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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校长论坛
会议材料
2015年1月 广东东莞
目 录
1.《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1
2. 在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校长论坛上的发言 张立新……………………………………9
3. 海南省技工学校与中职学校和谐发展 蔡达明………………………………………………18
4. 校企双制现代学徒培养 汤伟群………………………………………………………………22
5. 一体化课改与优质招生 邵伟军………………………………………………………………28
6. 技工院校一系一企培养模式探 王臣…………………………………………………………32
7.负重奋进,执着创新的探索者 田秀萍…………………………………………………………36
8. 东莞市技师学院职业教育新模式探索 刘海光………………………………………………39
9. 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校长论坛《东莞共识 》 论坛秘书处…………………………………4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
(人社部发〔2014〕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我国技工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技工院校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逐步提高,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在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技工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办学条件薄弱,发展不均衡,培养能力和质量有待提高。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促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贯彻《决定》精神,坚持技工教育发展方向
(一)充分认识技工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性。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决定》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为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技工教育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技工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意义,将发展技工教育作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民生和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支持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技工院校创新发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技工院校根据《决定》精神,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变化,对学校发展进行战略谋划,制定学校五年发展规划,推动学校新一轮改革创新,实现高水平可持续发展,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明确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围绕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导向,以立德树人和培养职业精神为根本,以提高职业技能为核心,以适应市场需求为目标,坚持“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到2020年,基本形成专业结构适应产业发展、校企融合贯穿培养过程、课程教学体现工学结合、技能人才培养层次和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匹配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
(三)进一步明确技工院校办学定位。技工院校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技师学院主要承担通过学制教育培养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任务,属职业教育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范畴。高级技工学校主要承担中级工、高级工培养任务,普通技工学校主要承担中级工培养任务,属中等职业教育。技工院校是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载体,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平台,是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竞赛集训、公共实训、就业服务等工作的综合性技工教育培训基地。
二、突出高端引领,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
(四)推进优质技工院校建设。支持一批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就业质量高、服务能力强、办学整体实力领先的优质技工院校,率先进行各项技工教育改革试点,完善机制体制,提升创新能力,提高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在地级以上城市要建设一批服务主导产业发展的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在县市要继续发挥现有技工院校区域性技能人才培养作用。到2020年,在全国建设100所办学特色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国家级示范性技师学院,建设200所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鼓励技工院校教师参与企业技术革新,积极引进高新技术进课堂,提升技能人才培养的先进性。鼓励技工院校积极参加和承办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发挥中国技能大赛及世界技能大赛引领作用,促进技工院校师资培养、课程标准、教学要求与世界先进标准对接。注重借鉴国际职业教育先进标准和办学经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扩大高级工以上学制教育规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高级工以上在校生规模要分别保持在60%、50%以上。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选择部分一体化课程教学工作扎实、校企深度融合的技师学院,在专家评审论证基础上,通过工学交替、校企双师联合培养等方式,开展学制教育培养技师试点。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通过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技师研修、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项目等方式,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支持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建立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三、深化校企合作,推动集团化办学
(六)完善校企合作制度。坚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支持行业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参与举办或直接举办技工院校,将其纳入当地职业教育整体规划,切实保障企业办学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推广技工院校自办企业和实习工厂模式。健全校企合作法规政策,明确政府、企业和学校责任。完善校企联合育人机制,支持技工院校与企业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技术研发、办学质量评价、招生就业等方面探索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形成校企利益共同体,推动学校提升办学质量,实现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实施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共同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共同合作开展学徒培训,加快培养企业青年技能人才。组织开展“技能大师进校园”活动,发挥优秀高技能人才在技工院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七)推进技工院校集团化发展。集团化办学是密切校企合作、整合技工教育资源、提升办学实力的重要举措。支持行业企业、技工院校、社会组织按照“平等自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骨干带动”的原则,采取联合、兼并、股份制、纵向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组建行业性、区域性技工教育集团。促进技工教育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在保持现有管理体制和学校性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骨干技工院校的引领辐射作用,通过推动技工教育集团化办学,对区域内教育培训资源进行统筹规划,整合薄弱学校,以强带弱,扩大优质资源,提升区域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增强技工院校整体实力。
四、坚持多元办学,激发技工院校办学活力
(八)推动办学功能多元化。各类技工院校要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大力开展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等不同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承担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技师培训等政府补贴性培训和企业职工培训任务,为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提供服务。学校招收企业职工等人员参加非全日制学习,可实行弹性学制教学。建立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即可毕业,取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规定享受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技工院校非全日制学生可按教学时数或学分数折合成全日制学生,计入学校在校生人数(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支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建设成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职业训练院,成为公共职业培训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技工院校每年开展职业培训规模应逐步高于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实现职业培训规模逐年增长、质量稳步提升。
(九)推动办学主体多元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技工教育。创新民办技工院校办学模式,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技工院校。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技工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坚持依法治校,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民办技工院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技工教育提高水平,办出特色。民办技工院校具有与公办技工院校同等法律地位。要优化民办技工教育发展环境,形成民办技工院校和公办技工院校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五、强化内涵发展,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十)着力加强专业建设。技工院校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应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按照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自主设置专业,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并支持举办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家庭服务等国家大力发展的产业相适应的专业。根据岗位技能需求和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特点,完善课程标准,更新课程内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建设一批与当地主导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特色优势专业,实现差异化、特色化的专业建设布局。坚持能力本位教学理念,加强学生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通用能力培养,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创业教育,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
(十一)全面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遵循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组织开发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规范,构建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体系框架。认真总结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进一步推广一体化课程教学,不断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的院校,其一体化专业课程的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直接取得相应职业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要及时将一体化专业班级学生信息、教学计划安排、课程设置、过程化考核计划等材料报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备案,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和技能鉴定服务,对实施一体化教学的专业进行课程认证和过程化考核。
(十二)健全教职工培训制度。从2015年起,实施三年一周期的全国技工院校校长轮训计划。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重视技工院校领导班子成员培训工作,制定并落实培训计划,加强班子成员能力建设。要将技工院校教师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范围,举办技工院校师资高级研修班。支持建设一批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承担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交流等任务。依托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和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教学资源网,大规模开展一体化师资培训。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利用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座谈会、技工院校校长轮训、教师全员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改革创新经验交流,推动技工教育创新发展。
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规范技工院校办学活动
(十三)扎实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平台,落实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代码、统一招生平台”的要求,稳定全日制招生规模,扩大非全日制招生规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每年集中举办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活动,全力支持技工院校到初中、高中开展招生宣传,充分利用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技工院校招生信息员队伍。推动建立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技工院校合作办学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注册升学制度,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直接推荐进入技师学院学习深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开通全国技工院校专栏,建立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和毕业生信息服务系统。
(十四)加强技工院校教材建设。教材是确保技工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我部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对教材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切实加大教材内容、形式的研发和创新力度,重点开发一体化教材,不断完善和提高教材质量。我部每年组织编制和公布优质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目录,供技工院校选用。鼓励技工院校进行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改革探索,学校自编教改教材可用于本校教学补充,优质教材经部教材工作委员会论证,可推广使用。技工院校德育课等公共课教材由我部统筹规划并组织编写。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技工院校教材规范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使用盗版教材。
(十五)加强科研教研和督导评估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技工教育科研教研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科研能力和教研水平。组建技工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和课程专家队伍,推动技工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建设。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学实施和技能人才评价等研究,定期组织开展技工教育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优秀科研成果给予奖励。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技工院校办学质量评估制度,继续组织开展国家重点技工院校评估工作,支持第三方机构建立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年度报告发布制度。落实各级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保障,做好技工院校学生学籍注册工作,落实好助学金、免学费等资助政策,加强资助工作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
七、加大政策支持,提升技工院校办学实力
(十六)加大对技工院校资金政策支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确保技工院校按在校生比例享受地方教育附加费政策。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等各类资金的作用,支持技工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和企业职工的弹性学制学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技工院校财政投入制度,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按照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办学经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技师学院列入高等学校序列,按照高职生均经费标准落实办学经费。有条件地区可设立技工院校专项资金,用于技工院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训、教研课改、企业职工的弹性学制教育等工作。支持技工院校将购买学生实习实训责任保险纳入公用经费支出范围,推动建立学生实习责任和校方责任相统一的人身伤亡保障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业、公益性社会团体通过捐赠、设立奖助学金等方式,支持技工院校发展。
(十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机构编制等有关部门,比照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根据技工教育特点核定公办技工院校教职工编制。落实技工院校在人事管理、教师评聘、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技工院校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主招聘专业课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改革技工院校教师招聘方式,重点面向具有一线工作经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招聘专职教师,重点考查应聘者职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授课水平。技工院校从企业招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人员,可按职称评聘有关规定,参加技工院校相应专业教师系列职称评聘。鼓励技工院校依据有关规定,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到2020年,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比例达到60%以上。完善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积极探索开展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职称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报表扬技工院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建立符合技工院校特点的教师绩效评价标准,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一体化教师适当倾斜。
(十八)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政策。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构建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
八、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工作,要主动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技工教育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综合管理技工院校的职能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狠抓技工院校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技工院校持续、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能优势,加大对技工院校的整体支持力度。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落实任务目标,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十)做好宣传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使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观念。持续开展“技能中国”、“走基层、技校行”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优秀技能人才到技工院校宣讲并形成制度,扩大技工院校社会影响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发展,大力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社会氛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4年12月23日
在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校长论坛上的发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 张立新
(2015年1月17日)
各位校长,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再次参加全国技工院校校长论坛。为了集中反映全国技工院校的意见和呼声,共商技工院校创新发展大计,广东三向职业培训学院、海南省三亚高级技校等单位和黄景容等几位长期从事技工教育的老校长,建议举办全国技工院校校长民间论坛并形成制度。去年7月底,成功举办了第一届论坛,我在参加第一届论坛时提出,希望论坛能够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成为技工教育领域的“博鳌论坛”,真正成为上下联系的纽带、同行交流的平台、启迪思想的智库。这次论坛大家踊跃报名、积极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一民间性质的论坛,确实发挥了增进交流、分享经验、凝聚力量的作用,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和欢迎。2014年底,部里印发了《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为了深入推动文件的贯彻落实,论坛组织方提出提早组织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校长论坛,以“新常态与技工教育新发展”为主题,共同探讨推动技工院校新一轮改革创新。借这个机会,我想就经济新常态对技工教育事业发展带来的新要求、以及如何贯彻落实好96号文件,与大家作一交流。
一、经济新常态对技工教育工作提出新要求
经济“新常态”概念由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5月考察河南省时首次提出。在11月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峰会上,习总书记又将“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特征总结为“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首次全面阐明了中国经济在“新常态”下的九大趋势性变化,诠释了“新常态”的内涵为“四个转向”,即我国经济正在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要求把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去年底召开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要求准确把握新常态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变化新挑战新要求,明确提出要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素质,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切实发挥好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职能作用。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凯副总理在去年底接见第12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代表并与大家座谈时强调:高技能人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重要建设者、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者、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实践者、技术技能的重要传承者,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求政府、企业、职业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工作中发挥好各自职责作用,号召全社会都要尊重、重视、关心高技能人才成长。技工教育是培养技能人才的重要渠道,新常态下,技能人才培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重道远。我们要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高度,科学分析技工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一)经济新常态给技工教育工作带来新机遇。一方面,我国经济增长由高速转为中高速,虽然增速有所放缓,但实际增量依然可观。2013年一年中国经济总量的增量就相当于1994年全年的经济总量,可以在全球排到第17位。即使是7%左右的增长,无论是速度还是体量,在全世界也是名列前茅的。与此同时,推动我国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转变,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实现“中国制造”走向“优质制造”、“精品制造”,都需要庞大的技能人才队伍作支撑,必须大规模培养技能劳动者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目前,我国技能劳动者总量严重不足,仅占就业人员的19%,高技能人才数量还不足5%;从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看,近年来,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达到2以上的水平。另一方面,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迫切需要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与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仅2014年前3个季度,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增速分别达到12.3%和11.1%,明显高于工业平均增速;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达到46.7%,继续超过第二产业。这些现象表明,我国经济结构正在朝着“质量更好、结构更优”的方向发展。实现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迫切需要大批掌握精湛技能和高超技艺的高技能人才,更需要有适应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需求的人才结构。以机器人产业为例,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机器人市场,每年保持超过20%的高速增长,由此对执行机器人操作的技术工人需求明显,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一大因素。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经济发展新常态,既给技工教育工作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进一步拓展教育培训领域,扩大人才培养规模,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创新教育培训模式,不断提升人力资本质量。
(二)就业结构变化对技工教育工作提出新挑战。随着经济结构深度调整,我国不可避免地要承受结构性失业的阵痛。招工难、技工短缺、高校毕业生供求不匹配是结构性矛盾的具体表现。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化解产能过剩、技术革新加快,就业结构性矛盾将更为突出。但从积极的角度看,随着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特别是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不仅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大为提高,同时就业岗位的质量也会显著提高,将为广大劳动者稳定就业提供广阔的空间。数据显示,目前服务业企业的雇佣人数已经连续第十六个月增加,雇佣人数增速创下十八个月新高,与此相反,制造业却在进一步消减雇佣人数,其消减速度创下五个月新低。加强技工教育结构调整、大规模开展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职业培训是提高就业质量、实现素质就业最积极、最有效的措施,是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根本举措。面对就业形势的新挑战,技工教育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要稳定学制教育规模,积极调整专业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后备技能人才支撑;另一方面,要面向农民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企业在岗职工等群体,积极承担各类职业培训任务,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加快职业培训转型升级,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推动实现更充分和高质量的就业。
(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提出新要求。创新驱动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战略。人才是创新的根基,是创新的核心要素。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核心是提高人力资本素质。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不仅需要掌握高、精、尖核心技术的科研人员,更需要与之相配合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欧美等发达国家经验表明,产品的研发、设计、试验、生产等各个阶段,都离不开高技能人才的深度参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还在深刻影响我国的经济结构,劳动力市场也明显地从招普通工人向高附加值的技术用工转变,这就要求加快培养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特别是要确保将成为新一代劳动者的青少年掌握数门看家本领或一技之长,成长为素质高、视野广、技能强的现代化人才,让亿万青年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我们突破观念束缚和制度桎梏,促进全社会重视发挥技术工人队伍作用,使他们的创新才智充分涌流,使创新成果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促进我国在新一轮全球竞争中掌握战略主动权。
总之,面对新常态,我们既要正视困难和挑战,又要看到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正确分析形势,把握发展规律、科学谋划思路,推动技工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全面贯彻96号文件精神,推进技工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技工教育能不能适应新常态,关键在于推进改革创新的力度。目前,我国技工院校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态势,也存在着招生难、资金缺、待遇差等长期困扰的困难和问题,可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如何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核心。为此,我部全面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下一步,我部将着力落实该《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发展。
(一)明确办学定位。技工院校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技工院校办学定位是清晰、准确的,就是培养生产和服务一线需要的技能人才。今后,我们要指导技工院校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技师学院主要培养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高级技工学校主要培养中级工、高级工,普通技工学校主要培养中级工。同时,指导技工院校进一步突出办学特色,坚持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将其打造成为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竞赛集训、公共实训、就业服务等工作的综合性技工教育培训基地。
(二)坚持多元办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推动办学功能多元化。技工院校要由注重学制教育向多元化技工教育培训转变,通过实行弹性学制教学、建立学分累积和转换制度、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制度等途径,建立有利于劳动者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每年开展职业培训规模应逐步高于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实现职业培训规模逐年增长,质量稳步提升。二是推动办学主体多元化。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技工教育。创新民办技工院校办学模式,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技工院校。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技工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三)创新培养模式。一是全面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我部要继续组织开发技工院校主体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规范,构建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体系框架。认真总结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进一步推广一体化课程教学,进一步扩大一体化教学试点专业,完善一体化师资培训方案,重点加大一体化师资培训力度,推动全国技工院校不断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二是着力加强专业建设。指导技工院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应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我部将进一步研究完善技工院校新设专业的申报、论证以及纳入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新设专业学生注册等方面的程序和具体操作办法,更好地为技工院校动态设置、调整专业提供服务。三是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技师学院、高级技校扩大高级工以上学制教育规模,探索开展学制教育培养技师试点,鼓励技工院校面向企业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同时,注重发挥技能大师特别是世界技能大赛的引领作用,促进技工院校师资培养、课程标准、教学要求与世界先进标准对接。四是深化校企合作。支持技工院校与企业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技术研发、办学质量评价、招生就业等方面探索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启动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推进各地组建行业性、区域性技工教育集团,提升技工院校整体实力。
(四)完善扶持政策。一是在支持学校发展方面,进一步落实技工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指导各地落实地方教育费附加和生均经费标准等政策,积极协调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技工院校财政投入制度。组织研究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的具体操作办法。二是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指导各地改革教师招聘方式,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教职工编制,探索开展教师正高级职称改革试点工作。三是在毕业生待遇方面,目前,96号文件已经明确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按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技师学院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我们将指导各地落实好这方面的政策措施,同时,继续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力争进一步完善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方面政策措施。
(五)加强基础工作。一是要启动技工院校校长和师资轮训计划。建设一批全国技工院校师资研修中心,同时,调动部内相关部门和各省的工作积极性,积极开展轮训工作。二是推进相关信息化建设。在部官方网站开通全国技工院校专栏,建立全国技工院校毕业生信息查询系统,为广大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验明正身”的平台和渠道。三是创新开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工作,这项工作每年5月份组织开展,今年将进一步创新形式,初步考虑在技工院校系统开展宣传画征集评选活动,推动各地人社部门统筹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技工院校进入初高中开展宣传活动。此外,还将组织中央和部属媒体深入开展“走基层、技校行”和“技能中国”等主题宣传,重点报道各地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经验做法。
总之,今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96号文件精神,针对目前技工院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理清职责,分清主次,与各地人社部门一道,逐步加以解决,尽最大的努力,推动技工教育事业发展。
三、各地、各技工院校要全面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
这次全国技工院校校长论坛,还邀请了部分省职业能力部门和技工教育教研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对于各地如何更好地推动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特别是抓好9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我们将在今年的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再进行全面部署。借这个机会,我想对各省的工作强调几点:一是制定实施意见。要根据部里9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本省的工作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省推进技工院校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技工教育发展。二是力争突破创新。对事关技工教育未来改革发展的全局性、关键性问题,部里将加强顶层设计和宏观思考,但一些体制机制上的障碍和重大政策的解决难度很大。所以,我们力求推动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鼓励各地大胆试验、大胆突破,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优势,力争在某些方面有政策突破和创新,以点带面,以局部突破引领整体推进,为部里和各地完善政策提供借鉴。
参加这次论坛的多数是技工院校的“一把手”校长,校长是学校的灵魂,对学校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位好校长可以办好一所好学校,一所好学校背后必定有一位好校长。当好校长不容易,当好技工院校的校长更不容易,技校的管理和发展面临着比其他学校更多的困难,校长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和领导者,需要具备更强烈的开拓能力和创新精神,付出更多的艰辛和努力。在此,我也希望各位校长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把握方向。技工教育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密切相关,和就业、人才发展紧密相联,技工院校必须始终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就业促进和人才队伍建设才能不断发展。各位校长一定要潜心研究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形势,重在适应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需要,把握就业结构变化和人口流动趋势,以此为基础,来审视和调整学校的规划布局、发展方向和专业设置,紧紧跟着产业发展、就业需求和人才集聚的步伐办学。二是要研究政策。学校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支持技工院校发展的政策不断出台,为技校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位校长要认真学习政策,把握政策实质;要认真研究政策,吃透政策精神;要认真协调落实政策,真正发挥出政策的作用和价值。三是要勇于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一所学校发展的不竭动力。作为技校校长,要时刻关注职业教育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要认真研究技工教育的规律,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突破、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创新技工教育的办学模式。四是要加强学习。学校管理是一门很深的学问。作为校长,需要不断地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要通过同行交流、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学习技工教育领域的新理念、新理论、新知识,系统地学习经济、管理、教育等专业领域的相关知识,加强实践应用,不断提升管理学校、发展学校的能力和水平。
经济新常态将给技工教育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我们要以新常态引领新发展、凝聚新共识,在技工院校新一轮改革创新中抓住机遇,创造机遇,不断巩固强化技工教育新优势。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改革创新、勤勉务实、敢于担当,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跨不过的坎。
春节就要到了,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海南省技工学校与中职学校和谐发展
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党委书记 蔡达明
海南省的中等职业学校共有106所。其中,中专90余所,在校生共12万余人;技工学校10所(其中技师学院3所,在校生共两万余人)。近年来,在人社部门相关领导的有效协调下,教育部门站在全省大职教的高度,对技工学校和中职学校提供比较公平公正的政策待遇。
一、资金方面
以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为例:
(一)中央财政专款:1759万元
2011年,三亚技师学院获得财政部、教育部中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旅游专业),由中央财政投入110万元实训基地建设资金,三亚市政府配套110万元建设资金。
2011年,中央财政下达示范校专项资金1020万元。
2012年,中央财政划拨三亚技师学院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完善财会、外语、机械、光伏、楼宇等专业的实训室。
2014年,中央财政划拨449万元中央财政职业教育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二)省财政资金:1615万元
2011年,省财划拨教育厅2011年教学设备专项资金45万元;就业专项资金200万元。
2012年,省财划拨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200万元;省本级共享性实训基地项目专项补助190万元。
2013年,省财划拨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300万元;省本级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示范校建设配套)180万元。
2014年,省财划拨省本级就业专项资金400万元;省财2014年划拨项目资金100万元。
(三)享受中央给予学生的各种免费政策
三亚技师学院三亚户籍学生在读期间享受“三免一补”(含高级班、技师班)优惠政策。其中学费3080元/年,课本费和住宿费900元/年,生活补助2500元/年。人社厅能力处还向省政府争取到了三亚技师学院高级班、技师班学生的生均综合定额拨款,且按高职院校生均标准拨付每生每年1600元。
二、学历方面
(一)渗透式培养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海南大学、天津工程师范大学与三亚技师学院合作,把学院作为其二级学院及函授点。学生报读三亚技师学院后共学习16门课程。其中8门课程由三亚技师学院教师授课,另外8门由合作院校教师授课。学生通过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核毕业,可获得高职学历。
(二)“3+2”连读、中高职“3+2”连读
学生在三亚技师学院连读5年,与联办学院联合培养的5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期间,前3年为中职学历教育,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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