侧,并编号管理,未按规定设置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未编号管理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个。
(三)喷浆防尘
1、喷浆、拌料地点下风侧30米内必须安装一道净化水幕,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2、喷浆时必须开启喷雾,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发现一处喷嘴堵塞或雾化效果不好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个;
3、当班下班前或喷浆完成后必须进行巷道冲洗,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七、瓦斯抽采
1、抽放管路敷设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敷设,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2、瓦斯抽放钻场必须严格按抽放钻场设计和质量标准要求施工,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
3、损坏瓦斯管路,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
八、隔爆设施
1、巷道开口50-75米处必须安装一组隔爆设施,以后每隔200米安装一组隔爆设施,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
2、隔爆水袋应采用一架四吊,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处;
3、各单位分管区域内的隔爆设施必须完好无损,有损坏及时更换,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个;
4、隔爆设施水量不足未及时整改,按每一个水袋(水槽)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5、隔爆设施脱钩、掉钩未及时整改,按每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6、隔爆设施实行编号管理,未编号或编号不全每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7、严禁私自拆除隔爆设施,隔爆设施拆除或回收后应及时上交通风区,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
九、通风类牌板
1、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牌统一吊挂在距工作面5-10米处,与瓦斯传感器同侧;电气设备处瓦斯检查牌板吊挂在设备下风侧;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检查牌板吊挂在距巷道回风流10-15米处;上、下隅角瓦斯传感器吊挂在瓦斯传感器下方;要求牌板上沿距底板1.5米;未按规定执行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2、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统一吊挂在风机进风侧距局部通风机5米处;要求牌板上沿距底板1.5米;未按规定执行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3、测风牌板统一吊挂在测风站或附近;要求牌板上沿距底板1.5米;未按规定执行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4、主要进回风大巷、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通风类牌板由通风区指定位置吊挂,由通风队负责吊挂、回收、巡检,要求牌板表面整洁,字迹清楚,否则每处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200元;
5、采掘工作面及回采面顺槽等地点使用的通风类牌板由通风区指定指定位置吊挂,由责任队组吊挂、回收、巡检,要求牌板表面整洁,字迹清楚,否则每处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200元;
6、牌板损坏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200元/处;牌板丢失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500元/处。
10、其他
1、消防设施必须完好、齐全、有效,砂箱内沙子干燥充足,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处;
2、压风供水自救装置必须安装在距工作面30-50米处行人侧,保证供风、供水完好,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
3、必须保证压风供水自救装置整洁、有效,每班必须派人巡检并填写管理牌板,否则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罚款200元;
4、未经通风区同意私自贯通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
第三章 地质测量
一、地质防治水
1、在掘进过程中未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超前距不能小于30m),如发现超掘现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
2、在接近异常情况时未按照地质测量科下发的钻探设计要求及时超前探测,继续掘进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
3、探放水牌板未及时、正确填写的每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4、探放水完毕后未在该位置进行标识并挂设探放水参数牌板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5、未按照要求及时形成排水系统(排水管路跟进工作面50m范围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6、采掘工作面皮带、煤溜出水煤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7、排水地点没有水泵或无备用水泵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8、水沟、水仓内煤泥超过其容积1/2的每发现一次对·单位罚款200元。
9、巷道内积水范围超过长度2m、深度0.3m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10、未在水仓处悬挂水仓警示牌,每发现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11、工作面揭露地质构造等异常情况时不及时汇报,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12、探放水钻机必须跟进工作面50米范围内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13、未及时排水造成淹没巷道,淹没巷道断面1/3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0元。淹没巷道断面2/3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
14、损坏探放水牌板,按每一块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二、测量
1、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中、腰线施工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2、工作面未安装激光指向仪或激光指向仪未照准中线的罚款500元;
3、迎头中线未打木桩进行固定的,每根中线罚款500元。
4、工作面中线未挂垂球之类重物的,每根中线罚款500元。
5、故意损害测量中、腰线的,每次罚款2000元。
6、回采工作面回采进度牌板每损害或丢失一块罚款500元。
7、回采工作面回采进度牌每发现一次人为移动的罚款2000元。
8、未在巷道顶板标示中线的,超过掘进工作面迎头10m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第四章 机电
一、目的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机电现场的管理做到安全有序。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所属各单位机电现场管理内容及标准。
三、职责
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区域机电现场管理内容的实施。
2、机电科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四、管理规定
1、在用的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必须达95%以上,各井下变电所、机房硐室达100%。
2、在生产中如发现设备存在严重隐患,继续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备时,必须立即停机进行处理,在隐患未处理前,严禁开机生产。
3、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失灵时,维护单位要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前,严禁开机运行。
4、井下各种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的防爆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5、各种保护接地、接地装置必须达到100%。
6、各掘进头的“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两闭锁”(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使用灵敏可靠达100%。
7、各开关继电器整定动作灵敏可靠达100%。
8、照明综保灵敏可靠,装用率达100%。
9、皮带机各种保护灵敏可靠。
10、井下变电所、移动变电站及各配电点的漏电检测装置灵敏可靠,装用率达100%。
11、严格执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五、机电现场文明生产
1、各设备必须做到清洁卫生,周围无杂物。
2、各设备设施必须做到五不漏(不漏电、不漏油、不漏风、不漏水、不漏气)。
3、各类开关必须上架,且放置平稳。
4、两件(包括两件)以上五小电器必须上集中牌板。
5、电缆必须按标准悬挂整齐,且弧度间距一致,不得相互交叉、并钩、串钩、脱钩。
6、各类消防设施必须齐全符合要求。
7、现场的备品、备件必须码放整齐,责任到人,并挂牌留名。
8、各工作面的各种规章制度牌板必须悬挂整齐,字迹清楚、整洁。
六、处罚标准
1、发现一台严重失爆扣10000元,一般失爆扣3000元。
2、开关整定值不合格每台每次扣100元。
3、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者每台每次扣300元。
4、甩保护或保护失灵每台每次扣1000元。
5、甩掉检漏保护强行送电者扣1000元,漏电装置失灵继续使用者扣包机人或责任单位1000元。
6、皮带保护
(1)不按规定安装皮带保护装置,每缺一种扣1000元。
(2)运行中私自甩掉皮带保护,每发现一次扣1000元。
(3)皮带保护装置失灵,每发现一次扣款1000元。
(4)丢失皮带保护装置,按原值扣责任单位。(新的按原值的100%考核,修复二次以上的按80%考核)
7、严禁出现下列情况,否则,按严重“三违”处置并停工培训15天。
(1)带电作业者或停电不验电进行作业者;
(2)明火操作者;
(3)开关远方控制2-5连线未断开使用者;
(4)对开关芯有感应电的使用者,手把打零位开关芯有电者;
(5)不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而未造成事故者;
(6)井下风电闭锁、瓦斯断电装置:
①违反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强行送电者。
②无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试验记录者。
③对不按规定时间试验风电闭锁或未按期报试验结果者。
(7)低压橡套电缆
电缆出现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者。(属于一般失爆)
电缆不合格接头或破口(橡套电缆露出芯线或屏蔽电缆露出屏蔽层)者。(属于一般失爆)
8、机电现场管理
(1)设备完好率未达到规定,机电质量标准化未达标,每降1%分别扣责任单位正职100元,株连机电负责人100元,责任单位500元。
(2)备用设备(配件)、大型固定设备不达完好标准,每台扣责任单位正职100元,株连机电负责人100元,责任单位500元。
(3)电气保护装置失灵(含接地装置不合格,皮带机保护)扣1000元/次。
(4)私自甩掉电气保护装置,每次扣1000元。
(5)检漏装置不做试验或无记录各扣200元/次。
(6)设备、设施每发现一处漏油、漏液扣200元。
(7)各类开关不上架,每台次扣责任单位200元,设备外表不卫生者扣100元。
(8)“五小件”不按规定上牌板每件扣200元。
(9)电缆吊挂不达标准要求,每处扣100元(铁丝吊挂处扣200元),本部罗电缆、通讯线、监测监控线或光缆悬挂不合格、扭花一处扣200元,电缆外皮粘有水泥块者扣200元。
(10)消防设施一处不按规定悬挂,每缺一处扣100元,不规范每处扣50元。
(11)图牌板不按规定悬挂每一块扣100元,不规范每块扣50元。
(12)井下备品、备件存放不规范、无标志牌每处扣50元。
(13)无计划停风、停电扣责任者1000元/次。
(14)对使用无防爆合格证或过期合格证的电气设备者,每台每次扣50元。
(15)现场管理制度、资料、设备布置图,供电系统图少一种、不按规定悬挂或不符合规定要求时,扣责任单位50元/次。
(16)对液压联轴节不使用防爆片和易熔金属塞者,每次扣50元。
(17)对私自涂改防爆合格证者,每次扣100元。
(18)电缆无指向牌,每处扣50元。
(19)矿井停电停风期间,违反调度命令,不积极组织恢复供风供电的主要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800—1000元罚款。
(20)矿井停电停风期间,影响及时恢复正常供风供电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300—500元罚款。
(21)不按设计使用电气设备或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电缆扣责任人200元,并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更换。
(22)电工未持证上岗,电工工具不全或使用不符合电器电压等级的验电笔者按违章论处,并罚款1000元。
(23)机电检查人员必须按标准严要求,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三定表”并通知被检单位及时处理。如不按规定检查,不负责任,由公司安全活动组或各级领导检查发现问题,对机电检查人员根据情节罚款200—1000元。
(2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款100—500元:
螺栓少弹垫、平垫、螺栓未带满扣,设备一般部位螺丝松动的。
设备连接肖缺挡圈的、缺开口肖,U型肖单眼或用铁丝代替。
皮带圆钢缺涨肖,涨肖不到位,支架截止阀、阀门缺手轮。
设备表面不卫生有煤泥等杂物,皮带滚筒清扫器煤堆满未清理。
绞车护绳板变形,滚筒少压一道压绳板,绞车绳头不合格,挡道器缺手把。
缓冲托辊无皮,皮带各类清扫器失效。
皮带跑偏磨中间架,中间架垫的不平不直。
备用的高压胶管无防尘堵头。
备用设备、配件外露齿未采取防护、防锈措施的。
待回收设备、材料、配件堆放不整齐。
皮带卡损坏100毫米以上的。
皮带超温保护探头,烟雾保护位置不当的,煤位保护不当的。
设备仪表玻璃破的,无合格证、合格证过期的。
电焊机交回后短缺螺丝的。
皮带托辊煤泥堆积影响托辊运转的。
接地螺丝生锈,接地扁铁截面不够大的。
绞车牌板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符,牌板内容看不清。
皮带机储存部短缺护网的。
皮带托辊坏,短缺托辊。
各类绞车手把变形。
刮板机缺刮板的。
皮带承载部、储存部用背板或铁器别着防跑偏的。
设备一般部位缺螺丝。
绞车地锚螺丝松动。
潜水泵排水放在煤泥里(未用滤网者)。
设备仪表失效的。
绞车钢丝绳压偏,打死弯者。
车辆在井上、井下乱扔乱放的。
设备、五小电器无编号、无包机牌
井下储存的设备配件到处乱扔,在谁的文明生产区域考核谁。
(2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款200元
井下各类备用电机(包含损坏电机)、开关喇叭咀未上挡板的。
井下胶带存放未垫起,放置地点有淋水、积水,未采取措施的。
设备安放地点有淋头水未采取措施的或措施失效的。
设备缺仪表的。
电焊机绝缘板损坏,外罩变形,小车轮丢失。
皮带机承载部缺缓冲架,缓冲架变形影响胶带运行拌卡的。
使用潜水泵当吸水笼头的。
电机散热片被煤泥或杂物堵塞的。
电机风叶损坏的。
皮带机落煤点前后短缺清扫器的,因客观原因无法加清扫器的除外。
平板车车体断裂、开焊、变形严重。
皮带落煤点挡煤皮失效、短缺。
皮带巷积水淹皮带。
行人过桥固定不牢固,过桥变形、开焊。
皮带涨紧开关手把未打零位
绞车无牌板。
绞车绳头磨电机端盖螺丝。
绞车地锚杆每根松动。
掘进前探梁使用皮带架圆钢的。
绞车缺护绳板。
设备关键部位缺螺丝(每条)。
(2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款500元
溜子拉回煤严重,溜子漂链。
设备设施短缺防护罩或装置的。
无消防设施、无过桥的。
绞车手把过位,绞车绳头挽疙瘩。
皮带大架、机尾和40T溜子机头、机尾未固定好的。
(28)造成连续三台电机烧包的加罚责任单位500元/台,株连单位机电负责人200元/台。
(29)电焊机烧包的扣500元/台。
(30)设备缺润滑油扣200元/次。
(31)设备拆套未经领导批示的扣责任单位的200元/次。
(32)不执行车辆交回管理规定的扣责任单位200元/辆。
(33)电机烧包按功率(每千瓦)100元考核,水泵电机烧包按功率(每千瓦)200元考核。
(34)机电设备完好、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管理规定。
不按规定参加检查,迟到者每次罚责任者100元。
无故不参加互检的队组扣100元/次。
不按“三定表”规定时间整改问题扣机电负责人100元/次。
不执行“包机制”每发现一次扣100元/台。
不执行“巡回检查制”每发现一次扣50元/项。
(35)井下巷道照明灯连续二盏故障不亮,每盏扣100元,掘进机照明灯不亮每盏扣200元。
(36)机组油箱每发现一次缺油扣责任单位200元,油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期限需更换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单位500元。
(37)在每年春检时,单位必须对设备进行刷漆防锈,并按照完好标准进行春检。
(38)煤矿井下用防爆灯管理考核规定:
每检查出一盏矿灯失爆扣1000元。
每检查出一盏红灯扣1000元。
每检查出一盏灯头闭锁螺丝未用蜡封扣100元。
矿灯充电架缺螺丝,不完好者扣100元。
每检查出一盏灯头玻璃松动、破损扣100元。
每检查出一盏灯线破损、出线口密封裂开、接线必须使用线鼻子,不使用扣100元。
第五章 生产
一、掘进工程质量
1、支护材料
施工单位在使用锚杆支护材料前,必须对全部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取得材料检测报告并确认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一批次的材料不合格时,对施工单位处罚50000元,对生产技术科处罚5000元。
2、巷道尺寸
(1)净宽:挂起中线,用钢卷尺在巷道上、中、下部量取中线左右的距离,标准规定:锚喷巷道合格允许偏差0~+150mm,优良允许偏差0~+100mm;锚杆巷道合格允许偏差0~+200mm,优良允许偏差0~+150mm,一处不合格处罚施工单位200元;
局部巷帮一侧连续2排及其以上超宽600mm以上视为片帮,出现一处处罚责任单位500~2000元。并及时补强支护。
(2) 净高:有腰线时量取腰线至顶、底板垂直距离;无腰线时测全高(分两侧角锚杆以及巷道中部三处测量高度);锚杆巷道出现顶板倾斜时,则量取最低侧高度为准,标准规定:锚喷巷道合格允许偏差0~+150mm,优良允许偏差0~+100mm;锚杆巷道合格允许偏差-30~+200mm,优良允许偏差-10~+150mm;一处不合格处罚施工单位200元;
除特殊地质条件外,局部顶板超高500mm以上视为超高,出现一处处罚责任单位5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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